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9W

城市整治方案範文 篇1

爲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快豐順新區開發,創建特色宜居城鄉,推動美麗豐順建設,打造“城是宜居區、鄉是生態園”,建設森林裏的宜居城鄉,根據《梅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梅市府〔20__〕16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城市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全會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會議、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的重要部署,根據《梅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梅市府〔20__〕16號)的要求,緊緊圍繞“梅州南大門、潮汕後花園、溫泉宜居城、生態工業區”的發展定位,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幹部帶頭、全民參與”的原則,採取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淨化美化亮化城鄉環境,加快豐順振興發展,創建“財豐人順,幸福豐順”。

通過對縣城區和鎮村容貌秩序、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和生態綠化等進行規範和管理,使城鄉面貌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得到優化,公共設施日臻完善,公民素質不斷提升,社會風尚全面轉變,爲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一)“六亂”治理。

全面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依法拆除違法違章建築,堅決遏制亂搭亂建、亂擺亂賣、亂堆亂放、亂拉亂掛、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六亂”行爲及衛生保潔不及時等突出問題。重點抓好縣城區、圩鎮、旅遊景區、城鄉結合部、城鎮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貿市場、火車站、汽車站、收費站以及城市出入口等重點領域和城市主幹道、高速公路、國省道、鐵路、鎮村主要道路等重點道路沿線的“六亂”治理。要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標準,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做到整治無盲點、衛生無死角。

(二)規範管理。

加強交通秩序管理,規劃城市(鎮)街道停車線,抓好城市公交停靠點的配套建設。規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嚴格治理酒後駕車、亂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爲和機動車駕乘人員向車外亂扔雜物、亂吐口痰、亂丟垃圾等不文明行爲。加強出租車、公共汽車等公共客運車輛整治,確保車容車貌整潔。加強對流浪、乞討人員及殯葬工作管理,確保主要街道、公共場所無流浪、乞討人員和上街遊行送葬現象。全面治理市政環衛設施、戶外廣告和店面招牌等髒污、破損及不規範現象。拆除有安全隱患、影響市容市貌的樓頂鐵皮瓦。加強城區凌亂管線整治,消除道路沿線“蜘蛛網”,確保各類管線整齊規範。切實強化市容環境秩序執法和監管,提升市政設施建設管理水平和景觀效果,使市容容貌從“治亂”向“做靚”轉變。

(三)垃圾處理。

加強城鎮環境衛生管理,完善保潔制度,落實保潔責任,定期消殺“四害”,保持街道、公共場所幹淨整潔。切實加強農村垃圾治理,推行農村生活垃圾“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統籌處理”的管理制度。每個鎮要組建一支環境衛生作業隊伍,每個行政村要配備一定數量的保潔員,負責抓好主要道路、主要河段和重點場所的衛生保潔工作。制定並落實村莊衛生管理制度,按時清掃轉運垃圾。拓寬保潔經費籌集渠道,積極探索農村環境衛生村民自治模式,逐步建立城鄉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廣泛開展農村清理衛生死角、溝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動,抓好路邊、山邊、水邊“三邊”整治,消除“髒、亂、差”,提升“潔、淨、美”水平。

(四)設施建設。

加強道路交通規劃和道路設施建設,完善城區道路標識、標線、指示牌及交通分隔護欄,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設盲人道、綠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整體形象。加快推進建築垃圾受納場規劃建設,切實抓好城市道路、橋樑、涵洞等市政基礎設施的養護管理水平,消除“路面皰塊”。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圩鎮、農村的環衛、道路照明、農貿市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垃圾無害化填埋場,配置道路清掃保潔車輛和垃圾清運車輛,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各鎮必須建好垃圾轉運站,鎮、村(居委)要合理規劃建設垃圾屋及公廁等環衛基礎設施,完善垃圾收集運輸設備。

