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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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

1、編制目的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用25篇)

爲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2、消防設施配置

公司現有消防栓4個、乾粉滅火器45個,按規定定期檢測檢修。

辦公樓:消防栓2個、乾粉滅火器4個

宿舍樓:消防栓2個、乾粉滅火器4個

車間:滅火器30個

倉庫:滅火器7個

3、危險性分析

電池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複雜,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羣死羣傷。

電池廠庫房內的電池的原料可燃易爆且數量多,各種電池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材料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於電池短路有可能發生火災和爆炸。車間生產線員工必須對電池要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

火災因素識別:電器開關、用電線路;電池短路;白電油的使用。

4、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信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警戒組。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現場指揮:

主要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對消防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接到火災報警後,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2)通信聯絡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繫,確保通信暢通、派專人在路口迎接消防等車輛。

(3)人員搶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場內被困人員實施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4)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5)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滅火、搶救物資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7)警戒組:

主要職責:負責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迅速指示無關人員撤出火災現場。

注:公司安全通道有兩個,車間後門一個、和前臺前門。

5、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和迅速組織滅火讓火災消滅於萌芽狀態之中。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現場。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本着“救人先於救火”的原則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着,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

爲進一步加強我區民辦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辦中國小、幼兒園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混亂缺失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切實維護校園消防安全穩定,根據《全區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廳發【20__】27號)和《防城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防區安委辦發〔20__〕25號)等文件要求,區教科局、區建管局和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即日起至20__年10月底,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民辦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安全發展實際,落實民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災隱患,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和長效機制,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營造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特成立民辦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三、治理範圍及內容

(一)治理重點

民辦中國小校、幼兒園、幼兒看護點(以下簡稱學校)。

(二)重點治理內容及標準

(1)學校所屬各建築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或備案,竣工後建設工程消防是否通過驗收或備案;

(2)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機制,明確責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佈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宣傳教育培訓方案,並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和消防教育培訓(至少每學期演練1次,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於4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

(4)校內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保持暢通,三層及三層以上窗戶上是否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建築三層以下設置窗戶防護網的,防護網上是否設置滿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裝置以及輔助疏散設施;

(5)是否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要求設置消防設施並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採用夾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鋼夾心板搭建臨時建築物;

(7)住宿區域是否存在私接亂拉電線,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等行爲,違規使用液化氣、酒精爐、電爐等竈具的行爲;

(8)飯堂是否存在廚房與住宿同在一建築,或在同一建築內是否採用有效防火隔離措施,廚房內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學校牀位數在1500張以上的學校和牀位數300張以上的幼兒園是否每年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安全評估機構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災危險源、建(構)築防火性能、消防設施運行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等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估;

(10)學校設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是否取得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上崗,且總人數不應少於6人,每班不少於2人;

(11)中國小校及大型以上幼兒園(10個班以上(含10個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滅火應急防護裝備;

(12)是否符合其他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行業標準。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改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機制,認真對照治理內容、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檢查臺賬,及時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校園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階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監督檢查和定期聯合檢查,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幫扶,切實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法行爲要強化執法,凡涉及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由消防救援部門函報應急部門提請區政府掛牌督辦或開展部門聯合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同時,各學校要主動參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考評標準》(附件)開展創建自評,自評分數達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區教科局聯合評估組申報。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對申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的民辦中國小、幼兒園開展評估認定,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各學校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長效機制,對於獲評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並視情開展表彰和推廣,以點帶面促進全區各民辦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務分工

(一)嚴把審批關口杜絕先天性安全隱患。教科局要嚴格行政審批管理,對未辦理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的建築物、辦學場所不予頒發有關證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學校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確實需要辦學且未符合建管部門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前置條件的場所,要組織建管、消防部門進行檢查,將相關部門的消防檢查意見作爲社會辦學審批前置條件,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促進社會辦學規範安全有序。建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桂建〔20__〕14號)等法律法規,嚴把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驗收和備案抽查關口,簡化、優化民辦學校行政許可前置條件和審批流程,加強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遏制先天性火災隱患。(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建管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二)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嚴格對照重點治理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多措並舉,不留死角、查找隱患,摸清底數,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治清單,排出時間表,落實專人進行“銷號”整改,確保校園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學校要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廣西消防救援總隊關於加快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通知》(桂教安穩〔20__〕14號)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創建方案》等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大力推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建管局)

(四)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隊伍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各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國小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中國小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疏散演練。20__年8月底前,教科局組織民辦中國小校長、民辦幼兒園園長、校外午託機構負責人和管理人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員培訓,全面增強其責任意識、消防安全意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隊定期組織開展“消防站開放日”活動,充分發揮消防科普教育館作用,組織開展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實操培訓。(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3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係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爲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範於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佈情況。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檢查,詳細分佈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後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樑力平同志爲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爲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四、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爲:119。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五、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啓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啓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並一邊做好現場瞭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情況。

六、在事故險情過後,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並由台州市椒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4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範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覈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衆,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爲。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爲,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建立羣衆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爲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爲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爲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瞭解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衆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於20__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5

爲加強街道管轄範圍內出租房(以下簡稱“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經研究,決定在街道範圍內開展出租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事故爲目標,按照建設“平安街道”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有效地改變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多、管理亂的現狀,維護街道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

二、整治範圍

街道範圍內的`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時間

整治時間從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嚴管,確保安全”的原則,採取自查自糾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記動員部署、整治整改、檢查驗收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普查登記、動員部署階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辦事處統一部署,各社區、工作片要組織村(居)委會對居民住宅區內的出租房開展普查登記,要逐戶摸清房屋出租情況和消防安全情況,建立出租房名冊和帳。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要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在全面普查登記的基礎上,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講清開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明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和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階段:整治整改階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區、工作片要對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區域,督促幫助整改。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後,各社區、工作片先逐戶開展檢查驗收,街道再組織人員組織檢查,對於驗收達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區、工作片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各社區、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確定一名整治工作聯絡員。要加強宣傳教育,不斷增強羣衆消防安全意識,增強出租業主的法制觀念,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對火災隱患嚴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堅決予以停止出租。各聯繫領導及街道紀委要加強督查,對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6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爲切實加強全市高層建築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水平,現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摸清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切實解決一批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強和提升防範化解全市高層建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築火災事故,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範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以及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

四、整治重點

(一)建築外牆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築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築外牆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

(二)建築消防設施

1、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樓層指示標識等不符合標準;

4、避難間(層)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四)滅火救援場地

1、消防車通道被封堵或被雜物、汽車、隔離樁、綠化景觀等佔用,影響消防車通行;

2、架空電力設施、空中的管線、綠化景觀、戶外廣告牌等佔用消防登高場地,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影響救援行動。

(五)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採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採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佔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六)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

2、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3、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4、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實雙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未取得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值班人員不掌握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問題;

2、消防設施未處於自動狀態,自動滅火系統管道閥門未常開、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未處於自動狀態等;

3、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未依託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未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實工作時間段和非工作時間段“定崗、定人、定責”的要求,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未按照“行業相近、位置相鄰”原則,建立微型消防站聯防機制。

(九)電動車火災防範

1、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等區域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爲;

2、集中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推廣配置火災報警、滅火器(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高層公共建築產權單位、委託管理單位以及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未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分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等費用;

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未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隱患、自主消除隱患、在單位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聯繫方式,承諾本單位場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整改);

3、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或建築消防設施日常維保制度不落實;

4、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建築外牆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一)各片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要加強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強化工作統籌,分轄區、分行業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2、要對轄區中的老舊高層民用建築和無業主委員會、無物業管理、無產權單位的高層民用建築存在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納入政府爲民辦實事工程,安排專項經費,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災隱患。

3、要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要督促指導鎮辦加強對高層建築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

4、鎮、街道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託物業管理的高層建築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加強日常消防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高層建築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發揮片區民警轄區管理優勢,指導督促高層民用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提示中小單位、小場所業主做好火災預防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居民、住戶消防安全意識。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築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築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設、樓長制度建設)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範疇,加強高層建築中使用外牆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對向高層建築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築戶外廣告牌、招牌的監督管理,糾正並制止各類廣告牌、招牌遮擋建築門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爲;

依法查處高層建築中的違法建設以及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問題。

3、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彙總等工作,將高層公共建築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監管範圍,加大抽查頻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4、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築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5、應急管理局。加強對高層建築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爲的監管。

