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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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

20__年,我區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爲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區和諧穩定大局。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1篇)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二)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複覈,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範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佈,並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爲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__年11月20日至20__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範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爲規範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後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採取現場詢問、資料覈實、臺賬覈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範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爲立即啓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__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__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__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六)加大宣傳力度,暢通維權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動爲契機,廣泛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理了欠薪案件20餘起,解答諮詢羣衆200餘人次,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高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監察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舉報投訴事宜,設立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健全農民工維權公示牌制度,切實發揮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築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不夠規範,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不夠完善、用工不規範。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差,平時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發生欠薪投訴甚至不能提供相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三)工資結算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結算方式爲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覈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2

按照省、市紀委關於“整治在建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要求,爲深化推進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爲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爲;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xx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已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1、實施重點專項行動。開展建築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爲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2、加強信息化監管。發揮泉州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做好省平臺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爲評價,動態考覈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納入《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爲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

3、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市人社局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市住建局納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並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築市場違法行爲案件,市住建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市工信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有權部門處理並抄送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應按照《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約談制度》有關規定約談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4、完善長效機制。推進開展施工過程結算試點,總結經驗並全市推廣;根據省廳要求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按照省上的部署,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完善推進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階段(5月至9月)

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將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覈、結算審覈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二)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逐級彙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

(二)強化責任落實。加強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以問題爲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接收羣衆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羣衆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導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將組織對各工程項目整治進展進行專項檢查,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該曝光的予以曝光,該懲戒的予以懲戒,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3

爲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爲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保障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君政辦函〔20xx〕2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爲,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爲,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措施

1.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爲,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監察隊予以處理。(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

2.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牽頭單位:鎮城建環衛站、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各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

3.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爲招用的農民工申辦個人工資賬戶,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開戶銀行、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

4.實行農民工工資預留制度。按工程造價預留工資款,按月支付了工資的業主單位按工程進度撥款,否則在進度款中停撥預留工資部分。在承包合同中就明確相關條款,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牽頭單位:項目辦、財政所、經管站,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開戶銀行)

三、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爲

1.及時處理拖欠工資爭議。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按屬地管理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對涉及農民工工資的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優先調處、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積極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依法及時爲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發生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有效打擊和震懾惡意欠薪、欠薪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爲。(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區等)

2.妥善處置欠薪突發性和突發事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啓動應急措施,相關部門要迅速介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要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強化問題隱患排查與化解工作,加強監測監控和提前預防,並積極做好勸解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牽頭單位:鎮社保站,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區等)

3.聯合懲戒拖欠工資失信行爲。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嚴格執行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納入失信監管重點範圍,依法依規向社會公佈,形成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戒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黨政辦,責任單位:派出所、司法所、鎮社保站,村社區等)

四、嚴格落實保障工資支付責任

1.落實企業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對所發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監管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負直接支付責任。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爲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依規承擔直接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各業主單位)

2.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廣興洲鎮“治欠保支”工作領導小組,鍾海波同志任組長,羅立炎同志任副組長,劉佳法、易江洪、向志強、張羣霞、彭平、許良華、胡源、張重銘、廖勇等同志爲成員,張羣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做好我辦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行政一把手對本轄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全責。(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3.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建立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聯席會議制度,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責任分工和部門職責,做好治理拖欠工資問題的各項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鎮社保站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鎮信訪辦負責接待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信訪事項,協調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的合理訴求等工作。鎮項目辦、城建辦、各村社區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和治理工程建設相關領域拖欠工資問題的主體責任,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鎮財政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鎮派出所負責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立案和偵查取證,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等工作。工商所要履行市場監管責任,依法查處拖欠工資的無照經營企業,對有欠薪行爲且拒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違法失信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公示。鎮司法所負責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傳)等工作,引導存在較大爭議的拖欠工資案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各村(社區)、各有成員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確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4

當前,我市的建設工程項目已進入收尾和結算階段,農民工已開始陸續返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日益突顯出來。爲切實解決我市建築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爲目標,堅持立足企業、強化責任,懲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在建築企業內部集中開展爲期兩個月的清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鞏固一年來加強勞務管理的成果,依法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爲,及時發現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投訴率,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政治安定與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20__年底前,基本解決本年度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同時,依照《哈爾濱市建築勞務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勞務分包制度和有效預防及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新的拖欠行爲發生。

三、實施步驟及工作內容

這次集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主要採取企業自查的辦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__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1.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治理拖欠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建築企業大會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

2.各企業傳達貫徹市建委會議精神,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成立企業欠薪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企業清理欠薪工作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__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建築施工企業對20__年拖欠工資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將拖欠工資情況彙總統計;

2.針對自查中存在的拖欠問題,各企業要立即制定還欠計劃,組織專人抓落實,確保年底前全部還清。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各企業以工程項目爲單位進行總結,並寫出書面報告,於12月10日前將清欠工作自查情況及還欠落實情況和調查表報哈爾濱市建委建築企業管理站;

2、市建委對全市建築企業拖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但能及時認真整改並全部償還的,不予追究;對不認真整改,又不主動償還拖欠的企業,要通報批評,並在年終信用評價和企業資質方面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組織領導

爲確保此次拖欠工資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曲維嵩 市建委常務副主任

副組長:張曉光市建委副主任

成 員:由市建委建築業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築企業管理站,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車延傑同志擔任。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清欠治理工作,各建築企業法人代表和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第一責任人,各工程項目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各企業要組成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此次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要逐項工程、逐個工地進行檢查,不得出現遺漏,不得走過場。凡不認真檢查和整改的,首先要追究企業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的責任。

2、要建立臺賬,摸清拖欠工資底數。各企業從現在起,立即以在建的和已竣工的工程項目爲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有拖欠工資的要建立詳細的臺賬,內容包括拖欠工資的人員名稱、拖欠數額、拖欠起止時間、拖欠原因等。在此基礎上,要及時研究制定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工作計劃、資金籌集、還款時間進度和工作措施,確保在年底前全部還清。

3、完善制度,建立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爲的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各企業要把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和建立預防、解決新欠的機制結合起來,在解決好今年和歷史拖欠問題的'同時,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遏制新的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

一是完善工資支付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工資支付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或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企業,應與農民工代表或本人協商一致後,明確延期支付工資的程序、期限、責任、以及救濟措施。

二是加強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及時全面掌握建築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儘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逐步實現對建築業使用農民工情況的全面管理。

三是加強工資支付監管。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除農民工本人簽字外,勞務項目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也要在工資表上簽字並加蓋勞務企業公章。

四是本次清欠專項工作結束後,凡能認真自查自糾並及時整改和還欠的企業,既往不咎。對不認真自查自糾經農民工投訴並查證覈實拖欠工資的企業,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5

爲進一步規範新區建築市場秩序,有效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的經濟發展環境,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工作方案適用於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含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迎賓路集中區)建設領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欠薪防治和處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建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制度

1.政府投資項目,由區城管、農村、交通、水務、教育、衛生、項目辦、投團、基礎公司、水投集團等部門負責監管所屬建設工程項目工程款的支付情況,並承擔相應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

2.社會投資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下同)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工程款應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爲由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3.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爲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對該組織或者個人招用的農民工,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並支付農民工工資。

4.分包企業因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應當優先用於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二)規範勞務用工和工資支付制度

1.對依法辦理施工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建立實名制用工名冊和施工現場用工監控,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

2.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工資支付情況,不得以包代管。

3.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公開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三)推行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分賬管理制度

1.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在工程所在地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數額,將應付上月不低於20%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2.分包企業負責爲招用的農民工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3.對建設單位不按月、按比例支付人工費到總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專戶的;總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監督管理,不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區住建局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分別給予上限處罰。

