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辦幹部見義勇爲典型先進事蹟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W

近日,我縣再次傳出見義勇爲佳話。縣政府辦幹部**、肖旭、陳鴻和統計局幹部鍾才貴等四人見義勇爲,與正在行兇的歹徒英勇搏鬥,救下一名七歲小男孩。

政府辦幹部見義勇爲典型先進事蹟

3月24日夜幕降臨,**等人像往常一樣沿着貢江河畔散步,當走到長征大橋下方時,**隱約看見河中心沙灘上有一個人在左顧右盼,神色可疑,身旁還酷似躺着一名小孩,“這麼晚了怎麼還有人在河灘?”職業的敏感讓他覺得十分不對勁,立即跟肖旭、陳鴻、鍾才貴說:“走!上前去看個究竟!”於是他們四人快步跑向沙灘。眼前的一幕讓他們驚呆了:一個穿粉紅色衣服的青年男子把一個小孩的頭死死地按在沙堆裏,那個小孩一動不動地臥在那裏。這時**大喝一聲:“住手!快把小孩放開!”這時窮兇惡極的歹徒仍死死的按住小孩不放,並威脅他們幾人不得靠近,說時遲那時快,**一個漂亮的擒拿動作將歹徒掀翻在地,另外三位同事勇敢、迅速地衝上去一起把歹徒制服,肖旭、陳鴻死死地扭住歹徒的兩隻胳膊,鍾才貴立即掏出手機撥通了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扶起剛剛甦醒過來的小男孩,小男孩驚慌失錯地指着歹徒哭訴:“我不認識他,他要殺死我。”**安慰他說:“不用怕,我們是來救你的。”然後,一邊領着小孩,一邊與其他三個同志一起扭着歹徒往岸邊走。

接到報警的**縣公安局民警火速趕赴現場,**等人將歹徒移送給警察並協助完成初查後,未留下姓名,悄悄離開了現場。經警方初步查明,紅衣男子名叫鄧文華,26歲,**市東鄉縣人。此人性格孤僻、沉默寡言,自稱患有抑鬱症。受害小男孩管某,7歲,銀坑鎮人,系縣城一國小一年級學生,管某與鄧文華互不認識。據鄧文華交待,2011年經媒人介紹與**縣**鎮**村的曾某認識定親,過了6萬餘元彩禮後,曾某跟鄧到**東鄉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後,因感情不和,曾某偷偷跑回**不肯回**東鄉縣。2011年3月18日,鄧文華和其父母來到**鎮曾某家裏,要求曾某隨其回**或退還禮金,但均遭到曾某一家人的拒絕。鄧文華心中十分不滿,由此產生報復曾某一家的念頭。3月24日下午,已四處遊蕩了幾天的鄧文華在**長征大橋下方的河灘上發現一個7、8歲的小男孩跟曾某的弟弟差不多大,而且一人在河邊的沙堆上玩耍。鄧文華想到自己的遭遇,一下大腦失控,將小孩當成是曾的弟弟,上前將小男孩的嘴巴捂住,用一塊石頭朝他後腦上擊打,然後用力掐住小孩的後腦將頭按入沙堆當中,試圖弄死小孩。幸好被**等人發現才未得逞。

目前,受害的小男孩管某已脫離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鄧文華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等人的見義勇爲事蹟傳開後,當地羣衆紛紛向他們樹起了大拇指,稱讚他們樹起了新時期**幹部的新形象,弘揚了社會正氣,爲青年人樹立了良好的榜樣。3月31日,受害小男孩的母親等親屬爲**、肖旭、陳鴻、鍾才貴送來了“救命之恩,今世難忘”的錦旗和情真意切的感謝信,向小男孩的救命恩人表達深情謝意,並表示以後一定向恩人學習,弘揚正氣,勇與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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