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復產職工法律服務方案(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8W

復工復產職工法律服務方案 篇1

一、衛生管理要求

復工復產職工法律服務方案(通用3篇)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門診、住院診療相關應急預案與工作流程,制定院內感染應對預案,儲備防護用品和消毒物資。

2.與當地具有新冠肺炎診療能力的綜合性醫療機構建立聯絡會診機制;精神專科醫院設立觀察隔離病區,綜合醫院精神科設置應急隔離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礙患者在此病區/病室觀察14天后再轉入普通病區/病室。有條件的機構,設立發熱病區,在院感專家的指導下,改造門診和病房隔離區,科學設置醫務人員和患者通道及醫療垃圾轉運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3.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全員培訓,掌握新冠肺炎的臨牀特徵、診斷標準、治療原則和防護措施,及時發現患者並轉介到定點醫院治療,爲定點醫院提供精神科聯絡會診工作,做到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4.採取嚴格的門診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學有序開展醫療工作,儘量減少門診患者複診次數,並儘量縮短住院時間。減少並嚴格管理醫院出入口,暫停家屬探視,限制陪診人員數量。

5.各部門密切協作,落實院內感染各項防範措施,確保消毒隔離和防護措施落實到位,所有區域均要注意環境衛生和通風換氣,做好做實病區清潔和消毒管理,指定專人進行督導檢查。

二、預防性衛生措施

1.加強診療環境的通風換氣,可採取排風(包括自然通風和機械排風)措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通風2~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並根據氣候條件適時調節;或安裝排風設備,加強排風;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環風空氣消毒機。

2.加強院區和人員管理,在醫院入口處設置非接觸式測溫儀,在門診大廳、電梯間、候診室等人員較爲密集的場所,放置速幹手消毒劑。就診者、陪診人員及相關人員進入門診診療區域前均須佩戴口罩,同時加強手衛生。

3.加強住院患者,特別是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治療和照護,儘量減少外出活動,降低衝動行爲發生的風險。

4.加強住院患者的飲食管理,病房採用送餐制。餐(飲)具應當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飲)具去殘渣、清洗後,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鐘;或採用熱力消毒櫃等消毒方式;或採用有效氯濃度250mg/L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消毒30分鐘,消毒後應當將殘留消毒劑衝淨。

5.門(急)診的醫務人員接診不同患者時應當加強手衛生,嚴格洗手和/或手消毒。可選用含醇速幹手消毒劑或醇類復配速幹手消毒劑,或直接用75%乙醇進行擦拭消毒;醇類過敏者,可選擇季銨鹽類等有效的非醇類手消毒劑;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3%過氧化氫消毒劑、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劑等擦拭或浸泡雙手,並適當延長消毒作用時間。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當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然後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所有診療用品、物體表面和環境等均應當加強日常清潔消毒。儘量選擇一次性診療用品,非一次性診療用品應當首選壓力蒸汽滅菌,不耐熱物品可選擇化學消毒劑或低溫滅菌設備進行消毒或滅菌;環境物體表面可選擇含氯消毒劑、二氧化氯等消毒劑擦拭、噴灑或浸泡消毒。

7.加強醫院感染管理與監測。對醫務人員及後勤人員開展新冠肺炎診療、傳染病分級防護、手衛生、醫療垃圾處理、環境衛生和消毒隔離等醫院感染知識的系統培訓。

8.加強重點人羣管理(包括物業、保安、食堂人員),與相關服務企業建立聯防聯控責任,嚴格管理派遣服務人員,規範手衛生、環境保潔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導基層組織做好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治療和社區照護,對在封閉管理區居住的患者,採取送藥上門、網絡診療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療。對於出現明顯精神症狀、情緒暴躁、或行爲衝動等病情不穩定患者,有條件的要及時收治到隔離病區/病室,沒有條件的要及時送至定點醫院。

三、個人防護

1.隔離病區/病室工作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嚴格評估並採取相應的防護等級。穿戴相應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醫用一次性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或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醫護人員需做好標準預防,嚴格做好手衛生,儘量避免與患者近距離接觸。

3.嚴格按照“兩前三後”的指徵做好手衛生,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先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後再進行手消毒,洗手嚴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進行。

4.科學排班,避免過度勞累,杜絕帶病工作;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不適及時採取應對措施,並及時隔離和就醫。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負責領導、組織、協調院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