(四)健全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徵繳機制

1.按《哈爾濱市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實行差異化繳存辦法,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降低繳存比例、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並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對符合啓動工資保障金條件的,要及時啓動保障金,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發揮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事前預防、事中保障的作用。

2.對新開工建設項目由區審批局把關,建設單位到區住建局辦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手續,並按相應比例繳納保障金後,區審批局方可發放《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對沒有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開工建設項目,由區住建局對企業下達整改意見書,限期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逾期不繳的,由區執法局下達《停工通知單》。

3.建設單位需到區住建局辦理不拖欠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證明後,工程項目方可開工建設;辦理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證明後,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案件及時化解機制

1.區住建局要充分發揮牽頭處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欠薪問題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欠薪問題。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區住建局要及時約談欠薪項目的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責任人,責令欠薪責任主體及時化解;對欠薪金額爭議較大的案件,可以委託第三方審計的,要及時委託第三方審計,並按審計結果督辦欠薪責任主體處理欠薪;對欠薪爭議雙方不認可第三方審計的,引導雙方按仲裁或訴訟程序處理;對沒有任何欠薪依據的無理上訪案件,引導其按訴訟程序處理後,仍到區政府無理取鬧的,由公安部門予以訓誡。

2.區住建、民社(仲裁)、信訪、執法、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門要針對欠薪案件高發時段和建設領域欠薪案件特點,採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集中整治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建築用工監察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區住建局依法及時移送區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快速立案,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凍結涉案財物,有效防範欠薪逃匿和轉移財產等行爲。

3.發生重大羣體突發討薪事件時,要確保發現、報告、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研究解決農民工提出的合理合法訴求,有效穩定農民工情緒。公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借討要農民工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爲,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予以治安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集體事件,公安機關要根據事態發展,依法採取驅散、帶離及拘留等強制措施予以妥善處置。

4.對用工單位資金鍊斷裂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責任人逃匿的,經區住建局認定報區政府批准後,要及時啓用政府應急週轉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區法院或房產部門應配合區住建局對用工單位和責任人的房產等資產進行保全,公安機關應及時偵辦涉嫌犯罪的逃逸責任人,以確保墊付的政府應急資金及時收回。

(六)進一步強化建築市場監管機制

1.爲有效從源頭遏制欠薪行爲,區住建局會同區審批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要綜合採取質量安全監管、施工許可監管、信用評價管理、資質資格監管、行政執法監察、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積極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分包、轉包企業和發生欠薪行爲拒不整改的企業,要給予終止合同履行、停工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等處理,並記入不良行爲記錄和企業信用“黑名單”,限制其參加建設工程的投標和承攬。

2.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不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各類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並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規範招投標行爲,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爲,

3.依法健全建築市場用工監察機構,規範機構設置,要根據監管職責和轄區內用工單位數量、用工規模、案件數量等,兼顧轄區內面積、交通和通訊條件等情況,合理確定建築市場用工監察機構編制,並在辦公場所、工作經費、執法車輛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加快建築市場用工保障監察裝備現代化建設,配齊辦公辦案所需設備,不斷提高建築市場用工監察執法效能。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爲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齊抓共管,共同治理好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特建立區長爲組長,分管住建副區長爲副組長,區民社局(勞動仲裁)、城管和執法局、住建局、信訪局、公安分局、法院、應急局、司法局、總工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衛健局、項目辦、基礎公司、投資集團、水投集團等部門主要領導爲成員的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長唐紅斌擔任。辦公室負責對欠薪案件投訴舉報情況進行綜合協調,研究解決各類欠薪問題,制定相關措施,有效預防和化解農民工欠薪案件。

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1.區民社局負責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協調、檢查、督辦及數據統計等工作;負責依法及時快速處理符合法定勞動關係構成要件的農民工勞動仲裁案件。

2.區信訪局負責上訪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協調指揮,登記、交辦並協調相關單位參與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3.區住建局牽頭協調處理全區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收取、啓動、返還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對勞動用工備案、工資支付、實名制管理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理。

4.區城管和執法局牽頭協調處理涉及無合法審批手續的私建、濫建工程欠薪案件,以及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層層轉包等源頭性欠薪案件,並負責查處相關責任單位;對不按照合同及時撥付工程款、不落實建設資金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施工單位,依法給予停工等行政處罰。

5.區公安分局依法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突發性事件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加強與區住建局配合,協助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拖欠工資涉嫌逃逸等違法犯罪行爲進行依法查處,在處理惡意欠薪案件中提前會商,及時立案,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6.區法院負責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拒絕履行區相關行政部門依法做出的有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行政處罰決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裁決,並予以強制執行。

7.區應急局負責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農民工能夠藉助討薪擾亂治安的建築工地、以及相應塔吊等設備,依法予以取締。

8.區司法局負責配合協調指導相關調節委員會做好人民調節工作,並對符合條件法律援助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9.區總工會負責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10.區城管、農村、交通、水務、教育、衛生、項目辦、投資集團、基礎公司、水投集團等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出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協調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區民社局、住建局、信訪局、城管和執法局、應急局、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勞動仲裁等職能部門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領域欠薪防治工作對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明確責任,加強配合

各部門要按照松北區建設領域欠薪防治領導小組職責分工的要求,落實責任,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配合,切實做好我區建設領域欠薪防治協調處理工作。

(三)立足長效,防治結合

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重點事件要明確責任主體,跟蹤督辦。在檢查建築工地、處理欠薪案件的過程中,要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繼續加強普法宣傳工作,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農民工的依法維權能力。

(四)集中辦公,綜合協調

區住建局、民社局(勞動監察、仲裁)、信訪局、城管和執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各派1名工作人員,司法局代爲聘請法律顧問指派律師。集中1個辦公場所(暫定科技一街85號)聯合辦公,掛牌受理各類欠薪投訴,及時約談建設和施工單位責任人,處理存在的爭議問題,依法打擊惡意欠薪行爲,取締纏訪鬧訪事件,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對不屬於區住建局職權範圍內的糾紛,引導農民工按仲裁或訴訟程序依法維權。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6

爲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中省市關於20xx年冬季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現制定我局20xx年冬季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充分發揮各地區、各部門在根治欠薪工作上的職能作用,堅決把根治欠薪作爲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保障勞動者特別是農牧民工勞動有尊嚴、權益有保障。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爲,優化建設市場環境,強化動態監管責任,落實預防和解決欠薪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全面負責我局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具體負責協調、督促落實各項工作;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啓動應急措施;督促交辦或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督導工作。

三、時間、內容和目標

行動時間: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春節前。

全市範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解決項目施工不合法、工程分包不規範、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工資支付不足額、勞資管理不到位等五個方面問題,通過冬季集中攻堅行動,切實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20xx年12月底前實現“兩清零”目標。

四、應急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爲三級:I級(重大)、II級(較大)、Ш級(一般)。

(一)重大突發事件。15人以上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爲,上訪行爲表現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堵塞道路交通、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爲,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爲,嚴重危害經濟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事件。

(二)較大突發事件。5人以上1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爲,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件。

(三)一般突發事件。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爲,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未造成影響的事件

五、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組成人員如下(按項目劃分)。

(一)坤邦尚層境界(三期)、維卡·國際公館項目

牽頭領導:

組長:

成員:

沈超

(二)雙發·康城華府項目及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

牽頭領導:

組長:

成員:

(三)學府尚城項目、紅旭.伯玉城項目、新城佳苑項目、詩酒興邦項目、鼎唐世紀城項目及其他棚戶區改造項目

牽頭領導:

組長:

成員:

(四)射洪市城鎮污水處理PPP項目(城區)及其他市政項目

牽頭領導:

組長:

成員:

(五)齊全集團射洪青崗里仁智能化養殖基礎項目及其他招商引資項目

牽頭領導:

組長:

成員:

