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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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

一、目的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18篇)

爲了保障三建轄區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轄區內國家和團體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預案適用範圍

三建鄉轄區

三、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爲主、全力搶險。採取爭取有效的防禦措施,把洪勞災害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預案啓動

洪水水位到達警戒水位,降雨量達200mm,或發生旱情,連續乾旱,啓動本預案。信號以指揮長電話通知黨政辦。

五、應急機構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領導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的方針政策,督促制定各種防汛措施,領導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宣傳動員廣大幹部羣衆爭取參加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密切配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防汛職責。部署有關防汛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準備。

(3)督促檢查重大防禦洪水措施方案、調度計劃、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種非工程措施的落實。

(4)應急搶險時親臨第一線,現場指揮,調動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有效地投入到搶險工作中。

(5)做好災民安置,搞好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災後工作。

2、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指揮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制定三建鄉場鎮防汛警戒水位。

(3)瞭解、掌握氣象趨勢、雨情、水情、暴雨強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組織檢查防汛搶險的各項工作。

(5)組織汛後檢查,查看水利設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復計劃及監督防汛物質的使用和防汛經驗教訓的總結。

(6)檢查災民安置和救濟工作的落實情景。

(7)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的落實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落實。

(9)檢查通信設備的完好情景。

(10)負責統計上報災情情景。

(11)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推廣好的防汛搶險經驗。

3、日常工作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職責是:

(1)制定場鎮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請示和報告制度。

(2)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機構的批示、命令。

(3)嚴格按科學規律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災情,按時瞭解雨情、水情實況,向上級有關部門瞭解水文、氣象預報。

(5)及時請示報告,對重大汛情和災情要及時向上級彙報;對需要採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時請示,對批准的方案及時執行;對授權傳達的上級使命及時準確傳達。

(6)對發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記錄,以備查閱,並立卷歸檔。

(7)對所發生的各種類型洪澇旱情要根據資料及時進行分析、整理,給領導供給決策依據。

六、指揮體系及職責

1、領導及指揮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設立相對應的領導機構,堅持行政領導負責制。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主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

2、三建鄉及各行政村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制定各種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關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3、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的統一指揮、人員調度、部門協調工作。

七、行動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揮組:由鄉長王健同志任指揮長,譚建於、向承忠、毛磊同志爲副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調度、統籌協調防汛抗旱等工作。

2、搶險組:由向承忠同志任組長,成員爲三建鄉防汛抗旱搶險組全體成員。負責撤離、疏散、斷電、救援受災羣衆等工作。

3、安保組:由張金海同志任組長,派出所其餘幹警爲成員。負責警戒險區交通及安全,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調用搶險救災車輛及治安等工作。

4、救護組:由黃本國同志任組長,衛生院及計生服務站全體職工爲成員。負責險區傷員搶救、傷員護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術服務組:由陳永翠任組長,向傳興、陳軍、毛政軍爲成員。負責防汛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險區界線的.劃定及災後重建指導工作。

6、災情調查組:由陶鬆森同志任組長,凌成英、黃均慶爲成員。負責組織民政、社會事務辦、農服中心等部門調查收集受災基本情景及統計資料上報及災後理解捐贈和救災物質發放工作。

7、通信組:由田伍同志任組長、黎勇同志任副組長、三建電信及移動公司全體職工爲成員。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通訊暢通工作,組織搶修遇險線路及設備、保障通信暢通。

8、電力搶險組:由張先林同志任組長、鄉村電工員爲成員。負責全鄉遇險輸電線路及設備的搶修、保護工作,保障輸電線路和設施安全及居民用電安全。

9、供水搶險組:由黃安福同志任組長、三建供水站全體職工爲成員。負責三建場鎮供水搶險,保障人飲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乾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樑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後,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瞭解疫情並採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鬥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5、組織生產自救,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程度,做好災後重建工作。

