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應急預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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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國小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國小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爲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校園安全應急預案3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爲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爲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爲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 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 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 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 堅持以人爲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 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爲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 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 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啓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啓動安全應急預案。

2. 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 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 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 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爲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 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 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繫工作。

8. 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 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 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羣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 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 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 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 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2. 《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員及組織、組織者、活動過程中安全措施等。

3. 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 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5. 組織校內外大型活動或體育活動時,帶隊教師或體育教師要講清活動應注意事項,進行好安全教育。大型體育活動前要注意做好身體的準備活動。

6. 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三)體育課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 體育老師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學年開始,體育老師要結合《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會同衛生室老師一同排摸學生體質健康情況,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腦源性等疾病學生情況,對自己所教班級的這類學生情況,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確保運動安全。體育老師要在備課時,針對每堂課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體育課上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症狀,以及發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時,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校醫務室和分管主任到場救治。嚴重者由學校衛生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體育課上發生運動性傷害事故時,任課教師要沉着冷靜,立即通知校醫務室老師和分管主任到場,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及時處理解決問題,嚴重者要馬上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並由學校衛生室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不得拖延。

4. 發生運動性嚴重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上報相關領導;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通過證據材料的分析,做出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分清責任,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無關人員離開現場,防止發生混亂局面;接待好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後工作。

(四)防止食品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1. 平時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2. 發現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學校相關領導。

3. 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留樣,送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相關責任人要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4. 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 根據事故的情況,及時報上級或相關單位。

(五)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1. 學校要定期召開師生大會,對安全保衛工作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發揮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2. 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滋事。

3. 校內發生鬥毆事件時,班主任、教師、學生幹部都要立即報告相關責任人。相關責任人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相關責任人要立即撥打110報案。學校要對參加鬥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努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4. 發現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搗亂或尋釁時,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時間向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5. 相關責任人或任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若有校外人員參與鬥毆,應設法防止他們逃離。

6. 相關責任人利用通訊網絡,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迅速集結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爲,爲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7. 若鬥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鬥毆器械。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 相關責任人要及時果斷地組織班主任、教師疏散引導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並及時向相關部門求援。

9. 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及時送受傷的學生到衛生室治療。衛生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醫院或撥打120。

10. 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對鬥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1. 相關責任人平時要加強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落實消防設備的完好率,熟悉消防設備放置的地點和使用方法

2. 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教職員工要組成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幹警滅火,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嚴禁學生參與滅火。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滅火。

3. 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 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 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上報相關部門。

6.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程度給予批評、記過、報送上級處理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七)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 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 報告上級部門。

3. 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 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校醫室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傷口,組織車輛立即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 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 配合交警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八)防盜竊工作預案

1. 接到盜竊案報案後,相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視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對當事人進行問話,做好筆錄,查明失盜物品,並進行登記,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助調查,儘可能追回失盜物品。

2. 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對所獲得的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線索,對案件進行定性,盡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竊物品。

3. 案件發生後,要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時要做好善後工作,並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主管部

(九)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 災情發生時,相關責任人要立即組織以相關工作人員和班主任,以班級爲單位,按照疏散路線迅速地將師生撤出危害地帶。

2. 如災害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學校值班人員要馬上告知學校領導,校級領導獲悉後要立即趕到現場,啓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將自然災害的情況上報。組織教職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國家資產。

3. 根據氣象預報和上級相關部門的通知,當強暴雨、颱風、大雪和氣溫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學校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家校聯繫及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財產的防汛、防黴、防潮、防凍、防曬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災害事故帶來的損失。

4. 當發生強大暴雨、大雪,造成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有危險時,學校領導應及時上報主管局請示停課或其他解決辦法。如果發生師生因自然災害受傷等意外情況時,要立即上報。在氣溫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氣候期間,嚴格控制學生的室外活動,避免發生人員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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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 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爲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爲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 (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等。

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爲此,我校制定安全事故發生的校園安全應急方案:

一、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學生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爲規範競賽扣分。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爲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幼兒有紀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周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教師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要不定期的對校內大型玩具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學校 定期不定期進行各校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各班每學期期初、期末都必須就學生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並相互進行復查。

7.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一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安全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

8.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幼兒園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搞好學校安全工作。

二,具體安全事故救助應急預案分析

(一)校園出入管理

事發現象: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吵鬧;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

