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走訪活動方案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9W

爲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全面排查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切實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紮實開展,努力提升公衆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爭創省市平安建設先進縣,縣政法委、縣綜治委決定,從現在開始到XX年底在轄區深入開展以“保平安,促和諧”爲主題的一村一干一警一員大走訪活動(以下簡稱“大走訪”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街道大走訪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大走訪”活動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廣泛瞭解社情民意,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深化基層平安創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努力開創xx平安建設工作新局面,爲實現xx平安崛起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大走訪”活動範圍要覆蓋轄區所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門店、醫院、市場、社區、居民家庭,走訪率要達到100%。通過開展“大走訪”活動,廣大人民羣衆的合理訴求及時得到表達,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及時得到有效化解,平安建設基層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公衆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得到進一步提升,社會大局更加和諧穩定。

三、組織形式

大走訪形式分以下兩種:居民戶大走訪活動由縣委政法委統一組織抽調縣鄉幹部、政法幹警,辦事處負責實施,具體要做到“一村一干一警一員”,爲了確保工作進度,辦事處今年將組織機關幹部職工參與居民戶的走訪工作,走訪的同時,指導各居委會走訪臺帳的整理,及具體問題的調處工作。

xx街道所轄的企業、學校、醫院、市場、主街道門店商戶的大走訪活動由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領導,綜治辦具體組織協調開展,組織抽調街道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和街道幹部職工組成工作小組分行業劃區域實施。企業由工辦負責,xx同志牽頭;學校由中心校負責,xx同志牽頭;醫院由公療醫院防保站負責,xx同志牽頭;市場由協稅部門負責,xx同志牽頭;主街道門店商戶的走訪任務按照各居委管轄區域由各居委按區域劃分實施,各分包居委領導牽頭。

四、走訪方式

開展“大走訪”活動,要堅持規範有序、方便羣衆、解決問題的原則。縣抽調的幹部、幹警每半月走訪一次,時間不少於2天;走訪工作由縣鄉指派的包村幹部、幹警和信息員共同開展。大走訪活動4月上旬在轄區全面展開,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進行,上半年要在6月上旬前全部完成;下半年在11月上旬前全部完成。爲促進大走訪活動的深入開展,全縣擬於5月中旬和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集中大走訪活動,屆時我辦事處將統一組織所有抽調人員對所走訪對象集中開展大走訪活動。

開展“大走訪”活動的主要方式有:

(一)入戶走訪。縣及辦事處抽調幹部、幹警及各居委治安主任要深入到每戶羣衆家中,發放“一村一干一警一員”聯繫卡,認真填寫《走訪情況登記表》,詳細瞭解他們的個人信息、家庭情況、反映問題、需求需要、意見建議等,並做好專門走訪記錄(走訪情況登記表附後)。

(二)問卷調查。開展社會治安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治安突出問題、治安亂點、影響安全感的因素、對平安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社會治安的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等。對羣衆不滿意或滿意度不高的原因要詳細登記,找出存在問題的癥結。

(三)帶案下訪。選擇一些複雜矛盾糾紛和省、市、縣交辦的案件,深入實地瞭解情況,廣泛聽取羣衆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工作措施,確保問題解決。

(四)定點接訪。在矛盾比較突出、治安問題存在較多的地方,進行定點接訪,發放印有治安防範小常識和技防產品宣傳單,增強羣衆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收集梳理羣衆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合理訴求。

(五)電話問訪。通過電話定期與重點人員、重點對象聯繫,瞭解掌握思想動向;及時將反映問題的解決情況向羣衆反饋,沒有解決到位的要向羣衆說明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六)定期回訪。對已辦結的案件和已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全部進行回訪,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當事人的思想動向、理順當事人的思想情緒,確保羣衆反映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五、走訪重點

開展“大走訪”活動要在全面走訪的基礎上,重點做到“十個走訪”,即:走訪貧困戶,訪貧困原因,幫助尋求致富路;走訪刑釋解教人員,訪生活和就業情況,做好安置幫教工作;走訪上訪戶,訪上訪原因,幫助解決合理訴求;走訪受災戶,訪受災情況,幫助協調臨時救濟;走訪農民工,訪工資保障情況,幫助維護合法權益;走訪留守青少年,訪生活學習情況,有效預防違法犯罪;走訪流動人口,訪實際困難,提升管理服務水平;走訪特殊羣體,訪思想動態,做好教育穩控工作;走訪學校、訪青少年思想動態和校園內外治安環境,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治理工作;走訪企業商戶,訪企業發展環境和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爲企業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六、工作任務

(一)瞭解掌握社情民意。要深入基層、深入羣衆,在聽民聲中拉近與羣衆的距離,在察民憂中樹立隊伍形象,在維民權中贏得羣衆滿意。要把收集平安建設、反xx、維穩等工作信息作爲信息員的重要職責,明確工作要求,給予合理報酬,充分調動和保護其工作積極性,切實做到各種不穩定信息早發現、早報告。

