保護學生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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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做好安全的防範措施,保護好學生的安全,也要教育學生安全的知識,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資料,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保護學生安全措施

保護學生安全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爲確保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保衛制度,完善防範機制,學校成立以校長、書記爲組長,副校長爲副組長、處室主任、工作人員、體育老師組成的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責任制度》,與分管處室政教主任、總務主任、門衛值班人員簽訂責任書,加強有關人員的安全工作責任心,真正使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將校園安全工作與各處室、班級和教職工學期考覈相掛鉤,實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確保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意識

安全工作的重點是及時消除隱患,加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教育,防患於未然。多年來學校利用櫥窗板報、標語、校園廣播、班級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升旗儀式、放光盤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出“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濃厚氛圍。邀請交警講“交通安全常識”,邀請消防隊員講“消防安全知識”,同時根據學生特點舉行知識競賽、作文比賽、書畫比賽、組織學生觀看安全教育警示錄像、疏散演習等各種宣傳教育活動,通過這些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採取切實措施,創建“平安校園”

開展創建安全班級、安全校園活動,認真落實“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體的防範措施,堅持“從細微處着眼,從最小處抓起”的原則,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一方面在班級內部宣傳安全知識,加強學生的自我安全防範意識,二是政教處做好平時學生教育和班級管理,在週一升旗多次強調學生安全並提出要求。針對課間操及升旗全校1100多學生聚集後的安全疏散有了明文規定,要求學生分幾路整隊回教室,杜絕了校園亂跑及上下樓的擁擠現象。學生在校內也不允許打鬧、瘋跑,以防發生碰撞事故。三是總務處對出現的設施安全隱患都能夠及時排除,一時不能解決的先圍起來不讓學生靠近,並加掛安全警示牌。各處的電源、電線、插座、體育器材做到經常檢查,隨時維護。除了平時的檢查外,每學期針對安全工作進行多次全校性的排查,排除安全隱患。四、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學校對二號樓、四號樓樓道安裝了塑鋼推拉窗加固樓道走廊護欄,二號樓、四號樓教室後窗也封閉起來。四個樓頂通道門都上了鎖。五、從安全、防盜考慮學校已着手“紅外線安防監視攝像頭”安裝工程,加強硬件建設,覆蓋學校操場、校門口等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同時將增加警用器材、消防器材,加強安全防範。此外,在以技術防範爲主要手段的同時,加強人防安全,嚴格值班制度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完善值班預案和節假日領導帶班制度,學生上下學管理制度的措施。

四、建立報告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工作日報告制度。在全校各班級、各處室中設立安全檢查員,要求每天對各自範圍內的學生動態、教學生活設施、設備進行檢查、記錄,並向班主任和總務處責任人彙報;在校園各區域配備消防設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使學校安全管理網絡覆蓋到校園的每一個區域,每一個角落。教育學生增強自我防範意識,開展必要的安全防範技能培訓,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嚴格值周值班制度。實行值周領導提前半小時到崗,值周教師上下學時間在崗,學生全部離校後才能下班。對學生入校、放學、在校安全,實行全方位、無間隙監控。嚴格校規校紀,對違反紀律的學生要嚴肅處理。

五、突出學生安全重點,抓好學生安全管理

1.嚴格門衛制度,嚴格校規校紀,每天上午下午學生進出校門時均有值周學生和值周教師在校門口進行檢查。嚴格控制社會人員、非聯中師生進校。外來人員聯繫事宜的須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登記後才能進校,否則一概不得進入,值班人員如違反規定擅自放入無關人員將按學校紀律處理,嚴重者開除崗位。

2. 門衛值班人員學生上學後及時鎖大門。開門時間:早7:00-8:00,11:30-12:15;中午2:00-2:30,4:50-6:20。要求國小生5:30必須全部離校。

3.加強課間管理,要求政教處和值周教師每天課間在校園、操場、各教室間巡視,杜絕學生在課餘時間打鬧滋生事端。

4.進一步加強學生行爲規範的養成教育,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安全防範知識的教育。狠抓校園安全措施的落實,在校門口、樓梯口、體育設施旁設有安全警示語。

