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讓農民工有了家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8W

10月24日,唐縣民工邸玉龍在一份《工會會員登記表》上籤上了自己的姓名,從此邸玉龍正式成爲了xxx市第一建築公司工會的一名成員。據xxx市建設工會的統計數字顯示:從10月13日至今半個月時間裏,省會像邸玉龍這樣加入工會組織的民工總共有16832名。民工加入工會,標誌着他們的身份已經從農民變成了工人,成爲了工人階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工會讓農民工有了家

爲了落實中國工會xx大提出的最大限度發展農民工加入工會的要求,更好地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xxx市總工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決定首先從進城務工人員較多的建築行業入手,要求所有在xxx登記註冊的建築單位組建工會、發展民工會員,並在11月中旬之前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等各項維權機制。

10月13日,xxx市總工會召開了建築企業組建工會發展民工會員的動員大會。之後的半個月時間裏,省會107家登記註冊的建築單位共新建了23個工會組織,吸收了16832名民工入會。目前組建工會組織、發展民工入會的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等各項維權機制的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據xxx市建設工會主席張建銳介紹:發展民工加入工會,一方面有利於調動民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另一方面民工加入工會後,一旦遇到欠薪或其他危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事情,工會將出面與企業方協商解決,這樣有利於更好地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

■民工眼裏的工會

雖然目前省會已經有1萬多名民工加入了工會組織,但在大多數進城民工眼裏,工會還是一個很陌生的字眼。

來自高陽縣的民工劉祥福還沒有加入工會,當記者把進城民工可以入工會當作一個好消息告訴他時,他沒有表現出一絲的興奮,卻反問記者:“我爲什麼要加入工會,工會是幹什麼的?”記者把隨身攜帶的資料給劉祥福看,並告訴他:“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羣衆組織,是黨聯繫職工羣衆的橋樑和紐帶,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劉祥福看完搖了搖頭,他沒看明白。記者解釋說:“工會是民工的孃家,爲民工撐腰、替民工說話。”雖然劉祥福對這個解釋仍不是很明白,但他對“爲職工撐腰、替職工說話”這些字眼很感興趣,他說,“加入工會要錢嗎?加入工會有什麼好處?要是老闆拖欠我們的工資不給,工會管嗎?”劉祥福的提問讓記者覺得自己不像是在採訪,而像是在接受採訪。

■工會理應爲其撐腰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大量農民工涌入城市,爲城市的經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1億多農民工,僅xxx就有60多萬進城農民工爲城市建設和發展做着貢獻。在有些行業,毫不誇張地說,撤除了民工也許整個行業都將癱瘓。事實表明,數量龐大的農民工隊伍,已成爲我國工人階級的新鮮血液和不可剝離的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中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雖然農民工爲城市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他們在城裏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卻很多。大概可列出這麼幾項:第一就是農民工進城務工以後遭到很多歧視,比如很多大城市都規定,有100多個工種和行業不允許農民工進入,還有就是民工進城務工必須辦理就業證、暫住證,各種收費和各種證卡等。第二,民工在打工期間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工資拖欠問題,從頻頻見諸報端的跳樓事件,不難看出這個問題已經發展到嚴重地步。第三,民工的生活、生產條件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衛生防疫條件,安全條件,大病、工傷問題都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

既然和城鎮職工一樣都在爲城市建設做貢獻,從公平角度講,對民工的歧視應該消除、民工的合法權益理所當然地應該得到切實保護。作爲中國工人階級的羣衆性組織,承擔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任務,是中國工會不可推卸的分內職責。

另外,民工加入工會從社會穩定角度來說同樣重要。1億多的農民工在城市間流動,尤其像北京,有300萬民工在這裏,他們發生任何事情、事件都會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這種不穩定因素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可想而知。政府如果把民工的事情解決好,對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激勵他們共同參與城市、企業的發展和建設,將會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民工入會有好處

民工加入工會意味着他們的身份已經從農民變成了工人,加入工會意味着民工又多了一條維權的渠道。xxx市總工會副主席崔秀衛這樣解釋民工加入工會之後的好處。

加入工會之後,民工的身份就成爲了職工,這也意味着,民工將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的待遇。假如出現欠薪等勞資糾紛,工會可以出面幫助協調解決。另外加入工會之後,民工的生活和勞動環境也將有所改善,工會還將通過組織技能培訓和豐富多采的文化娛樂活動提高民工的素質。