(六)射洪市城鎮污水處理PPP項目(鄉鎮)及其他鄉鎮市政建設項目

牽頭領導:

組長:

成員:

六、處置程序及工作要求

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各組要第一時間響應,派遣工作人員到場調查瞭解情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的欠薪事件,責令限期支付;對其他原因造成的農民工欠薪事件,要按照本預案中各成員工作職責,及時移送有處理權限的相關部門予以解決;對存在重大欠薪隱患、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集體越級上訪人數較多的.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一)信息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後,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簡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採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等。各隊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保證信息暢通,反應迅速,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抓好宣傳引導。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信訪維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局全體人員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進行層層發動,尤其要教育引導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企業等負責人員,消除模糊認識,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專項行動。

(三)落實屬地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與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與誰建設誰負責”相結合的原則,要明確職責,切實抓好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實名制打卡發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責,盡職盡責,紮實推進專項行動。

(四)紀律要求。局機關股室及企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局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服從臨時調配,原則上按點位人員安排做好值守工作,局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搞好紀律督查。機關及單位留守值班人員要服從調配,積極就地參與工作。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7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根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內治欠辦發[20xx]9號)要求,我局決定自20xx年11月中旬至20__年春節前,在全旗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領域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形成執法檢查合力,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落實落地,切實防範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羣體性或極端事件,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風險隱患

11月中旬至下旬,組織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做到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沉,採取包片包項目、監管責任明確到人的監管模式,以及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對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施工過程結算等制度落實情況和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發揮實名制平臺預警監測作用,持續進行線上動態排查。

1.排查重點,重點排查政府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國有企業作爲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房屋市政工程“兩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和房地產開發項目欠薪問題。

2.建立排查臺賬。一查重複信訪隱患,全面清查我旗內房屋市政工程被多次反映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列出清單,明確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整改舉措,二查羣體信訪苗頭,對排查中發現可能引發羣體信訪的欠薪隱患和線索,制定行之有效化解措施,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並立行立改。三查歷史陳欠積案,進一步排查因陳欠可能引發的突發性、及時組織風險評估預判,集中力量化解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問題不解決不銷賬。

(二)開展集中處置,着力化解欠薪突出問題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要充分發揮好監督檢查、行政執法、調解仲裁、刑事司法聯動機制、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並予以妥善化解。

1.開展專項接訪,強力化解欠薪信訪案件,領導要帶頭接訪,安排專人負責解決拖欠農牧民工工資信訪事項。對接訪過程中發現的複雜疑難和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信訪事項,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實行領導包案。

2.強化行業治理,系統解決欠薪問題。加大力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案件,強化相關問題整治,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重點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加強監管,防止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嚴防規模性欠薪。會同有關單位對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對違反《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按照職能職責依法處置;對發現的不屬於本部門職能職責的要及時通報移送相關部門。

3.完善落實應急處置機制。因房屋市政工程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引發羣體性或極端性及重大輿情的事件,要及時、快速、妥善處置,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四)開展集中整改,鞏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2月份,結合年度保障農牧民工工資支付考覈反饋問題和行動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開展“三倒查”,查項目整體工資支付情況、查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查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逐一銷號、限時整改、全面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並舉一反三完善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責任,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全面加強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抽調精幹力量充實工作專班,堅決守住底線、防住風險,確保專項行動取得紮實成效。20__年春節前,要繼續對欠薪問題保持高度警覺,把整治欠薪問題擺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鬆、行動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化推進、全力維護農牧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履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指導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擔保等制度規定,切實發揮職能優勢。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政策文件,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牧民工的良好氛圍。對項目負責人和勞資專管員進行警示教育,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牧民工工資的法律意識。對欠薪輿情要堅持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相結合,從速查清事實,穩妥處置化解,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

(四)加強調度協調,做好信息報送。按照盟局工作安排,每月按時報送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排查表,於20__年1月前做好專項工作總結,及時報送。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8

爲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以更大力度、更硬舉措、更實作風,打一場根治欠薪攻堅戰,於6月20日前,實現欠薪案件動態清零,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一百週年,結合我縣實際以及國家、省開展的夏季行動,決定自6月1日至6月底,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爲期一個月的根治欠薪雷霆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動時間、範圍與目標

(一)時間: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範圍:各類在建工程項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項目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人力資源服務等行業重點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爲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以及有欠薪記錄的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三)目標:突出重點,重拳出擊,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預防和解決根治欠薪突出問題,在20xx年6月20日前實現欠薪案件動態清零。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集中宣傳活動。一是組織專題培訓。在《條例》實施一週年之際結合工作實際,組織檢查執法人員、企業負責人及勞資專管員,通過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開展多形式、分層次、全覆蓋的專題培訓,做到學以致用。二是運用媒體宣傳。充分運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通過開闢專欄、政策解讀等形式,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要充分運用新媒體靈活性的特點,把新媒體作爲宣傳報道的重要陣地,與傳統媒體形成強大的互動效應。三是深入基層宣傳。通過發放宣傳畫、宣傳手冊、現場政策宣講、面對面答疑釋惑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大力宣傳《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公佈重大違法行爲,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司法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及時有效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環境。

(二)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成員單位也要創新方式,全面推送舉報投訴二維碼,讓農民工24小時無障礙投訴,多維度、多層次打好根治欠薪的“人民戰爭”。

(三)大力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各成員單位,結合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覈,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整冶。要把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等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作爲執法檢查的重點,以檢查促進制度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每一起欠薪線索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行政審批、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依法規範工程項目審批、招標和本領域建設市場秩序,及時查處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行爲引發的欠薪案件。堅持把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執法辦案、化解欠薪矛盾糾紛有機結合,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戰鬥堡壘作用,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的摸底排查和調處工作力度,將欠薪矛盾糾紛和案件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新欠。

(四)集中化解欠薪案件,實現動態清零。縣治欠辦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作用,抽調專門人員,集中精幹力量,及時清理化解國家平臺、市平臺和排查發現的欠薪線索,對案情複雜、解決難度較大的欠薪案件,政府分管領導要及時調度、批辦督辦,確保欠薪案件在6月20日前動態清零。

(五)嚴厲打擊違法行爲。各成員單位要加大對本轄區本行業欠薪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及時進行整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爲,要加大社會公佈頻次,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應列盡列,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欠薪案件和以惡意方式涉嫌違反社會治安法律法規的“討薪“討債”行爲,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堅決追究法律責任,震懾欠薪違法犯罪行爲,遏制惡意討薪勢頭,彰顯“重拳出擊、鐵腕治欠”的決心和意志。檢察院、法院要對涉及欠薪並進入執行程序的司法判決、仲裁裁決和人社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進行集中攻堅,解決農民工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問題。

三、行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按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堅決把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爲項重大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行動方案,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強化部門聯動。人社部門要繼續發揮好根治欠薪工作牽頭作用,強化督促檢查和溝通協調。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決守住政府投資項目不能欠薪的底線、紅線。工會和司法部門要將被欠薪農民工納入重點援助範圍,依法、及時地爲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作格局。

(三)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實地督導,對因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突發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9

一、行動時間、範圍與目標

(一)時間: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範圍:各類在建工程項目及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項目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快遞、人力資源服務等行業重點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爲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以及有欠薪記錄的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三)目標:突出重點,重拳出擊,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預防和解決根治欠薪突出問題,在20xx年6月20日前實現欠薪案件動態清零。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集中宣傳活動。

一是組織專題培訓。在《條例》實施一週年之際結合工作實際,組織檢查執法人員、企業負責人及勞資專管員,通過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開展多形式、分層次、全覆蓋的專題培訓,做到學以致用。

二是運用媒體宣傳。充分運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通過開闢專欄、政策解讀等形式,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要充分運用新媒體靈活性的特點,把新媒體作爲宣傳報道的重要陣地,與傳統媒體形成強大的互動效應。