救助方案:一旦當有陌生人強行進入校園未果而吵鬧時,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解決問題。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如有陌生人強行進入到校園時,要立即找出該人的位置,問清原因,及時處理。如涉及治安問題,可移交派出所處理。

(二)火災及爆炸事故

事發現象:發生火災、爆炸事件

救助方案:當發現幼兒園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值班人員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要將本單位的位置等信息提供給消防部門。

具體的報警語是:這裏是機關幼兒園,發生了火災,火勢(較大或具體情節),火災的具體位置是――(教學樓或其它)的是第(   )層樓,是――(電火、其它物質着火),現在火已經―― (着火的現象)。請趕快來救火。我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我穿(

)衣服。·

1.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如有人員傷亡要同時呼叫120急救,並立即向區教育局和區政府報告。

2.搶險應急小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幼兒園應急搶險小組全部成員到位,組織疏散師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

4.應急搶險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之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第一輪滅火,消防人員到達後在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6.現場積極協助120急救中心做好受傷人員救護和醫療器械用具的搬運、輸送工作。

7.火災事故處理過後,學校要立即進行災後重建等恢復性的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教學。

(三)值班工作

事發現象:值班人員不到位;出現火災、被盜等。

救助方案:如出現值班人員沒到崗時,幼兒園要立即找人到崗,同時調查沒到崗人員的原因。出現火災、被盜事情時,按本預案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食堂衛生安全

事發現象:集體食物中毒

救助方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進食過某種同樣食物後,短時間內多數人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頭暈、頭痛、乏力、發熱、抽搐等相似症狀)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醫院診治。

2.應及時向區衛生局和區教育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幼兒園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聯繫人、聯繫電話等有關內容。

3.保護好中毒現場,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原料、工具、設備、食品樣品封存,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因食用校外食物所致,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同時要保留病人的嘔吐物、腹瀉物。

4.應急小組要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事發現象:學生上、下學的路上交通肇事;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等。

救助方案:

1.師生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其他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先撥打120急救中心,後採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事故,要迅速尋找其他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區教育局、縣政府報告,造成死亡的,應同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 。

4.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六)學校會室安全救助方案:報案,同時保護現場。

(七)教師安全事發現象:被打。救助方案:立即保護教師本人的安全,同時報警。

(八)學生安全

如有安全 受到意外傷害時,要立即將學生 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到場,向家長說明原因。

(九)事後處理工作要點

一.處理工作要全力以赴,同時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請示工作。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校長爲組長,輔以一至兩名副組長,相關教師爲組員的工作小組。

三、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做到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處理結果等記載清楚。

四、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處理後,須及時將事發的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後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區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本預案中涉及到的各成員,應在本預案啓動時,相應判斷自己所處的位置,之後自動到達各崗位。在上崗期間,任何人都以有利於救助的措施爲命令,發揮其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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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爲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羣體性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國小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爲首要任務,並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爲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內取得聯繫和支持,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爲了保障全鎮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胡敏

成員: 陶永瑛、羅薇、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張前

成員:郭強、周洋、所在學校校長(園長)

(2)後勤保障組:

組長:周春玲

成員:雷德洋、各校總務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爲規範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4、爲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它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守紀律地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對各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8、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會議根據實際佈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臺帳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 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68059401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電話110)。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 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 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 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 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 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爲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 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 處理羣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3)嚴格控制社會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校園。

5、疏散人員。

(1)當事人所在的教室、辦公室及公共場所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地帶,其餘各室關閉門窗,避免更大的傷亡事故。

(2)確保教師特別是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組成員,值日教師,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爲:“……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學校在向中心國中、教育局、 鎮政府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爲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 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 指揮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 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 ,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 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 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 、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 事件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幹警。

2、報警程序:

(1) 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中心國中報告。

(2)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3)經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 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 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 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爲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 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 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爲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 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 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 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教育局主要領導彙報。

(2) 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衛生院(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 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 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 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 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 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 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報告公安機關、醫療部門。

3、處置措施

(1)師生髮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衛生院(所)或就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中心請求救助,後採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事故,要及時尋找其它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應及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現場。

(4)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項

(1) 穩定師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家長來校,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做到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事故結果等記載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發生後,須及時將事發的原因分析、經過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後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中心國中、市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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