6、氣象局。負責高層建築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7、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築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築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教體、民政、衛健、交通、工信、財政、文廣旅、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高層建築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委託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築消防救援場地區域,設立明顯標誌,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要按規定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廣泛動員部署,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的高層建築對照自查、檢查要點和整治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並填寫《高層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書》(見附件2)。

(二)集中排查階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單位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領域對高層建築逐棟開展排查“回頭看”,逐棟填寫《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清單》(見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爲後期精準整治提供依據和基礎。排查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築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兩個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爲的高層建築,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佈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全部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屬地政府要書面說明情況並報防火委辦公室備案,同時,納入屬地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持續跟蹤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賬隱患整改任務。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隱患排查,將新增隱患問題納入“兩個清單”,持續實施整治。

(四)總結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組織進行專項驗收,對各單位的整治驗收情況納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覈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範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築專項整治作爲重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高層建築火災隱患治理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科室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整改突出風險隱患。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爲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質效。

(三)跟蹤問效,落實責任。市防火委、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築整治情況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凡在高層建築領域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逐起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八、材料收集和報送

1、各單位請於x年1月10日前報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動員部暑情況;

2、xx年12月1日前報送階段工作小結,xx年12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3、各有關部門工作經驗做法(信息、簡報)可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7

爲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實施方案》《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點場所治理、突出風險整治、重點行業管理等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老舊場所、新材料新業態等場所領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20__年底前,城鄉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

(二)消防治理責任機制得到明顯加強。建立重點行業部門專人輪流集中辦公、定期會商研判、信息數據共享和聯合執法檢查、常態巡查督導等工作機制,有效推動工作落實。全面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社會曝光警示機制更加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全面落實,社會單位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三)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得到明顯優化。建立健全風險研判、督查督辦、精準治理、源頭管控的火災風險防範化解機制,全面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信息化技術,依託智慧城市建設,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20__年底前,火災監測預警預報平臺基本建成,差異化精準監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得到明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全面實施,消防安全納入主要行業領域職業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全面落實。20__年底前,實現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五)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20__年至20__年,火災總量和亡人數量逐年下降,較大火災事故有效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並保持總體穩定,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羣衆的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劃線管理。各地組織公共建築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使用單位,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20__年底前未完成相關工作的,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整改。住建部門按照上級政策文件要求,在對新建住宅小區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備案抽查時明確消防車通道劃線、標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從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中支取劃線、標名、立牌等改造費用,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實行標識化、規範化管理。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本系統公共建築管理單位做好消防車通道標識化、規範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門牽頭,推動各地政府組織屬地住建等部門和鄉鎮(街道)指導無物業住宅小區成立業委會,引導業主自治或引進專業物業管理進行統一管理,做好消防車通道標識化、規範化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旅局、衛健委、國資委、體育局、金融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治理。各地組織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門或委託第三方服務機構結合轄區老舊小區的建成年代、建築高度、周邊環境、道路管網等方面情況,調研掌握現有機動汽車保有量、住宅小區現有車位數量,分析評估住宅小區車位的缺額數量等情況,按照“先急後緩”原則,結合城市更新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__年,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時間分類分批督辦整改。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隊、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加強規劃建設提供基礎保障。資源規劃部門啓動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住建部門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專項建設計劃,並由發改部門牽頭將新建停車場列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重要工程推動建設,將城市停車場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門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間潛力,列出三年工作計劃在城市推動新建一批公共停車設施。各地按照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的有關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有關標準要求。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發改委、住建局、城管局、人防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優化停車資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共享停車等政策機制,推行更加專業規範的停車管理。老舊住宅小區周邊的路側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設施,對老舊住宅小區居民實行優惠停車,合理設置門檻和限制條件要求,簡化辦理程序,壓縮辦理時間,降低停車費用,形成普惠效應。對於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積極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間規劃建設停車位,規範管理居民停車。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住建局、國資委、交警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5.加強綜合執法和聯合管理。20__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門組成的定期會商、分析研判、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負責查處住宅小區道路內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爲。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查處城市道路上機動車因違章停車導致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爲。住建部門負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爲,勸阻和制止無效的,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城管部門負責對在消防車通道上佔道經營、擺攤設點等違法行爲進行清理整治;依法查處在市政公共區域內違章建設等導致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爲。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爲過程中,需要查詢機動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門予以積極配合、及時提供。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託執法的方式,查處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爲。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集中開展四類場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嚴格落實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建立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承諾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排查測試高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三是管理使用單位全面自查高層建築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以及電纜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嚴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四是每棟高層公共建築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依託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願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隊伍。20__年,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定高層建築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計劃,重點督辦整改一批高層建築嚴重問題。20__年,排查登記的高層建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各地區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20__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旅局、衛健委、體育局、金融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嚴格落實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對照標準組織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明確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要求任務,作爲績效考覈、運營管理考覈重要指標,優化落實各項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以功能分類分區、以店鋪爲單元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三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組織整改檢查評估發現的問題;四是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立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分區域建立應急處置快速響應機制,優化部署內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組織消防演練;五是地下室是否違規設置庫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貨物倉庫。20__年,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率實現100%。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交警支隊、消防救援支隊、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能力建設。一是石化企業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全面落實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業要依據規範和行業標準組織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業依法建立完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根據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藝處置隊或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貼近實戰的技能訓練和綜合演練,優化事故工藝處置措施。各石化企業應制定工作方案、投入專項經費、明確工作責任,利用三年時間,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老舊消防設施改造、企業消防力量建設三項任務。泉港、泉惠石化園區應積極探索應急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推動消防資源的共建共享和應急裝備能力提升。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省湄洲灣港口發展中心、省泉州港口發展中心、國資委、消防救援支隊,石獅市人民政府、晉江市人民政府、南安市人民政府、泉港區人民政府、惠安縣人民政府

4.廠房、倉庫消防安全綜合整治。一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各行業、業務主管部門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的廠房倉庫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和消防教育培訓、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隱患治理。嚴格整治廠房、倉庫常見的5大突出問題:廠房倉庫“三合一”隱患,電氣火災隱患,建築消防設施配置不足或嚴重損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的,違規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物品堆垛擺放、管理不規範。三是加強源頭管控。嚴格落實廠房、倉庫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規定。針對工貿企業未辦理消防驗收的歷史遺留問題,各地提出實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規範,進一步壓存量、遏增量。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應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國資委、市委宣傳部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具體負責

(三)整治“三合一”、“羣租房”、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新業態等突出風險

1.抓好“三合一”場所綜合治理。一是各地要進一步加強“三合一”整治組織機構,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長效機制。結合各地實際,抽調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監等相關部門人員,實體化運作“三合一”整治辦公室,常態化落實暗訪督查、跟蹤督辦、舉報覈查、聯合查處、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20__年前,出臺本地區“三合一”場所綜合整治工作意見,形成長效機制。二是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各行業各領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續開展“三合一”場所綜治治理,綜合採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絕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爲目標,突出合用場所火災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電的宣傳,提高羣衆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災亡人事故。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應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務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抓好“羣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羣租房爲重點,對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重點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數量不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使用“三合板”、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裝修裝飾等突出風險,逐家逐戶排查,督促整改驗收。20__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羣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20__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羣租房突出隱患問題,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羣租房逐年實現消防安全規範管理。20__年前探索開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順各部門監管機制,制定行政、經濟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領域建立系統性管理體系。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公安局、司法局、應急局、教育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治理。各地各有關部門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20__年起,各地每年將消防突出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辦整改一批突出火災隱患問題。20__年,以街道鄉鎮爲單位,老舊場所基本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

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城管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應急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抓好新材料新業態突出風險治理。各行業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和科研單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的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工信部門組織開展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以及改裝電池行爲,建立公佈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各地及住建部門出臺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政策意見,組織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對無物業的居民住宅區,指導村居或業主採取衆籌或委託方式集中規劃設置,20__年,居民住宅區全部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資源規劃、住建、城管等有關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施工現場違規搭建、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鋼板房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組織分析評估本地電子商務、物流業、新型商業等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出臺解決源頭性、機制性的相關消防安全整治指導意見,引導產業安全發展,提高安全設防等級。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商務局、應急局、資源規劃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四)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