三是深入基層宣傳。通過發放宣傳畫、宣傳手冊、現場政策宣講、面對面答疑釋惑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大力宣傳《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公佈重大違法行爲,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司法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及時有效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環境。

(二)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成員單位也要創新方式,全面推送舉報投訴二維碼,讓農民工24小時無障礙投訴,多維度、多層次打好根治欠薪的“人民戰爭”。

(三)大力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各成員單位,結合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覈,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整冶。要把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實名制管理等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作爲執法檢查的重點,以檢查促進制度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每一起欠薪線索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行政審批、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依法規範工程項目審批、招標和本領域建設市場秩序,及時查處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行爲引發的欠薪案件。堅持把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執法辦案、化解欠薪矛盾糾紛有機結合,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戰鬥堡壘作用,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的摸底排查和調處工作力度,將欠薪矛盾糾紛和案件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新欠。

(四)集中化解欠薪案件,實現動態清零。縣治欠辦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作用,抽調專門人員,集中精幹力量,及時清理化解國家平臺、市平臺和排查發現的欠薪線索,對案情複雜、解決難度較大的`欠薪案件,政府分管領導要及時調度、批辦督辦,確保欠薪案件在6月20日前動態清零。

(五)嚴厲打擊違法行爲。各成員單位要加大對本轄區本行業欠薪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督促用人單位及時進行整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爲,要加大社會公佈頻次,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應列盡列,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欠薪案件和以惡意方式涉嫌違反社會治安法律法規的“討薪“討債”行爲,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公安部門要及時介入,堅決追究法律責任,震懾欠薪違法犯罪行爲,遏制惡意討薪勢頭,彰顯“重拳出擊、鐵腕治欠”的決心和意志。檢察院、法院要對涉及欠薪並進入執行程序的司法判決、仲裁裁決和人社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進行集中攻堅,解決農民工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問題。

三、行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按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堅決把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爲項重大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行動方案,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強化部門聯動。人社部門要繼續發揮好根治欠薪工作牽頭作用,強化督促檢查和溝通協調。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堅決守住政府投資項目不能欠薪的底線、紅線。工會和司法部門要將被欠薪農民工納入重點援助範圍,依法、及時地爲他們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作格局。

(三)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實地督導,對因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突發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0

按照省、市紀委關於“整治在建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要求,爲深化推進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爲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爲;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__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已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實施重點專項行動。開展建築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爲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1.加強信息化監管。

發揮泉州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做好省平臺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爲評價,動態考覈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納入《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爲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

2.強化部門聯動協作。

各級住建部門和人社部門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人社部門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同級住建部門納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並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築市場違法行爲案件,住建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同級工信部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同級有權部門處理並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應按照《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約談制度》有關規定約談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3.完善長效機制。

推進開展施工過程結算試點,總結經驗並全市推廣;根據省廳要求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指導各地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按照省上的部署,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完善推進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三、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階段(5月20日前)

各級住建部門要聯合人社部門,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量化目標、責任分工、工作舉措和進度安排。

(二)專項整治階段(5月20日至9月)

各級住建部門和人社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覈、結算審覈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三)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逐級彙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

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住建局建築業科、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日常整治工作。各地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嚴格分類實施,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爲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

各級住建、人社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接收羣衆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羣衆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實。

市住建局、人社局組織對各地整治進展進行專題督促,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點名通報。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於每月25日向市工作專班報送當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提供整治工作臺賬、線索臺賬;10月20日前報送深化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和三項清單。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1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排查轄區建設項目農民工實名制、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分賬管理制、銀行代發制度等根治欠薪長效機制的落實情況,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二、工作原則

按照“全面排查,依法規範,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組織機構

爲切實做好望月湖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和處置工作,經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望月湖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公共安全辦、城市管理辦、望月湖派出所、司法所、濚灣鎮社區、榮華社區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辦公室主任由吳尉同志擔任。

四、工作措施

1.宣傳到位。組織開展宣傳活動,進行社會宣傳,送宣傳資料進工地,增強企業責任感和守法意識,提高農民工維權意識,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

2.排查到位。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行爲和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爲。排查用人單位非法用工、扣押證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檢查用人單位維權信息公示情況、簽訂勞動合同和實名制工資發放、分賬管理的情況;摸排因掛靠、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因建築施工企業管理問題造成的欠薪案件。

3.部署到位。

(1)由彭躍武同志牽頭,葛昊同志協助,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城市管理辦爲主,各部門和社區配合相關工作,組織欠薪問題的排查;暢通農民工欠薪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受理投訴舉報電話(投訴熱線:),詳細記錄欠薪基本情況;及時對接各部門在工地內部解決欠薪問題;內部無法解決時,聯繫嶽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進行糾正和處理;

(2)由葛昊同志牽頭,陳小國、吳尉同志負責,以城市管理辦爲主,各部門和社區配合相關工作。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約談甲方項目負責人或用人單位,責其儘快查實欠薪實際情況後報告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力量,限期用人單位內部解決欠薪問題,避免矛盾爆發;

(3)由虢旭同志牽頭,汪丕洪同志負責,司法所配合相關工作。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實現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全覆蓋;及時瞭解農民工欠薪問題動態,勸導合法維權,避免非法上訪;對接望月湖派出所,對可能出現的非法手段討薪、因欠薪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極端事件進行溝通,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完善各部門快速聯動處置機制,提高政治站位強擔當。把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當成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到不留死角;

2.保證力度。加強部門協調抓作風,各部門及社區要緊密配合,不推諉、不遲緩,統一行動,責任到部門、責任到社區,責任到人。各責任領導根據進展情況定期召開碰頭會、調度會,跟蹤問效,督促進度;

3.確保實效。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務求實效,切實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實現專項整改目標。突出問題不解決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主體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做到投訴有記錄,違規有處理,處理有結果,結果有反饋;

4.考覈兌現。此項工作中,如有履責不到位、排查有遺漏、整改不到位等現象,將納入年底績效考覈扣分處理。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2

今年以來,我縣多次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羣體性上訪事件,主要涉及建築、煤炭、交通、林業、水利等領域,嚴重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爲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城區管委會、各縣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爲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對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靈石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見附錄)。

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部門職責

人社部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快速處置,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並對發生的欠薪逃匿、轉移資產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爲,要在24小時內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同時,要開闢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要當即立案,快速審理,對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就該部分先裁決,也可根據勞動者的申請,裁決先予執行該部分,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住建部門負責對建築行業的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落實,並配合人社部門依法查處建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同時,對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要責令其停產整頓,收回施工許可證。對已竣工工程不子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於發生拖欠工資行爲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拒不改正的建築企業和勞務承包企業要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制度,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並予以相應處罰。

信訪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協調處理工作,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向領導組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煤管部門負責煤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和協助人社部門依法查處煤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交通部門負責對全縣公路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管,配合人社部門查處交通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工商部門負責按照人社部門《有關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名單》的通報,以不良信用記入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同時,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爲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晉政發。202x。21號)的相關規定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爲。

經貿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轄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規劃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查處並及時制止違法建設工程。

司法部門負責指導基層大調解機構協調處理居民自建房拖欠勞務費問題,疏通非企業僱主拖欠勞務費的解決渠道,進一步加強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援助。

水利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林業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並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同時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打擊擾亂行政機關辦公秩序、信訪秩序的違法行爲,維護社會秩序。

檢察機關負責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負責工資支付令的裁定、工資等相關案件的處理及行政處理、處罰決定、仲裁裁決書的執行工作。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工作,對不認真執行政府投資項目規定和監管不利、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不積極履行職責,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進行監管。