(五)植樹造林。

按省、市的要求,加快推進綠道建設,打造1至2個綠樹成蔭、景色優美的綠道展示段。抓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對城市主幹道推行立體式綠化,體現綠化層次感,提高城市綠化景觀水平和生態防護功能。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建設,對城鎮公園全部實行敞開式改造。紮實推進“拆圍建綠”工作,切實抓好居民小區、機關、學校及企(事)業單位庭院綠化,做到修剪美觀、四季常綠。大力實施“森林圍城”工程,紮實推進高速公路、國省道和重點旅遊線路沿線生態景觀林帶建設。切實抓好村莊出入口和村主要道路兩側綠化工作,復綠廢棄石場、礦場及火燒跡地,消除泥土裸露現象。大力發動農民自栽門前樹、搞好門前綠,打造庭前庭外花飄香、屋前屋後樹成蔭的綠色宜居家園。嚴禁佔地毀林建墳,發現一宗,查處一宗,同時對“三道兩區”可視範圍內的墳墓實行植樹復綠遮飾。

(六)污染防治。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水源保護區環境治理,抓好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作。嚴格執行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對全縣主要河道和水庫周邊養殖場進行全面清理整頓,開展縣城區和鎮中心河道治理專項行動,努力實現主要河道“水清、乾淨、無味”。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完善排水管網建設,提高生活污水處理率,優化城鄉水環境。全面治理城鎮禽畜養殖業及餐飲油煙污染。實行餘泥渣土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散裝物料運輸車密閉化運輸管理,杜絕運輸過程中“揚、撒、漏”等現象,維護市容整潔。

(1)各鎮(場)負責組織實施鎮、村環境綜合整治。

(2)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城市綜合管理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境保護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局、縣民政局、縣衛生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旅遊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廣播電視臺、縣愛衛辦、縣供電局、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聯通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任務分工,主動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工作。

1、加強領導。各鎮(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成立工作機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責任分工及計劃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工作,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2、加強督查。縣政府對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綜合考評,獎優罰劣並通報結果。採取定期或不定期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並通報工作進展。健全困難問題協調解決機制,各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現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分析找準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職權範圍內能夠解決的,由主辦單位負責協調解決;需縣政府或有關部門出面協調的.,主辦單位要第一時間提出工作方案,向縣政府請示,確保工作不間斷推進落實。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程序提請問責,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3、加強宣傳。各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意義、工作重點和有關措施;宣傳部門要加強公益宣傳和輿論引導,努力形成人人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和社會環境,要及時報道正反兩方面典型事例,既要宣傳好人好事和新面貌、新景觀,又要曝光“髒亂差”現象和不文明行爲;有關部門要積極推行社會義工活動和志願者活動,引導羣衆積極參與衛生潔淨行動;有關部門要紮實推進示範點建設,要打造3個以上鎮(街)、10個以上村(居委)示範點,樹立標杆,以點帶面,推動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4、資金保障。各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努力拓寬籌資渠道,綜合靈活運用各項資金和補助,不斷加大環境綜合整治經費投入,其中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投資參與建設和經營。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按照《梅州市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市級財政資金獎補方案》的要求,把財政獎補經費用到實處,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城市整治方案範文 篇2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性滿意城市的要求,紮實做好以[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督"爲原則的整治行動宣傳工作,進一步提高轄區羣衆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識,優化、提升城市交通環境,爲雁塔區建設成爲實力最強、環境最美、特點最鮮明、人們最嚮往的城市新區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多角度、深層次、大範圍的宣傳教育活動,集中力量在全辦轄區內迅速掀起整治行動的宣傳高潮,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圍,創建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引導廣大羣衆積極主動了解、關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我辦轄區內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傳時間:月8日至月19日

(二)宣傳地點:重點路段爲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時設立3個集中宣傳站:丁家橋村東口、西戶路茶張村口、趙家坡村口

(三)宣傳形式:組織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會及駐地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裝備宣傳車,進行巡迴宣傳,擴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動知曉率;在人羣較爲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設立宣傳站、宣傳欄,擺放展板,每個村至少懸掛2條標語、橫幅,把發放到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爲交通綜合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對轄區內參與非法營運的車主和從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並對調查情況進行製表登記,將宣傳資料分發到每個從業人員,確保每份宣傳資料均有回執單,切實增強整治行動的知曉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動手,根據宣傳方案要求,集中宣傳不少於3次。

(二)各科室必須按照區整治辦公室所發放的表格要求,認真開展摸底調查登記工作,將從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車輛情況、知曉整治工作程度等詳細情況填寫清楚,於月11日前上報整治辦,並且面對面地進行宣傳教育工作。

