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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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發佈,規定五年內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全覆蓋和污泥處置設施全覆蓋,下面是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發佈

1月3日下午,《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發佈,方案明確規定了江蘇土壤污染防治任務書和時間表。規定五年內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全覆蓋和污泥處置設施全覆蓋。

江蘇版“土十條”正式發佈 明確土壤防治時間表

1月3日下午,《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土十條”)在寧正式發佈。省環保廳給出了江蘇土壤污染防治任務書和時間表:到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五年內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全覆蓋

“土十條”中指出,下一步將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實現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xx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我省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此外,20xx年底前,省環保廳、農委牽頭將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佈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以耕地爲重點,針對已有調查發現的超標點位區域進行詳查,進一步摸清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佈、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區域開展土壤與農產品協同調查。永久基本農田嚴格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土十條”中明確提出: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並提出防範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各級環保部門要做好相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自20xx年起,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與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省國土資源廳、農委牽頭牽頭,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爲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佔用。

五年內實現污泥處置設施全覆蓋

據瞭解,生活垃圾對土壤污染的棘手問題在“土十條”中也有明確的規範。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協調機制,統籌建設建築垃圾、餐廚廢棄物、農貿市場有機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末端處理設施及收運體系,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全面排查簡易垃圾填埋場,全面治理積存垃圾,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應立即採取管控措施。加快建設區域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20xx年底前設區市全部建成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20xx年底前縣(市)實現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污泥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省住建廳牽頭,鼓勵污泥厭氧消化沼氣用於發電上網、汽車加氣或城市燃氣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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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加強土壤環境保護,不僅爲未來30多年江蘇土壤改善規劃了時間表,也完成了國家對大氣、河道、土壤三面治理的藍圖。方案中提出了土方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到20xx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去年國務院印發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對全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戰略部署。本次江蘇省發佈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對這十條細化爲40項措施,也體現了我省對強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決心和信心。記者瞭解到,與省內“水十條”、“氣十條”注重談污染治理措施不同,江蘇“土十條”更加註重談管理體系建設。由於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礎薄弱、家底不明,更加強調全方位、立體式的夯實各項基礎工作,強基固本。主要工作內容有:土壤污染詳查、推進地方立法、完善標準體系、加強聯動監管、強化科技研發等。

開展土壤污染普查建立檢測網

記者瞭解到,去年開始環保、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已經組織開展了土壤相關調查工作。《方案》種明確開展我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時間表。20xx年上半年制定我省詳查實施方案,並啓動詳查工作。針對我省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採、加工、以及農藥、鉛蓄電池、鋼鐵、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等重點行業的在產企業用地、尚未再開發利用的已關閉搬遷企業遺留地塊,從20xx年起開展詳查工作,20xx年底前掌握土壤污染狀況、污染地塊分佈及其環境風險情況。20xx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佈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以耕地爲重點,針對已有調查發現的超標點位區域進行詳查,進一步摸清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佈、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區域開展土壤與農產品協同調查。 另外《方案》中規劃20xx年底前,建立健全我省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

突出農用地和建設用地

《方案》種對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作爲重點,提出了明確要求。這兩個領域分別設計食品安全、居住環境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能起到示範和帶動作用。第四、五兩條:“加強農用地安全利用,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實施建設用地准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兩個標題充分說明了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分類管理的思路。文件第(十二)、(十三)項提出要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分別採取相應管理措施,核心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對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實施安全利用措施,對重度污染耕地實施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

推動《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立法

記者注意到,江蘇“土十條”中對立法提出了明確要求。“推進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嚴格環保執法”,提出“開展《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的立法工作”、“開展我省土壤環境管理相關標準研究”,彌補當前土壤污染防治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體系等方面的短板,彰顯注重法制思維。另外,江蘇“土十條”在總體要求中就指出了要“堅持預防爲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第二條“嚴控新增土壤污染,保護各類未污染用地”,對強化空間佈局管控、防範建設用地新增污染、切實加大耕地保護力度、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第三條“嚴格現有污染源管理,強化土壤污染預防工作”,對嚴控和減少工礦、涉重金屬行業、農業、生活污染逐一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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