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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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

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

86.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的方式有哪些?

87.什麼時間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

88.如何處理黨內外羣衆反映的問題?

89.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應注意哪些問題?

90.對發展對象採取個別訪談和座談會的形式聽取意見後,爲什麼還要進行公示?

91.在公示過程中,對誣陷、藉機打擊報復公示對象的行爲怎麼處理?

92.對羣衆超過公示期限反映的問題怎麼處理?

86.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的方式有哪些?

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通常採取以下幾種方式:

(1)個別訪談。即分別找有關人員進行個別瞭解,聽取對發展對象的意見。個別訪談,羣衆一般沒有顧慮,願意講真話,效果較好。

(2)召開座談會。即找若干羣衆集體座談對發展對象的意見。以座談會的形式聽取意見,可以對某些問題展開討論,加深瞭解,有利於統一認識。但個別人員可能會產生思想顧慮,會上不願發表不同意見。

(3)進行公示。這是近幾年基層黨組織創造的—種廣泛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的好形式。即將發展對象的有關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現任職務、主要經歷、申請入黨時間、支委會意見等)通過張榜、公告等多種形式在發展對象的單位和工作場所等處公佈,或以會議的形式向黨內外羣衆宣佈。進行公示,透明度高,徵求意見的範圍廣。

87.什麼時間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

一般情況下,在確定爲發展對象前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但從實際工作中看,不少基層黨組織還根據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方式的不同,確定不同的時間。以個別訪談和座談會形式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般放在報上級黨組織預審前進行。公示一般也應放在報上級黨組織預審前,也可以放在上級黨組織預審後、支部大會討論前兩週左右進行。公示的期限,一般不少於一週。

88.如何處理黨內外羣衆反映的問題?

對黨內外羣衆反映的問題,黨支部要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和調查覈實,並根據不同情況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1)對羣衆反映的問題,如查無實據或與事實不符,不影響其入黨。

(2)如反映的問題較嚴重,一時難以查實但又不能輕易否定;或有一定問題,尚不具備黨員條件,應暫緩發展。

(3)如反映的問題較嚴重,且情況屬實,應不予發展。

89.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應注意哪些問題?

(1)召開羣衆座談會要講究效果,每次人數不宜過多,注意不要將不同觀點的人放在一起座談,也不要將黨員和非黨羣衆放在一起座談。否則,將會影響不同意見的發表,致使座談會可能流於形式。

(2)進行公示時,黨組織應爲羣衆反映情況提供便利,比如設置意見箱,提供反映電話等,並要設法消除羣衆的思想顧慮,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漏提意見人的有關情況。

(3)要防止因公示而忽視以座談會、個別訪談的形式聽取黨內外有關羣衆的意見和政治審查的傾向。

(4)經廣泛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後,對暫緩發展和不予發展的對象,黨組織應做好思想工作。

90.對發展對象採取個別訪談和座談會的形式聽取意見後,爲什麼還要進行公示?

對發展對象採取個別訪談和座談會的形式聽取黨內外有關羣衆的意見,這是獲得發展對象有關情況的重要渠道。但聽取意見的面還是有限的,羣衆當中的有些意見,特別是個別人知曉的一些重要問題,往往難以聽到。通過公示,可以更廣泛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以防止或減少發展黨員工作上的失誤,確保發展黨員的質量。

91.在公示過程中,對誣陷、藉機打擊報復公示對象的行爲怎麼處理?

在公示過程中,對誣陷、藉機打擊報復公示對象的行爲,經調查覈實後,視情節可給予批評教育,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92.對羣衆超過公示期限反映的問題怎麼處理?

對羣衆超過公示期限反映的問題,黨組織也不要置之不理,應區分情況作出處理:如尚未召開支部大會討論表決,要暫緩召開,待調查覈實後再作決定;如支部大會已討論通過,應經調查覈實後,再決定報上級黨委審批;如上級黨委已審批,要將調查覈實的結果作爲對預備黨員考察和轉正的依據,問題嚴重的應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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