1.加大鄉村火災隱患整治力度。結合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將消防安全納入鄉鎮(街道)綜合執法事項目錄清單。鄉鎮政府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將鄉村消防安全納入鄉村平安和諧創建內容。相關地區加強對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評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各地結合鄉村房改、水改、電改、竈改、路改等工作,有計劃地改造防火間距不足、木結構建築集中連片的村莊,加快鄉村電氣線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災風險。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委政法委、市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支隊、供電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依託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實施,將鄉村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研究完善鄉村消防專項規劃,同步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鄉村抗禦火災水平。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應急局、資源規劃局、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深入開展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廣泛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和鄉村大喇叭、宣傳欄、標語海報、演出活動等,開展貼近農村實際和農民生活的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結合全國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以及農閒、節慶、集市、廟會、民俗活動和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等時機,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綜合利用村民活動室及爲民服務場所設置消防科普教育專區,爲農村居民提供體驗式、參與式消防科普宣傳教育服務。加大對農村尤其是貧困地區的基層領導幹部、企業負責人、個體經營者的消防安全培訓力度,定期舉辦專題培訓。20__年12月底前,針對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婦女兒童、獨居老人、殘疾人特別是未摘帽貧困地區建檔立卡人員等特殊羣體,組織志願者開展上門宣傳、入戶培訓,實施1次“精準扶貧”式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五)加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教育、民政、文旅、衛健、民宗、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20__年結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組織對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遊景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築和博物館等行業單位開展全面體檢式排查整治,列出隱患清單、建立一家一檔,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在三年內基本整改完畢。消防部門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強化綜合監管,加強工作檢查協調,提供消防指導服務。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衛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隊

2.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健全與消防部門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__年,打造行業標杆示範單位;20__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__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衛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隊

(六)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 加強統籌規劃。市數字辦要將“智慧消防”建設納入數字泉州發展規劃,列入數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點。要結合“數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設,將“智慧消防”項目融合到“智慧應急”平臺建設中,制定出臺包含“智慧消防”內容的“智慧應急”平臺建設實施方案。按照 “試點+推廣”的建設模式,建設“智慧消防”大數據平臺,晉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試點建設工作方案》相關要求,按時序進度完成消防感知網絡、消防應用平臺及安保指揮中心等項目任務建設,爲全市作示範。

責任單位:市數字辦、消防救援支隊、應急局,晉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數據管理。各地結合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建設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數據系統建設,結合監督管理、歷史火災等內部信息,共享匯聚融合相關行業數據資源。20__年底前,分級建成城市消防大數據庫,搭建消防設施遠程監控系統、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獨立式智能型感煙(可燃氣體)報警探測器監測系統、智能視頻監控系統等監測平臺,實現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高風險區域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智能分析和精準治理。

責任單位:市數字辦、消防救援支隊、應急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各地積極推廣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20__年底前,完成2萬個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和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教育、民政、衛健、文物等部門以及石化、銀行、物流、電力、自來水等行業系統應當結合本行業系統物聯網建設,搭建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推動不具備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行業系統小單位開展“智能預警”建設,並融入本級政府消防智慧大腦,有效匯聚各重點行業系統的消防物聯感知數據,實現行業消防安全風險數據互聯互通,20__年,建成市級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

責任單位:市數字辦、消防救援支隊、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教育局、衛健委、工信局、應急局、公安局、城管局、財政局、泉州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4.加強基層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層綜治、社區、網格等信息化管理平臺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塊,將消防工作有機融入基層綜合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部門管理服務資源,綜合運用社會治理“人、地、事、物”等關聯數據信息,構建網絡化、社會化、信息化的基層消防管理體系。20__年,消防工作納入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應急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七)實施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消防安全素質教育。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普法教育、國民素質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城鄉科普教育範疇。宣傳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相關班次培訓內容;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消防普法宣傳;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國小、幼兒園教學內容和高校、高中新生軍訓課程;各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有關公務員培訓、職業培訓內容;各級黨委組織部、科協、消防部門聯合開展消防知識“三下鄉”、消防科普等工作。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2.加強社會化消防宣傳基礎建設。20__年底,各地至少配備1部具備音視頻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傳車用於開展日常巡街消防宣傳,建成1個800 m2以上消防主題公園。要對照“市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標準”,積極應用VR、AR等新技術手段,建設完善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廣泛設置專用的消防宣傳欄,並固化爲長期宣傳陣地。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3.加強重點人羣分級分類培訓。各地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社區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員、網格員、安保人員、管理單位人員、重點單位員工、小企業主等重點人羣開展消防教育培訓,20__年底實現全覆蓋培訓。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時間安排

從20__年6月至20__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__年6月)。按照市安委會統一部署,啓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區本行業行動的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__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__〕3號)相關工作要求,將嚴查嚴改貫穿大排查大整治全過程,對本地區本行業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對未能及時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羣策羣力、羣防羣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20__年)。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實行動態更新、銷號管理,堅持由表及裏、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全面落實領導掛鉤整治、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確保按時整改銷案,達到預期治理效果。

(四)鞏固提升(20__年)。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消防支隊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隊,由分管副支隊長任主任,抽調應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務、市監、城管、文旅等部門輪流集中辦公,負責落實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導檢查、統籌調度等工作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分級落實組織實施工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要建立工作專班,協調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閉環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延續全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揮部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會議精神,抓好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務要實行項目清單式管理,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一抓到底、見底清零”,閉環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三)強化統籌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強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採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出臺配套支持政策意見,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協同推進落實,確保治理實效。各地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整體規劃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證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全面落實省政府下達的高層建築滅火救援車輛裝備配備任務,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車輛裝備建設。

(四)強化示範引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全面部署推進的基礎上,組織一批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先行開展試點治理工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複製、易推廣的工作體系機制,形成典型示範效應。堅持一手抓突出風險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認真總結專項整治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固化提升爲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標準規定。

(五)強化責任追究。此次專項整治將作爲績效考覈評估、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以及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覈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務督查、日常檢查、工作考覈中增加指標權重,組織明察暗訪,及時通報,督促落實。對發生亡人或產生重大影響的火災事故,以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進行督辦,並由消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實行“一案三查”,嚴肅追責問責。

市應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務、市監、城管、文旅等部門參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辦公室工作人員名單請於6月22日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請於6月25日前報送本地區本單位細化落實方案;各地各有關部門工作情況小結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統計表》請於每季度末月25日前報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動結束前要形成工作報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籤後報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辦。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8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集中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用3年時間把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完善相關制度,堅決嚴控增量,逐步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排查範圍。本次專項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不完善,未進行專業設計、專業施工的房屋建築。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要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覈心區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市場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和消防設施合規性。

3.排查方式。通過產權人自查、街道(鄉鎮)和部門覈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確保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一是產權人自查。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街道(鄉鎮)指導社區(村)組織產權人自查,如實填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

二是街道(鄉鎮)和部門覈查。街道(鄉鎮)在產權人自查的基礎上,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進行全覆蓋覈查,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進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房屋顯著部位設置警示標識,並督促產權人立即進行鑑定、整治;發現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鑑定、整治。依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逐一歸集覈查信息,覈查結果須由參與覈查的專業技術人員確認。街道(鄉鎮)應根據自建房用途,統籌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覈查。

三是區級檢查。各區將街道(鄉鎮)覈查信息彙總形成臺賬,結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全市違法建設圖斑,制定檢查計劃,組織專業機構參與區級檢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要督促街道(鄉鎮)儘快組織開展整治。

四是市級抽查。市相關部門對各區自建房安全排查情況進行隨機抽查,並組織專業機構參與,隨時糾正發現的問題;組織專家團隊對各區反映的難點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二)開展“百日行動”(20__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以區爲單位,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在20__年9月底前,確保全市經營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隱患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委託房屋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排查(覈查)、檢查、抽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百日行動”臺賬,實行銷賬管理。

(三)徹底整治隱患(20__年6月底前完成)

1.依法拆違。各區會同規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對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對不予保留的自建房開展聯合執法,按違法建設管控要求及時依法拆除。

2.依規鑑定。對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限期進行安全鑑定。產權人不按期鑑定的,區政府可依法依規指定有關單位代爲履行,所需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3.加強整治。產權人應根據自建房安全鑑定結論,採取修繕、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險的措施進行整治,並承擔相關費用。各區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加快進行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羣衆,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一時難以拆除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管控措施。

4.強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經濟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行業主管部門應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