工會組織負責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積極推動建立治理企業欠薪工作機制,加強對欠薪企業的督促檢查,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爲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廣電部門負責宣傳報道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曝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供電、供水部門負責根據專項行動領導組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項目水電供應及停用工作。

四、專項行動的內容、方法、步驟

(一)檢查內容

1、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和進行勞動用工備案情況;

2、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3、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4、建築施工企業是否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上,有無代領代發行爲,工資發放是否造有工資表。

(二)檢查方法與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202x年月日到月日)此階段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居民自建房施工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並督促用人單位整改落實到位,年月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的書面總結及《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表》報送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2、檢查治理階段(月日到月日)

此階段由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抽調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及時上報重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情況、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的查處和進展情況。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督促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責任。對因工作量、工資額等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案件,應及時移交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調查處理;對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由業主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農民工必要的生活補助。

3、總結匯報階段(月日到月日)

專項行動檢查組對檢查情況的書面總結、可行性建議和專項行動檢查統計表等應及時上報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五、長效措施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堅持“注重預防、嚴厲打擊”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清欠”原則,在工作中探索、建立本單位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爲從根源上和萌芽上治理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屢禁不止的問題,積極推行好如下十條措施:

(一)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縣政府辦、縣紀檢監察局、縣人社局、縣規建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法院、縣司法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總工會、等單位組成。會議由縣政府辦根據縣人社局提請適時召開,及時研究解決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問題

(二)由縣人社局和縣住建局負責在全縣建築領域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工資保證金實行財政專戶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減免。

(三)落實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每月向領導組辦公室通報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制定處置羣體性及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監控制度,把所轄行業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納入單位日常工作之中並就工作情況予以問責和考覈;特別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的監管。

(四)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公安機關應及時追找逃匿人員,並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重大羣體性的事件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嚴密措施,切實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迅速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現場事態的發展;保護黨政機關等重點部位及現場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蒐集並固定事件發生現場違法犯罪行爲的證據;適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控制局勢,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社會秩序採取強制措施前,應向現場人員明示告知;對事件中違法犯罪的人員以及插手事件的敵對分子,依法打擊處理。

(五)建立預防和處置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羣體性的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我縣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羣體性的事件(下稱羣體性的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和快速反應能力,確保因勞資關係惡化引發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處置。

事前,各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的因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的信息,特別是對苗頭性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事發後,各職能部門要快速反應,及時就位,認真履行職責,並做到主動協調、積極配合、果斷處置。同時,應急指揮部要組織領導事件現場的處置工作,調用有關部門的人員、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其他物資等資源,擬定處置措施。指令有關職能部門到現場開展相關工作。指揮部主要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瞭解引發事件的起因和有關情況,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揮現場處置工作,並帶頭與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面對面地做羣衆工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衝突,儘快平息事態。對羣衆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責成有關職能部門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羣衆利益的,據實向羣衆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對羣衆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講清道理;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引導和教育羣衆知法守法。

善後處理時,對處置事件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不論是鬧事者還是自己的工作人員都要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和慰問對現場受損壞的建築物和公共設施,要及時組織搶修保障事發現場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同時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性質的問題,做好對觸犯刑律人員的調查取證工作,嚴格依法追究違法犯罪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事件處置過程中作出的有關決定,要組織專門人員儘快落實、兌現,防止出現羣衆與政府之間的新糾紛。

(六)規範工資支付方式,實行工資與工程款分離。由人社局及住建局、交通局等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逐步推行建設領域實施各用人單位直接發放或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統一制發工資表,按月把工資發給農民工本人,做到月月清、季度清、年度清。工作時間不足1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一次性足額支付,並提供工資支付清單,嚴禁通過包工頭進行分配。每月支付工資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用工場所公示不少於5日;並要求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合同中明確將工資與工程款分離,分離後工資支付不足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七)、建立違法用工處理機制

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的違法用工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嚴格限制市場準入,取消招投標資格,停發施工或開工許可證,降低相應資質和信貸等級,不予辦理年檢、註銷等手續,不予評先晉級。各有關部門對農民工工資兌現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督查通報。對於嚴重違法的用工單位,要狠抓一批典型、報道一批典型,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等予以曝光,以震懾不法、警醒他人。

(八)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

加強勞動監察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勞動監察執法裝備,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辦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用工行爲。

(九)縣級專查、部門自查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日常巡查相結合,限制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

縣政府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和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分析研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檢查和案件處理方面的問題,對失職人員進行問責,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

(十)、嚴格履職問責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切實履職到位,確保農民工工資不拖欠。對工作不到位、制度不執行、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手段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紀檢部門要一律嚴格問責,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3

當前,我市的建設工程項目已進入收尾和結算階段,農民工已開始陸續返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日益突顯出來。爲切實解決我市建築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爲目標,堅持立足企業、強化責任,懲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在建築企業內部集中開展爲期兩個月的清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鞏固一年來加強勞務管理的成果,依法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爲,及時發現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投訴率,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政治安定與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基本解決本年度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同時,依照《哈爾濱市建築勞務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勞務分包制度和有效預防及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新的拖欠行爲發生。

三、實施步驟及工作內容

這次集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主要採取企業自查的辦法。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1、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治理拖欠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建築企業大會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

2、各企業傳達貫徹市建委會議精神,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成立企業欠薪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企業清理欠薪工作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建築施工企業對20xx年拖欠工資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將拖欠工資情況彙總統計;

2、針對自查中存在的拖欠問題,各企業要立即制定還欠計劃,組織專人抓落實,確保年底前全部還清。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各企業以工程項目爲單位進行總結,並寫出書面報告,於12月10日前將清欠工作自查情況及還欠落實情況和調查表報哈爾濱市建委建築企業管理站;

2、市建委對全市建築企業拖欠工資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但能及時認真整改並全部償還的,不予追究;對不認真整改,又不主動償還拖欠的企業,要通報批評,並在年終信用評價和企業資質方面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組織領導

爲確保此次拖欠工資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市建委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築企業管理站,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車延傑同志擔任。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清欠治理工作,各建築企業法人代表和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第一責任人,各工程項目經理是直接責任人。各企業要組成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此次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要逐項工程、逐個工地進行檢查,不得出現遺漏,不得走過場。凡不認真檢查和整改的,首先要追究企業負責人和項目經理的責任。

2、要建立臺賬,摸清拖欠工資底數。各企業從現在起,立即以在建的和已竣工的工程項目爲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自糾中發現有拖欠工資的要建立詳細的臺賬,內容包括拖欠工資的人員名稱、拖欠數額、拖欠起止時間、拖欠原因等。在此基礎上,要及時研究制定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工作計劃、資金籌集、還款時間進度和工作措施,確保在年底前全部還清。

3、完善制度,建立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爲的.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各企業要把解決工資歷史拖欠和建立預防、解決新欠的機制結合起來,在解決好今年和歷史拖欠問題的同時,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遏制新的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

一是完善工資支付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工資支付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或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的企業,應與農民工代表或本人協商一致後,明確延期支付工資的程序、期限、責任、以及救濟措施。

二是加強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及時全面掌握建築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儘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逐步實現對建築業使用農民工情況的全面管理。

三是加強工資支付監管。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除農民工本人簽字外,勞務項目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也要在工資表上簽字並加蓋勞務企業公章。

四是本次清欠專項工作結束後,凡能認真自查自糾並及時整改和還欠的企業,既往不咎。對不認真自查自糾經農民工投訴並查證覈實拖欠工資的企業,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4

爲深化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爲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爲;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__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重點

1.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已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2.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二)整治措施

1.實施重點專項行動。一是開展建築市場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專項整治,依託施工合同履約行爲評價工作,發現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行爲線索,依照《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爲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等有關文件進行嚴格查處。二是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2.加強信息化監管。發揮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臺作用,動態考覈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探索運用實名制監測分析成果,將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信息提供項目質量安全監督部門予以扣分;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爲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

