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金融爲農服務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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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村體制關係,目前農村大部分農民依舊保持着“小本經營”的生產模式,具有投入小、成本高、風險大、積累少等特徵。但隨着農村經濟的發展進步,特別是“一免兩補”政策使農民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很多農民不在滿足於“年吃年用”,他們更希望通過增加投入,擴大生產,多種經營,達到增收致富的目的。據統計,**市農業總投入已由xx年的元增加到xx年的元,高於農民收入增長速度的%。但隨之而來的一些問題,特別是農村融資體系與農村快速發展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逾顯突出,雖然近幾年農村金融改革盡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的感到資金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能量還沒有充分釋放。**市金融機構雖然每年農業貸款已由xx年的元,增加到xx年的元,但同期農業資金缺口也由xx年的元擴大到xx年的元。農村融資難的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必須要認真面對的問題,需要我們各級政府與金融部門做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一、正視三個現實

關於農村金融爲農服務的調查報告

一是融資覆蓋面過窄,農民求貸無門的現實。看待對農金融支持能力一個重要指標就是金融服務覆蓋面。但事實上,受多種主客觀的影響,一方面,在農村普遍存在着“三分之一”現象:以**市爲例,在全市年收入在元上的農民羣體中貸款比重只佔%,年收入在元以下的家庭貸款比重也只有%,而全市貸款比重佔%的農民多爲年收入元和元之間的羣體。體現在大部分富本資料權屬文祕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祕家園裕戶受傳統觀念和經營規模影響,不願貸款;貧困農戶無從擔保,償還能力弱,貸不着款,農村弱勢羣體貸款無保證;有融資能力往往侷限於農村中等階層(有一定償還能力,又缺少資金)且普遍數額小、週期短。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數農村金融機構爲降低經營風險在嚴格貸款條件的同時,普遍實行了貸款第一責任制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層層建立清收不良貸款責任制和新增貸款風險考覈責任追究制,這種剛性的信貸管理措施,使大部分信貸員認爲“多貸多風險、少貸少風險、不貸無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着農村信貸資金的有效投入。儘管農村信用社放寬貸款條件,開辦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但由於貸款授信額度(最高爲*萬元)的限制,使現有的農戶授信額度不能滿足大多數農村種養大戶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資金需求,很多農民無法實現大額貸款和短期週轉性貸款,這也是造成民間借貸暗流涌動的根本原因。

二是金融機構服務能力不強,生存狀況堪憂的現實。農業受自然規律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影響,是一項週期長、風險高、回報慢的產業,而商業銀行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業本質決定了商業銀行從農村全線淡出。**市xx年農村金融網點最多時曾達到個,如今只有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還全線固守陣地,農行只保留*家,其餘已全線徹出。這其中,真正取之於農,用之於農的只有農村信用社一家。由於諸多因素的制約,信貸總量有限、增量不足、支農乏力。據統計,xx年,**市金融存款餘額達到億元,而農村信用社只有億元,經營機制不靈活(不能通存通兌)導致攬儲無力;郵政只儲不貸導致資金逆流,這些都使支農資金捉襟見肘。另外,信用社因其政策性強在用途、結構、期限等方面條件過於嚴格、與農業產業化發展要求不能夠完全吻合等因素的困擾,不能很好地找到政策任務和市場盈利的結合點,使支農再貸款的“載體帶動”效應未能得到充分發揮。民間融資缺乏規範,借貸雙方的利益無保證、利息過高等“先天不足”,也使其不能充當“主渠道”的角色。

三是融資結構不合理,資金投放導向作用不明顯的現實。由於傳統觀念的慣性作用和農村融資供求矛盾緊張以及不良貸款包袱沉重等因素,當前的金融機構還習慣於“買方”市場,不注重也不樂於開發市場,增加服務品種,體現在樂衷於小額貸款(事實上也只限於小額貸款)。在代表農業發展趨勢的優質農產品、綠特種植和畜牧業以及農產品加工、儲運保鮮等金融支持上沒有實現有效對接,資金導向作用沒有發揮。