牽頭領導:譚建於職責單位:財政所、社事辦、民政辦、農服中心

八、預防、預測和預警

1、預防爲主

堅持預防爲主,防汛抗旱應急機構在災前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所、農服中心、國土等部門會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後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檢查和巡視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監測與報告

雨情主要依靠縣防洪辦公室供給數據。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員隨時報告給鄉防汛辦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辦公室處置。當災情異常嚴重時報鄉人民政府處置,若鄉人民政府不能處置,報縣人民政府處置。

3、支持系統

現有的。信息監測和預警信息傳遞手段主要是靠電話、預警器、喇叭、傳真和郵傳等手段。

4、預警級別及傳遞

預警級別分爲一般(4級)、較重(3級),到達或超過警戒線時爲2級,若上游出現潰壩洪水,爲異常嚴重(1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5、預警行動

(1)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河堤管理,防洪調度方案實施和組織防汛搶險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員的轉移、安置。

(3)郵政、通信部門保證汛期的各種信息暢通。

(4)公安部門負責防汛治安管理與安全保衛。

(5)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救助。

(6)搶險人員全部到現場待命。

九、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可投入應急搶險人員50人、各村80人(魚泉子15人、廖家壩30人、蔡森壩20人、綠春壩15人)、鄉武裝部民兵連10人、志願者30人。

(2)交通運輸保障:三建鄉場鎮現有“長安車”30輛、貨運卡車16輛、摩托車29輛,所有車輛大都分佈在三建鄉場鎮附近,基本能做到隨用隨到。要租用時,先由鄉防汛抗旱辦租用,然後給予適當的補償。

(3)醫療衛生保障:以三建衛生院爲主體,三建計生服務站協助,共有醫務工作人員14名,衛生院和服務站設施設備都較爲完善,完全能做到隨要隨到並開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夠的警力維護應急狀態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鄉政府機關和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村民小組及羣衆互助聯防組成強有力的治安保障體系。

(5)經費保障:應急狀態下鄉政府能供給至少3萬元,用於搶險救災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務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間水利設施狀況排查工作,並將結果及時上報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實職責人對水利設施的管護,異常加強病險水利設施的監控。

3、龍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實專人負責。

4、轄區內各中國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國小做好防汛抗旱期間的各種應急措施。

十一、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程序

當汛情發生到2級時,由防汛抗旱辦公室立即報告給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不在時可直接報告給鄉長),再由鄉長命令應急搶險隊待命,同時通知各職能部門作好應急搶險準備。

2、指揮和協調

一旦汛情或旱情發生,立即啓動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揮部爲主,武裝、民政、財政、衛生等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十二、應急處置及職責

1、衛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組織羣衆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原營業所。

2、各中國小由學校所在地村長及支部書記協助校長組織師生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安全教室。

3、在防汛抗旱期間本預案包括所有成員通訊工具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

4、在防汛抗旱期間拒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2

爲切實做好20__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衆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衆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軍

副組長:高東文、郝慧棟、趙王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慧棟(兼)

成員:張曉軍、白亞文張青、梅雪冬張鵬姜全、張曉峯、尹建國、胡韶梅

聯繫電話:

值班電話: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採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範、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着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製爲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紮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啓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3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衆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爲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

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 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爲;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衆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覈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覈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爲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爲切實做好公交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汛期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河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保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及上級有關部門防汛工作要求等。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汛期內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短時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積水、交通阻斷、場站積水、車輛、設備、房屋損壞等汛期突發性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4、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應急處置及時有效的原則。

二、汛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汛期一直是安全生產事故的易發多發期,這一時期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惡劣天氣較多,防汛形勢十分嚴峻。爲最大限度地降低極端天氣對安全生產的影響,總公司要求各單位緊密結合汛期安全生產特點,認真梳理排查隱患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防範措施逐級逐層落實到各崗位及生產各環節。遇有強降雨、強雷電、大風等極端惡劣天氣時,要強化現場盯防,及時發現和處置險情,消除事故隱患。同時,嚴格做好以“六防”爲重點的安全檢查。

