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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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第一章前言

交通運輸部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爲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交通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章《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承德市交通系統各企事業單位在從事道路建設施工、道路養護管理、道路(危貨)運輸、水上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場站建設中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評估

目前,全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35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國省幹線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潘家口水庫水上客貨運輸監督與管理、道路建設材料的採集、加工、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等任務。

進入後,我市交通建設步伐將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特別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項目將陸續開工,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於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複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覆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羣死羣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市範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第四章救援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地點設在市局五樓值班室,聯繫電話:227。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常務副局長和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公安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局辦公室主任擔任,公安科科長任副主任,聯繫電話:227、227。

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發佈、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二)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交通系統內資深施工和管理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名單:

於鳳江劉永春馬連宏王金學白寶合

佟廣寧劉學敏王振奎張志平

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

1、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2、爲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爲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3、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爲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

(三)、成立應急救援隊:隊長由分管運管和工程的副局長共同擔任。根據交通行業特點,分別成立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應急水上救援分隊。

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武玉明同志擔任,其職責爲:

1、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時間,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京圍同志擔任,其職責爲:

1、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

2、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3、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4、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水上救援分隊,隊長由候殿立同志擔任,其職責爲:

1、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隻及設備,必要時協調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設備支持;

2、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和事故單位相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其職責爲: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爲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分管局衛生所工作的局領導擔任,衛生所負責人組織實施。其職責爲: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爲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六)成立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局事務管理處的局領導擔任,事務處和

財務科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職責爲:

1、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

2、爲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七)成立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工會、組幹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爲: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八)成立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法規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法規科、人勞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爲:

1、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

2、負責工傷鑑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附:指揮部組織結構圖)

第五章應急救援的組織與實施

(一)事故的報警與接警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道路施工、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繫電話。

相關部門接警後,立即報告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及預案的啓動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亡人員,積極進行自救互救,並在第一時間將所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程度等簡要情況直接向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由指揮長髮布救援命令,啓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各救援機構進入救援現場。

(三)救援機構的響應

各救援工作組接到救援命令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六章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工作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結束後,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對演練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演習工作進行評估,對相關單位的《預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議。

第七章附則

本《預案》是市交通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並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都要建立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本部門高危行業預案),報市局安委會備案。

交通運輸部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篇2

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尤其反映在化工企業中。如果在日常生產工作中,沒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則其安全生產中暴發出問題的可能性會不斷增加,不僅會影響生產,甚至會造成安全事故。隨着現代企業生產速度的不斷加快,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不斷凸顯,這造成現代企業設備管理成爲了一門的學問,且發展速度非常快。企業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應該根據企業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只有這場才能爲企業的長期發展,打下一個較好的基礎。

1、化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由於化工企業生產的特殊性,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各種安全因素往往非常多,這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每年,我國化工企業都會發生大小不同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對企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甚至會造成因事故致死的案例。

2、目前企業生產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生產過程中安全意識淡薄,不僅企業員工缺乏安全意識,企業領導往往也沒有對安全生產有充分的認識。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工作態度往往太過隨意,不能有效認清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危險源,缺乏危患的意識,對各種安全隱患置之不理。企業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還存在很大的缺乏,不能根據企業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安全制度,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缺乏有效的監督,這給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深深的隱患。化學企業在進行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到大量的化工設備,其工作狀態的好壞,對安全生產有着非常直接的影響,如果沒有做好對這些設備的安全管理,就很容易造成其在生產過程中直接出現故障,有爆發安全事故的可能。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較差。化工生產安全事故都屬於突發性的事件,這給企業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目前,安全應急能力是生產企業所缺乏的,很多企業都缺乏有效的安全應急方案,也沒有組織過安全應急演練,這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能力。

3、加強化工企業生產安全管理的對策

應將以往注重生產結果的生產方式,逐漸改爲注重安全生產過程的生產方式,以此來對各項流程進行全面的監控。爲了有效提升員工的責任心,應該實行對員工的獎懲制度,並定期對員工的表現進行打分。爲了進一步提高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應該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標準化的操作流程,並認真監督它們的執行情況。化工企業安全管理意義重大,爲了增加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心,應該落實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並對他們進行管理責任制,在發生安全問題時,應該追究相關人的責任。爲了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應該定期對他們進行培訓工作,教授安全生產的注意事項,並教授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流程,並注重在培訓中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素質,以此來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增加他們的工作主動性。對化工企業的生產設備,應該採用預維護的管理模式。預維護設備維護模式在維護制度的制定上也與傳統的維護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傳統的維護模式是根據設備故障的維修需要,來制定設備維護管理制度的,而設備預維護模式主要強調的是對設備故障的提前防範,需要我們重視對設備運行的監督,在維護制定的制定上,着重強調對設備的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工作記錄,從長期的維護工作中去發現故障,發現規律,從而對設備故障進行提前的預判,將故障排除在發生的萌芽階段。

