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讀後感:《紅字》的讀後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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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讀後感:紅字的讀後感

高一讀後感:《紅字》的讀後感大綱

納撒尼爾·霍桑是美國19世紀影響最大的浪漫主義小說家和心理小說家。18xx年7月4日出生於馬薩諸塞州塞勒姆鎮一個沒落的世家。他的祖輩之中有人曾參與清教徒迫害異端的事件,爲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驅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這段歷史對霍桑的思想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霍桑的父親是一名船長,在他4歲時去世。1821年霍桑在親戚資助下進入博多因學院,同學中有詩人朗費羅與後來當選爲總統的皮爾斯等。1825年大學畢業,回到塞勒姆鎮,從事寫作。他曾匿名發表長篇小說《範肖》(1828)和幾十個短篇作品,陸續出版短篇小說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漸得到重視和好評。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兩度在海關任職,1841年曾參加超驗主義者創辦的布魯克農場。他於1842年結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結識了作家愛默生、梭羅等人。1848年由於政見與當局不同,失去海關的職務,便致力於創作活動,寫出了他最重要的長篇小說《紅字》(1850)。這部作品以殖民地時期新英格蘭生活爲背景,描寫一個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縛的少婦犯了爲加爾文教派所嚴禁的通姦罪而被示衆,暴露了當時政教合一體制統治下殖民地社會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細緻地描寫了經過長期贖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婦海斯特·白蘭,長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責備而終於坦白承認了罪過的狄姆斯臺爾牧師,以及滿懷復仇心理以至完全喪失人性的白蘭的丈夫羅傑,層層深入地探究有關罪惡和人性的各種道德、哲理問題。小說以監獄和玫瑰花開場,以墓地結束,充滿豐富的象徵意義。

作爲霍桑的代表作,《紅字》最典型的體現了霍桑對待清教有着矛盾性這一特徵。在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個堅定而具有神奇般個性的女性——海斯特·白蘭,由於和牧師丁梅斯代爾通姦,受到清教教會的譴責。她胸前被佩以紅字“a”做爲懲罰並當衆受到辱罵和羞辱。紅字“a”針針扎進了海斯特·白蘭的心裏,即使“把那個記號遮起來”,紅字“a”是罪與罰的證明,是一個女人惡的體現。爲了獲得新生,海斯特·白蘭公開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攜帶女兒在郊外的一間孤僻的茅屋裏開始了“殉道”般漫長的救贖之路。在霍桑看來,海斯特·白蘭是有罪的,她犯了當時社會所不能容忍的通姦罪,但更關鍵的是她的欺騙罪,她和齊靈沃斯達成了一種交換,即齊靈沃斯不再問孩子的父親是誰,她也不向牧師暴露齊靈沃斯的真實身份。這樣的手段是值得懷疑的,儘管是爲了愛。海斯特·白蘭的初衷是爲了保護牧師丁梅斯代爾,但也給他帶來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彌補自己的過失,以至於許多婦女向她傾訴自己內心的祕密,尋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義者認爲,人擁有一種趨向於德性的自然傾向,不過,只有通過了某種‘訓練’,人們才能可能達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蘭正是通過這種“訓練”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彌補所犯下的罪,“最終淨化了她的靈魂”, “並造就出一個比她失去的更純潔,更神聖的靈魂”。紅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恥辱火印,而是激勵精神復活的標誌和象徵。

霍桑將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現得淋漓盡致。在海斯特看來,追求愛情這是個人的事,與社會、道德、宗教無關。所以她形式上雖然接受了懲罰胸前佩帶紅色a字,而在思想上卻“沒有接受懲罰她的那些社會道德規範”。而且這一罪之罰的形式標誌a字也被她繡得光彩奪目,併成爲“她進入別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領域的通行證”。

《紅字》中丁梅斯代爾是一個極其複雜的人物。作爲牧師,卻於海斯蘭·白蘭有了私情,這對於上帝的道德觀是一種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沒有承認罪行的勇氣,當海斯特·白蘭獨自站在刑臺上被人羞辱責罵,他卻高高站在露天看臺,籠罩在所有人的信任與崇拜下。爲了保住地位和名聲,他成了隱祕的罪人。他在欺騙了所有人以至於上帝之後,竟然繼續從事牧師的工作,不能不說是對公衆的不負責和對上帝的褻瀆。在這種情況下,他選擇了自我懲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絕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紅的紅字“a”,“聲音裏已經含有一種憂鬱預示着頹廢的趨勢了”,再加上齊靈沃斯把一個丈夫忌妒時的憤怒全部發泄在丁梅斯代爾身上,丁梅斯代爾的精神和肉體都瀕於崩潰的邊緣,並終於走向刑臺,在榮譽的頂峯,徹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後一口氣展示了胸口上的紅字,倒在海斯特·白蘭的懷抱裏,從此也就從那個解不開的結中解脫了出來。霍桑讓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長達七年的靈與肉的折磨,這比公開受罰更爲殘忍。從這一點來看,丁梅斯德已成爲清教教義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爲實現生命的意義的不朽是要做出相應的努力的,從而才能使無依的靈魂和有罪之身獲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體上的愉悅。