1.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2.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研究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爲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總隊、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教委、市電影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3.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結合違法建設整治工作,在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的基礎上,依法查處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爲,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研究建立羣衆舉報獎勵機制。(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4.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房屋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落實街道(鄉鎮)屬地責任,發揮城管、社區(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

6.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推進北京市建築物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工作,研究完善房屋全生命週期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7.加強房屋安全鑑定管理。既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管理,又加強鑑定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8.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負總責、區抓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北京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吉寧市長擔任組長,崔述強常務副市長、隋振江副市長、談緒祥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及各區政府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抓好工作落實。市相關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區要成立本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本區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支撐保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各區要落實街道(鄉鎮)覈查、區級檢查及相關工作保障經費,並建立專項整治應急資金,做好應急情況下資金保障。市財政局對市級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二是強化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指導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調解矛盾糾紛,依託12348平臺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三是強化信息化支撐。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基礎上,根據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統用戶數和數據量做好硬件設施的動態增擴準備,做好數據備份和系統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對相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宣傳,深入開展房屋使用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人民羣衆房屋使用安全意識,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時瞭解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羣衆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9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20年絳縣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藥監局食品科

二、整治內容

(一)嚴查餐飲服務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築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工地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佈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二)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狀況。認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嚴查食堂環境衛生狀況。認真核查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四)嚴查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認真核查食堂採購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臺賬,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鹽、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五)嚴查加工製作等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製作等相關制度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包括食品添加劑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和專用冷藏設施等。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xx年1月至6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縣建築企業進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製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並進行整改。

(二)檢查階段(1月15日至6月1日)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建築企業自查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過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築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總結階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對我縣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紮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要督促工地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

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建築企業切實承擔起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並狠抓落實。

(三)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排查。要組織對各類建築工地食堂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築企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

(四)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爲。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爲,對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五)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每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告集中整治進展動態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於20xx年6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0

爲全面加強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爲,嚴防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省開展爲期3個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層層壓實各地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安全違法違規行爲。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範生產經營等環節安全行爲,消除風險隱患,確保全省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範圍

1.全省範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範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2.“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3.“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5.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化工原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菸花爆竹的;

2.在許可範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3.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

4.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範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範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爲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和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範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衆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加強零售經營店(點)佈局規劃和許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的行爲。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安全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檢查抽查,持續深化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強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產品回收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行動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切實壓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形成“打非”的強大合力,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應急管理部門及鎮安辦、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以“打非”推動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地、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上做到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要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企業許可證照,並給予經濟處罰。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衆號等宣傳平臺,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衆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於20xx年4月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危化品安全監管處。聯繫人及電話:,,電子郵箱:@。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1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做到全面覆蓋、不留盲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整治存量風險、嚴管變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在20xx年完成的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基礎上,以經營性自建房爲重點,全面徹查既有建築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相關制度,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百日攻堅。到20xx年9月底,按照國家部署的“百日行動”要求,全面完成全市範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在“行政村集體土地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全省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基礎上,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對前期排查整治工作查漏補缺,對其他既有建築進行“回頭看”排查。把新發現的建築隱患信息分別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先急後緩,有序分類實施整治。

(二)整治存量風險。到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同時結合我市實際,調整既有建築安全隱患三年整治計劃,針對原隱患清單內和新發現的用於經營用途的自建房,提前開展整治工作。另外,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力爭到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力爭到20xx年12月底完成全市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管變量風險。加大對在既有建築上擅自拆改主體結構、增設加層(夾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違規行爲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並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改造、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

(四)遏制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改作經營用途的自建房、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改擴建工程(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建立防範和處置自建房安全隱患制度,確保新增自建房質量安全。

三、徹底排查風險隱患

(一)排查內容。各地要對本轄區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排查要逐戶逐棟,包括農村自建房輔房及廊道等,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改造、使用等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同時,其他既有建築按照省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併開展“回頭看”排查。

(二)排查重點

1.居住用途改造爲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爲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場所;

2.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築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牆開店”的房屋建築;

3.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築(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羣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4.頻繁轉售、轉租、轉包或頻繁裝修改造的賓館、酒店(飯店)、茶社、網吧等經營性場所;

5.學校、醫院周邊頻繁週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6.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7.位於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於出租,尤其是羣租的自建房;

8.農村3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於出租)、10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9.1980年及以前建造仍在居住的老舊農房、村民自發經常性聚集議事、娛樂活動的農戶房屋;

10.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11.全省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築。

(三)排查方式。各地要通過產權人自查、鎮(街道)排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部門監督覈查,逐戶逐棟採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排查,以保證排查結果的真實性和科學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不得恢復經營。

四、徹底整治風險隱患

(一)確保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恢復營業前消險。對因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停業的經營性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恢復營業前必須完成隱患整治,並組織開展驗收,確認房屋結構安全、符合消防相關要求以及滿足營業前必須的許可條件等後,方可恢復經營。對排查發現結構存在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應當立即停用,疏散建築內和周邊的羣衆,迅速封閉處置,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依法拆除。

(二)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房屋經鑑定爲D級危房的,必須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安全圍擋。要引導D級危房內的居民投親靠友或者租住、借住其他安全房屋。對確有困難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安全的集體用房解決臨時居住問題。對已採取管理措施的D級農村空關房,督促儘快採取工程措施整治。

(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推動既有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要把“城中村”和成片C、D級危房的改造作爲重點。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築、老舊建築、羣租房等,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係等情況,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屬地政府要組織開展對隱患建築的分析、鑑定、整治和驗收工作,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四)結合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持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要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已鑑定及新增鑑定爲C、D級的自建房,各地應建立縣、鎮、村三級危險房屋臺賬,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主體責任,依據鑑定意見制定整治方案,結合實際採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選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五)清查違法違規行爲。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爲的清查力度,對未依法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擅自改變用途等行爲,要按照“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定期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五、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准入管理。加強對經營用途住房各類許可管理,產權人(使用人)利用住房從事經營的,應當在使用房屋或營業前,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時,應當提醒申請人進行房屋安全鑑定。建立完善准入經營通報機制,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將住房用作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平臺推送或者函告經營場所所在地鎮(街道),由其負責覈查。經覈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鎮(街道)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責令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公衆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經營用途住房未依法取得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或者消防安全檢查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爲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產權人(使用人)發現房屋異常情況,應當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撤離並主動報告,採取相應措施消險解危。發揮村(社區)網格員、災害信息員、物業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的前哨作用,通過日常巡查以及建築裝修垃圾、施工噪音等線索,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裝修改造行爲並向鎮(街道)報告。鎮(街道)應當建立建築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綜合受理窗口,扎口管理、分類處置有關信息。屬於鎮(街道)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處置或者交辦,其他應當及時上報屬地政府所明確的主管部門或者授權單位。村(社區)網格員應定期對已清人的D級危房加強巡查,避免村民(居民)返回居住;加大極端天氣安全應對預警落實,切實做好防範應對工作的最後一米。各地應建立羣衆舉報獎勵機制,舉報經查實的,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房屋改擴建管理。各地應當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活動管理制度,細化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全過程管理要求。住房改造用於經營性用房的,必須符合《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及建築結構、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不得改變承重結構和降低消防、抗震條件。對於確需改變承重結構或者消防、抗震條件的其他房屋,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組織設計、施工、驗收,確保改造後符合安全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當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積極探索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建築活動監督管理、宅基地審批等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爲部門聯動管理重要因素。產權人可選擇使用政府部門提供的圖集或者委託專業人員(單位)進行設計,鼓勵委託具有資質的企業或者具有相應技能的鄉村建設工匠施工。產權人對農房質量安全負總責,承擔建設主體責任。農房設計、承建人、材料供應等單位或者個人分別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鎮(街道)要加強對農房建設審批、竣工驗收的服務和指導,引導農民依法依規申請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五)加強房屋鑑定檢測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鑑定、檢測機構從業行爲的監督檢查,建立鑑定報告備案制度,開展鑑定報告的質量監管,監督指導鑑定、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大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鑑定報告的出具應嚴格執行三級審覈制度,並由鑑定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職責簽字,其中報告審定人應爲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計算書加蓋簽字人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對其出具的報告終身負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

(六)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救援、城管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各地政府應當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平臺和流轉處置機制,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部門間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隱患建築公開制度,將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築信息向社會公佈。對於尚未完成整治的隱患建築,應在房屋交易合同網籤備案系統中予以載明,不動產統一登記時做好協同配合,在房屋出租、出售、抵押時保障利益相關人知情權。探索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各有關部門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建立相應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