3.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各級建設、人社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溝通,按照“1+1+4”機制(根治欠薪聯動機制)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要按照省市關於深化推進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方案有關要求,加強與法院、工信、紀檢監察部門等聯動,強化聯合檢查、線索移送,採取責令整改、公開曝光和實施聯合懲戒等。對監管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的,按有關規定約談有關單位負責人。

4.完善長效機制。一是落實廈門市建設局等3部門《關於進一步明確市級政府投資項目支付擔保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建築〔20xx〕66號)關於市級政府投資項目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的具體要求,從源頭防範工程款拖欠問題。二是落實廈門市建設局等4部門《關於規範財政投融資建設項目進度款撥付管理的通知》(廈建築〔20xx〕104號)關於財政投資項目進度款撥付週期管控原則上要控制在45天的具體要求,切實維護工程承發包雙方合法權益。三是落實廈門市建設局《關於印發廈門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過程結算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廈建築〔20__〕39號),推進施工過程結算試點,及時總結經驗。四是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專項整治階段(至9月底)。各級建設、人社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覈、結算審覈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健全防欠治欠長效制度措施。

(二)驗收鞏固階段(10月10日前)。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彙總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領導。市建設局、市人社局成立市級工作專班,由市建設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建設局建築業處、市人社局監察處處按各自職責分別牽頭,日常具體整治工作由市造價站、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以及各區建設部門、人社部門按照項目監管權限分別負責。相關單位可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嚴格分類實施,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辦,建立系統上下聯動整治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爲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三)實施開門整治。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接收羣衆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羣衆訴求。加強行業宣傳力度,總結正面案例,通報一批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在行業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實。市建設局、市人社局視情組織對整治進展進行督促,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點名通報。市造價站及各區建設部門會同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及各區人社部門於每月22日向市工作專班報送當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提供整治工作臺賬、線索臺賬,於10月10日前報送深化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和三項清單。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5

爲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中省市關於20xx年冬季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現制定我局20xx年冬季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充分發揮各地區、各部門在根治欠薪工作上的職能作用,堅決把根治欠薪作爲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保障勞動者特別是農牧民工勞動有尊嚴、權益有保障。緊緊圍繞保護農民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爲,優化建設市場環境,強化動態監管責任,落實預防和解決欠薪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敬興才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趙清明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嵐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楊晨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邱繼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邱世傑黨組成員、副局長

衡順 市徵收中心主任

成員:局機關股室及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建築業管理股,黃志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全面負責我局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具體負責協調、督促落實各項工作;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啓動應急措施;督促交辦或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督導工作。

三、時間、內容和目標

行動時間:20xx年12月8日至20__年春節前。

全市範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解決項目施工不合法、工程分包不規範、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工資支付不足額、勞資管理不到位等五個方面問題,通過冬季集中攻堅行動,切實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20xx年12月底前實現“兩清零”目標。

四、應急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分爲三級:I級(重大)、II級(較大)、Ш級(一般)。

(一)重大突發事件。15人以上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爲,上訪行爲表現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堵塞道路交通、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爲,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爲,嚴重危害經濟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事件。

(二)較大突發事件。5人以上1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爲,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件。

(三)一般突發事件。5人以下的農民工到市(縣)級及上級黨委、政府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爲,對經濟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未造成影響的事件

五、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射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行動隊伍,組成人員如下(按項目劃分)。

(一)坤邦尚層境界(三期)、維卡·國際公館項目

牽頭領導:邱世傑

組長:黃志彬 楊 衍

成員:稅興國魯 智 李 敏 田明強

沈超

(二)雙發·康城華府項目及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

牽頭領導:邱世傑

組長:吳永健 郭家興

成員:吳琳 楊 昆 何 通 劉萬里劉思捷

楊菊

(三)學府尚城項目、紅旭.伯玉城項目、新城佳苑項目、詩酒興邦項目、鼎唐世紀城項目及其他棚戶區改造項目

牽頭領導:衡順

組長:陳湘 周 翔

成員:楊銳珂鄭 璽 王 茜 艾 宇

李新 市棚改處理辦全體人員

(四)射洪市城鎮污水處理PPP項目(城區)及其他市政項目

牽頭領導:邱繼東

組長:任少濤

成員:楊志強 蔣 軼 錢 多 陳子佳

(五)齊全集團射洪青崗里仁智能化養殖基礎項目及其他招商引資項目

牽頭領導:楊晨

組長:羅清鬆

成員:田 楠 羅 鵬 陶 均 楊 琳

(六)射洪市城鎮污水處理PPP項目(鄉鎮)及其他鄉鎮市政建設項目

牽頭領導:李嵐

組長:錢繼有 羅雙林

成員:馮田田 董文龍 王 剛 陳 詩 何芳

六、處置程序及工作要求

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各組要第一時間響應,派遣工作人員到場調查瞭解情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的欠薪事件,責令限期支付;對其他原因造成的農民工欠薪事件,要按照本預案中各成員工作職責,及時移送有處理權限的相關部門予以解決;對存在重大欠薪隱患、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集體越級上訪人數較多的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一)信息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後,按“快速、準確、速報”的原則,務必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案情簡況(單位、人數、時間、地點、原因等)、影響程度和趨勢、已採取的措施及對處置的建議等。各隊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要保證信息暢通,反應迅速,對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不得隱瞞、緩報和漏報。

(二)抓好宣傳引導。全面治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事關信訪維穩,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局全體人員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進行層層發動,尤其要教育引導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企業等負責人員,消除模糊認識,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專項行動。

(三)落實屬地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與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與誰建設誰負責”相結合的原則,要明確職責,切實抓好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設立、農民工工資實名制打卡發放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責,盡職盡責,紮實推進專項行動。

(四)紀律要求。局機關股室及企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局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服從臨時調配,原則上按點位人員安排做好值守工作,局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搞好紀律督查。機關及單位留守值班人員要服從調配,積極就地參與工作。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6

爲了有效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兌現到位,確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穩定。經研究,決定於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春節前,在全街道範圍內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辦事處主任張海濤同志爲組長,分管領導周子陽同志爲副組長,派出所、司法所、經濟發展辦、市監所、建設環保辦、專職人民調解員、人社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二、部署落實

召開專題會議,部署落實,具體分三步走:

1、宣傳排查階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由領導小組成員抽調人力,深入我街道範圍內的用人單位進行廣泛宣傳,登記好日常巡查記錄表及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記錄表,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

2、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前階段排查梳理的基礎上,對每個用人單位進行逐一檢查,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進行雙方協商或調解,能解決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拿出可行的,使雙方都能接受的實施方案。

3、總結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2月8日)。對前階段執法檢查中未能夠解決的問題進行實時跟蹤督查,直至限期解決。

三、行動措施

對本實施辦法,我們將堅持每日一排查,每週一會辦制度,對惡意拖欠、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要申請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確保我街道不發生一例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上訪的事件,維護我街道乃至全縣的和諧穩定發展大局。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7

爲了有效預防和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長沙市嶽麓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長沙市嶽麓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的通知》要求,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排查轄區建設項目農民工實名制、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分賬管理制、銀行代發制度等根治欠薪長效機制的落實情況,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二、工作原則

按照“全面排查,依法規範,協調配合,及時處理”的原則,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組織機構

爲切實做好望月湖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和處置工作,經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望月湖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公共安全辦、城市管理辦、望月湖派出所、司法所、濚灣鎮社區、榮華社區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辦公室主任由吳尉同志擔任。

四、工作措施

1.宣傳到位。組織開展宣傳活動,進行社會宣傳,送宣傳資料進工地,增強企業責任感和守法意識,提高農民工維權意識,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

