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防火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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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局關於“森林防火通知精神”爲了確保不發生火災,和發生火災時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

國小防火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1、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組 長:崔立坡

成 員:劉喜元 楊麗娟 劉金城 張翠紅 於術海 顏雪梅 王懷林 田寶華 李豔嬌 安冬梅 劉蓮香 朱寶芳

2、防火疏散行動小組人員安排。

(1)滅火行動組:

(組長)、崔立坡 成員:劉喜元 劉金城

(2)通訊聯絡組:

楊麗娟 李豔嬌

(3)疏散防護組:

張翠紅 顏雪梅

(4)安全救護組:

於術海、 王懷林

二、 預案的組織。

1、發生火災時,由預案啓動人發佈啓動預案。

2、通訊聯絡組負責打電話報警、向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和疏校道、引導救火車進入校園。

3、由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斷電源。

4、由滅火行動組攜帶滅火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有組織的滅火行動。

5、由疏散引導組和正在上課教師或各班班主任負責疏散學生,引導學生按疏散線路疏散,等確認學生全部疏散出去後,再撤離現場。

6、由安全救護組成員對撤離學生進行組織並救護。

7、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上課教師或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8、疏散引導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場。

9、當發生火災或發生火災警報時,所有教師要堅守崗位,保持冷靜,按規定的程序作出相應反應。

10、在疏散過程中,全體師生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沿疏散通道,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擁擠、踐踏、摔傷等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教師,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不經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場”。

12、在救護過程中應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學生安全第一”的原則。

13、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定期進行實地演練,並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更改。

三、預案的實施

陳家莊國小火災預案的實施

1、火災發生後,發現火災者應馬上組織學生撤離,視火災的大小進行救火,並馬上以最快方式報告預案啓動人由預案啓動人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宣佈“啓動防火應急預案”

2、通信聯絡組接到預案啓動後立即撥打“110”或“12119”報警,請求公安消防部門的救援。報警內容:石亭鎮陳家莊國小發生火災。大槐樹北行200米。(聯繫人)崔立坡(聯繫電話)13582371659 0312—-4590864。並向上級領導報告情況,傳達領導指示。

3、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救護組組長立即吹響哨子或喊話,再次向全體師生報警。

4、接到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的命令後馬上負責切斷電源。

5、班主任、(另有安排除外)聽到到警報後3分鐘內必須到達本班課室,並立即組織學生按預定方案進行撤離。

6、疏散引導組:組長根據火災發生的位置、大小、和當時的具體情況指揮正在上課的教師或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進行撤離。務必做到有秩序、穩定和安全把學生全部撤離到操場。

7、進行組織救助學生。

8、通信聯絡組報警後,迅速到校門口,引導救火車、救護車進入救火、救人。防止觀看閒雜人員進入,務必保證大門的暢通。

9、疏散防護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由組長組織組員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場。

10、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11、所有人員接到預案啓動人宣佈防火警報解除後方可有秩序地離開安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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