(二)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狀況。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要落實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協調、具體抓落實。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管理好所屬產權和使用權房屋,歸口管理行業監管範圍內房屋。落實好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施閉環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地要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鎮要明確鄉村建設(農民自建房)綜合管理機構,履行宅基地管理、農房規劃許可、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切實強化農村房屋安全管理。要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於隱患排查、安全鑑定、技術服務等。

(四)強化督促指導。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將房屋安全列入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考覈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適時開展督導。對房屋日常使用人數大於10人的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安全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各地要加大對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度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房屋安全使用手冊、社區普法、公益講堂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深入開展自建房選址安全、結構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農村自建房安全常識”一張圖等安全常識科普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本着“依法規範、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爲人民羣衆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註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註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二是積極宣傳註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羣衆能順利註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並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覈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爲,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羣衆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爲人民羣衆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昇,建設和諧社會。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3

爲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佈署要求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解決我鎮各級各類學校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校園消防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學校既有建築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解決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確保全鎮校園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工作內容

(一)對沒有依法履行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後,依法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時已經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三)對未按消防、抗震設計和標準規範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範整改;無法整改的,採取強化防範措施,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後,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四)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由縣人民政府委託工程質量安全鑑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後,以評估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五)對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建築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六)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縣政府將督促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鑑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並明確整改時限。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9月上旬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排查階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9月7日前,開展全方位的動員部署,成立專班,制定方案,明確職責。9月10日前,切實摸清本區域校園消防安全狀況,填寫《校園消防安全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督促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動解決學校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落實具體工作責任,合力推進整治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鎮專班將派出督導組,對各地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治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校園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的認識。要將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內容,及時動員部署,統籌制定整治計劃,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鎮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專班抽調專門力量集中辦公,加強工作統籌和整體推進,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責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學校的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思想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並啓動問責機制。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收集彙總,定期分析研判,及時反饋進展情況。20xx年9月10日前,報送《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報送《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改責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總結報鎮整治工作專班綜合協調組。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4

____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雙節")即將來臨,爲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加強“兩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確保××區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保證全區人民過上一個祥和、歡樂、放心的節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現就____年元旦春節期間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專項整治時間

根據市局安排,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月__日開展爲期兩個半月的"雙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二、專項整治目標

____年的"雙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後的第一個元旦和春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雙節期間食品消費集中、消費量大,監管任務特別艱鉅。我們要結合轄區實際,採取企業自查、監管部門檢查、跟蹤督導和明查暗訪等形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實,把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保障節日流通環節食品消費安全,切實爲廣大人民羣衆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三、全力開展食品專項整治,切實保障“雙節”消費安全

(一)強化重點食品品種監管。繼續加強與人民羣衆節日生活密切相關且消費量大的乳製品、生鮮肉、肉製品、水產品、蔬菜、小麥粉、散裝食用油、兒童食品、酒類、糖果、糕點和小食品等重點品種與飲料、水果、調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節令食品品種的監管力度,增大質量抽查監測的覆蓋面,加強快速檢測,從重從快,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爲,全面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

(二)強化重點區域監管。農村及城鄉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鄉鎮村莊的食雜店等重點區域是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圍繞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隱患和問題,針對小規模、大羣體性質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銷售集中區域、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各類食品及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和年貨市場等"兩節"期間食品主要消費場所,實行駐場制,突出流通環節源頭監管,加強日常監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隱患。

(三)強化重點經營者監管。繼續督促食品銷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經營,加強對大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戶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監管;加強對隱患較多,容易出問題的小食雜店、小食品攤點的監管,大力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履行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全面落實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問題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覺維護食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的合法權益。繼續按照省局確定的"以點帶面、逐批鞏固、循環推進、全面落實"的思路,採取教育與處罰並重的方法,根據不同食品銷售者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合理分類,科學設置巡查週期,適度增加檢查頻次,大力開展食品銷售者建立落實自律經營制度執法檢查。對拒不建立相關制度的,依法責令其停止銷售,直至依法吊銷許可證;對落實不到位的,加強督促指導和規範。使落實自律制度成爲所有食品銷售者堅持經常的自覺行爲,逐步實現建立落實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規範、由部分落實到全面鞏固的目標。

(四)繼續加大監測力度,打擊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的通知》和區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檢計劃,列出"雙節"整治期間抽檢任務,組織開展抽檢工作。一旦發現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五)繼續加大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整治力度。要認真貫徹衛生部、工商總局等九部門《關於開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和總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發的實施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依法嚴厲查處流通環節經營者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及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的行爲,切實依法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切實加強節日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局成立局長爲組長,副局長爲副組長的元旦春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監管執法科負責牽頭,按照職責分工,齊抓共管。認真分析研究本區域節日市場監管的工作形勢,全面梳理排查影響市場安全穩定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逐一研究對策,認真做好應對各種情況的工作準備。

(二)密切協作配合。在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協作機制,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加強案件協查和聯合執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時加強機關內部的協作配合,分工負責,建立協作和協調機制。

(三)加強督導檢查和宣傳工作。雙節食品專項整治期間,區局將組織聯合督查組進行督導檢查。"兩節"期間,要採取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水產品、食用油、兒童食品、糖果質量等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鼓勵人民羣衆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督,協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充分發揮_____和一會兩站作用。充分發揮_____申訴舉報和“一會兩站”作用,及時解答、受理、分流和督辦“兩節”期間消費者的諮詢、申訴和舉報,切實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申訴舉報數據分析,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積極採取控制措施,堅決消除隱患,確保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

(五)做好應急事故處置工作。"兩節"期間要認真執行應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節日值班,搞好工作銜接,保證每天__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做好應急工作準備,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性事件,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果斷處置。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管委會和上級部門報告,確保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絕不允許瞞報、漏報、遲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誤事故處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加強信息反饋,由監管執法科及時報告工作情況,__月__日前向市局上報本單位工作落實情況。自__月__日開始,每週五中午十二時前,要將本週雙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情況上報市局,每月_日前上報一次《“兩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統計表》,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整治工作結束後,於____年_月_日前將書面總結和電子文檔一併報市局消保科文件夾。

聯繫人:

聯繫電話:_______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5

根據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縣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建設“放心暑期”爲目標,深入開展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消除一批食品安全隱患,端掉一批食品加工黑窩點,全面淨化食品市場環境。

二、整治內容

重點排查食品企業規章制度建立落實、原輔料進貨驗收、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檢測、從業人員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嚴厲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等行爲。加強對食品小作坊生產環境及衛生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其符合生產基本衛生條件要求,關停違法生產乳製品、酒類、罐頭、飲料、桶裝水等高風險食品的小作坊,嚴厲查處食品小作坊生產劣質、無標識和虛假標註產品等違法行爲。

三、重點區域

縣城區以及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比較集中的鄉鎮村爲重點區域。

四、時間步驟

本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時間爲6月2日起至9月10日,共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2日起至6月8日)。制定方案,深入瞭解和掌握本轄區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9日至8月31日)。圍繞暑期整治行動的重點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嚴格規範食品生產秩序,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嚴厲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對隱患整改落實、制度建設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全面提高。

五、工作要求

成立縣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爲副組長,食品稽查隊隊長、各監管隊隊長、各分局局長爲成員單位,分區包片、責任到人,切實做好我縣暑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6

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爲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於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窪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於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於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託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羣衆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覈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於經營的房屋,於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於12月20日前完成,並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爲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衝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鑑定報告爲依據,並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築)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並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羣衆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瞭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7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辦[]91號)及《羅江縣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工作方案》(羅安辦[]3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範圍

全鎮所有生產、使用、儲存、經營、廢棄處置、運輸和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重點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即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鎮所有煙花爆竹經營點。

二、時間安排

各社區、村,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個階段全面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階段。從即日起,各社區、村結合本轄區實際,立即制定具體方案,全面鋪開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督促檢查階段。10月底以前,鎮安辦對個各社區、村的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排查整治階段。11月底以前,組織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各社區、村要認真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點,進行全面細緻地專項檢查。對在自查自糾、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徹底地進行整改。