■工會能起多大作用

民工們似乎對自己身份的轉變看的並不是很重,“我們不在乎什麼民工和職工的身份差別,我們關心的是加入工會之後有什麼好處?如果只是加入工會卻得不到任何好處,加入工會又有什麼用?”來自定州的民工高志遠如是說。

已經被拖欠工資問題害苦了的民工們對工會在維權過程中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抱有懷疑態度。“現在工作這麼難找,如果加入工會老闆就不用我了,怎麼辦?再說以前拖欠工資勞動監察部門不是也在管嗎?但工資還不是照樣欠?多了個工會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xxx市總工會的一位負責同志解釋說:以前拖欠工資勞動監察部門是可以管,但前提是民工必須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監察部門無從下手。民工加入工會以後,工會將幫助民工與用工單位簽訂集體勞動合同,這樣民工自身的合法權益就有了保障的基礎。假如再出現拖欠工資問題,工會可以同用工單位協商解決。即便是工會協商解決不了,有了集體勞動合同再找勞動監察部門解決也就相對容易多了。其他如像遭遇工傷或者死亡以後,工會都是可以出面協調的。單從拖欠農民工工資這塊來講,勞動監察部門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果再有工會的介入,兩家攜手共抓,可能效果會更好一些。

■跳樓還要跳多久

“弟弟在工地幹活時被砸傷一直沒有說法,哥哥情急之下爬上塔吊,以‘跳塔’要挾,直到有關負責人答應解決其弟的1000多元工錢纔下來。”(見本報10月29日c6版)這已經是10月份本報報道過的第三次跳樓事件了。

頻頻發生的跳樓事

件不斷挑戰着整個社會的神經,人們對跳樓的認知,已經從最初的同情發展到了麻木,甚至有人認爲跳樓是假討工錢是真,而且跳樓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應該嚴懲。雖然以跳樓這種方式來討工錢,已經被社會~認定爲一種不恰當的做法,但民工們更看重的是跳樓的結果,因爲人命關天不管是誰都不敢大意,這樣就可以討到工錢。可以想象,假如拖欠工資問題找不到更合法有效的解決途徑,跳樓事件肯定還會繼續。

“民工加入工會之後,工會將擔負起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責任。除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之外,工會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如果發生欠薪糾紛民工主動找工會解決,相信隨着工會監督機制的加強和思想工作的到位,頻頻發生的跳樓現象將有所改觀。”xxx市建設工會副主席崔秀衛這樣認爲。

在以往的習慣說法中,農民往往被比作聯繫鬆散的土豆,因其組織性較差,在維護自身權益的時候,多處於不利地位。現下,農民進了城,成了“農民工”,但是,其鬆散的狀態也延續了下來,於是,我們觸目所見的,便是太多的民工被欠薪。

這樣,提高農民工組織化程度的呼聲日漸響亮———民工加入工會,在這個特定的語境下,變得格外吸引人。問題是,加入工會並非萬事大吉,更何況,在邁向工會的途路上,尚且有太多的阻隔。

■維權:怎一個難字了得

高陽縣民工田保豐去年進城打工,幹了3個月後,老闆將他辭退,沒有給一分錢。但田保豐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裏咽,“老闆籤個合同把我給害了,規定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就走人,一分錢沒有。”雖然白乾了3個月,但田保豐認爲比起同鄉的劉心祥自己還算是幸運的。“去年,老劉在打工時腿被石頭砸傷,落下了終生殘疾。就因爲當初合同上一句話:因本人不慎導致受傷、死亡後果自負,老闆沒有賠他一分錢,老劉只能拖着一條傷腿回了老家。”

勞動合同本是保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的武器,但由於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這就導致有相當一部分民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籤合同。即使簽了合同,用人單位也常常設下重重陷阱,出現不少“霸王合同”和“生死合同”,讓農民工有苦說不出、有冤難申訴。

———所謂的合同,也就成了用人單位逃避自身責任和義務的工具。

去年底,新華社記者一份專門針對拖欠進城民工工資問題的問卷調查結果令人心驚:在北京、江蘇、浙江等地接受調查的80位民工中,簽訂勞動合同的不足10%,而且72.5%的民工表示,他們的工資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最令人瞠目的還不是沒有勞動合同和整體拖欠比例,而是民工們的血汗錢被侵吞、拖欠後追討工資的方式。60%的民工選擇用反覆找老闆、直至把老闆找煩的方式來討工資;10%的民工表示只能通過嚇唬等手段對老闆形成壓力;另有15%的民工辛酸地表示,要不到錢就認命了;只有一名民工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這份調查不僅說明了民工在維權過程中困難重重,也說明在民工們的心目中,還沒有一個有效的、可信賴的維權機制,以致於大多數民工只能採取法律途徑之外的、成本高昂的甚至接近違法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與那些掌握控制着民工工作機會的老闆們相比,單個民工或者少量結幫成夥的民工,都處於不對等的弱勢地位。形成這種“強弱分明”的狀況,相當重要的原因在於,許多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沒有建立工會,民工們無法通過一種組織化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沒有自己的組織作爲後盾,又缺乏合理有效的維權機制,在與企業的交涉和較量中,無論民工個體還是羣體,都勢必處於不利境地。