城市整治方案範文 篇3

按照大同市《20__年創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同創城辦〔20__〕3號)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八項提升行動”方案要求,爲打造乾淨整潔、文明有序的市容環境,全力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決定在全市範圍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容市貌專項提升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兩年重點攻堅、三年衝刺奪牌”創建思路,不斷鞏固20__年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以打造乾淨、整潔、美麗的城市市容爲目標,以解決城市“六亂”爲重點,標本兼治,對照測評體系全面整改,通過補短板、強弱項、消盲區,着力解決市容市貌管理重點難點弱點熱點問題,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礎。

二、時間安排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容市貌專項提升行動時間爲20__年7月至11月。

三、提升範圍及重點

整治範圍爲市建成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是各城鄉結合部。

四、專項提升內容

(一)全面清除城市“牛皮癬”提升行動。

1、全面徹底清理主次幹道、背街小巷、臨街建築(構)物、房屋立面及周邊的街路附屬設施、設施表面、商鋪櫥窗等有礙觀瞻、影響市容非法張貼和亂寫亂塗的小廣告。

2、對擅自設置的彩虹門、彩旗、條幅、充氣物、實物造型和在大型文化、體育、公益活動、商品交易會等設置的臨時性戶外廣告進行勸導與查處。

(二)全面開展城市“美容”提升行動。

1、對道路兩側建(構)築物出現結構損壞、牆面剝離或外立面污染等現象的,及時督促產權單位、商家及時進行修繕、維護和清洗;對主要道路兩側和重點地區建築物、構築物外部和玻璃幕牆,應當定期清洗、粉刷,確保主次幹道沿街建築物外立面整體乾淨、無斑駁破損污損。

2、對擅自在行道樹、綠化帶、店門外、窗口外懸掛、晾曬各類物品進行清理。

(三)全面開展規範“佔道經營”提升行動。

1、依法對主次幹道、沿街商家(水果店、雜貨店、塑鋼門窗加工店、修理店、飲食店、服裝店和汽車美容店等)擅自堆放物品和佔道經營的違法行爲進行勸導與查處。

2、取締違規馬路市場、攤點羣和早(夜)市,積極引導遊商遊販進入便民市場和城市便民經營點。

3、嚴厲查處臨街商鋪和單位利用地樁地鎖、不鏽鋼圍欄等障礙物違規圈佔道路和公共場地。

4、清理不按規定地點和無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對拒不整改的運營商家重處重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容市貌專項提升行動是鞏固上年度創建成果,是落實“兩年重點攻堅”創建思路具體舉措,各區市容管理部門要健全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高度重視整治工作,增強責任感,制定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紮實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深入開展。

(二)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各區市容管理部門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工作融合、協調配合、資源整合,做到協同發力、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充分發揮街道責任主體的作用,確保市容市貌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各區市容管理部門要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機制、工作方法,對照創建評測體系,結合開展的20__年市容市貌專項行動方案,認真摸排各重點區域、路段存在的問題,市城市管理局將對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督導,有效推動整治活動的深入開展。要及時報送信息(與20__年市容市貌專項行動方案合併報送),每月5日前將本月整治情況上報,行動總結於11月30日前報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市貌管理科

城市整治方案範文 篇4

一、組織機構

爲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綜合整治和清潔城市大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相關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和任務分工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具體落實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不文明行爲

整治隨地吐痰、亂丟亂扔、亂貼亂掛、亂停亂放、沿街擺攤等不文明的行爲。

(二)整治揚塵污染問題

1、整治建築工地、拆遷工地不打圍以及不採取溼法作業行爲;

2、整治建渣隨意堆放、不採取防降塵措施的行爲;

3、整治工地與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處理,進出車輛不按規定沖洗降塵,造成路面污染的行爲;

4、整治各村道與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處理,導致通行車輛攜泥帶土污染路面的行爲;

5、整治渣土運輸車輛超載及不按規定密閉運輸,導致沿途拋灑的行爲。

(三)整治垃圾圍城、圍路問題

清理道路沿線綠化帶內、道路和溝渠兩側可視範圍內的白色垃圾、積存垃圾。

(四)整治客運三輪車非法營運問題

整治非法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載客營運,正規人力客運三輪車串號營運、車容髒亂及蹬車人儀表不整等問題。

