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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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市衛生局推進全市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正在實施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設項目,爲進一步推進全市基層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步伐,爲城市、農村居民提供統一、科學、規範、高效的公共衛生服務,特制定本方案。

基層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按照衛生部衛生信息化建設 “十二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在全市實施區域衛生信息化“1654”發展戰略,即建立一個市級衛生信息資源管理及區域協同平臺,六個縣級數據中心,形成“一總六分”的信息化建設構架,開展五項業務應用(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農合、基本藥物制度、綜合管理),服務網絡覆蓋市、縣、鄉、村四級,構建縱橫連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高效、快速、通暢的信息網絡系統,實現健康信息一次採集,多方利用,互聯互通,區域共享,實現全市衛生信息資源集中規劃和統一管理。

二、階段目標

(一)2011年6月30日前,擴展完善市級衛生信息資源管理及區域協同平臺,搭建6個縣級數據中心,在全市範圍啓用區域公共衛生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二)2011年6月30日前,全市居民健康檔案實現信息化管理;2011年底,城市居民規範化電子建檔率達到60%以上,農村居民達到50%以上。

(三)2011年底前,全市實現健康檔案、老年人保健管理、糖尿病管理、高血壓管理、健康教育、重型精神病管理、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管理、免疫規劃九項服務爲一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化管理和應用。

(四)2012年6月30日前,擴展平臺功能,開展雙向轉診、在線培訓、績效考覈、信息發佈、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管理等試點建設。

(五)2012年底前,整合現有信息系統資源,通過多系統集成,功能擴展,接口開發,建立統一的集成交換標準和機制,實現公共衛生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與新農合系統、集中式鄉鎮衛生院管理信息系統、社區衛生管理系統及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管理平臺等現有數據資源的整合,形成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農合、基本藥物制度、綜合管理五項業務應用於一體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信息平臺。

三、實施範圍

全市六縣(市、區)。

四、近期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市衛生局

負責全市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設計規劃、安排部署、培訓、督導與考覈;負責在省衛生廳的支持和指導下,聯合省、市、縣信息技術人員對各縣(市、區)數據中心搭建、系統安裝、調試、升級和維護進行協助和指導。

1、成立德陽市衛生信息化建設行政協調組和技術專家組,成員組成如下:

(1)行政協調組

組 長: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 市衛生局紀委書記

市衛生局副局長

成 員:

行政協調小組主要負責制定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等指導性文件;組織專家對各縣(市、區)、各市直單位上報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評審;依據國家統一數據標準和業務規範,組織技術人員對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培訓、指導、評估和考覈。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信息中心,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技術專家組

組 長:xx市衛生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 員:

特邀專家:

技術專家組主要負責對全市衛生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進行審議;對各地各單位上報的衛生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評審;參與全市重大衛生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設計、研發、培訓、指導和考覈等。

辦公室設在xx市衛生局信息中心,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開展應用培訓(2011年3至4月)

市衛生信息中心在省衛生信息中心的指導、支持下,組織開展對各縣(市、區)系統應用培訓,同時組織技術人員到各縣(市、區)開展現場指導;xx市衛生局負責承擔具體培訓任務和技術支持。

3.開展督導檢查(2011年6至11月)

市衛生局組織開展對各縣(市、區)區域公共衛生信息系統應用情況督導,確保系統使用的規範性、數據錄入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順利完成今年醫改目標規範化電子建檔任務,推進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進程。

4.完善市級管理平臺(2011年12月底前)

在現有的德陽市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平臺的基礎上補充、完善搭建市級衛生信息資源管理和區域協同平臺,逐步實現對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統一管理。

(二)各縣(市、區)衛生局

負責本地區域公共衛生服務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安排部署、組織協調和督導考覈;建設縣級數據中心及運行網絡環境(網絡帶寬、服務器、交換機、安全設備),有條件的地方可配備移動數字處理機;在省、市技術人員指導下,負責對縣級數據中心進行搭建、管理、維護和升級等;開展轄區內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

1.建立工作機構(2011年3月)

各縣(市、區)成立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並落實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科室和人員。按照省、市衛生信息化建設的統一安排和要求,爭取政策和經費保障,積極推進本地區信息化建設工作。

2.制定工作規劃和方案(2011年3月)

各縣(市、區)衛生局在省、市推進區域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設計框架下,根據各地信息化建設現狀,制定本地區的公共衛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

3.配備系統所需軟硬件(2011年3至4月)

各縣(市、區)衛生局對照新系統啓用要求,着手配備完善相關設備、設施,保證區域公共衛生管理信息系統儘早啓用。

4.組織開展培訓(2011年3至4月)

各縣(市、區)組織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區域公共衛生管理信息系統應用集中培訓,並組織分級培訓和指導。

5.安裝調試系統上線(2011年4至6月)

各縣(市、區)啓用公共衛生管理信息系統,儘快將原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紙質數據錄入新系統,實現統一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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