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入團的介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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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章規定,青年入團,必須有本支部兩名團員做介紹人,關於介紹人有哪些具體的規定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相關文章,歡迎大家閱讀。

青年入團的介紹人

關於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的規定

團章規定,青年入團,必須有本支部兩名團員做介紹人。入團介紹人的責任是負責的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何團的基礎知識,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具體包括:

1.實事求是的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思想品質和現實表現;

2.向被介紹人認真地解釋團章,說明團員條件、衣物和權利;

3.直到被介紹人填寫《入團志願書》,並在《入團志願書》中如實地寫明自己的意見;

4.在支部大會討論被介紹人入團時,負責向全體團員詳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如團介紹人可由申請入團的青年自己選擇,也可由團支部制定。團介紹人必須是被團支部的共青團員或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受留團察看處分的團員和受留黨察看的共產黨員在留團察看,留黨察看期間的,不能做入團介紹人。

入團流程與程序

共青團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織起來的戰鬥堡壘,具有嚴格的組織制度。一個青年要成爲光榮的共青團員,必須履行團章規定的入團程序。履行入團手續的程序,也是要求入團的青年接受團組織教育和考察的過程。應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認真寫好入團申請書

根據團章規定,青年要求入團,應首先向團組織提出申請。

(二)遞交入團申請書後的工作

爭取入團,當然首先要向團組織提出自己的申請。是不是隻要向團組織遞交了申請書之後,還要進一步端正入團動機 、自覺接受團組織的培養教育 、以實際行動爭取入團、隨時準備接受團組織的考驗。

(三)確定入團介紹人

團章規定,青年入團應有團員 2 人介紹,入團介紹人必須是本支部的共青團員或保留團籍的共產黨員。入團介紹人可以由申請入團的青年積極分子自己選擇,也可以由團組織指定。入團介紹人的責任是認真地向被介紹人解釋團章,負責地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具體要求是:

1 、實事求是地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思想品質和現實表現。

2 、向被介紹人認真地解釋團的章程,說明入團的條件,團員義務和團員權利。

3 、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團志願書,並在志願書上如實地寫明自己的意見。

4 、在支部大會討論被介紹人入團時,負責介紹被介紹人的詳細情況,討論青年入團的支部大會後,介紹人不能隨便收回自己的意見。

(四)填寫《入團志願書》

入團志願書由團中央組織部統一負印製,是發展團員專用的重要表格,是青年積極分子鄭重向團組織表達自己入團志向和意願的書面憑證。

( 五 ) 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根據團章規定,青年入團須經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要求入團的青年填寫《入團志願書》後,團支部委員會應廣泛徵求團內外羣衆對發展對象的意見,召開支委會,聽取入團介紹人的情況彙報,對發展對象的《入團志願書》進行審查,確認發展對象已具備團員條件後,做出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的決定。

討論接收新團員的支部大會必須有佔支部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團員出席才能舉行。申請人或兩名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支部大會通過的入團青年在審批前因工作或升學調到別的單位,原支部大會決議仍然有效。申請入團的青年,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以後,上級團委批准以前,可以列席團的會議。暫不交納團費,等團委審批後補交團費。

(六)上級團委審批

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接收新團員形成決議後,團支部應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團志願書》上,及時報上一級基層團委審批。

基層團委審批接受新團員應召開團委會,在瞭解申請人情況和支部大會決議的基礎上,就是否批准其入團形成一致意見,並將審批意見填寫到《入團志願書》中,加蓋團委公章。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七)進行入團宣誓

團章規定:“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入團宣誓對團員是一次莊嚴而生動的教育。團章規定的入團誓詞是:“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爲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一名青年履行入團程序後,就成爲了共青團組織的光榮一員。每名加入共青團的青年,都要把入團道路上的新起點。從此,按照團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在團的組織中學習鍛鍊,健康成長,發揮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作一名真正合格的共青團員。

入團介紹人意見的寫法

1、入團介紹人意見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三層意思:

一是按照團員標準全面衡量,表明對被介紹人能否入團的態度。

二是對被介紹人的動機、政治態度、思想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作出評價。

三是指出被介紹人的缺點及今後的努力方向 。

2、填寫介紹人意見應注意的問題

填寫介紹人的意見,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

(1)介紹人要本着對團組織負責、對被介紹人負責的態度,堅持黨性原則,把在培養和考察過程中瞭解的被介紹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一貫表現公

正、客觀、如實地反映出來。

(2)優點要概括得恰如其分,符合實際;缺點要具體、明確,不要只籠統、抽象地寫上幾句希望的話,更不能只寫“同意入黨”。

(3)兩個介紹人都要寫自己的意見,第二介紹人不能只簡單地寫同意另一介紹人的意見。

3、入團介紹人最好選擇一些老團員或者團幹部來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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