(五)整治廣告設置不規範問題

整治各類戶外廣告、商招、店招超期設置、擅自設置、廣告版面破損等行爲。

(六)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

整治街道兩側機動車隨意停放、雙邊停放,沿街、沿路機動車維修場(店)、二手車交易店鋪越門作業等行爲。

(七)整治佔道爲市問題

整治流動商販沿街爲市、商家店鋪越門經營行爲。

(八)整治市場環境問題

整治市場髒、亂、差問題和“暴市經營”行爲。

(九)整治綠化不完備問題

整治道路、工地、綠化帶等露土未進行植綠覆蓋問題,更補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積塵。

(十)整治臨街立面積塵問題

主要整治臨街的建(構)築物積塵問題。

(十一)整治違建問題

拆除主幹道、街道旁影響市容景觀、有礙觀瞻的違規建(構)築物。

三、部門職責

(一)縣城管局

1、牽頭制定本次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清潔大行動實施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督促落實。

2、負責整治城區內越門經營、佔道經營及違章佔用人行道停放車輛、堆碼貨物、搭建臨時建(構)築物等行爲。

3、取締超期設置、擅自設置的各類廣告,督促版面破損廣告及時整改,清除城區內“牛皮癬”廣告。

4、取締非法機動、電動、人力客運三輪車,規範正規人力客運三輪車營運秩序,督促三輪車從業人員做到車容整潔、儀表文明。

5、強化清掃保潔,做到路面無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紙屑;逐街、逐巷清除積存垃圾,徹底消除衛生死角;堅持溼法作業,做好沖洗降塵,確保路面無明顯灰帶;加強市政公用設施保潔,確保無明顯積塵。

6、牽頭開展揚塵專項整治,查處工地未打圍、未硬化、未採取溼法作業及渣土運輸車輛沿途拋灑行爲。

7、嚴格城區道路開挖、開口的審批,及時查處違章開挖、開口等各類不按規範施工作業行爲。

8、加強市政公用設施的巡查管護,確保公用設施狀態良好。

9、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二)縣公安局

1、嚴格按規劃設置臨時停車場(點),加強對停車場(點)的規範管理,杜絕隨意設點收費、雙邊停放收費行爲,嚴查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爲,確保城區道路暢通。

2、協同交通部門查處渣土運輸車輛違規運輸行爲、取締非法營運“野的”、“摩的”、“火三輪”。

3、會同相關部門取締城區及道路沿線可視範圍內有礙觀瞻的廢舊物品回收戶(企業)。

4、查處各類生活噪音擾民行爲。

5、依法嚴厲打擊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設施等公共設施的行爲。

6、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嚴厲查處各類阻礙執法行爲,保障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縣交通局

1、負責公交車、出租車的車輛保潔和對運渣車行駛途中的監管;負責公路施工造成的揚塵治理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村道與縣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負責交通指示牌、隔離牆的日常除塵和保潔;負責公路邊溝積灰、積泥和垃圾的清除;嚴格審查路內停車場,規範露天停車場、臨街洗車場,對場地及進出口實行硬化和沖洗降塵,防止將泥土帶出工地,污染路面;負責公交站臺、交通安全標牌、隔離欄的維護和保潔除塵。

3、取締主幹道、主街道沿線車輛維修場(店)。

4、加強出租車、公交車運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締影響交通安全和市容環境的非法貨運市場,打擊“野的”、“摩的”、“火三輪”非法營運行爲。

5、查處、取締路權範圍內亂堆亂放等佔路經營行爲。

6、嚴格路權範圍內的開挖、開口事項審批,及時查處違章開挖、開口等各類不按規範施工作業行爲。

7、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四)縣建設局

1、負責對房屋建築工地、城市道路、橋涵設施建設工地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監督管理。

2、負責對已建成未移交的綠化進行除塵保潔;確保房屋建築和城市道路、橋涵設施工地管理有序、環境整潔、施工現場作業規範;工地內砂、石、土方堆放整齊,並設置圍欄或採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對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進行硬化處理,設置沖洗降塵設施,防止車輛攜泥帶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設、施工單位使用有渣土運輸專用證的車輛,督促各工地設置不低於2米的硬質實體圍牆,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工地進行查處。

4、查處各類工地施工噪音擾民問題。

5、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強對集貿市場、臨時市場的巡查監管,杜絕無序經營、“暴市”經營,切實解決市場髒、亂、差問題。