三、整治重點

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在危險化學品方面,包括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經營、輸送管道等各個環節;在煙花爆竹方面,包括生產經營、質量安全、運輸以及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爲等環節。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重點排查整治安全監控儀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況,特別是高、低液位報警聯鎖儀表的完好和投用情況;液體儲罐防超溫超壓、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和執行情況;消防設施、應急器材的配備和管理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企業。重點排查整治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完善和使用情況、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儀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檢驗情況;維修作業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起重、高處、臨時用電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和操作規程、工藝技術管理、巡迴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重點排查整治管道設施的分佈走向、物料名稱、安全管理情況管道上方違章佔壓、防護距離不夠、標識標誌缺損、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落實,以及各類管道管線交叉鋪設等突出問題;權屬單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實情況,包括城市天然氣管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重點排查整治經營許可證、液化氣體充裝單位安全生產(充裝)許可證及許可經營範圍執行情況;一書一簽(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籤)制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及落實情況;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誌牌、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槽車罐體惰性氣體置換合格證明文件情況。

(五)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重點排查整治煙花爆竹產品種類、規格、藥量、包裝、標識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等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六)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重拳打擊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註銷或者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企業被依法取締關閉後,仍然非法進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在家庭作坊或窩點內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在居民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爲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實。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薄弱環節,紮實深入地開展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隱患,努力確保我鎮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形勢穩定。

(二)落實責任,保障安全。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精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切實保障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務求實效。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要達到100%,各社區、村專項檢查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企業要達到100%,對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點的檢查要達到100%。隱患排查要嚴格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隱患整改要嚴格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8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專項整治,督促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從業單位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爲,建立健全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範圍和工作措施

此次專項整治範圍爲全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各類商場、市場。

(一)對依法經過消防審覈、驗收或備案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督促從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二)對利用經過消防審覈、驗收或備案的建築,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用作倉儲、市場的,要責成業主重新申報,完善防火措施,並經消防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否則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三)對未經消防審覈、驗收或備案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要責成業主按照消防技術規範完善消防設施,達到消防安全條件,並依法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後,方可繼續使用,否則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

(四)對利用租賃用地建築、臨時建築用作倉儲場所和市場的,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責成從業單位按照消防技術規範有關要求完善消防設施、消防水源、防火隔離等防火措施,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滿足消防安全條件,否則依法予以取締。

三、工作職責

(一)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制定本轄區內的倉儲物流場所和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在原有摸底基礎上,再次組織人員重新覈對並摸排,建立好基礎臺賬,並全面逐一排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將排查整治情況以表格形式(詳見附件4)報送鎮安辦。

(二)鎮經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工業企業所屬倉儲物流場所開展全面清查,將排查出的.火災隱患以表格形式(詳見附件4)上報鎮安辦、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處理。

(三)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對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建設用地進行清查,嚴格依法處理違法違規用地行爲。負責組織對全鎮市場、商場及經營單位所屬倉儲物流場所進行全面清查,並逐個登記備案(詳見附件3);在清查中,要督促從業單位完善消防安全措施,並將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報鎮安辦。

(四)鎮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全鎮違法建設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行爲開展巡查執法,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建設行爲。

(五)鎮安辦。負責對全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依法實施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存在超期未檢等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責令限期改正;負責對全鎮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和設置液氨儲罐的冷凍倉庫開展安全排查;加強對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和培訓,重點查處焊工、電工等特種崗位人員無證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爲;彙總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排查出的火災隱患交由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處理。

(六)鎮派出所。依法開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排查檢查,嚴格依法處理專項整治工作中阻礙執法的行爲,牽頭建立加強全縣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七)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開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四、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爲三個階段實施。

(一)制訂方案和摸底排查階段(從即日起至11月15日)。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結合本轄區和本部門實際,制定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的消防安全現狀逐一進行摸底排查,真正摸清整治對象的數量、地址、業主單位、建築面積、消防安全狀況等基本情況,並建立基礎臺賬。

(二)全面整治階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可參照《倉庫消防安全檢查要點》(詳見附件1)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一般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整改,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拒不整改和整改後仍未達到消防安全條件的,及時上報縣公安消防大隊。鎮紀委將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及時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6日至12月底)。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要認真查找和整改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此階段,市政府將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對各區(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請各村(社區)和各相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通過市上的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辦,主要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協調等工作。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確保本轄區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藉助宣傳橫幅、短信平臺等多種形式,爲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積極發動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業主及管理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切實提高消防安全素質;充分發揮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作用,廣泛發動市民羣衆積極舉報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屬地管理職責和部門監管職責,鎮政府將對因整治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甚至失職、瀆職而引發火災事故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四)強化信息報送

1.《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2)和《團結鎮市場、商場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3),由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摸底彙總後,於11月13日前報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商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週報表》(詳見附件4),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從11月14日起每週四17時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3.《團結鎮倉儲物流場所和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情況彙總表》(詳見附件5),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將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的檢查情況填報至此表,紙質文檔加蓋公章於12月18日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4.請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將紙質加蓋公章的專項整治方案、總結,於12月18日前報送至鎮政府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19

根據市道安辦《關於掛牌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梅道安辦[20xx]50號)精神,我縣涉摩電交通事故較爲突出,經市道安辦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xx年9月18日,對我縣摩電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爲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勢頭,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產品認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使涉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爲得到有效遏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升駕駛人的安全守法意識。通過掛牌整治,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爲同比20xx年上升1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員:吳桂,負責日常工作的對接與協調。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戶籍化管理。要組織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開展入戶清理調查工作,摸清轄區摩托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臺賬,實施有效的戶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確定聯繫人,建立穩定的溝通聯繫渠道;農村地區要依託“兩站兩員”開展入村入戶,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佈情況,登記聯繫方式,提醒無牌無證駕駛的法律責任,告知註冊登記、領取駕駛證的方式渠道。二是要進一步簡化註冊登記程序。在摩托車銷售比較集中的地方增設機動車登記服務點,開展預登記及代辦服務,方便羣衆就近辦理註冊登記業務。協調稅務部門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簡化辦事流程,針對摩托車推出網上辦理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納交強險服務,實現保險、稅務線上線下一站式辦理。三是要積極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實行摩托車售前或者配貨前集中查驗,預先製作懸掛號牌。羣衆購車時由摩托車銷售企業代理完善註冊登記手續,實現購車一併辦結登記業務。四是要強化駕駛人管理。車管部門和登記服務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審覈車主是否持有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爲無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的人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的,應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車主駕駛摩托車應當持有相應資質駕駛證。五是要推進駕考、審驗“下鄉進村”。要充分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和農村勸導站,結合車管所下鄉活動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農村地區開展上門服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誌,補換領駕駛證、機動車牌證等業務。要大力參與、支持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開展摩托車駕駛人培訓業務;要在農村地區派出所、交警中隊開通辦理車駕管業務、規劃建設鄉鎮摩托車駕駛人考場、優化摩托車駕駛證報考等措施,便利農村羣衆就近考領摩托車駕駛證。(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

(二)強化專項整治,規範行車秩序。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和不戴頭盔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爲爲目標,集中精力開展掛牌專項整治。一是要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深入研判分析轄區堵點、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定期開展路面執法,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幹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爲集中統一清查行動。農村派出所積極參與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現、查處轄區內涉摩違法行爲。二是要入村入戶開展勸導和靜態執法。農村勸導站全面落實實體化運作,加強對摩托車不戴頭盔、無牌無證、超員載客等顯性違法行爲的勸導力度,每個勸導員每日勸導不少於5起違法行爲。三是要建立違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學校、物流配送企業等單位合作,暢通溝通渠道,建立行業人員違法行爲定期抄告制度。對日常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學生羣體涉及摩托車違法的,抄告所在學校並通知監護人,責令加強監管;對物流配送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肅懲處,加強監管。四是要自覺抵制駕乘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自覺檢查糾正進出入單位及駐地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爲;(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強化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部門、區域、社會聯動,協同共治處理的聯合整治行動;督促相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成效評估、考覈,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宣傳部門:負責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摩托車駕駛人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營造整治行動的輿論氛圍。派出所:依法辦理摩托車、電動車牌證、登記註冊,開展無牌無證、超員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爲的打擊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對涉摩托車客運業主的經營行爲依法進行規範;負責提升城市交通運輸能力,聯合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開展專項整治。市場監督所:負責打擊違法違規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行爲;嚴厲查處超範圍經營業主;查處製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黨政綜合辦:聯合交警部門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整治、加強對進入政府大院亂停亂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中、國小:加強在校學生涉摩電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導學生家長駕駛摩托車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責任部門: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門,派出所,中、國小、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督所、交通運輸部門)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一是要開展涉摩電點對點宣傳教育。準確把握各類摩托車駕乘人員特徵,針對農民、上班族和學生三類重點羣體開展差異化的宣傳教育。各鎮政府要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對摩托車車主逐村逐戶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戶教育。二是要通過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每月選取1起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爲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事故,作爲警示教育案例,通過“微信”公衆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公佈,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宣傳關注度和認可度。對各類輕微交通違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開展現場學習、做志願者放行等羣衆喜聞樂見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參與者關注。引導摩托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和其他各類企業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開展贈送頭盔、贈送交通安全福袋等豐富多樣的路面宣傳和勸導活動,進一步增強羣衆認可度。(責任單位:宣傳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1月18日)。通過大力宣傳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羣衆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爲,教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2月18日)。通過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摩托車、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等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鋪信息,準確掌握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基數並建立相應臺賬,爲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提供基礎依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9月18日)。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整治行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銷售企業和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爲進行從嚴整治,進一步規範摩托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