5.加強交通安全法規教育,經常性的進行交通安全常識講座,教育全體師生注意交通安全。

6.定期聯繫家長,齊抓共管,家校結合不斷提高學生、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寒暑假、五一和國慶長假,學校都要求家長配合提醒家長注意對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證學生假期中的安全,嚴防事故的發生。

7.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和特殊學生檔案。對單親家庭、重組家庭學生,有心臟病、心理疾病的學生和行爲不規的學生進行特別關注,建立跟蹤檔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班主任報辦公室統計建檔)

六、定期進行安全工作檢查

建立、完善檢查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除每週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大檢查外,還要不定期抽查學校安全工作,每學期初、學期末和每年雨季前,學校後勤人員都將所有樓房、水電線路檢查一遍,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學校不定時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解決工作出現的問題,將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堅持不懈的抓好安全工作,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校園安全責任重於泰山。我們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決不能有任何僥倖心理,不能有絲毫鬆懈麻痹思想,真正做到思想重視、措施有效、防範到位。要深入開展學校周邊環境集中整治,認真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堵塞安全漏洞。

學校安全教育的意義

當前,學校安全問題己成爲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社會共同關心的熱點話題,青少年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學生生命安全是教育和諧發展的基石。面對血淋淋的學生安全事故,我們不得不思考:學校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怎樣才能抓好學校安全教育而避免事故發生,把學校安全責任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乃至消除?如何建設安全、和諧、健康的校園環境?

1、健全校園的安全機制構建和諧校園

學校及教育工作者要提高思想認識,從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鉅性,切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安全預警機制。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安全教育管理網絡,從校長到每一位教職工,做到合理分工,職責分明,把安全工作責任科學地分解,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形成人人有職責,層層抓安全的良好氛圍。大家齊抓共管抓安全,人人盡力保平安。在思想上真正樹立安全工作無小事的觀念。 另外還必須從學校每一個部位,每一個環節認真地排查安全隱患。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的,要追究相應責任,造成事故的要加重處理。

2、增強學生的安全知識與應急防範能力

爲了學生具有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學校應增設安全課,讓安全知識進入課堂,並進行必要的演練和實訓。

安全教育的落腳點應是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形成自救自護能力。安全教育首先應注意內容的系統性和全面性,它包括以下幾方面:

交通安全教育 (包括行路、騎車、乘車、乘船等)、

日常生活安全 (包括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火、家務勞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等)、

活動安全教育 (包括運動環境和器械的安全、體育課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動、遊戲、放鞭炮、人流擁擠的公共場所安全等)、

自然災害中的自我保護教育 (包括水火災、暴風雨、雷電襲擊、地震等)。例如,日本經常地震,他們的學校就經常進行地震模擬訓練。

社會治安教育(包括盜賊、騙子、搶劫、挾持、綁架、黃毒等)

意外事故處理教育。要教育學生髮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老師,掌握安全應急常識,牢記應急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電話120;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3、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減少安全事故

當今學生存在種種不健康心理,諸如性格懦弱、依賴性和嫉妒心強、自私、逆反、情緒焦慮等,都屬於非智力因素所致。學生自身安全出問題主要就是由以下幾種不健康心理造成:一是逞強心理;二是逆反心理;三是愛出風頭;四是盲目崇拜英雄。良好的心理素質是保障學生安全的內在原因,有一個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絕心理性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要特別重視學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心態,建立心理教育體系,開設心理教育課,建立心理輔導、諮詢站,設立內心傾訴信箱等,按少年兒童心理髮展的規律來解決他們的心理問題。

4、嚴格門衛制度,嚴明學生請假制度

學校管理人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以及學生宿舍生活指導員要嚴格學生請病事假的審批管理制度,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法制紀律教育。班主任要及時主動關心、掌握請病事假學生的基本情況變化和行蹤去向,預防學生弄虛作假,嚴禁學生曠課,必須做好相關記錄,妥善保管學生請假條,並將學生請假或曠課情況及時向學生家長通報。