1、防火災。一是加強對本單位電器設備和明火的安全檢查,特別是針對夏季高溫條件下用電負荷量大的特點,防止因電器設備故障或超負荷運行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二是加強對所有營運車輛的電器、管路、線路、防靜電拖帶的隱患排查力度,堅決杜絕由於隱患排查不到位而引發的車輛火災事故。

2、防坍塌。重點對本單位的場站、房屋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險情,立即採取整改措施。

3、防泄漏。各單位要重點加強對天然氣、柴油、汽油、各種潤滑油脂等易燃物品的加註、儲存等環節的安全檢查,防止發生泄漏、火災、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高溫氣象條件下要嚴格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加強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檢驗、檢測,防止泄漏事故發生。尤其是天然氣車,務必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加大檢查檢驗力度,杜絕泄漏事故發生。

4、防雷擊。相關單位要加強對場站內加液站、加氣站、油庫等所屬單位的溝通聯繫,強化防雷安全管理,保持避雷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5、防觸電。根據汛期容易發生觸電事故的特點,加強對輸電線路及各種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避免超負荷或帶電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純電動公交車,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充電作業,杜絕觸電事故發生。

6、防道路交通事故。各單位要對所屬營運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加強通行低窪路段、地道橋等危險路段的營運線路的動態監控值守。安保部門及各單位要特別加強惡劣氣候條件下的道路安全管理,並加強對營運車輛消防器材的檢查,嚴禁“三品”進站上車,嚴格執行“兩率”檢查,強化司乘人員的安全培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營運線路途經重點路段:百花路地道橋、東風路地道橋、恆祥大街地道橋、三豐路地道橋、變壓器廠地道橋、五四路地道橋、二道橋、七一路地道橋、復興路地道橋、朝陽大街地道橋、保清橋、保石橋(107國道)、巨力大橋。

2、市區內低窪積水嚴重地段:七一路與陽光大街交叉地段、向陽大街與天威路交叉地段、利民大街。

3、地勢低窪積水嚴重場站:五公司、一公司。

4、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和防汛要求:

涉水前,觀察過往車輛,以確定水深和路面可以安全行駛的線路。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必須小於300mm,否則會對車輛引擎系統、電腦零件造成嚴重的影響,極易發生漏電或機械事故。

涉水過程中,駕駛員應掛低速擋,穩住方向盤和油門,保持車輛低速運行,並有足夠而穩定的動力,避免積水涌起。車輛涉水時出現發動機熄火,必須確認發動機內是否有積水,否則嚴禁啓動發動機,必須經專業人員檢查、維修後方可再次啓動。

涉水後,必須及時排除剎車片水分,否則車輛會失去制動,造成嚴重危險或事故。具體操作是:低速行駛時反覆多次輕踩剎車,使剎車鼓與剎車片通過磨擦產生熱能蒸發排幹水分。

四、防汛搶險處置

1、遇有洪水襲擊預報或超標準降雨可能帶來較大危害時,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啓動應急預案,統一協調指揮,全力防汛搶險。

2、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啓動應急預案後,各單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迅速集中,在做好搶險人員自身安全防護基礎上,迅速靠前指揮,分佈到我市各個地道橋路段和易積水路段進行搶險。一旦積水超過300mm以上,做好乘客疏散、解釋和車輛返場工作。

3、市內線路經地道橋、低窪積水路段,出現積水300mm以上,車輛禁止通行,選擇走地道橋兩側非機動車道或繞行,無法通過或繞行,則就地返回,或選擇就近的公交場站停車。

4、總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調度大廳根據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要求,充分利用車載語音通話設備,調度指揮營運車輛按照預定線路繞行或就近回場。

5、各營運公司、有車單位要切實加強駕駛員的防洪搶險意識教育,使全司駕駛員充分認識車輛涉水瞬間淹沒的嚴重性,始終把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搶險的首位。遇突發大水,當班駕駛員必須採取果斷措施,疏導乘客撤離深水區域,堅決杜絕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問題發生。各營運公司可結合本公司運營線路劃定可能出現深水的路段,並組織司乘人員進行疏散乘客模擬演練。

