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範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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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範文 篇1

1、目的

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範文(通用4篇)

爲了在木工加工廠發生火災事故時,能迅速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項目部木工加工廠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木工加工廠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2職責分工

3.2.1組長職責

(1)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向項目處、項目部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3)負責聯繫當地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等工作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2)負責與組長、各救援部門之間的聯繫。

(3)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並進行監督。

3.2.3組員職責

(1)協助副組長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理。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實施。

(3)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狀態下的生產和物資投入使用。

(4)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2)負責向副組長反映救援物資使用情況。

4、應急處理程序

木工加工廠發生火災事故後,發現者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員。

(2)組員立即彙報組長。

(3)組長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時準備好車輛等搶救物資。

(4)立即將遭受火災的患者送往沙灣縣醫院進行搶救。

(5)如發生大範圍火災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19、120,請專業人員來現場進行急救。

(6)組長負責向上級領導彙報和對外救援聯繫。

(7)組長組織人員和車輛,對遭受火災的患者邊救治邊送往醫院搶救。

(8)應急救援小組組員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疏散站內無關人員,並禁止與應急救援無關車輛和人員的進入,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

5、物資儲備

序號

物資/設施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備註

急救箱

擔架副

小雙排卡車輛

皮卡車輛

6、通訊錄

序號

聯繫單位

聯繫人

職務

聯繫電話

項目部

項目經理

項目部書記

項目部副經理

項目部副經理

項目部安全員

項目部質檢負責

項目部技術員

項目部小車司機

項目部洞挖一隊隊長

項目部鍾如友

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範文 篇2

1、目的

爲了預防火災及爆炸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害,保證火災及爆炸事故發生後,搶險工作及時有序。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預案立足於安全事故的救援;工程項目的自援自救;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當地社會資源的救助。

3、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下,由工地辦公室、安全部與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展開。

4、救援小組職責

建設工程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20、企業救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既爲臨時救援組長。

現場搶救組職責:採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醫療救治組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採取急救處置措施,儘快送醫院搶救。

後勤服務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徵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

保安組職責: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5、救援器材

(一)、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二)、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三)、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四)、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五)、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麪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得跑長途;

6、預案的實施

(一)、接到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市建委。

2、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通知就近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突擊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同時安排受災羣衆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7、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大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大事故的情況報公司救援指揮小組辦公室,並在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工地、施工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重大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8、其它事宜

(一)、定期召集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開展安全事故預案的研討。

(二)、定期對有關成員搶救搶險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實戰能力。

(三)、確保救援領導小組成員的通訊聯繫及時方便,如有變化及時通知救援領導小組。

(四)、本救援預案是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高空墜落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五)經常組織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六)、發生重大事故後,立即報告。各有關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範文 篇3

生活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沼氣含有大量易燃易爆的甲烷氣體,極易引發火災與爆炸事故。,爲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處置場沼氣火災與爆炸事故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開展排險救災工作,保障處置場垃圾填埋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市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處置場本着“早預防,早安排,早落實”的原則,結合處置場垃圾填埋、覆蓋、雨污分流膜覆蓋工程和打沼氣井等工作實際,經認真研究,制定了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防沼氣火災與爆炸事故搶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防沼氣火災與爆炸事故搶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搶險救災工作。污水站負責庫區沼氣濃度監測與抽排工作;生產科負責與科研院聯繫沼氣導排工程和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保衛科負責巡查;填埋場密切關注填埋區域沼氣濃度變化情況,負責作業區域禁止煙火,雷擊天氣停止作業,撤離人員,進行封場;安全科負責督查。

二、預防監控措施

1、防沼氣火災與爆炸事故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加強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措施,保證通訊暢通。

2、污水站加強抽排和監測工作,確保沼氣按時抽排減壓。

3、工程綠化隊購河砂10立方米,分別選點位堆放。

4、填埋場準備一臺裝載機,隨時調動搶險。

5、綜合服務隊預留一臺水車,配備高壓噴頭,加滿水待命,保證隨時出勤。

6、設備科負責庫區警示標牌的製作與安置。

7、生產科督促科研院加快沼氣導排工程施工與維護,督促各進場施工隊隨時檢查各自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老化及破損電路,應及時更換,以免發生電路短路,並定期檢查線路接頭、形狀,防止短路跳火。

8、污水站檢測人員、填埋場作業人員、施工人員、巡查人員及處置場所有職工一旦發現安全隱患,都有責任及時報告,使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

