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請示的批覆
請示的回覆是以批覆形式發放的。關於對請示的批覆,大家瞭解多少呢?下文是對請示的批覆,歡迎閱讀!
對請示的批覆一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你院《關於下級人民檢察院對上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不起訴等決定能否提請複議的請示》(寧檢〔20xx〕126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下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執行。下級人民檢察院認爲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錯誤或者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的同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報告。
二、下級人民檢察院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有不同意見,法律、司法解釋設置複議程序或者重新審查程序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議或者報請重新審查;法律、司法解釋未設置複議程序或者重新審查程序的,不能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議或者報請重新審查。
三、根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對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作出的不批准不起訴等決定,下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請複議;上級人民檢察院非經檢察委員會討論作出的決定,且不屬於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可以提請複議情形的,下級人民檢察院不得對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提請複議。
此復
對請示的批覆二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報請審定〈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請示》(銀髮〔20xx〕6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人民銀行商有關部門提出的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認真組織實施。
二、存款保險基金由人民銀行設立專門賬戶,分賬管理,單獨覈算,管理工作由人民銀行承擔。在存款保險基金積累較爲充足且其他條件成熟時,可按程序設立獨立機構,履行存款保險職能。
三、人民銀行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存款保險制度平穩出臺和有效運行。重大情況及時報國務院。
對請示的批覆三住房城鄉建設部:
你部《關於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請示》(建保〔20xx〕11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