二、找準五個定位

隨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農業生產分工多元化,農民收入的層次化等現象,也使農村融資需求日趨多樣化,這就要求我們政府在統籌農村金融發展的工作中,必須堅持以農民融資需求爲導向,進一步整合各類金融資源,建立一個由商業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等多樣化金融機構組成的、既互相競爭又各有特色、具有內在互補功能的農村金融體系,以滿足農民不同的金融需求。

一是中央銀行要加大支農再貸款力度,強化宏觀調控性。要充分發揮其“調控中心”的作用,通過增加再貸款的投放、適當延長再貸款的期限、放寬再貸款條件等手段,重點扶強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實力,增加流入農業的信貸資金總本資料權屬文祕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祕家園量,擴大農戶受益面,保障農業資金投入。在此基礎上,對農村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貼息,補貼金額可以隨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的增加而增加。對農業貸款要逐步推行有選擇的低利率政策,減輕農民利息負擔,體現國家對弱勢羣體的扶持。

二是信用社應突出以政策爲保障,強化服務性。農村信用社一方面擔負着政策任務,一方面還面臨着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生存能力的問題,在利與“益”上不能簡單地取捨,而應把注意力和興奮點集中到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創新上,用服務推進政策落實,用服務提高利潤水平,增強發展能力。在改進貸款管理方式、放寬貸款條件、豐富信貸品種、拓展業務新領域上下功夫,使其真正成爲“農村融資的主力軍”。當前,農信社應重點制定適合“三農”經濟發展要求的激勵與約束相對稱的信貸營銷激勵機制,以規範引導信貸部門和人員的信貸行爲,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最大可能地加大支農信貸投入,爲“三農”經濟發展營造公平、合理的信貸支持平臺。

三是縣級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應增加支農比例,強化回哺性。由於各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設在縣以下營業網點單純吸收存款的狀況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村融資。爲此,上級商業銀行應給縣以下營業網點以相應的農業貸款權,在吸收存款的同時,要求其在發放貸款總額中要有一定比例用於支農。縣級農業銀行更要“職能迴歸”,堅持以農爲主的經營方向,重點發揮其資金集約經營、中間業務發達的優勢,切實加大對“三農”經濟的信貸投入。要改變郵政儲蓄資金歸屬,將其以合理價格返還農村地區,並加快建立郵政儲蓄銀行,開展信貸業務,實現郵政攬儲資金“取之於農、用之於農”的良性互動效應。

四是農發行應突出專項功能,強化政策性。由於受糧食直補政策、農村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影響,農發行的作用也逐漸趨弱。但其政策任務的本質具有無可替代性,決定了其地位不能削弱,還要加強。因此,農業發展銀行的運作上應更加針對“三農”經濟的弱質性,把職能定位於支持農業基礎設施性項目,主要包括國家專儲貸款、扶貧專項貼息貸款、重點建設項目貸款和國家財政資金相配套的重點項目貸款等,以切實壯大其支農資金實力。

五是民間融資應突出合理疏導,強化規範性。在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放高利貸行爲,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考慮現有的國家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不能滿足農村融資的現實,應適度放寬農村金融市場的准入條件,容許民間借貸在一定時間一定範圍內存在,建立民間借貸管理協會,嚴格監管。積極引導正當合理的民間金融組織,將其納入到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加以監督,使其公開化、規範化,以其投向自由、借貸期限靈活和手續簡單等優點來滿足農村經濟發展中多元化和多層次的融資需求。

建立健全四個體系

一是金融服務體系。調整貸款戰略,實現農業貸款結構的優化。要針對農業結構調整的需求,向農業產業化、規模化和種養多元化提供大力支持,如對大型農機具開展抵押貸款、畜牧業專項長期貸款業務等;對專業種養、支柱農業開展農產品抵押貸款。要針對農村發展二三產業的需求,提高非農產業貸款比重,如對流通業經濟組織提供商品抵押貸款;對農產品加工業可以發展農產品收購資金貸款;要針對農村基礎建設的需求,加大對城鎮建設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對區域經濟有帶動作用的經濟重鎮,開展有穩定收益的城鎮供水、商品住宅建設和綜合配套設施建設;加大對交通、通訊、能源、傳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要針對農村住房、教育等消費需求,增加農村消費信貸的投入。通過發放住房消費貸款,以拉動農村建材等相關行業的發展和改善農民居住條件;通過發放耐用消費品的貸款,滿足農民現階段生活的需要;通過發放助學貸款,解決貧困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創新擔保形式,提高融資保障能力。目前,實行的“五戶聯保”等形式,雖然在小額信本資料權屬文祕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祕家園貸中作用明顯,但從發展的角度看,還要積極探索新的信貸手段,向農民提供多種貸款擔保方式,如親屬間聯保、農戶企業聯保等。積極探索開展信用貸款、房產抵押貸款、產品抵押貸款、股權擔保貸款、貼現、匯票承兌等多種信貸支持業務。在此基礎上,按照政府牽頭、協會、企業參股、銀行託管、市場運作的方式,鼓勵和支持各級組建農業信用擔保公司。