6、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各場站,在汛期要加強巡檢,發現房屋漏雨和場站積水要早報、早修,採取油氈蓋頂並組織排水,確保不造成重大損失。尤其要對途經地道橋路段的路況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預防地道橋路段雨水中車輛熄火。一旦出現水中熄火現象,及時將險情上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並組織搶險分隊趕赴現場救助乘客,將水中車輛拖離危險區域。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科學實施防洪調度、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地防禦洪水,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確保城區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則

以防爲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調動全社會力量,團結抗洪。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國家防總辦公室《城市防洪預案編制大綱》,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諸城市城區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成員名單見諸政辦發[20__] 號文件《關於20__年城區防汛工作實施意見》。

指揮部負責城區防汛的應急指揮,發佈啓動應急預案命令,指揮相關部門進行緊急應對。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政局,負責城區防汛的日常工作。

(二)洪水預報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諸城市氣象局發佈的降雨預報進行預警:發生五十年一遇洪水(城區24小時降雨量達到243.9毫米),或發生百年一遇洪水(城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326.7毫米)時,立即啓動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人員、財產轉移和搶險救災工作。

根據職責分工,氣象、水利部門做好水情、汛情分析預報,及時提出防汛搶險建議;市財政局、市商貿局、市經信局等部門做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通信部門保障通信暢通;供電部門保障搶險和災區用電;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做好災區的生活保障和衛生防疫工作。

當發生百年一遇洪水時,由指揮部發布命令,市人防辦負責用報警器發出鳴叫,同時利用廣播、電視和手機短信向市區居民播發,通知緊急撤離。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立即組織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財產轉移工作。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財政局:負責省、濰坊市下達的防洪、搶險救災經費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安排搶險救災所需地方資金。

2、密州街辦、龍都街辦、經濟開發區、南湖生態經濟發展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各成立一支500人的搶險隊伍,各準備沙子1000方、編織袋10000條、鐵絲2噸、木樁300根。同時,對城區地勢低窪、易發生洪災的社區實行重點防護,並組織社區搶險突擊隊及時到位開展搶險救災、組織羣衆開展自救。

3、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各成立500人的搶險突擊隊,準備編織袋20000條、鐵絲3噸。同時,組織所屬各企業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施、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管護,及時排除險情,保證安全。商務局組織對龍城市場、密州商城等直轄市場和百盛商場、仁和五交化、利羣商廈、人民商場、商業大廈、中百大廈等商業流通單位的抗洪搶險。同時,作爲市裏的搶險預備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市住建局成立500人的搶險突擊隊,準備沙子1500方、編織袋10000條,重點負責建築工地的抗洪搶險。同時作爲市裏的預備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並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對城區危舊房屋進行排查、維修,協調各社區、住宅小區做好小區的防護工作和搶險救災工作。

5、市市政局成立200人的搶險隊伍,重點對城區府前街、人民路、和平街、繁榮路、興華路、龍源街、東關大街、密州路等重點路段的排水設施進行疏通,保證下水暢通。組織專業巡查隊伍,對市區主要道路上的橋涵等進行24小時監護,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部,並採取相關措施,及時除險搶修,保證安全。同時組織供氣供水供熱等企業的搶險突擊隊,在加強管線巡護的同時,對水毀管線進行及時搶修,保證安全。

6、市城管局成立200人的抗洪搶險突擊隊,負責及時對雨水箅子清理和路面積水清掃、綠化帶積水排放,及時清理被風雨損壞的戶外廣告牌匾。同時作爲市搶險預備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7、市人武部:協調駐諸部隊成立500人的搶險突擊隊,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羣衆、轉移物資、執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務。

8、市公路局成立300人的搶險突擊隊,並按計劃備好貨車、客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調用,並負責對四條外環路及有關橋涵進行24小時監護,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保證與外界暢通。