9、政工科加強垃圾場沼氣引發火災與爆炸事故的危害性和有關的排險救災知識的宣傳,大力報道先進人物和事蹟,充分發動羣衆積極參與預防監控工作。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單點一般性小火:由現場安全員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和施工人員將其撲滅,同時上報場負責人。事後儘快查找安全漏洞,分析事故原因,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2、多點一般性小火或單點大火:發生此情況安全員應立即通知領導小組負責人,運用現場水車、裝載機、河砂進行撲滅。如有人員受傷,將其送至龍泉第二人民醫院。

3、雷擊和爆炸事件:如發生此類重大事件,安全員應立即通知“119”派出消防車到現場處理,同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通知相關作業人員和現場施工人員立即撤離,及時疏散人員,設立安全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如有人員受傷,迅速將傷員送至龍泉醫院。

領導小組成員接到爆炸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指揮事故處理工作,並迅速將事故及排險救災情況向市局報告,落實市局領導的指示。

應急小組接到指令後,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時刻保持與指揮部成員聯絡,及時彙報事故處理情況。

四、工作要求

1、全場上下要樹立全局觀念、整體意識,有工作分工和責任的劃分,更重要的是團結協作和整體聯動,以此保證全場工作的正常運行。

2、保證政令暢通,保持通訊通暢,自覺做到24小時全天候座機、手機的正常使用;工作時應開啓對講機,充分發揮對講系統應有的作用。

3、開好會議,做好記錄,責任明確,落實到位,堅持責任追究。

4、領導幹部應履職到位,承擔起隊、組和本部門的工作職責,率先垂範,深入工作、深入現場、深入實際,遇有大雨主動聯繫、瞭解雨情、及時趕赴現場按工作職責,切實履行職責,杜絕在辦公室聽彙報、電話瞭解情況的現象,對情況不清、問題不明、現場未去、毫無措施的行爲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5、強化值班制度,實施夜間場、科領導加崗值守。嚴格場規場紀,堅持值班責任制。本科室、單位、部門發生漏崗、脫崗現象不僅要追查值班人責任,還要追究本部門領導教育管理的責任。

6、要加強巡護的安全防護,對危險地段採取遠處觀望瞭解的方式進行巡查;對危險區域或排險要有兩人以上同行和作業,禁止忽視安全、無互救與應急措施條件下的單獨作業。

7、各科室、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明確責任,分片包乾,將落實情況形成書面工作方案,報場領導小組備案。

火災爆炸應急預案範文 篇4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爲破壞引起的爆炸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市爆炸事故應急工作實行市人民政府統一指揮、有關部門分級負責、發生事故單位自救與社會援救相結合的辦法。

一)爆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成立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主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公安局、安監局和事故發生地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市公安、安監、宣傳、工會、監察、衛生、消防、經委、勞動、信訪、民政等部門及事故發生地各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全面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落實指揮長的指令和命令。

1、組織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據事故發展態勢,統一部署應急預案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協調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4、市行政區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5、對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事故災害,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後安撫工作。

8、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9、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專業組的職責

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現場救援設下列九個專業組:

1、搶險救援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武警、消防及事故發生地救援工作人員控制事故現場,初步分析判斷事故的性質、原因;撲救爆炸引起的火災;清理事故現場;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排除和轉移未爆炸的爆炸物品。

2、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公安幹警進行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疏散羣衆;組織交巡警疏導交通,進行交通管制;組織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幹警勘查事故現場,開展現場訪問,搜尋證據,追查和監控有關嫌疑人員。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足夠的救護車輛和醫護人員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把人員傷亡人數降低到最低限度;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和佔用急救場所;因爆炸事故引起的燒傷傷員較多,所以把市第一人民醫院列爲爆炸事故(險情)主要救護醫院;準確統計傷亡人員數字,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情況;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牽頭。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供應、現場搶險人員的飲食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5、信息新聞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組織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對事故(險情)搶險救援情況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佈工作。

6、通訊保障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組織市移動通信應急車到達事故現場,確保事故現場通訊暢通。

7、專家指導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爆炸物品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對引發事故的爆炸物品的種類、數量及爆炸原因進行分析;對爆炸事故進行科學、準確地定性。

8、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牽頭。市民政、勞動、信訪和事故發生地民政、勞動、信訪部門、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保險機構參加,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傷亡人員家屬,並做好接待、安撫工作;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及其家屬撫卹、理賠等善後工作。