組織民工加入工會的目的,就是爲了讓民工找到組織後盾,由工會通過行之有效的維權協調機制,出面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改變民工在與企業交涉中的弱勢地位。

■探索:職代會和集體合同

在組建工會、吸收會員工作結束之後,xxx市總工會的下一步工作就是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等各項維權機制。

組建工會組織、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保障民工合法權益的根本所在。xxx市總工會要求:凡在xxx登記註冊的建築單位,不分規模大小、人員多少,都必須依照《工會法》和《河北省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建立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制定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實施細則。職工在25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工會委員會,不足25人的,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200人以上單位應設專職工會主席。各企業工會委員會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行政負責人及其家屬不得作爲本企業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要依法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要堅持定期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每年召開1-2次職代會,要實行企務公開,規範職代會工作,抓好職權落實,提高職代會工作水平。

解決不簽訂勞動合同問題和消除勞動合同重重陷阱的有效辦法,就是依法建立集體勞動合同制度。xxx市總工會的要求是:企業要依照《勞動法》和《河北省集體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與職工一方簽訂集體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訂立書面協議。集體合同草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企業要把職工關心的安全與健康、經濟利益及企業穩定發展的相關問題寫入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簽訂後要認真抓好履行兌現工作,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確保集體合同落到實處。

xxx市建設工會的一位負責人解釋說:組建工會、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集體勞動合同制度,已經成爲企業進入xxx市場的必要條件。

■困局:工會面臨五大難題

雖然xxx已經有1萬多名建築行業的民工加入了工會,但這只是該市乃至全省各行各業民工加入工會工作開始的試點。要把民工加入工會這項工作做好,讓工會真正成爲民工的孃家,擔負起替民工說話、爲民工撐腰的角色,還面臨着民工流動性強、維權意識差、企業牴觸組建工會和法律法規不健全等諸多困難。

首先,由於進城務工人員滲透到各行各業,加上人員流動性強、臨時性強,基本上出於鬆散、混亂狀態,很難統一組織管理。一個民工上半年在這個建築公司打工時加入了工會,下半年他就可能流動到另一個建築公司,這樣一來他的會籍就要跟着流動,

這給工會的會籍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

其次,進城務工人員對工會的認識還很陌生,甚至可以說沒有多少人明白工會是個什麼樣的組織,更不明白工會的作用。“加入工會有用嗎?”對入不入工會抱着無所謂的態度,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工加入工會的積極性,也加大了工會吸收民工入會的難度。

第三,民工缺乏正確的維權意識,一旦發生拖欠工資等勞資糾紛,民工們一般都會採取直接找包工頭,甚至是採取跳樓威脅的方式去解決,而想不到去找工會協調解決。

第四,很多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都沒有工會,民工要加入工會必須先組建工會,而這些企業的負責人一般都認爲民工都是臨時性的,流動性強,不必組織他們入會。甚至有的企業負責人認爲工會就是爲維護工人的利益而建,種種片面的理解導致他們對組建工會有牴觸情緒。

第五,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點,目前關於民工入會法律法規不健全,各級地方政府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爲民工入會提供法律依據。

■出路:外地經驗可以借鑑

事實上,組織民工加入工會,各地已有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經驗。

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工會組織開風氣之先,創造了許多行之有效的辦法,把民工組織到工會中來,同時有力地保護了他們的利益。

福建省泉州市實行流動會員制,任何一家工會的會員證在全市都通行、有效;組織鄉鎮、村級和企業三種工會,覆蓋所有用工單位。如今,泉州市鎮鎮有工會、村村有工會,不論民工在哪裏工作,都能就近找到工會的大門。

河南省信陽市總工會想方設法與本市外出務工人員比較集中地方的工會取得聯繫,建立雙邊或多邊維護機制,目前已與全國40多個城市的工會建立了進城務工人員工會聯合會,今年以來就有10萬民工申請加入工會組織。

另外,南方沿海地區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的大量建立和大規模吸收進城務工人員入會,也爲各地提供了值得借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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