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介紹人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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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介紹人的職責: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願書》,並在《入黨志願書》上填寫自己的意見;認真瞭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本職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向支部大會如實地、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入黨介紹人的職責

黨支部委員的職數與設置是怎樣規定的?

答:黨支部委員的職數與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確定。在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會由3—7人組成,可設支部書記、宣傳委員、組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支委多的還可以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衛委員、統戰委員等。黨員人數很少的支部,可不建立支部委員會,由黨員直接選舉支部書記1名,必要時增補副書記1名。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有些工作不一定設專門委員,可採取分工負責的辦法解決。

黨政幹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幹部任用條例》規定,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六個方面的基本條件:(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4)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衆,堅持黨的羣衆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羣衆的批評和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6)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集中正確意見,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積極分子如何寫思想彙報?

思想彙報是申請入黨的人爲了使黨組織更好的瞭解自己的思想情況,自覺的爭取黨組織的幫助教育,用書面形式向黨組織彙報思想時所寫的書面材料。思想彙報要緊緊圍繞思想上的認識展開,彙報內容可以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對當前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認識和態度。(2)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理論時的新認識、新體會。(3)參加重要活動或學習重要文件時受到的啓發和教育。(4)外出學習、工作中遇到的思想和認識問題。(5)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遇到的思想、認識問題。寫思想彙報時要注意:一是要實事求是地向黨組織彙報思想,談自己的真實體會。二是要緊密聯繫自己的工作和學習的實際,談認識,談感受,切忌談空話,講套話。

如何考察入黨積極分子

黨組織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察的主要內容是: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覺悟、政治素質、入黨動機和工作表現等。看他們是否具有共產主義信念和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入黨積極分子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只是表明了他的政治態度和入黨願望。考察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不僅要看他的態度和願望,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實際行動。因此,黨支部就需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定期考察,以保證發展新黨員的質量,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進入黨的隊伍。黨支部要考察他們能否爲了黨和人民的利益犧牲個人利益,能否嚴守黨的紀律以及他們的學習、工作表現和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的情況。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生活、工作會考察。可以直接找他們談話,瞭解其思想情況;也可以向周圍羣衆瞭解他們的一貫表現。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支部的活動和黨課教育,瞭解他們從中得到的心得體會,思想反映。有意識地交給入黨積極分子一定的任務,或組織一些活動,提出要求,觀察他們的表現。在關鍵時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考察。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考察結果要有記錄,作爲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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