5、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自救能力

學校要通過有針對性的教育和訓練,提高師生防範意外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的自救自護能力。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應符合學生的接受能力,以實用安全知識和技能爲主。主要應包括: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知識教育和生活中的各類安全教育等。要經常性地組織師生參加安全演練和安全技能培訓,使全體師生都能基本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護方法。要教育學生髮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老師,掌握安全應急常識,牢記應急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電話120;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6、把安全教育納入正式教學內容

對於學生的安全教育,以往一般都利用課餘時間來進行。既沒有列入教學計劃,也沒有制定相應的教學大綱。隨着學生安全問題的日益突出,國家對學生生命安全的日益重視,有必要將安全教育課納入學生的必修課,開展安全教育過程中,創新形式,採取各種學生喜聞樂見、操作性強的多樣化教育,就會取得良好效果。

7、加大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治理力度。

學校要積極主動配合公安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行動,排查整治各種安全隱患,每月收繳管制刀具。及時把握師生思想動態,堅決防止發生重特大羣體性事件。教育學生遠離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電子遊戲錄像廳等,拒絕“黃、賭、毒”的不良侵蝕,教育學生與外人交往要慎重。加大對學生之間以及學生與社會閒雜人員之間矛盾糾紛的排查力度,預防學生髮生打架鬥毆、兇殺等暴力事件。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隱患,教會學生及時報警,做到善於自救和救他,不斷提高學生保護能力。爲防止學生在回家或到校的途中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護校隊每天護送學生到校門外並且督促學生不能乘坐三輪車、無照、無證駕駛的摩托車、客車。 總之,我校將結合學校特點,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通過不同的形式將方方面面的安全知識教給學生,讓學生在頭腦中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學生在全的教育環境中學習、成長。而且只要我們每一位教師都來關心學校的安全工作,社會治安機關大力支持,留心每一處安全隱患,真正做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我們的下一代就能健康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就能正常進行,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安定。

保護學生安全的制度

爲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見附一)。各部門、各科室和各年級任課教師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周、中層領導值日、男教師護校隊制度(見附二);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邏隊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邏隊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2、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組織教學、活動、值班、接送學生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尊重學生,不諷刺、辱罵、體罰學生,不用教師忌語,按時放學。

(2)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包括在教室、專用教室、室外的課),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保證每堂課都有教師在場。

(3)上好安全教育課,做到課時落實、內容充實。開展豐富的“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三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一)宣傳教育活動。

(4)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活動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5)組織學生學習上級及學校制訂的各類安全制度、安全防範措施和學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自救、電器使用、校園暴-力等專項演練。

(6)對班級中有不良行爲的學生落實幫教措施。

(7)定期檢查教室及專用教室、活動場地有無安全隱患,一旦發現,及時報告並排除,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8)按學校規定搞好學生放學的護送工作,認真執行學校的接送制度,禁止不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學,無特殊情況禁止其他人(包括家長)進入教室。

(9)做好家校聯繫工作,將學校安全要求告知家長,請求家長協同學校搞好安全工作。

(10)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組織救助,保護現場,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向校長和分管校長彙報,並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涉及學生傷害事故,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並協助學校做好家長工作。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對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經常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2)對乘車的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

(3)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如上車已沒有座位,站立時要穩住身體重心,至少要用一隻手吊住車上的安全拉手或緊扶住車上座椅。

(4)嚴禁12週歲以下學生騎車上學,倡導步行。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路道時的交通情況。學校應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結伴而行、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6)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應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繫,一旦他們的上學或放學出現異常情況時,學校和家庭應儘快瞭解原因,採取對策。