2、查處、取締無證經營沿街叫賣行爲,確保集貿歸市。

3、會同相關部門取締城區及道路沿線可視範圍內有礙觀瞻的廢舊物品回收戶(企業)。

4、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六)縣園林局

1、牽頭開展治裸植綠,對幹道、街道及進出城區道路沿線及周邊露土進行綠化覆蓋。

2、強化園林綠化管理,及時更補缺株死苗,確保綠化景觀完整。

3、強化綠化帶內衛生管理,對綠化帶內植被進行循環沖洗降塵和噴藥滅蟲,確保植被清爽整潔。

4、嚴格審批佔用綠化帶的開挖、開口施工行爲,及時查處違章開挖綠化帶影響景觀的行爲;規範佔用綠化帶的施工作業,有條件的應實行打圍作業,對綠化帶內露土進行及時覆蓋,確保無露土現象。

5、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七)縣規劃局

1、及時規劃併合理佈局農貿市場、公廁、停車場點。

2、會同相關部門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規劃的違章、違法建築和設施。

3、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八)縣衛生局

1、嚴格查處、取締各類無證飲食攤點,特別是遊動飲食攤點。

2、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九)縣商務局

1、加強所轄農貿市場綜合管理,維護好市場內經營秩序,落實環境衛生管理責任,確保市場內及出入口乾淨整潔,規範有序。

2、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十)縣環保局

1、負責查處各類工業噪音擾民行爲,配合相關部門查處其他噪音擾民行爲。

2、切實加強城鎮範圍內不使用清潔能源行爲的整改工作,杜絕煤煙、油煙擾民行爲。

3、查處違章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響市容環境的行爲。

4、加強對各類粉塵排放突出企業的監管,及時查處其違章排放行爲。

5、爲揚塵治理提供準確可靠的監測數據,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和其他相關整治工作。

(十一)縣水務局

1、切實加強水域、河堤清掃保潔,確保水面無漂浮物、河堤兩側無積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相關整治工作。

(十二)供電局

1、負責對破損、殘缺的供電公用設施進行維護更新,除塵保潔。

2、負責對冗亂、下垂的供電線路進行梳理規範,查處私拉亂接現象。

3、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三線”下地工作。

(十三)電信分公司

1、負責對破損、殘缺的電信公用設施進行維護更新,除塵保潔。

2、負責對冗亂、下垂的電信線路進行梳理規範。

3、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三線”下地工作。

(十四)縣房管局

1、負責對國有土地拆遷工地的監管及城區房屋拆遷工地環境衛生和揚塵治理的監督管理,對未按要求打圍保潔、防治揚塵的工地採取制約和處罰措施,確保拆遷工地打圍作業、拆遷施工溼法作業、建築廢渣及時清運、防治揚塵措施有效。

2、負責對臨街房屋進行立面保潔除塵。

3、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辦

1、負責各村、社區農村垃圾收運監管,做到村容整潔,無“牛皮癬”,無積存垃圾。

2、負責制止各村、社區亂搭亂建行爲,拆除違章建(構)築物。

3、督促村、社區對責任範圍內路邊、河道、溝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進行清除、疏淘、打撈,做到路邊無垃圾,河道(溝渠)無淤塞,水面無漂浮物,河堤兩岸無亂搭、亂建、亂佔行爲,無污水、糞便、垃圾直排進入河道(溝渠)。

4、負對各村、社區道路與城區道路的接口進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車輛攜泥帶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十六)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

1、開展以“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爲主題的專項文藝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摒棄不文明習慣,自覺維護整潔有序的生活環境。

2、會同相關部門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噪音擾民行爲。

3、配合相關部門查處取締無證攤販和遊商。

(十七)電視臺、新聞中心

1、加強城管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市民摒棄不文明習慣,自覺維護整潔有序的生活環境。

2、及時報道各部門整治工作,爲此次綜合整治和今後的長效管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八)縣政府目督辦

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各項整治工作任務,結合城鎮管理專項網絡目標要求,將此次百日綜合整治工作納入部門年度目標考覈。對未履職到位的,根據《關於縣城市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的實施意見》,報請縣委、縣政府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四、整治方式