二是農民信用體系。信用體系的建立是保證農貸暢通的重要保證,在建設信用體系上,政府要充分行使職能作用,協調好、處理好各方關係和利益,努力構建資源共亨、評定權威、約束有效、維權有力的信用體系。

成立社會公衆信用數據庫,建立公開的社會信息披露制度。由政府部門牽頭組建非盈利性、保本微利的信用登記諮詢機構,及時從銀行、稅務、企業、司法、教育、工商及其它部門廣泛收集、整理有關個人和經濟組織的經濟往來、債權債務變動、與金融機構往來、民事刑事糾紛、主要管理人員狀況的信息和數據,在嚴格依法管理的前提下,依靠現代技術通過授權查詢的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開放。

建立社會化的信用等級評定製度,廣泛評估、公佈守信狀況、經濟實力和發展趨勢,全面、準確、公正地評定各經濟實體的信用等級,並做好依法公佈工作。

加強信用懲戒制度的建設。由公安部門牽頭,聯合檢察機關、法院、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建立信用聯席會議制度,對不守信用者的經濟行爲予以限制。

三是農業保險體系。農業生產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進行結構調整投入越大風險也就越高,如果沒有一定農業保險支持,很多農民根本不敢涉足。通過農業保險的介入,可使農民在對結構調整中的高見風險的不確定性大降低,另外一個重要意義還在於,隨着風險的降低,一方面可以使爲金融提供基本的還貸保證,減輕貸款顧慮,另一方面也可使農民敢於貸款,提高貸款熱情,因此說,這是一個農民、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三方受益的事情。農業保險要體現政策性,採取“政府財政補貼推動、商業化運作”的模式進行經營。政府從生產和消費兩方面給予補貼,在農民提供生產補貼的同時,對購買農業保險的農民提供價格補貼,這樣使農民能夠積極參加保險。對經營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供政策、法律特別是經濟上的支持,使其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這樣才能夠激勵企業繼續從事農業保險的經營。

四是農業基金體系。設立農業結構調整基金。該基金主要用於發展在農業結構調整中具有比較優勢的項目,以及爲在結構調整中收入受到影響的農民提供補貼。這是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也符合wto的有關規則。同時,國家和地方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村和農業的各項資金的管理力度,確保這些資金專款專用,保證到位,不得挪用。

四、抓住一個根本

現代經濟一個基本特徵就是資本與產業和市場的高度融合,也可以說沒有具有競爭力的產業與市場就不可能更好地吸引資本,這也是資本的趨利性所決定的,爲此,解決農村融資難的根本出路還是在於實現農業產業化和市場化。通過產業化可最大程度地提高資本注入的規模,通過市場化可最大程本資料權屬文祕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祕家園度地提高資金的流動性,把產業化與市場化緊密銜接後,就會使農村融資難的很多問題迎刃而解。發展農業產業化要重點通過個途徑:一是推動農產品轉化,鼓勵和培植各種加工企業,實現工農結合,互動互促。二是發展畜牧業,實施“主輔換位”。三是推動土地合理流轉,提倡土地規模經營。四是推動勞動力轉移,促進集約農業的發展。我們必須要充分認識到,政府在解決農村融資難的問題中,絕不能就融資抓融資,而應樹立“大融資”的觀念,加強城鄉統籌、工農統籌、區域統籌、行業統籌,要善於用統籌的方法解決農村融資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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