2.排查到位。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行爲和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爲。排查用人單位非法用工、扣押證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檢查用人單位維權信息公示情況、簽訂勞動合同和實名制工資發放、分賬管理的情況;摸排因掛靠、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因建築施工企業管理問題造成的欠薪案件。

3.部署到位。

(1)由彭躍武同志牽頭,葛昊同志協助,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城市管理辦爲主,各部門和社區配合相關工作,組織欠薪問題的排查;暢通農民工欠薪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受理投訴舉報電話(投訴熱線:),詳細記錄欠薪基本情況;及時對接各部門在工地內部解決欠薪問題;內部無法解決時,聯繫嶽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進行糾正和處理;

(2)由葛昊同志牽頭,陳小國、吳尉同志負責,以城市管理辦爲主,各部門和社區配合相關工作。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約談甲方項目負責人或用人單位,責其儘快查實欠薪實際情況後報告街道農民工欠薪問題排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力量,限期用人單位內部解決欠薪問題,避免矛盾爆發;

(3)由虢旭同志牽頭,汪丕洪同志負責,司法所配合相關工作。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實現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全覆蓋;及時瞭解農民工欠薪問題動態,勸導合法維權,避免非法上訪;對接望月湖派出所,對可能出現的非法手段討薪、因欠薪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極端事件進行溝通,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完善各部門快速聯動處置機制,提高政治站位強擔當。把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當成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做到不留死角;

2.保證力度。加強部門協調抓作風,各部門及社區要緊密配合,不推諉、不遲緩,統一行動,責任到部門、責任到社區,責任到人。各責任領導根據進展情況定期召開碰頭會、調度會,跟蹤問效,督促進度;

3.確保實效。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務求實效,切實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實現專項整改目標。突出問題不解決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主體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做到投訴有記錄,違規有處理,處理有結果,結果有反饋;

4.考覈兌現。此項工作中,如有履責不到位、排查有遺漏、整改不到位等現象,將納入年底績效考覈扣分處理。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8

爲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市紀委《關於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明紀辦〔20__〕8號)要求,根據省住建廳、人社廳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深化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圍繞“五個常態化”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資和國企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爲重點,深化推進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整治,堅決查處欠款欠薪行爲;強化欠款欠薪源頭治理,推進工程項目落實各項防欠治欠長效制度並實行信息化動態監管,力爭到20__年10月底工程項目全面落實實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保障制度,實現大數據監管全覆蓋。

二、工作重點

針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重點有:

(一)建設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已完工不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已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二)施工總包單位未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化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專項行動。一是開展建築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格依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xx〕1號)及《福建省建築市場行爲監督檢查工作辦法(試行)》(閩建〔20xx〕8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二是開展欠薪案件線索“月月清”行動,通過“周調度、月通報、季考評”工作機制,在欠薪案件線索、隱患風險、制度落實等方面實現“月月清”,及時高效處置欠薪問題線索,推進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二)推進智慧監管。一是發揮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省大數據平臺)作用,做好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爲評價,動態考覈項目農民工實名登記及考勤情況、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情況;二是強化勞動監測與建築市場聯動管理,以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爲線索,嚴厲查處工程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級住建、人社部門加強部門協作溝通,及時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糾紛隱患。對人社部門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施工企業,由同級住建部門納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並予以信用評價扣分。對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築市場違法行爲案件,住建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納入信用評價等舉措予以查處。落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聯動機制,及時將發現的地方財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移送同級工信部門處理。發現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結算審覈、結算審覈不支付工程款”問題,應當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同級有權部門處理並抄送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按規定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項目。

(四)健全長效機制。一是依法推動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繼續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根據市住建局《關於公佈20xx年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辦法項目名單的通知》(明建函〔20xx〕89號)要求,跟蹤轄區內已公佈過程結算項目執行情況,總結經驗並逐步覆蓋其他項目,將項目實施施工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擔保等事項寫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固化防欠制度;二是指導各縣(市、區)完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並督促各施工項目及時上傳省大數據平臺,構建上下一體、整體聯動的根治欠薪制度體系;三是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監理制度,加強工程款項及資金異常情況監測,監督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進一步保障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四是健全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調整違法行爲評價指標,加快形成“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階段(5月25日前)

市、縣(市、區)住建部門聯合人社部門,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量化目標、責任分工、工作舉措和進度安排。

(二)專項整治階段(5月25日至9月)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臺賬。住建、人社部門要對照整治重點,對在建項目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欠款欠薪底數,建立欠薪欠款臺賬,明確化解時限,責任到人;二是暢通渠道,覈查線索。公佈投訴舉報電話、郵箱,全面收集羣衆舉報線索。對羣衆提供初步證明違法事實的證據材料要重點核查,分類建立臺賬;三是督促落實,整改到位。堅持邊查邊改,督促欠薪欠款項目及時撥付工程款或支付農民工工資,推動完工項目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項目開展結算審覈、結算審覈項目及時支付工程款;督促項目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並將制度落實情況上傳至省勞動監測預警大數據平臺,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四是健全機制,形成長效。針對整治過程發現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會商研究、提出解決方案,進一步健全防欠治欠的長效機制措施。

(三)驗收鞏固階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並逐級彙總上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工作專班,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專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人社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住建局建築業科、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各級住建、人社部門要定期專題研究“點題整治”工作,建立一線指導、月通報點評、季度會商推進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認真對照“五個常態化”工作要求,對照清單逐項抓實,堅決整治到位。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強化屬地責任,以問題爲導向,嚴格分類實施,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攻堅,從源頭解決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拖欠工程款問題專項整治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由人社部門牽頭負責,各縣(市、區)要根據各地實際,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舉措,逐項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單位、責任科室、責任人。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住建、人社部門要堅持“開門整治”,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在住建、人社部門門戶網站設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專欄,動態公佈整治情況。深入開展“大愛三明 安新有我”主題活動,通過信訪、12345平臺等多渠道接收羣衆反映問題和建言獻策,迴應羣衆訴求,幫助羣衆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帳。加強媒體宣傳力度,利用報紙、微信公衆號、網站等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半年動態通報階段性整治成果,宣傳通報一批正面典型案例和惡意欠款欠薪案件,形成威懾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實。市住建局、人社局加強對各縣(市、區)整治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對投訴舉報集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重點督辦,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徹底的,堅決予以點名通報,抄送國資委及相關部門。“點題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縣級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覈及對縣(市、區)人社部門年度績效考覈內容。各縣(市、區)住建部門、人社部門於每月20日向市工作專班報送當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並提供整治工作臺賬、線索臺賬、“五個常態化”工作落實情況臺帳;10月15日前報送深化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和“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19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精神,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建築、市政、農牧、交通、水利、電力等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建築工程行業爲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二、全面落實“五項制度”

(一)全面落實建築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規定。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一是應當建立農民工花名冊,內容信息應載明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家庭住址和工作技術崗位。二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當以班組形式與農民工簽訂簡易版集體勞動合同,合同內容應載明服務項目名稱、從事工作崗位及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等,涉及班組內的農民工應在集體合同上簽字、按手印。三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當安排至少1名勞資專管員。對參與本項目勞作的農民工每日進行出勤登記,將考勤數量與農民工現場進行覈實確認,並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四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根據勞資專管員提供的考勤記錄,結合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每月編制農民工工資表,由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並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五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配合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數據上線“咸寧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本項目工資支付有關信息及時上傳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監管平臺,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設領域的工資支付實行“總包負責制”,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若發生欠薪則必須由其進行“工資清償”。