9、市水利局成立200人的搶險隊伍,1000方沙子、20000條編織袋,1000條木樁、5噸鐵絲,重點對三裏莊水庫和九龍河、濰河城區段進行監控,將河道水位降至排水管道底部,保證泄洪暢通。科學預測洪水流量,合理調控三裏莊水庫閘門,確保水庫和下游河道安全。

10、市氣象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汛情雨情嚴密監視,並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指揮部。

11、市供電公司成立100人的搶險突擊隊,10部搶險車,加強對重要供電設施的管護,快速搶修受損線路和設施,確保及時供電。

12、市教育局成立100人的搶險突擊隊,並備好相應物資,重點對城區學校特別是中國小校進行保護,一旦水災發生,及時採取停課、提前放學、延後放學,或由教師組織集中護送低幼學生等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13、聯通公司、移動公司等通信單位在災情發生後,及時啓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防汛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爲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14、市民政局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備好物資運送車輛,做好抗洪搶險人員的食物和飲水供應,並協調單位和社區爲轉移出的羣衆提供所需食物和飲水。

15、市廣電局:負責廣播、電視的防汛宣傳工作,根據指揮部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衆發佈防汛信息。

16、市人防辦:按指揮部要求,發佈預警信號。

(四)搶險力量組成及通信系統

1、防洪搶險力量組成。密州街辦、龍都街辦、經濟開發區、南湖生態經濟發展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商務局及駐軍搶險突擊隊,由城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同時其他系統的搶險預備隊也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投入搶險救災。各突擊隊接到命令後,20分鐘內到達指定地點。同時,各部門、各單位的搶險突擊隊按照分工立即投入搶險。必要時,由指揮部調動社會其他力量投入搶險。

2、通信系統。利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組成通信網。有線電話系統和無線電話系統分別由諸城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負責。

三、預報、預警

(一) 預警程序

一級預報: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信息,預測出可能發生超標準頻率洪水後,通知城區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同時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級預報:指揮部根據降雨和匯流情況,確定城區和三裏莊水庫出現百年一遇以上量級洪水時,向風險區域所有單位和居民發出二級預警信號,各單位和居民羣衆做好準備,轉移重要物資和檔案資料。

三級預報:當城區各單位、居民聽到三級預警信號後,馬上開始指定路線向計劃安置地點轉移。

(二) 預警信號

一級預警指揮部通過電話向有關部門、開發區、街道發出通知。

二級預警通過市人防辦警報器直接向全市發出1分鐘長音信號。

三級預警通過市人防辦利用警報器連續發出短促音信號。

(三) 運輸車輛和搶險物資安排

1、運輸車輛。被徵調車輛的單位在接到一級警報時應做好車輛準備;接到二級警報後運輸車輛按照指揮部的調度命令,立即開赴搶險現場,擔負救護人員和轉運物資任務。

2、搶險物資,按本預案計劃進行儲備,隨時調用。油料供應由中石化諸城銷售分公司負責;食品由市民政局、商務局負責。

3、市公安局及時派出治安警力,對受災地區進行特別管制,對特別嚴重的災害地區,必要時可依法實行緊急狀態。

四、應急響應

(一)五十年一遇洪水防禦方案

當發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時,根據我市防洪工程現狀,屬標準內洪水。指揮部將派人加強巡視,嚴密監視水情變化,組織落實好搶險物資、車輛和搶險隊伍,隨時準備抗禦超標準洪水。

(二)百年一遇洪水防禦方案

當發生百年一遇洪水時,三裏莊水庫、九龍河、濰河城區段是防汛重點,指揮部調度突擊隊加強巡視監護,並及時指揮各街辦、各有關部門,做好人員、財產轉移工作。

(三)應對措施

發生不同頻率的洪水時,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做好抗洪救災的各項工作:一是氣象、水利部門及時做好水情預報,進行工程搶險技術指導;二是指揮部要組織各大系統、各部門、單位做好人員調配、防汛物資調運準備;三是公安部門要維護好災區的社會治安,嚴厲打擊破壞、盜竊分子;衛生部門要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疾病傳播;四是石油、電力等部門落實好本行業、本單位的搶險措施,保證供油供電。