2.細化防控方案,加強就診患者風險評估,調整常規診療服務,按照崗位風險和防護標準,嚴格細化醫務人員分級防護和環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據現狀,制定應急預案,對病房可能發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況,制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實操演練,確保各環節銜接通暢,及時對可疑病例進行有效研判、處置與轉運。

4.對新入院患者應當進行門診篩查,詳細詢問新冠肺炎流行病學接觸史,做好相關檢查,對新入院患者,設置隔離觀察病房,並制定相關工作的制度和規範。

5.對住院的精神障礙患者發現有疑似或者確診新冠肺炎的,應當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將患者轉診到定點醫院治療,並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對暫時無法轉出到定點醫院的確診患者,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當立即設置發熱病區,請具有新冠肺炎診療能力的綜合性醫療機構派員會診。同時,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隔離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和患者醫學觀察14天,並徹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強門診入口管理。設立門診入口唯一通道,門診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員和就診人員通道分列。就診者、陪診人員及相關人員進入門診診療區域前均須佩戴口罩和配合測量體溫。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的陪同人員,引導至發熱門診就診(如有),或建議去當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2.嚴格預檢分診制度。門診應當設置獨立的預檢分診臺,就診患者進行手衛生和打噴嚏的健康宣教,就診過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羣聚集。預檢護士須詢問所有就診者的新冠肺炎相關流行病學史,同時詢問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瀉等臨牀症狀。無發熱、臨牀症狀及相關流行病學史的患者,在合理防護基礎上,按門診常規流程就診。

3.設立隔離診室。疫情期間建議設立隔離診室,用於滿足有發熱或流行病學重點監控對象的患者隔離和救治需要,隔離區域及診室須與其他普通診室區域相區分,設置從預檢至隔離診室的獨立通道,避免穿過人羣相對密集的候診區。完成診療後由門診部按照醫院感染要求對隔離診室及通道進行清潔消毒,醫療廢物按規定處理。

4.設置隔離病區/病室。設置觀察隔離病區/病室,有條件的醫院建議設置應急隔離病區,用於新入院患者的觀察與隔離,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及流程,備有充足的應對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的消毒和防護用品。

5.加強病房管理,嚴格把握患者住院適應症,儘量縮短住院時間。疫情期間暫停現場探視,有條件的醫院暫停病房醫生出診,減少交叉感染的風險。原則上不設陪護遵守醫院規定每日進行健康監測。

6.複診、隨訪可以適當調整時限,或鼓勵採用互聯網醫院等遠程診治途徑。對於病情穩定的患者,適當延長處方藥物時間,最長可開具3個月藥量。

7.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礙患者須收治在所在地的定點醫療機構,精神病醫院應當配合提供相應的聯絡會診服務。

8.出現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礙患者所在精神病醫院應當進行終末消毒,由醫療機構安排專人進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技術指導。非專業人員開展消毒工作前應當接受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培訓,採取正確的消毒方法並做好個人防護。

復工復產職工法律服務方案 篇2

一、總體目標

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免疫預防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羣體免疫密度常年維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畜禽羣體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羊痘、豬鏈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當;牲畜規範佩戴免疫標識,豬、牛、羊耳標配戴率100%;免疫記錄、免疫檔案與標識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規範,免疫進度和監測週報按時上報,在規定的時間段完成規定的任務。

二、實施內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對家禽實施強制免疫。根據農業部有關調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種毒通知要求,自20__年1月1日起,原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二價滅活疫苗(Re-6株+Re-7株)調整爲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亞型三價滅活疫苗(Re-6株+Re-7株+Re-8株),原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滅活疫苗(Re-6株)調整爲重組禽流感病毒H5亞型二價滅活疫苗(Re-6株+Re-8株)。鑑於新的種毒疫苗在3月底前才能通過農業部批准簽發,之前疫苗仍可使用。防疫員要結合實際,統籌做好禽流感的免疫工作。

1、對新補欄種雞、蛋雞以及已過免疫保護期(一般4個月左右)的種(蛋)雞全部使用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Re-6株+Re-7株+Re-8株)三價苗免疫,對首次免疫的種(蛋)雞在3~4周後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

2、對商品代肉雞在7~14日齡時,推薦用重組禽流感H5N1亞型(Re-6株+Re-7株+Re-8株)三價苗免疫一次。飼養週期超過70日齡的,參照蛋雞免疫程序免疫。

3、對種(蛋)鴨、種(蛋)鵝,用H5N1亞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價滅活苗免疫,對新生雛鴨或雛鵝14~21日齡時初免,間隔3~4周,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以後每隔4~6個月加強免疫一次。