齊靈沃斯,是一個由受害者變爲罪人的人。就他與海斯特·白蘭的結合本身來說就是一種罪,因爲這種婚姻是錯誤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還表現在對丁梅斯代爾的復仇上,霍桑認爲後者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的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間,爲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靈魂、傷害他人的情感。復仇的種子深深的埋進了他的心裏。他外表沉靜溫和,內心卻有着深沉的惡毒。正如丁梅斯代爾所說:“海斯特,我們不是世界上最壞的罪人!世上還有一個人,他的罪孽與這個褻瀆神聖的教士還要深重!他陰險的侵犯了一個不可侵犯的心。”然而,齊靈沃斯的生存是有賴於丁梅斯代爾的,一旦牧師死去之後,他也失去了活着意義,不到一年便萎縮的死去。罪惡深重的齊靈沃斯臨死前將一筆數目可觀的遺產留給了小珠兒,這一舉動無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時霍桑也向讀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圖景:人與人之間是需要寬恕的,有罪之身同樣可以淨化自己不潔的靈魂,這也是能獲得救贖的。

清教中人人都是有罪的,通過救贖來達到一種精神的超脫。我們能看到清教在淨化人們靈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積極作用,但這畢竟是表層的。透過表層,我們也清楚的看到霍桑對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這是由於清教對人性壓制的消極因素所決定的。

殖民地時期的社會在嚴酷的教權統治下,宗教與法律幾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個人的獨立判斷,而是教權。教權代替了人們的思考,教權代替了人們的判斷。清教徒力圖使社會宗教化,也許最初的動機是好的,但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種極端。當上帝的旨意成爲某一部分權威的社會律令時,神性對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爲操作中喪失了本應具有的意義。在《紅字》中,我們始終會感受到這種來自宗教壓力的陰鬱之氣,也更直觀的看到霍桑對清教倫理道德的懷疑與不滿。

丁梅斯代爾,他是“一個真正的僧侶,一個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發展得很高,而且養成一種心境,可以自然而然的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進”的人,但它又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賦予的七情六慾,對宗教的篤信與對世俗生活的追求,是他成爲宗教禁慾主義的犧牲品。當丁梅斯代爾與海斯特·白蘭的事情敗露後,他的思想陷入了複雜的矛盾之中,使精神與肉體越來越衰敗。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爾這一有着神聖加挲卻暗中破壞節律的僧侶形象就是進一步對清教虛僞進行了嘲諷和批判。我們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會中,人們把人類最真摯的感情當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壓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養越高的人就會漸漸具有越來越強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壓抑的扭曲也就越來越沉重。

齊靈沃斯是霍桑塑造的給予批判和鞭撻的人物。他沒有給海斯特·白蘭應有的幸福,葬送了海斯特· 白蘭的青春。當海斯特·白蘭另有所愛的時候,他又一次的斷送了她的幸福。爲了發泄私憤,他竟變成了惡魔式的人物,以“一個最可信賴的朋友”的面目出現在丁姆斯代爾面前,“使對方把一切的恐怖,慚愧,痛苦,無效的悔恨,無法擺脫的內心譴責”⑽都要對他和盤托出。齊靈沃斯長期對牧師進行的精神迫害,是極爲險惡狡猾的復仇者。作者竭力描摹齊靈沃斯的醜陋與邪惡,而這樣的一個人在清教統治者看來卻是朋友,任其爲所欲爲。這就進一步揭示了清教的虛僞、殘酷的一面。

小珠兒,作者把她比喻成“從一種茂盛的罪惡的熱情中,開出一朵可愛的的不朽的花”⑾ ,“她的姿態蘊藏着一種無限變化的魅力”。⑿年紀雖小,卻已清楚地認識到與自己相背的世界而練出的兇猛的力量,狠狠反抗人們對她們母女的蔑視與侮辱,在她身上有一種鮮活激盪的生命的特質,其鮮亮的衣飾本身就是對當時社會的反叛。嚴苛的清教社會扼殺了她的媽媽的青春,以她的性格,在這片陰鬱的土地上也不會有幸福可言。小說的結尾處,作者給了小珠兒一個幸福圓滿的歸宿。讓她在另一個地方開始新的生活,這在霍桑所表達的情感上講,是有一種傾向性的,傾向於自由、美滿、有情感有追求的社會的。

霍桑繼承了啓蒙主義者的反傳統的批判精神,從每個人的人性出發,用抽象的形式和象徵的手法揭露了清教的陰暗面,進而探索複雜的社會問題。霍桑在《紅字》中肯定了某些清教信條,但更多的抨擊了清教的殘酷的條例和律令。他認爲上帝是博愛的,人人都有被救贖的可能,但更多的宣揚的是人性的張揚,讚美對幸福應有的強烈的追求。所以,就整篇作品而言,霍桑揭示清教倫理道德對人性的壓制還是佔主要方面的。從《紅字》中我們可以深切的感受到霍桑的宗教觀是複雜的,是矛盾的,這也使得《紅字》具有了強烈的藝術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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