(7)學校還應根據季節的變化,提醒學生在相應時間內該注意什麼,比如霧天儘可能着裝鮮豔、小心慢行,雨天防滑等等。

4、集合、集會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合集會、升旗、做操實行輪換制,並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合集會、升旗、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合集會、升旗、做操應以班爲單位。學生上下樓梯時由班主任和課任老師前後護送,做到保持一定距離,不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並由各樓層值守人員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合集會、升旗、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和科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做操和體育活動,學生到操場或從操場回教學區應排隊由教師帶領。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合集會、升旗、做操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電腦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超負荷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嚴禁在陽臺上擺放花盆。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豆奶房要定時檢查用電線路,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羣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縣衛生防疫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3)爲杜絕意外發生,學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縣衛生防疫部門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羣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羣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縣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7、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要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治安巡邏隊、城市管理執法局、衛生監督所、街道辦事處、工商管理局、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周、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外,還要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附近派出所、治安巡邏隊,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樓道、交通等各項安全。實行放學路隊制。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壞事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8、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報經縣教育局批准。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等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9、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並及時報修並出示警示標誌。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範、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鍊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並及時向校長室彙報。

(8)學校任何人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到校外訓練。

10、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2)實行“安全值周制”,值周人員負責檢查本週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

(3)隨時注意確保師生的身心健康。

(4)定期對學校的水路、電路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

(5)定期對個部門、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評比,確保安全工作深入性和持久性。

(6)定期檢查各部門、各班對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情況,並將其納入考覈工作。

11、學校巡查制度

(1)由值周領導做好值日教師的校園巡查安排。

(2)值周領導在晨讀前、午後、放學後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可帶學生監督員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並認真記錄,及時反饋。

(3)中午、下午放學後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時間一到,學生都要離校,包括在操場上活動的學生。特殊情況做好安排,並作記錄。(見附三)

(4)及時處理突發事件,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向校長彙報,由值周校長處理。

(5)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違紀、不文明現象等及時向班主任反饋並實行扣分制度。

(6)定時對校舍、場地、設施巡查。

12、學校值班巡邏制度

(1)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3)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和晚上守夜人員巡邏。

(4)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時間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在值班巡邏期間,對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時間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6)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7)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13、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見附五)負責學校消防、飲食衛生、交通、體育設施、大型活動、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於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2)學校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因工作失責,校長首先要承擔第一責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和具體工作的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值班,誰負責;誰帶班,誰負責”的原則。

(3)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和詢問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對於老弱病殘和不負責任的門衛學校堅決不用。

(4)門衛和晚上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5)學校後勤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門窗、標誌牌和其他財產,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對於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償責任。對於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6)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7)要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豆奶房衛生情況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進貨渠道,加強對豆奶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過程控制。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豆奶房管理人員的責任。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範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上崗時要佩帶健康卡。對於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8)學校政教處、大隊部,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9)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對厭學、逃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10)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安全宣傳教育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12)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於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13、應急事件處理預案

(1)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申山東校長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臨時指揮最高負責人;

張光重、林洪明副校長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

羅世友主任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傳遞負責人;

羊亞林主任專門負責與上級或有關部門緊急聯繫或求援事宜;

申穎郢主任協助張亞和書記負責現場指揮工作;

班主任專門負責臨時救護工作。

(2)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當發生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時:

①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

②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三次一長二短哨音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科任教師(見附四)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爲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3)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①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要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②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③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由護校隊員先制止、制服,並同時拔打“110”報警。

④爲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之前要關閉校門。

⑤如有事件發生,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4)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①每天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迎接師生的到來。

②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在校園內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

③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

④爲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和樓道值守責任人負責樓道口的監督、疏導。

⑤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⑥學校後勤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14、學生安全須知

(1)按學校規定時間上、放學,有序進、出校門,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準帶刀和危險品到學校。

(2)12週歲以下兒童不騎自行車上學。

(3)課餘午間文明活動,不追逐奔跑、打架鬥毆,上下樓梯靠右慢行。

(4)到電腦、實驗室等專用教室上課,必須排隊進出。

(5)不攀爬學校圍牆或教室門窗,不做危險性遊戲,不準在教學樓朝下扔物品。

(6)上下鈴響後,按次序進出教室,做到不擁擠,不一鬨而散。

(7)學生在課間或午間不得進入教師辦公室玩耍,上學時間學生未經教師同意不準私自出校門。

(8)集會出操必須排隊,上下樓道時,不彎腰繫鞋帶,不統一踏步,並保持一定的距離。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應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

(9)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情況時,應及時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師報告,以便迅速採取有效救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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