4、對商品肉鴨(鵝),7~10日齡時用H5N1亞型(Re-6株+Re-8株)禽流感二價滅活苗進行免疫,肉鴨免疫一次即可,肉鵝須間隔3-4周,再進行一次加強免疫。

5、對所有散養禽進行一次集中免疫,雞用H5N1亞型(Re-6株+Re-7株+Re-8株)三價苗免疫,其它禽參照相關種禽的免疫程序進行免疫。

6、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1)所有應免家禽免疫密度要求達到100%;

(2)免疫抗體效價(HI)試驗≥24判定爲合格;

(3)免疫禽羣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達85%以上。

(二)牲畜口蹄疫

對豬進行O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牛、羊進行O型和亞洲I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強制免疫,或直接使用O型-A型-亞洲I型三價滅活疫苗進行強制免疫。

1、豬使用O型口蹄疫滅活類苗、合成肽疫苗,對新生仔豬以及雖已免疫但已過保護期(一般4個月左右)的豬進行免疫,新生仔豬一般在28-35日齡時首次免疫,間隔1個月後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2、對新生羔羊、犢牛以及雖已免疫但已過保護期(一般4個月左右)的羊、牛,使用O型-亞洲I型口蹄疫二價滅活疫苗進行免疫,對新生羔羊在28~35日齡、新生犢牛在90日齡左右進行初免,間隔1個月後進行一次強化免疫。

3、對所有散養豬、牛、羊用相應疫苗進行一次集中免疫。

4、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1)所有應免畜羣平均免疫密度要求達到100%;

(2)豬免疫28天后,其它畜21天后,進行免疫效果監測,牛、羊亞洲I型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判定爲合格;牛、羊、豬的O型口蹄疫抗體,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判定爲合格;豬合成肽疫苗VP1結構蛋白ELISA抗體效價≥25判定爲合格;A型液相阻斷ELISA的抗體效價≥26判定爲合格;

(3)所有應免家畜免疫抗體合格率≥85%判定合格。

(三)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商品豬、種母豬使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弱毒疫苗進行強制免疫,種公豬使用高致病性豬藍耳病滅活苗進行強制免疫。

1、新生仔豬斷奶前後使用弱毒苗初免,4個月後加強免疫一次。

2、種母豬70日齡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豬,以後每次配種前使用弱毒苗加強免疫1次。

3、種公豬使用滅活苗進行免疫,斷奶後初免,初免1個月後加強免疫一次,以後每間隔4-6個月免疫1次。

4、散養豬進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1)所有應免豬免疫密度要求達到100%;

(2)活疫苗免疫28天后,用豬藍耳病抗體間接ELISA方法檢測,抗體陽性判定爲免疫合格;

(3)所有應免豬羣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85%判定爲合格。

(四)豬瘟

對豬實施豬瘟強制免疫。

1、新生仔豬以及雖已免疫但已過免疫保護期的豬使用豬瘟活疫苗進行免疫,對新生仔豬在25~35日齡時初免,60~70日齡加強免疫1次。

2、所有散養豬進行1次集中免疫。

3、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1)所有應免豬免疫密度要求達到100%;

(2)豬免疫後21天,用豬瘟抗體阻斷ELISA方法檢測,抗體陽性判定爲免疫合格;

(3)所有應免豬羣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85%判定爲合格。

(五)小反芻獸疫

對羊實施小反芻獸疫強制免疫。

1、對新生羔羊1月齡以上和本年度未免疫羊使用小反芻獸疫活疫苗進行免疫。

2、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1)所有應免羊免疫密度要求達到100%;

(2)羊免疫後21天,用阻斷ELISA方法檢測,抗體陽性判定爲免疫合格;

(3)所有應免羊羣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85%判定爲合格。

(六)新城疫

對雞進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1、種雞、商品蛋雞:根據其飼養週期開展相應免疫工作,其中:1日齡時用弱毒疫苗進行初免,7~14日齡用弱毒疫苗或滅活苗進行免疫,12周齡用弱毒疫苗或滅活苗進行強化免疫,17~18周齡或產蛋前再用滅活苗免疫一次。開產後根據抗體情況進行免疫。

2、肉雞:7~10日齡時,用新城疫弱毒疫苗或滅活苗初免,2周後再用弱毒疫苗強化免疫1次。

3、所有散養雞集中免疫1次。

4、免疫效果監測及判定標準:

(1)所有應免雞隻免疫密度要求達到100%;