爲了提高預維護模式管理的效率,也可以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針對各種設備做電子維護檔案。通過對該種管理模式的應用,可以提前對設備的安全隱患進行排除,避免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出現故障,這會大大降低因爲設備故障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通過採用ESE管理體系,對整個企業的生產進行全面監督,就可以建立一個包括應急處理、檢查、事故預防等的多方面管理模式。同時應該具體落實每一員工的責任,切實提高員工的工作責任心,使得對企業生產每個環節,都可以進行全面的掌控,這可以大大提高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

4、結語

化工生產行業是生產危險係數比較高的行業,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爲了有效提高生產中的安全性,降低其生產中的故障率,應該對當前企業安全管理中的缺陷進行認真的分析,並採用針對性解決措施,採用更爲科學的安全管理體系,做好對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爲了減少事故爆發對企業造成的影響,企業一定要提前制定好各種安全應急措施,並加強實際的安全事故演練,提高事故發生後的應急處理能力。

交通運輸部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爲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水利系統內部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提高應對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能力,做好應對處置工作,保證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1.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局主要負責人(黨委書記、局長):

副 組 長:局領導班子成員:

成 員:局辦公室、安全生產辦、紀檢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農水科、安全飲水辦、水資水政科、移民科、財審科。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決策組,技術搶險指導組、安全保衛組、信息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6個專業處置組。

決策組由局領導組成、局長爲決策組組長,分管局長及其他局領導爲決策組成員。決策組主要職責爲:

(1)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2)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3)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4)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5)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

技術搶險指導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產辦、農水科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術領導負責牽頭。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爲:

(1)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爲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2)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3)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4)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安全保衛組由水利派出所、紀檢效能科組成,由分管領導牽頭。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爲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2)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3)保護好事故現場;

(4)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後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紀檢效能科、移民科、財審科組成,由局領導負責牽頭。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1)協助制定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2)應急預案啓動後,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3)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4)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5)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信息宣傳組由辦公室、安全飲水辦、水資水政科組成,由局領導牽頭。信息宣傳組主要指責:

(1)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信息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2)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事件信息;

(3)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覈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善後續發佈工作。

事故調查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產辦、紀檢效能辦、水利工程管理科組成,由局領導牽頭。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

(1)查明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初步確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3)提出對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調查組的領導小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報告書。

2.預警和預防機制

2.1工作準備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工程項目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宣傳,增強職工預防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2.2預警預防行動

2.2.1局二級單位、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和範圍,加強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進行演練。

2.2.2對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險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當地水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2.2.3接到可能導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後,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3.事故報告

3.1事故報告程序

3.1.1水利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重的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2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4.1發生安全事故後,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工作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並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彙報有關重要信息。

4.2發生安全事故後,安全責任單位等相關單位必須迅速、有效的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後勤保障組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提供勞動保護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參與傷員救護工作。

4.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徵,由技術搶險組專家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置和搶險方案,及時投入搶險工作。

4.5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安全保衛組配合應急指揮機構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範圍、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及時發佈通告。

4.6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安全保衛組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爲縮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作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儘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4.7信息發佈工作。事故發生後,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佈,由信息宣傳組積極同新聞宣傳等單位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事件信息,並更具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5.應急結束

5.1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後,按照“誰啓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有關部門和公衆。

5.2善後處置

5.2.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範圍,有關應急處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後處置工作。

5.2.2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後勤保障組協助妥善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5.2.3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5.3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5.3.1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或自行進行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損失情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等,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3.3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後,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組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5.3.4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後續生產安全。

6.應急保障措施

6.1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1.1工程現場搶險及物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安全事故性質、特徵、後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水利運行管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單位應當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2)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他社會資源。

6.2經費與物資保障

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保障經費,儲備相關的搶險設備和物質。

6.2.1技術儲備與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電設備、勘察設計等方面的應急救援專家並建立專家庫,常設專家技術組,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派遣或調整現場應急救援專家成員。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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