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資產管理問題調查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4W

工會資產是指在法律上由工會組織擁有所有權的各類資產,是工會組織履行各項社會職能的物質基礎,也是工會成爲社團法人的必要條件。加強工會資產管理,發揮工會在組織職工、引導職工、服務職工、維護職工權益方面的作用,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工會資產管理問題調查報告

明確職責加強工會資產的基礎管理

加強工會資產管理要從基礎做起,明確職責,熟悉內涵,摸清現狀,完善制度。

1.明確職責。按照全總的要求,各級工會要建立健全工會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成立工會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所轄工會及其企事業資產進行宏觀管理和監督;制訂工會資產監管的有關規章制度;加強對工會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健全工會資產出資人制度,力爭做到管人、管事、管資產的統一,把工會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落到實處。要明確工會資產管理部門的職責。不能單獨設立資產管理部門的工會,要明確專人(可兼職)負責工會資產工作。確保工會資產日常管理工作有人抓,增減變化有人問,保值增值有人核。

2.熟悉內涵。工會資產內涵豐富,既包括實物的資產形態,又包括貨幣形式的資產,還包括能帶來經濟利益的無形資產等。由工會經費(包括會員繳納的會費、行政方面按法律規定撥繳的工會經費、政府及行政方面的各種補助、工會所屬企事業收入、社會捐贈、外國援助等收入)形成的資產,屬於工會資產。

3.摸清現狀。各級工會首先是開展工會資產清查。要堅持組織一年一次的清產覈資工作,做到賬物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客觀真實地反映工會資產的全貌。其次是及時進行工會不動產產權登記。再次是認真做好工會資產統計工作,運用資產統計成果指導監督實踐。

4.完善制度。一是堅持分類管理。按照工會資產的存在形態,分別制訂工會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資產管理制度。二是堅持程序管理。加強會計覈算,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工會會計制度》等要求,對工會資產的增減變化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完善工會經費收繳、管理、使用制度;健全工會財產(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的採購、驗收、保管、使用、調撥等制度;規範工會資產處置、評估、投資、報廢等審批制度。三是堅持民主管理。逐步建立工會資產使用、清查及評價制度,完善內控制度,接受職工羣衆和上、下級工會的監督,保持工會資產完整。

多方爭取增加工會資產存量規模

我國法律規定工會資產的形成主要有五個方面,黨和政府撥付工會的房產、地產和其他固定資產;政府對工會的各種專項撥款形成的工會資產;社會各界的捐贈形成的工會資產;工會經費和會費形成的工會資產;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認定的應屬於工會的資產。

1.積極爭取政府和行政方面的支持。縣以上工會主要落實各級政府應當爲工會組織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辦公場所,以及對工會開展活動或購置設備、維修房屋等給予補助;縣以上工會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由財政負擔的規定,爭取縣以上工會幹部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由財政負擔等。

2.努力提高工會經費收繳率。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是工會資產形成的重要來源。各級工會要把該收的經費都收上來,進一步做實各級工會的賬戶。推進工會經費上繳和分成辦法的改革。

3.增強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本領。各級工會要學會積極宣傳工會組織的作用,發揮組織優勢,爭取國內外企事業單位、各種公益基金組織和個人的捐助、贊助款,用社會資金辦社會之事,增加工會資產總量,把“蛋糕”做大,提高服務職工、服務基層的物質能力。

開拓創新實現工會資產保值增值

工會資產管理要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實際,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堅持依法按章辦事,通過市場盤活工會資產,優化工會資產配置,壯大工會組織經濟實力。

1.依法維護工會資產的完整。各級工會要增強物權觀念和產權意識,運用《物權法》和《工會法》等法律武器,切實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一要依法爭取徵收補償。因城市改造等原因,對工會不動產進行拆遷的要爭取按現行市場標準進行補償;對挪用、侵佔、工會資產的行爲,請求返還原物,恢復原狀,進行損害賠償;二是嚴格把握好工會資產變動審批關。認真落實工會資產購入、領用、處置等管理制度,嚴格辦理有關手續,加強原始記錄複覈、登記、審批管理,工會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爲經營性資產,要經過上級主管工會的批准,防止資產流失;三是努力減少交易風險。在工會企業股份制改革、工會資產重組過程中,重視工會資產評估工作,充分運用公示公信規則,消除市場交易中的風險,減少交易中的權利糾紛,實現資源最佳配置;四是保障工會經費足額撥付到位。督促行政部門及時足額地把工會經費撥付到工會賬戶上;對拒不撥付的,上級工會或基層工會可以申請支付令,申請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五是加強對工會企事業單位的監管,防止工會企事業單位工會資產的流失和被侵佔。

2.盤活存量資產。一是加強對工會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工會經營性企業在管理體制上,實行會企分開,

企事分開。健全工會資產運營制度,通過資產經營,採取收購、兼併、出售等方法,優化工會資產結構,及時處置不良資產。用現代企業制度規範工會企業的行爲,明確工會企業經營者、承包者的責任,建立有效的激勵和制約機制,加強對企業經營績效的考覈,二是加大對工會文化宮、學校等非經營資產的管理。工會的公益性事業也要按照市場需求進行運作,完善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增加收入,實現自給。盤活工會文化、體育事業單位中的存量資產,充分發揮工會工人文化宮、俱樂部、劇場、體育場(館)服務職工羣衆的作用,挖掘文化、體育設備、設施的潛力,把有償使用和優質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三是加強工會投資管理。工會組織在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實力以後,纔可以採取謹慎穩妥的辦法,按照科學、民主的程序,以部分工會資產做爲投資,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追求較大的經濟回報。可以嘗試進行不動產投資,也可以委託專業理財公司購買能爲工會組織帶來穩定經濟效益的理財產品或有價證券,還可以投資辦一些能夠發揮工會組織優勢,增強工會組織後勁的企業。工會組織對外投資,必須建立科學的論證機制,建立規範的運營機制,嚴格的審查監督機制,完善的績效獎懲機制,實行投資歸口管理,做到責、權、利相統一。四是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各級工會應當根據工作的需要和財力的狀況,合理有效地配置資產,工會經費的使用要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實現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提高績效的目標;工會不動產、動產的管理要責任到人、物盡其用,不能因爲非經營性資產不計提折舊、不計算成本而出現閒置、浪費的現象。

3.加強資產監管。各級工會的資產歸工會統一所有,全國總工會對全國各級工會資產擁有終極所有權。各級工會資產監督機構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制訂工會及所屬企事業單位資產監督管理的方針、原則和規章制度,檢查和監督工會資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審批本級工會及企事業資產置換、重組、產權變動等重大事項,對企事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考覈評價,依法處置違規行爲,指導工會企事業發展與改革。各級工會財務、經審部門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配合、參與和監督工會資產監管工作,使工會資產監管工作更加規範化、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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