(2)雞隻免疫21天后,用新城疫抗體血凝抑制試驗(HI)檢測免疫抗體,血凝抑制價≥25判定爲合格;

(3)應免雞羣平均抗體合格率≥85%判定爲合格。

三、時間安排

此次春防行動從3月3日開始,4月20日前結束。防疫員在開展春防工作時,要兼顧不同病種不同畜種合理安排免疫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第一階段:部署準備階段。3月3日-3月10日。街道獸醫站科學制定春季防疫行動方案,同時做好免疫物資儲備與發放、技術培訓、規模畜禽養殖場(戶)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訂和宣傳發動工作。

2、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3月11日-4月20日。各包片防疫員結合實際,開展免疫工作。對自身具備免疫條件的規模養殖場,要幫助指導其制定科學的免疫程序,實施程序免疫;對散養戶,要集中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的免疫。

3、第三階段:自查補免階段。4月20日-4月25日前。對前一階段行動實施情況開展自查,縣動物疫控中心將在4月30前開展免疫抗體監測,對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體不合格的及時進行補免。

春防實施階段,各包片防疫員將每週進展情況報街道獸醫站,3月14日爲首次報送第一週進展情況,以後每週一下午3:00前上報一週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是加強春防行動的組織領導。街道繼續堅持“地方政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的防疫工作責任制,由村幹部帶隊,包片防疫員具體負責操作,逐村逐戶進行防疫,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不留死角”。獸醫站工作人員要深入防疫基層一線,指導和幫助各村和防疫員做好防疫工作,確保“三到位,三落實”,即春季集中防疫行動時間和工作要求通知到位,免疫程序及免疫措施指導到位,免疫抗體監測服務到位;監督指導養殖場動物防疫負責人和防疫工作人員,落實免疫設備及技術措施,落實動物防疫工作責任制度。監督小規模及散養畜禽按照“五統一”的要求,組織做好集中免疫工作,即統一免疫程序、統一免疫操作、統一標識檔案、統一報告制度、統一免疫進程。

(二)是開展免疫抗體監測,確保免疫效果達到要求。獸醫站要嚴格報照縣疾控中心監測方案的相關要求,加強免疫效果監測,並及時送樣分析和評估免疫實際效果。對於散養戶要根據其免疫進度,安排抽樣監測。對監測抗體水平不達標的,要立即組織加強免疫;對於自行防疫的規模場,要查看其免疫記錄,在合適的時間進行監測,監測抗體水平不達標的,應督促其立即進行加強免疫。畜牧獸醫站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疫情監測報告制度,堅持疫情舉報核查制度。一旦發現可疑重大動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報,不得延誤,並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要求,迅速開展疫源追溯,在採樣送檢的同時應採取果斷措施,嚴防疫情擴散。

(三)是做好疫苗、耳標等防疫物資監管與規範使用。做好相關疫苗的供應、儲備和管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專帳,明確專人管理。做好耳標發放登記工作。

(四)是開展村級防疫員培訓,確保免疫操作到位。獸醫站要加強對村級防疫員和自行免疫養殖場(戶)防疫人員的培訓和考覈,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免疫工作。獸醫站必須建立每一個養殖場(戶)畜禽免疫檔案,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電子檔案。養殖場(戶)必須有免疫記錄,並填寫規範。

(五)是開展督查指導,確保完成春防任務。獸醫站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督查方案,對春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實現“力爭不發生,確保不流行”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目標。

復工復產職工法律服務方案 篇3

爲推進全鎮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確保春防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和年度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羊小反芻獸疫、新城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羣體免疫密度常年維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畜禽羣體平均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按規定做好羊痘、豬鏈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防控;豬、牛、羊耳標配戴率100%,免疫記錄、免疫檔案與標識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規範;按時上報免疫進度週報,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規定的免疫任務。強化綜合措施落實,統籌做好動物H7N9流感及仔豬腹瀉等常見多發病的防控。

二、行動內容

(一)做好防疫物資管理。鎮政府落實動物防疫、質量監管、H7N9防控、生豬屠宰管理等工作經費安排,獸醫站要編制好動物防疫經費使用預算,建立疫苗、器材和消毒藥品使用臺賬,實行專人管理,確保及時供應。結合我鎮實際,統籌做好疫苗領用和發放,以免造成過期浪費。