(二)全面落實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鄂薪聯發〔20xx〕1號)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應當就近到赤壁市區域內(農行、工行、建行、中行、農商行、郵儲銀行、湖北銀行和漢口銀行)任選一家,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全面推行“工資準備金”制度,建設單位按建築工程項目中標合同工程總造價15—20%的比例預存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同時加強對裝飾裝修類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管控,推行裝飾裝修類工程項目參照土建主體機構建築項目的管理模式,嚴格執行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時,應與建設單位和開戶銀行簽訂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三方監管協議,共同監督管理該賬戶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等事項,並同時接受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等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各銀行應當優化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服務流程,做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管理工作,發現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未按約定撥付、資金不足、賬戶長期未使用、被挪用等情況的,應及時通知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和市相關行業監管部門,並納入欠薪預警系統。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開設工資專戶的責任和義務,杜絕因工資支付鏈條過長而發生欠薪問題。

(三)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規定。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專業分包承包企業或具體承接勞務的分包單位(勞務公司或實際承包人)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同時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農民工工資代發協議。分包單位應當每月考覈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與當月工程進度等情況一併交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及時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並將工資支付憑證定期在工地現場公示牌進行公示。

(四)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人社部發〔20xx〕65號)依法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3%比例存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專項用於支付爲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對未繳納工資保證金的施工總承包單位,發改、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鄉村振興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一律不得準其開工。

(五)全面落實維權信息告示牌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並明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分包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勞資專管員信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建設主管部門及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電話、現場投訴二維碼圖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申請渠道、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等信息。農民工用工考勤和工資發放憑證,必須在項目現場公示牌定期進行公示,實行項目建設全過程公示監督。

以上“五項制度”用工管理臺賬,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勞務承包企業應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後至少3年。

三、加強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

(六)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應依法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明確建設單位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按時撥付工程款的義務。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的資金來源。

(七)加強建設領域市場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落實實名制管理、不按規定履行工資支付責任、違法轉包分包以及借欠薪爲名討要工程款的企業,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採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爲、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理或處罰,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出監管,從源頭上防止發生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拖欠。

(八)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爲。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將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進度款的審覈納入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環節,按合同約定的計量週期或工程進度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實行“先結算、後備案”制度,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餘工程款支付計劃的,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權屬登記。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財政評審和審計爲由,拒絕或拖延辦理工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其新項目開工建設。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

四、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九)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爲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依照《湖北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xx〕2號)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社會公佈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人社部門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處的拖欠工資企業受處罰信息納入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或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省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監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推進相關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

(十)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爲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暫行辦法》(人社部令第45號),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覈、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依法查處拖欠工資案件

(十一)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範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建立重大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制度,依法、高效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

(十二)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注重發揮公安機關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的作用,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快立快查。對單位或者個人編造虛假事實或者採取非法手段討要農民工工資,或者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處理。發現欠薪企業或責任人有逃匿、轉移財產等苗頭的,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處理。對查證屬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爲的威懾作用。

(十三)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和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欠薪人逃逸的,及時動用應急週轉金、工資保證金、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加強羣體性討薪事件的排查預警監控,對有組織串聯上訪苗頭的,提前處置。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以拖欠工資爲名討要工程款或弄虛作假非法聚衆討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四)落實屬地行業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爲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爲具體責任人。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重大項目、重大案件實行包保負責制度。

(十五)加強考覈督辦。繼續將根治欠薪工作納入年度對各成員單位的考覈事項,以各行業部門履職盡責落實“五項制度”情況作爲考覈重要依據,全面客觀評價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情況。

(十六)強化追責問責。健全問責制度,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玩忽職守,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的,對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履行、依法處置不力引發重大欠薪案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從嚴依紀依法追究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

(十七)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依法公佈典型違法案件,引導企業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20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爲本,執政爲民理念,認真落實平委穩辦〔20xx〕38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二、工作重點

鎮轄區所有實施項目。

三、清理整頓內容

(一)招用農民工情況,包括招用農民工數量、招用途徑、招用期限、招用農民工有關資料臺帳等;

(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包括工資支付標準和方式,工資支付記錄,拖欠工資的數額和涉及人數;

(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是否有扣押農民工本人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情況。

四、清理整頓標準

用人單位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一)用人單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或項目經理持有資質證書;

(二)用人單位建立工資支付臺帳,同時建立農民工考勤登記臺帳,按月或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用人單位已拖欠農民工資的必須全額兌現,工資支付達到日清理月結算,不再發生新的.拖欠;

(四)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併爲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

(五)用人單位無扣押農民工任何證件、錢物情況,無使用童工現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上成立了以鎮長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分管領導、派出所長爲成員的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明確目標和任務,加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協調處理拖欠案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二)加大執法整治力度。鎮綜治、信訪、勞保、派出所及各村負責人,負責對轄區內進行清理整頓,分片包乾嚴密排查,實行責任制,誰清欠、誰簽字、誰負責,堅決做到不漏一家,不跑一戶。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鎮上公開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電話和接訪詳細地址,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各類,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化解一起。

(四)明確工作責任。在專項行動中,具體職責是:政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勞保部門做爲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清欠專項整治,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調查。村委及項目建設施工單位負責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清欠工作。鎮綜治信訪辦負責農民工上訪案件的登記受理和協調解決,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做好案件的轉辦、交辦工作。鎮派出所做好轄區安全穩定工作。

(五)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對拖欠工程數額較大的企業單位和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並及時上報主管單位列入“黑名單”。

(六)建立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在專項行動期間,鎮綜治信訪辦對全鎮拖欠工資投訴典型定期通報,並及時彙報給鎮主要領導。

根治農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範文 篇21

根據《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欽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欽市建管〔20xx〕179號)工作部署,爲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實際,在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本次專項行動,及時發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爲,着力解決一批突出問題,有效化解勞資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組織領導

爲加強組織領導,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集中排查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米潤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住建局建管股。

三、整治排查重點內容

(一)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工程建設領域落實工資保證金、勞動合同簽訂、施工全過程結算、實名制、分賬管理、分包委託總承包企業通過銀行代發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工資、維權信息告示牌(以下簡稱“一金七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全面加大欠薪隱患排查力度,重點防範房地產領域風險,進一步摸清欠薪問題底數,建立欠薪問題工作臺賬,列出任務清單,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確責任人、清欠措施、解決時間,做到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

(五)施工現場參建各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履職考勤制度落實情況等貫徹執行《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全面加強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欽市建管〔20xx〕25號)的情況。

四、時間步驟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9月)。落實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集中排查和處置階段(20xx年9—10月)。

開展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活動,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隱患。加強與勞動監察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聯動,充分利用好行政、信用等懲戒手段,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信訪案件、平臺欠薪線索,並予以妥善化解,從嚴懲處欠薪行爲特別是惡意欠薪行爲。

1、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對轄區內全部續建項目以及20xx年新開工建設的在建工程項目逐個進行梳理排查。

2、對標根治欠薪,實施“三查兩清零”

(1)清查欠薪隱患苗頭。對本轄區內全部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逐個全面清查,健全完善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留任何死角、杜絕發生新欠。

(2)清查歷史欠薪案件,集中力量解決一批長期未解決的歷史遺留欠薪問題,做到不解決問題不銷賬。

(3)清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重點實施欠薪清零專項行動。

(4)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爲,做到“兩清”目標,即:20xx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__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3、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1)清查每個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一金七制度”情況。

(2)對清查中發現上述制度不落實的,要逐項整改落買到位,確保相應制度落實到每個在建工程項目,着力解決制度不落地的問題,規範企業日常エ資支付行爲。

(三)集中整改和鞏固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__年春節前)。聯合勞動監察部門,結合專項行動期間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中央要求、對照勞動法律法規、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徹底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斷促進解決欠薪問題長效機制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爲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層層壓實責任,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加強與人社等部門溝通,對欠薪多發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問責力度。我局將對欠薪問題突出的項目、易引發極端事件的項目,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通報、處罰、曝光,起到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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