9、事故調查處理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公安、監察、經委、勞動、工會及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參加,採取現場勘查、現場訪問、搜查物證、人證、科學實驗等方法,查清事故的經過、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意見和下部安全防範措施。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及使用單位事故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及使用單位事故應急機構是本單位應急工作的組織和執行機構,包括指揮機構及警戒、疏散、救援、救護、通訊、後勤保障等。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地方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針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制訂、修訂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開展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發生事故時按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人員疏散、現場控制與保護、醫療救護等應急救援工作,及時上報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情況;本單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態時,及時向社會救援機構求助。

四)爆炸事故應急專家組職責

根據爆炸事故的性質特點,專家組成員主要由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平時在市公安局組織指導下,深入行業內部,全方位把握全市民爆行業動態,分析研究發生事故的潛在因素,參與市應急預案演練,提出應急救援合理化建議。爆炸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現場實際,進入現場實地勘查,查找事故原因,重點排除爆炸隱患,有針對性的制訂應急救援措施,實施嚴密有效的救援,防止施救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生命財產損失,與安監、消防、衛生、環保等行業的技術專家共同協調應急救援事宜。

三、信息報送

一)爆炸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立即向其主管部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行業、經濟類型及企業規模;

3、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公安局和市安監局。

三)市公安局接到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必須告知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負責向省安監局報告。

四)爆炸事故處理過程中,事故單位和有關部門根據有關事故的處理進展情況及時做好續報工作。

五)爆炸事故發生後,必須在4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公安廳、省安監局。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機制

應急指揮與協調按照地方主體原則,通知相關人員立即進入現場併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成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進入具體搶險救援崗位,指導、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熟悉掌握救災現場情況,確定救助區域,明確救援任務,根據現場實際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救助措施。建立良好的應急通訊機制,實施有效的通信保障。加強應急救護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要做好登記,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救治措施。

二)響應程序

接警—覈查—上報—預警—啓動相應預警—監測—決策—現場處置—應急終止—善後處置。

三)預警

當轄區內發生民用爆炸物品突發事件,可能對公衆的人身健康、財產安全或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損害時,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啓動應急預案進行救援,必要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四)應急救援終結

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特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狀態的解除,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指示或者根據實際需要提出,或者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緊急狀態的終止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五、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及使用單位對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應急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維護、應急救援裝備和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等的必要資金應予以保證。

事故災難發生後,應急救援工作中由財政負責的`經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隊伍保障

根據平戰結合和事故應急的需要,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及使用單位要合理設置事故應急專家隊伍、搶險救災隊伍、醫療救護隊伍和其他應急隊伍。應急隊員應選擇身體好、業務素質高的人員,以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器材物資保障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及其應急機構應根據各自應急預案和相關救援工作的需要事先做好各種應急救援隊伍所需的自防自救、搶險救災、醫療救護、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應急器材裝備的準備,確保應急救援的需要。

四)醫療保障

市衛生局按照要求實施相應的醫療應急救援方案,有效完成醫療救援、傷員轉送和救治工作。

五)通訊保障

市移動公司按照職責要求制定有關應急通訊線路、設備、設施等的使用、保養、管理制度,確保應急通信暢通。當突發事件造成區域性通信癱瘓時,市移動公司組織協調有關電信運營商進行搶修。各級、各部門要建立並適時維護應急相關部門和人員的通訊數據庫並提供備用方案。

六、善後處置

一)傷員、死亡人員處置

當地醫療衛生部門負責獲救傷病人員的救治。死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死亡人員的處置工作。當死亡人員所在單位無力處置時,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

二)社會救助和保險賠付

社會救助由民政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介入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事故的處置工作,按規定開展賠付工作。

三)調查評估

應急終止後,爆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應對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應急行動、救助效果、經驗教訓等進行評估分析。重大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災難事故由市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一週內向市人民政府上報總結報告。

七、應急救援準備

一)教育培訓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及使用單位應有針對性地做好職工的事故應急應知應會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事故發生時應急工作能夠有序、高效地進行。各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應急機構應針對事故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各種搶險救災隊伍、醫療救護隊伍、物資保障隊伍的需要開展專業培訓,滿足事故應急工作對應急隊伍專業素質的需要。

二)實戰演練

各級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制訂應急實戰演練計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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