(四)常態長效管理(20xx年9月19日以後)。整治行動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職權,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門、各村(居)委要統一思想,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爲我鎮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行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對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人的違法行爲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縣道安辦將牽頭組織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並追究工作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各部門、各村(居)委要注重信息收集,在整治期間好的做法、先進典型材料及時上報。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0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冬季重點領域場所風險特點,現決定在全市部署開展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整治範圍和整治內容

(一)整治範圍。全市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含物流倉儲倉庫、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轉站)。

(二)整治內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的倉儲場所,當事人在訂立相關租賃合同時,是否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

3.是否落實倉儲貨物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制度。

4.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是否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7.是否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8.是否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

9.是否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10.是否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是否違規電焊、氣焊。

11.電器產品等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是否存在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情況。

12.是否違規將儲存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13.是否擅自改變甲、乙、丙類物品的室內儲存場所庫房佈局、儲存類別及覈定的最大儲存量。

14.是否違反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

15.是否組織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16.是否按要求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工藝處置隊或微型消防站,並制定實施日常訓練、執勤戰備、隊伍管理、考覈評價等管理制度。

三、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共同加強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對倉儲貨物嚴格實行清單化、臺賬化管理,實時動態準確掌握貨物信息,並開展內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監管合力。

市住建局:負責覈查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建築用房的審批手續。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規劃區域內違法建設大型倉儲物流企業和冷庫、冷鏈企業開展巡查執法,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建設工程。

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出臺具體規定前,按照《消防法》等,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對總儲量10000噸以下的糧庫、500噸以下的棉庫、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場、總儲存價值500萬元以下的倉儲超市、可燃物品倉庫、堆場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市交通局:負責對道路運輸企業倉儲進行排查和整治。

市工信局:負責對商貿服務業所屬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和汽車、舊貨、成品油等流通行業所屬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內的化工(危化品)、化學制藥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無照經營或超範圍經營、儲存的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查處。負責對物流倉儲企業場所的壓力容器、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依法實施安全監察。對檢查發現的或其他部門移送的存在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市消防教援大隊: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或其他部門移送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爲依法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6日)。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監管領域實際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時限要求等內容,全面做好本部門的部署發動。

(二)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負責領域內的.物流園區、物流倉儲場所集中區域和物流倉儲企業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督促落實整改。開展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對轄區物流園區和大中型物流倉儲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建立隱患問題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及時督促整改消除;短期難以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有效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協調解決。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2月16日至20日)。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成效及經驗,並及時上報總結,適時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治效果,確保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依法處理,對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堅決予以取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要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動鄉(鎮)街、社區、村(居)委會等基層網格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治。各有關部門要周密部署,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摸清本部門負責領域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物流倉儲企業場所。

(二)突出重點整治。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整治作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點內容,統籌推進,加強調度。要重點糾治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規用火用電、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違規裝卸操作、佔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等突出問題,特別要對場所違規住人問題進行嚴格排查清理,堅決防止發生亡人火災事故。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街、開發區、集中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同志作爲聯絡員,加強工作銜接和信息報送,1月20日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及相關動員部署情況報至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委會辦公室;自1月14日起至整治結束,每週五14時前將本單位專項工作推進情況和《全市物流園區和物流倉儲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情況統計表》報送至市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委會辦公室。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1

20xx年3月13日,北碚區蔡家崗榮特物流有限公司倉庫發生火災;20xx年2月2日,雙橋經開區重慶智倫電鍍有限公司廠房發生火災;兩起火災爲倉庫廠房火災,直接財產損失大,社會面造成較大影響。爲進一步防範街道倉儲物流企業各類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打牢“零事故、零死亡”目標基礎,街道辦事處決定開展倉儲物流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爲指引,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開展倉儲物流企業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進一步提升消防安全防範水平,改善消防安全環境,確保街道倉儲物流企業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切實消除倉儲物流企業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違章搭建、“三合一”、消防設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倉儲物流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

三、重點整治內容

(一)堵塞消防通道、佔用防火間距。倉儲物流企業在重點領域集中整治中嚴重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築未完全拆除部分,廠房(倉庫)之間堆放貨物,導致消防車通道被佔用、防火間距不足等問題;廠房內部隨意分隔、堆放物資,導致疏散通道不暢、安全出口不足等問題。

(二)擅自改變廠房使用性質。原丁戊類廠房(倉庫)現改爲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在使用;廠房改爲倉庫或與倉庫、辦公、住宿、廚房等多種功能混合,隔斷未採用實體牆分隔,導致防火分區、消防設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三)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嚴重不足或損壞;設有消防控制室的企業,消防控制室未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或值班人員不具備實際操作能力;原丁戊類廠房(倉庫)現改爲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在使用,未申報使用性質變更手續,未增加消防設施;分割式廠房(倉庫)進行隔斷後,導致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四)火源管控不到位。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未套管保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廠區違規電焊、氣焊、切割或者違規使用其他明火。

(五)主體責任不落實。企業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願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實日常火源巡查檢查、培訓演練制度;分隔式出租廠房(倉庫)未明確並落實統一管理人員以及各業主消防職責。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消防通道和違章搭建集中清理行動

1.規範消防通道。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的停車位、隔離樁等;查處佔道停車違法行爲;清理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影響範圍內的綠化植物、高大喬木、電線杆、路燈杆、廣告牌等障礙物;對消防車道和消防救援場地劃線、註名並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重點地區、重點路段增設監控設備。

2.清除違章構築、障礙物。依法查處並拆除廠區內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木板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的建築物;拆除廠房(倉庫)之間使用彩鋼板、塑料板等違章搭建的構築物;清理廠房(倉庫)之間堆放的貨物或雜物;拆除廠房(倉庫)外牆及周邊影響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二)開展違規生產經營集中整治行動

1.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清查。依法查處丁、戊類廠房(倉庫)擅自改爲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在使用;依法查處廠房(倉庫)內違規設置辦公室、廚房等庫室;依法查處廠房與倉庫混用情況;依法查處並清除廠房(倉庫)內違規住人情況。

2.未履行特殊企業審批手續進行清理。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後經營的工貿企業,但未履行生產經營、工藝環評審批(備案)等手續,責令停產停業;工藝流程、設備安裝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限期整改。

(三)開展消防設施排查集中整治行動

開展消防設施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對消火栓箱內水槍水帶、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缺失的,督促立即增補;對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損壞的,責令限時整改並依法查處;對消防控制室每班持證上崗人數不足2人,責令限期整改;對廠房(倉庫)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責令限期整改並依法查處。

(四)開展用火用電用氣集中整治行動

1.用電用氣集中治理。對電氣線路、燃氣管線進行專業檢查和檢測維護,組織企業對電氣線路、燃氣管線自有部分和管道井開展全面自查。對敷設不規範的電氣線路、燃氣管線,要限時整改;對老舊破損的電氣線路、燃氣管線,要立即更換;對防火分隔被破壞的電纜井道,要立即恢復;對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違規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要立即清理;對超負荷運行的電氣線路,要限時擴容;對違規使用醇基燃料和液化石油氣的'行爲,要依法查處。規範電力燃氣設施、天然氣燃燒器具的安裝使用,開展電力燃氣設施、天然氣燃燒器具檢查,督促更換老舊破損及超負荷的電力燃氣設施和天然氣燃燒器具。加強安全用電用氣監測,增設智能化用電監測設備、燃氣泄漏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