(二)聽取意見改進工作。要認真聽取羣衆關於社會治安狀況的反映,切實掌握影響羣衆安全感的重點因素和突出治安問題,廣泛徵求羣衆對社會治安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分析存在問題,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增強工作的針對性。要根據羣衆需要,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爲羣衆辦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讓羣衆得到更多的實惠。

(三)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對在走訪中發現的矛盾糾紛,要積極主動開展調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矛盾上交。對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集體上訪的苗頭隱患,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積極依靠黨委、政府,千方百計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維護良好治安秩序。對走訪中瞭解到的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亂點,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並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綜治治理,限期改變治安混亂局面。組織由綜治協管員,社區保安、志願者、村幹部等力量參加的巡邏小隊,開展治安巡邏工作,切實降低犯罪案件的發生。指導羣衆安裝和利用物防、技防設施,全面提高治安防範能力。

(五)加強法制安全教育。通過提供法律諮詢、印發宣傳資料、舉辦法制講座、懸掛宣傳標語等形式,向羣衆宣傳知識,提高羣衆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經常性開展安全防範教育,積極傳授侵害、防事故的安全防範常識,不斷提高羣衆自我安全防範意識。

(六)教育疏導理順情緒。要帶者責任和感情耐心聽取羣衆反映的訴求,對訴求合理的,要協調有關方面儘快解決;對訴求不合理的,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解疑惑和情緒疏導工作;對纏訪鬧訪的,要加強法制教育;對重點人員,要做好教育穩控工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要通過幫扶、救濟等辦法盡力幫助解決。

(七)創新社會管理工作。要通過大走訪活動,把所分包村委情況摸清,並分門別類建立臺帳,幫助村委做好羣衆工作,建立維護羣衆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羣管理和服務;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加強兩委班子建設,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層工作。

(八)開展平安創建活動。要廣泛動員、深入發動,不斷提高羣衆參與平安創建的積極性。通過開展平安行業、平安家庭、平安校園以及“零發案”社區、村莊和單位等多種形式的創建活動,擴大平安建設的覆蓋面,推動平安建設各項措施在基層的有效落實,維護基層的平安穩定。

七、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臺帳。對在“大走訪”活動中,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要逐項登記造冊,分類建立臺帳,明確分包領導,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化解方案,明確解決時限和要求,確保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重大矛盾糾紛要上報縣信訪部門統一組織力量調處。涉法涉訴問題上報縣委政法委督查室解決。辦事處綜治辦要對羣衆的公衆安全感調查、對政法機關執法滿意度調查和職能部門執法情況調查結果統一彙總後上報縣綜治辦。辦事處綜治辦要對走訪中統計的出租房屋、流動人口和留守青少年、刑釋解教人員等重點人員情況統一建立相應的數據信息庫,落實管理和幫扶措施。

(二)定期懇談制度。各居委每月要召開一次民意懇談會,由“一干一警一員”和部分羣衆代表共同參加。懇談會召開前,要提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範圍、主要內容等情況公示,方便羣衆瞭解和參與。懇談會主要是聽取羣衆意見、瞭解民情民意,及時將工作開展、解決問題等情況向羣衆反饋,會議內容要形成記錄,以備查閱。

(三)工作例會制度。辦事處每半月召開一次工作會議,集中聽取各居委“一干一警一員”走訪情況彙報,幫助包居委幹部和幹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每次工作例會由綜治辦負責形成會議紀要,以備上級督查檢查。

(四)領導包案制度。對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由辦事處分包居委領導及各居委書記包案,落實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化解、包思想教育、包羣衆滿意的“四包”責任制。

八、工作要求

開展以“保平安,促和諧”爲主題的“大走訪”活動,是全面貫徹落實縣綜治及平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和黨工委XX年工作會精神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xx平安建設工作整體上臺階的重要舉措。是不斷贏得廣大羣衆理解信任,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羣衆支持、參與平安建設的有效載體,對於維護xx社會大局平穩、樹立xx“五個形象”有着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各居委、辦事處有關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

爲加強對“大走訪”活動的組織領導,辦事處專門成立了“大走訪”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貫徹落實(名單附後)。各居委也要加強組織領導,狠抓措施落實,強化責任意識,要積極支持大走訪活動,爲走訪幹警、幹部、信息員積極提供便利條件,確保大走訪活動穩步推進。從活動開始之日起,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將組織專門的督查組,對各級各部門“大走訪”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不間斷的督查。辦事處大走訪活動領導小組也將定期不定期的開展督查,對領導重視、組織周密、行動紮實有效的居委將進行通報表揚;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進行通報批評。大走訪活動督查結果直接納入XX年平安建設目標考覈總評。對走訪工作不到位、解決矛盾問題不及時,發生影響較大的案事件或存在社會治安亂點、羣衆反映強烈的,直接取消年底評選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