此次綜合整治採取“部門抽調、聯合執法”的方式。

(一)部門抽調

整治期間,部門抽調人員必須相對固定,由領導小組統一調配,集中辦公。縣城管局爲總牽頭單位,全體人員參加整治行動。

成員單位共抽調66人:縣公安局20人(15人、5人)、縣交通局20人(14人、6人)、縣建設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縣園林局3人(2人、1人)、縣規劃局1人(1人)、縣衛生局4人(2人、2人)、縣商務局2人(1人、1人)、縣環保局2人(1人、1人)、縣水務局2人(1人、1人)、街道辦2人、街道辦2人。

(二)聯合執法

上述部門抽調人員由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階段目標任務和整治內容統一分組,由對應的牽頭單位領導率隊分組進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戶外廣告整治組:整治各類流動商販沿街爲市,商家店鋪越門經營,佔用人行道堆放貨物、廣告宣傳以及停放機動車輛行爲;整治超期設置、擅自設置、版面破損的各類戶外廣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癬”,打擊沿街散發的非法小廣告;負責對臨街有礙市容觀瞻的違章建(構)築物進行拆除。牽頭單位:縣城管局。配合部門:縣公安局、縣建設局、工商局、縣衛生局、縣規劃局。

2、揚塵整治組:整治各類在(待)建工地、拆遷工地未打圍、未硬化、未溼法作業問題及渣土運輸車輛沿途拋灑行爲。牽頭單位:縣城管局。配合部門:縣公安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規劃局、縣水務局、街辦、街辦。

3、環境衛生整治組:整治衛生死角,強化清掃保潔,推行溼法作業,做好沖洗降塵,清潔路燈設施;整治境內河道護堤內的環境衛生;清除積存垃圾、衛生死角。牽頭單位:縣城管局。配合部門:縣水務局、街辦、街辦。

4、交通秩序整治組:整治正規客運人力三輪車車容不整、從業人員儀表不整、串號營運問題,打擊非法人力三輪載客行爲;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爲,取締沿街非法貨運、客運市場;整治非法營運“野的”、“摩的”、“火三輪”、電三輪、貨運出租。牽頭單位:縣公安局。配合部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

5、市場環境和衛生整治組:整治各農貿市場、臨時市場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整治流動飲食攤點、餐館無證經營及衛生不達標問題。牽頭單位:工商局。配合部門:縣商貿局、縣衛生局、縣城管局。

6、園林綠化整治組:牽頭開展治裸植綠;及時更補缺株死苗、修整園林景觀,及時對園林植被進行噴藥滅蟲和沖洗降塵;高規格對出入城區主幹道、城區街道旁陳舊景觀和缺乏景觀地塊進行改造和景觀設置,確保打造亮點。牽頭單位:縣園林局。配合部門:縣規劃局、縣建設局。

7、環保整治組:整治煤煙、油煙、噪音擾民和排污問題;負責監管臨街房屋立面保潔除塵工作。牽頭單位:縣環保局。配合部門:縣房管局、縣城管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文體局、街辦、街辦。

8、村道硬化整治組:對村道與城區道路接口50米內未硬化的路段進行硬化。牽頭單位:縣交通局。配合部門:街辦、街辦。

9、違章破舊建(構)築物拆除組:負責對主幹道、主街道破舊、有礙市容觀瞻的違章建(構)築物進行拆除,在主幹道、主街道節點營造景觀。牽頭單位:縣建設局。配合部門:縣城管局、縣規劃局、縣園林局、街辦、街辦。

10、“三線”下地整治組:維護和更新破損、遺失的通信、供電設施,梳理冗亂的供電、通信線路並實施“三線”下地。牽頭單位:電信分公司、供電局。配合部門:縣建設局、縣城管局。

五、整治進程及目標

按照同步推進、突出重點的原則,各整治組同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階段工作重點如下:

第一階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攤佔道、亂停亂放、環境衛生、立面保潔及綠化清洗爲重點,取締出攤佔道、流動擺攤行爲,實現路面無渣土、灰帶、白色垃圾,無衛生死角,植被清爽乾淨,建築立面、市政公用設施無明顯積塵。

第二階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戶外廣告、非法營運、揚塵污染爲重點,達到戶外廣告設置規範、非法營運基本杜絕、機動車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規範和路面揚塵明顯減少。

第三階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觀營造、違建拆除、集貿市場整治爲重點,達到景觀完好,集貿市場內臟、亂、差問題徹底解決,市場出入口清爽乾淨。