(二)做好自免場登記管理。按照《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獸用生物製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精神,切實加強轄區內強制免疫自免場的管理,有意向自免的規模場應配備專職獸醫,具備疫苗存儲條件,建立健全免疫程序調整、消毒、疫苗及標識使用管理等防疫制度。春防期間,要組織對實行自免的規模場開展登記確認,建立自免場檔案,登記自免場基礎信息、疫苗來源情況、免疫程序制定等情況,並簽訂自行防疫責任承諾等,分別明確採用統供強制免疫疫苗、自行選擇省級中標強制免疫疫苗、自行選擇非省級中標強制免疫疫苗進行自免及標識領取、使用的要求和責任。

(三)抓好免疫與採樣送檢。按照省、市免疫工作標準和要求,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5種疫病的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工作。要嚴格按免疫程序指導和實施免疫,強化以監促免,確保免疫質量。對於自行免疫的規模場,獸醫站要將春防方案和免疫工作要求送達場方獸醫簽收,指導和督促按程序實施免疫,根據春防工作進展情況,在合適時間進行採樣送市疫控中心實驗室檢測,監測抗體水平不達標的,督促其立即進行加強免疫;對於無自免能力的養殖場和散養戶,要組織進行集中免疫和定期補免,並根據免疫進度,安排抽樣監測,監測抗體水平不達標的,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組織加強免疫。

(四)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在開展春防免疫工作的同時,積極指導轄區內養殖等重點場所做好消毒滅源工作,嚴格消毒程序,規範消毒操作,確保消毒效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好活禽市場休市消毒制度,督促指導畜禽養殖場(戶)落實好封閉式管理及生物安全措施。按照法律法規和農業部檢疫規程的要求,規範實施動物檢疫,加強對畜禽及畜禽產品的屠宰、經營、調運、儲藏和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爲。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發佈預警預報,及時指導落實整改措施,消除疫情隱患。

(五)提升應急管理能力。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積極發揮應急指揮機構職能,補充更新應急物資的儲備,強化應急隊伍的管理,做好各項應急準備。進一步完善疫情巡查報告制度,堅持疫情舉報核查制度,嚴格疫情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可疑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報,並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要求,迅速開展疫源追溯,在採樣送檢的同時應採取果斷措施,嚴防疫情擴散。加強應急值守,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聯絡暢通。

三、工作安排

全鎮春防行動從3月1日開始,4月底結束。春防行動期間,在落實好各項綜合防控措施的同時,要兼顧不同病種不同畜種合理安排免疫時間,突出抓好免疫與抽樣送樣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第一階段:部署準備階段,3月1日~3月10日。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行動實施方案。同時做好免疫物資領用與發放、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完成規模畜禽養殖場(戶)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訂、自免場備案登記和宣傳發動工作。

2、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3月10日~4月20日。結合實際分類指導開展免疫工作。督促指導自免規模場按程序實施免疫;組織對不具備自免能力的養殖場和散養戶,集中組織實施拉網式免疫;突出抓好新近補欄、前期未免、漏免畜禽的補免工作。

3、第三階段:自查補免階段,4月20日~4月30日。對前一階段行動實施情況開展自查和免疫抗體抽樣送樣監測,對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體不合格的及時進行補免或加強免疫。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成立以鎮長爲組長,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相關單位及行政村負責人爲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組織全體獸醫,成立“突擊防疫小分隊”,逐村逐戶進行防疫。小分隊由獸醫站長帶隊,村組幹部配合,村級動物防疫員負責防疫操作,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針、不留死角”。要藉助春防行動的良好時機,強化防控知識的宣傳,引導養殖戶科學防疫,增強其強制免疫主體的責任感和履行強制免疫、接受動物疫病監測義務的自覺性,形成羣防羣控。

(二)強化物資管理。認真做好相關疫苗、標識等防疫物資的組織、供應、儲備、發放等工作,明確專人管理,健全管理臺帳,嚴格計劃領用、按需發放、以空換實、空瓶回收處理、按月上報疫苗計劃,要做好疫苗簽收和發放的網絡登記工作。

(三)強化技術培訓。鎮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以會代訓等形式,圍繞法律法規、免疫技術、疫病知識、防控形勢等方面,切實加強對基層防疫員和自行免疫養殖企業防疫人員的培訓,必須對每一個養殖場(農戶)建立畜禽免疫檔案,完善電子檔案。養殖戶(農戶)必須有免疫記錄,並填寫規範。

(四)強化督查考覈。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春防行動方案,認真開展防控督查活動,強化問題整改。獸醫站要對照《20xx年鄉鎮畜牧獸醫工作目標任務考覈評分細則》,落實相關人員的任務及責任,逐步形成上下聯動、條塊結合、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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