2.危化品存儲和違規動火集中清查。清理整治危化品儲配場站規劃選址不合理等問題;查處危化品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爲;依法查處未進行審批就開展電焊、氣焊、切割或者違規使用其他明火等違法違規行爲。

(五)開展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行動

要求企業必須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和管理人;組織企業產權單位、管理單位、租賃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分工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提倡企業購買火災公衆責任險;配備專業電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滅火疏散逃生演練和消防宣傳教育。

五、工作步驟

(一)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各村(社區)在轄區內對照整治範圍開展全面排查。4月30日前,完成排查登記工作。同時,按照“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對發現的隱患原則上做到即查即改;對一時無法整改的,上報街道應急辦,由街道制發限期整改通知書,依法予以處理;要綜合採取約談責任人、關停整頓、行政處罰等剛性措施,倒逼整改責任落實。

(二)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5月31日前)。街道對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各村(社區)對檢查情況進行總結,針對易發隱患採取長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抓整治。各責任單位要對排查整改情況,實行每週研判;對問題嚴重、整改難度大的企業,由責任領導掛牌督辦,確保整治到位。要按照“一張網”網格責任劃分,實行分片包乾、抄底式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規範建檔備查。要督促倉儲物流企業主體責任,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單位安全隱患。

(二)廣泛發動抓整治。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其他途徑,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火災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以及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爭取廣大企業主的理解支持,爲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各倉儲物流企業要加強對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時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爲,形成強大輿論聲勢。

(三)嚴厲懲戒抓整治。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走形式、簡單化、一陣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倉儲物流企業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2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方主體落實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範圍及重點

對全轄區自建房安全進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設合法性、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開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點區域。有關單位、安置區、集貿市場周邊、學校周邊、醫院周邊、開發區、景區範圍內等周邊場所和鄉鎮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房屋。建設年限較長、兩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含生產性自建房,下同),磚混結構、使用預製板、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超負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變功能佈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屋頂違規鋼結構建設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業態重點。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如用於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以及用於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等經營性自建房。

全鎮範圍內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貴州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推進。

三、時間安排

堅持“突出重點、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步分類”和“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則,有序推動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堅決守住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底線。本次專項整治分爲“全面普查、集中篩查、分類整治、建立機制”四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普查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7月15日)。通過發動基層力量、組織技術力量、聘請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結合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和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對城鄉自建房進行全數摸底排查,建立“排查臺賬”。

(二)集中篩查階段(20__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對排查出的用於經營性的、兩層以上的、超大面積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點自建房,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風險隱患開展集中篩查和核查,建立“問題臺賬”、明確具體整改措施,並督促進行整改。

(三)分類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__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一棟一策,分步分類處置,並建立“整改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在20__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

(四)建立機制階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12月)。根據排查出的自建房分佈特點、問題類型,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制定分區域監管、分行業治理的長效機制,消除隱患存量、嚴控問題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續開展“百日攻堅”。按照《龍裏縣自建房安全隱患百日攻堅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試行)》時間節點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層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於經營的自建房爲重點,持續開展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動員發揮基層幹部、行業監管部門的力量,採取“掃街”的方式,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員密集的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地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的,要立即撤離、疏散人員、設立警戒,並開展整治,確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轄區重大安全隱患。

(二)開展自查、普查、覈查、抽查、督查“五查”聯動。對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內容和標準,結合信息化手段,社區(居委會)逐棟逐戶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區)組織人員逐棟逐戶普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逐棟逐戶覈查;鎮級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機構對風險隱患進行抽查;同時做好迎檢省、州、縣級督查。通過“五查”,以村爲單位逐棟逐戶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建立臺賬、穩控安全、跟蹤整治、整改銷號、閉環管理。

(三)加強行業督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市場監管分局、教育辦公室、衛生院、民政辦、文旅辦公室、農業服務中心、民族宗教辦、派出所、菸草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開展行業覈查,重點對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飲飯店、賓館旅舍、KTV、私人診所、民辦幼兒園、民辦學校、培訓機構、養老機構、兒童福利、辦公機構等經營性場所,按照行業歸口,各自進行自建房安全性覈查,對發現安全隱患的,督促房屋責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經營許可關。

(四)開展集中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進行集中整治,特別是重大隱患問題,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房屋設置警戒隔離措施,並按照《貴州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掛牌警示,發佈危險告知書等,防止人員回住。根據排 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督促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整治,確保排查出的問題整治完成。

(五)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鎮級明確專門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機構,村(社區)層面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綜合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行業專責的工作機制。鎮級成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領導幹部爲副組長,城建辦工作人員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辦,統籌抓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爲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統籌協調推進。縣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歸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經營許可准入機制。

(二)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要充分組織動員基層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排查,適當配備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加大基層排查人員培訓,強化技術支持保障。發動廣大羣衆廣泛參與,鼓勵羣衆舉報、投訴等發現問題隱患。同時,可採取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等工作。鎮財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經費,滿足必要的工作經費支出。

(三)強化執法打擊。嚴厲查處自建房違法違規行爲,發改、自然資源、城建、市場監督、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查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經營的相關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違反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改建、擴建、加層,改變結構佈局和用途,影響房屋安全性等行爲,組織相關部門依法嚴厲處理。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嚴格農村宅基地報批,落實一戶一宅的農村住房建設要求。嚴格管控城市規劃區自建房建設,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巡檢力度,注重發揮村(社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增量。

(四)強化督查調度。成立鎮聯合督導組,定期對排查整治情況開展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將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各有關部門高質量考覈範圍和安全生產考覈內容。建立周調度機制,各有關部門每週一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報表(附件2、附件3)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聯繫人:楊秀磊;聯繫電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調度、通報、約談及問責制度,對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提請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爲、亂作爲的領導幹部,依據有關規定按程序報請嚴肅追責問責。

(五)強化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通過媒體、廣播、宣講等多種形式,讓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開展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及時瞭解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羣衆房屋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幹部羣衆參與和支持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3

爲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縣委、縣政府會議精神,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決定在全鎮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乾淨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閒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及時組織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鑑定(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整治方案設計並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並以行政村爲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由村書記簽字背書,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於20xx年1月底前報送鎮排查辦。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農業農村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應急辦、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規劃建設,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村事務辦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農村養老機構、文化和旅遊等場所的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澡下學校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衛生院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員單位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導工作,共享並及時提供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主體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類安全隱患排除工作。

(三)強化綜合保障。一是強化技術保障。要組織動員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單位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鑑定工作。二是強化資金保障。落實排查整治人員和物資。三是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四是強化紀律保障。要嚴肅責任追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五是強化法治保障,綜治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從20xx年11月起,堅持每半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成員單位按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衆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4

一、指導思想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堅決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爲目標,按照“不能等事故發生再倒查是誰的責任;不能等隱患變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隱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應急準備;不能等吸取教訓再倒查政策機制;不能等事故問責再倒查履職盡責”的要求,完善和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工作機制,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堅決整治制約林草行業安全發展的突出矛盾,確保森林草原資源安全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三、目標任務

要堅持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認識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紅線意識不強、安全責任缺位、隱患排查不紮實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完善安全生產體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林草行業安全水平。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一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按時、按要求集中組織觀看學習“生命重於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單位負責人要積極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培訓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二是廣泛開展系統宣傳,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方案,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三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方位、全過程、全鏈條壓緊壓實安全責任,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按照“三個必須”要求,認真落實《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責任清單》,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爲管理的重點內容,切實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四是加強安全監管幹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安全監管人才培養,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高 幹部隊伍整體素質。

(二)大力加強消防安全整治。要利用三年時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優化完善基礎建設和規範管理,全面提升林業幹部職工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和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形成社會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良好格局。

四、時間步驟

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廣泛動員部署階段(20__年5月)。按照全省林草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具體安排。

(二)深入排查整治階段(20__年5月至12月)。要對重點單位場所、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線路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

(三)大力集中攻堅階段(20__年)。動態更新“兩個清單”,推動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控體系,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

(四)全面鞏固提升階段(20__年)。全面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結合各單位經驗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爲成熟的安全生產製度體系,在全局推廣。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真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強化領導責任,勇於擔當作爲,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冊。

(二)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保證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篇25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爲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既着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僞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爲,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爲,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鬍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僞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僞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範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行爲。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羣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羣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並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爲。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爲,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羣衆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覈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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