第四階段:6月底以後。總結經驗,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清爽、整潔、有序,實現長效化、常態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組的牽頭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責,實行專人負責,制定整治方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於3月14日前將整治方案、抽調人員名單和聯繫人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分工協作,確保綜合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各整治組的牽頭單位要及時上報整治信息,電視臺、新聞中心要及時跟進報道相關整治情況。

(四)整治結束後,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納入常態化管理。於6月底前將整治工作總結和常態管理方案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縣政府目督辦要加強對各職能部門整治情況的監督考覈,及時通報整治情況,對整治不力的,報請縣委、縣政府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城市整治方案範文 篇5

一、組織領導

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區城管局迎“青奧”城市管理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本次迎“青奧”城市管理執法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信息反饋、對外宣傳等工作。

二、整治時間、重點和內容

整治時間:2014年2月至8月

整治重點:以優化市容市貌爲重點,實施城管執法集中整治。重點整治環境衛生、佔道經營、市政養護、園林綠化、違法建設、渣土運輸秩序及停車秩序。

整治內容:

(一)嚴查違規廣告和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張貼;

責任科室:局市容景觀科,城警大隊、執法大隊各中隊配合。

(二)整治渣土運輸“黑車”、拋灑污染、隨意傾倒、超載超速等行爲;

責任科室:局渣土辦,城警大隊、執法大隊各中隊配合。

(三)嚴查青奧會場館酒店周邊、出入城通道、青奧會班車線路沿線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等違法行爲;

責任科室:局環衛科,執法大隊各中隊配合。

(四)加大對城郊結合部、鐵路沿線、河道岸坡等地隨意棄置垃圾等違法行爲查處力度;

責任科室:局環衛科,執法大隊各中隊配合。

(五)嚴查車輛亂停亂放、擅自設立停車場、停車場亂收費等行爲。

責任科室:局停車辦,城警大隊、執法大隊各中隊配合。

三、實施步驟

此次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3月)

各責任科室按照本《實施意見》和整治內容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與職責,制定工作計劃,確保各項工作按總體進度的要求順利實施。

(二)自查自糾階段(3月—5月)

各責任科室要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認真查找存在的執法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並落實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進一步查漏補缺,確保心中有數,整治得力,整改到位。並於5月10日前將本條口、本領域執法突出問題、整改措施和落實情況(附件)統計後上報局迎“青奧”城市管理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

各責任科室要按照“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協同配合”的工作思路,針對自查自糾的問題進行重點整治與集中整治,切實解決一批影響大、涉及面廣、敏感度高、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青奧會前,排查出的問題全部得到解決。

(四)青奧保障階段(8月)

圍繞保障青奧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按照責任制,深入一線督促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並加以整改,真正解決一批突出問題,一線執法隊伍採取定崗、定人、定責,實行“全天候”執法巡查,全力保障青奧會的順利召開,實現“綠色青奧”的目標。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領導。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專項整治行動是貫徹區委區政府迎青奧四大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舉措,也是集中解決城市管理工作難點和薄弱環節的迫切需要,各成員單位要把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專項整治工作做爲重點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親自抓,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2.精心組織,穩步推進。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各成員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明確責任,認真梳理存在的各類城市管理執法問題菜單,緊扣時間節點,抓住關鍵環節,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有計劃、步驟地推進城市管理執法整治工作的落實。

3.提高標準,嚴格執法。各成員單位在執法過程中,規範執法要做到主體適格、程序合法、依據準確、文書規範,精細執法要做到事項具體、責任明晰、裁量適當、考評嚴格,文明執法要做到紀律嚴明、用語規範、儀容整潔、高效便民。

4.強化宣傳,營造聲勢。按照“開展大宣傳,營造大氛圍,取得大實效”的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正確宣傳的導向,進一步密切與新聞媒體的聯繫,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專項執法行動的工作成效,進一步發動廣大羣衆積極支持和參與集中執法行動,大力營造強大的執法聲勢和社會氛圍,樹立良好的城市管理服務形象,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5.強化督查,加強考覈。各成員單位對發現的執法突出問題要限時整改,確保7月底前整改到位;對短期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制訂有效措施,不得影響青奧會順利舉辦;對在集中整治行動中發現問題隱瞞不報,不認真組織整改,造成不良影響或者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人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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