(四)預警信號

預警信號由市人防辦負責。預警信號要傳達到每個單位和居民羣衆。聽到二級警報信號後,各單位和羣衆立即根據事先擬定的計劃做好撤離準備。當聽到三級警報後,按照計劃方案,聽從指揮員指揮,配合搶險隊員的行動,有秩序地安全轉移。同時,廣播電臺、電視臺及時發佈緊急撤離廣播和電視滾動字幕顯示,併發手機短信告知。

(五)撤離路線、安置地點

應急撤離路線和安置地點是:九龍河以東,往東撤到古城子嶺;九龍河以西,沿龍源街向南撤到王家屯嶺;三裏莊水庫區域居民要向東、西、南三面嶺地轉移。發佈轉移命令和信號後,各單位、社區要組織羣衆按預定路線迅速轉移。

(六)運輸車輛調配

密州街辦、龍都街辦、經濟開發區、南湖生態經濟發展區、高新技術產業園要各準備大型客車10輛,交通局準備大型客運車輛50輛,商務局準備大型貨運車輛30輛,由指揮部統一調用。

(七)醫療與衛生防疫

醫療及藥品供應工作由市衛生局負責。從市內各較大醫院抽調身體好、素質高、經驗豐富的醫生和護士,組建5個巡迴醫療救護隊,每隊10人。另外,每隊裝備1臺救護車,以便救治傷病人員,各醫院120救護車隨時待命,參加應急救護。

衛生防疫工作由市衛生局負責。由市防疫站組建防疫隊伍,深入抗洪搶險第一線,全力進行監測和巡迴消毒,防止流行性疫病的發生。

(八)新聞報道

指揮部指定專人負責抗洪救災宣傳報道工作,要對宣傳稿件進行嚴格審查,把握輿論導向,維護社會穩定。

(九)應急結束

城區防洪防汛應急工作結束後,指揮部根據搶險救災實際情況,發佈解除應急命令,轉入正常工作。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6

一、防汛防洪原則

防汛責任重於泰山,爲了防禦可能發生的大洪水,堅決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切實認真地從人員、物質、技術等方面做好防汛防汛、確保進場道路的暢通,現就防汛工作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望認真貫徹實施。

二、工程基本情況

本工程爲中建唐山濱海大道第五標段進場路,全長二十多公里,其中包含加固橋樑5座,修建跨河臨時便道3條。臨時便道爲埋設1.8米涵管,上面鋪築山皮石修建而成。六月底已進入汛期,爲確保進場路臨時便道安全度過汛期,爲保障濱海大道主幹道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此方案。

三、防洪度汛措施

1、思想發動

確保我項目防洪度汛的安全,直接關係到項目的主體工程的順利實施和沿線地方羣衆的生產、生活。項目部要求全體項目人員和所屬施工隊充分認識防洪度汛工作的嚴重性、迫切性。通過加大宣傳和發動力度,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的思想意識,使全體人員有充分的思想意識和準備,預防可能發生的不測。

2、健全組織網絡,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爲確保工程安全度汛,項目部建立了完善的防汛組織網絡,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處在汛期實行24小時防汛總值班制度,特別是在控制運行期要加強進場路臨時便道的巡視和觀察。

3、認真做好汛前工程安全檢查工作

爲確保項目工程安全度汛,汛前對進場道路,特別是1號、7號和8號橋臨時便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4、我部主要洪澇地段有以下三處:

(1)、1號橋臨時便道、7號橋臨時便道和8號橋臨時便道,現在足以滿足河道排水需求,考慮到一旦連續下暴雨,將有可能形成排水困難,爲確保這三座橋臨時便道在汛期的正常排洪,沒條臨時便道採取以下措施:

①、備塑料編織袋200個,充足的泥土;,鐵楸10把,雨衣、雨鞋、手電和雨傘因搶險人數足量配置,挖掘機一臺,裝載機一臺,另外挖掘機和裝載機項目部備用各一臺;

②、現場在汛期安排專人及時觀察水位遇有突發情況及時上報防汛領導小組作出處理;

③、及時收聽天氣預報,並與當地政府的防汛指揮部保持聯繫,如有暴雨可能形成洪澇,必須提前挖開臨時便道,疏通河道,確保泄洪。

(2)、其餘路段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施工隊安全員具體負責觀察各路段及時作出突發情況的處理,如遇較大的洪水及時上報項目部作統一的搶險救災,各施工隊機械人員必須服從統一項目部調動,全身投入。

5、確保防汛信息暢通

在汛期項目部及各進場路重要防洪點安排值班人員,確保防汛信息及時、準確、暢通。

6、應急措施

遇有內澇等汛期危險發生時,上報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將組織排澇並向上級部門彙報;若發現洪水嚴重,項目部防汛領導小組應及時聯繫有關水利部門和地方政府,採取有效措施、組織安排各處進行排澇防汛。

四、爲做好中建唐山濱海大道第五標段防汛防洪工作,確保主幹道順利施工,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7

所屬各科室、隊、各道路運輸企業:

爲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衆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衆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

副組長:高、郝、趙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兼)

成員:張、白、張、梅、張、姜、張、胡

聯繫電話:

值班電話: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採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範、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着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製爲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紮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啓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8

爲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處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衆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社區實行屬地管理,以各社區爲主進行處置,並實行書記負責制。處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社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都亭街道辦事處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抗旱的各項工作。

指揮長:

黨工委書記,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黨工委副書記、主任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常務副指揮長:

黨工委副書記(分管政法、安全、應急)協助全面指揮調度,並坐鎮指揮部具體指揮;

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副主任(分管農業農村、水利),協助全面指揮調度,對接上級部門防汛抗旱具體工作要求,需要時坐鎮指揮部指揮調度。

副指揮長:

人大工委主任,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派出監察室主任,負責防汛抗旱工作紀律監督檢查,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組織委員,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辦事處副主任,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協助全面指揮調度,根據上級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統一部署,負責組織指揮調動民兵參加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等重大搶險救災行動;

綜治中心專職副主任,負責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成員單位:

平安建設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辦職責。負責防汛抗旱項目資金計劃,組織動員軍警、消防、企事業單位等各方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協調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衆生活救助,及時向社會發布救援信息和災情統計。負責防汛抗旱信息統計、彙總、把關、上報。履行地質災害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及時準確發佈預警預報。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體系,明確具體負責人,制定防災預案,確保一有災害前兆,受威脅人員能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避險,避免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事件發生。負責防汛抗旱期間信訪維穩、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辦職責。着重抓好監測預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負責轄區林地防汛抗旱期間損毀及水漂樹木處置工作。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開展防汛抗旱隱患排查,宣傳防災減災相關知識,第一時間組織受災羣衆安全轉移。

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汛抗旱應急值班值守統籌安排、後勤保障、綜合協調等工作。準確把握全處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報道。

武裝部,負責調集民兵應急分隊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處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黨羣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服務站),負責旅遊、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動物疫病防控、養殖業生態環境保護。協助武裝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綜合執法中心,負責涉及防汛抗旱相關的執法工作。

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履行城鎮防澇排水工作職責,做好防澇應急預案,牽頭做好城鎮排澇設施建設和維護管養工作,確保城鎮排水通暢;在城區低窪地段、交通涵洞、橋樑、公園等位置設置警示標誌;配合派出所、社區做好嚴管區域的疏導處置工作。負責對接市城市管理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汛抗旱工作的“三違”建築,指導社區開展臨河房屋隱患排查和協調防汛抗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經濟服務辦公室,履行電力通信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協調供電企業、通訊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各項準備,當因汛情發生斷電和通信中斷時,要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搶修,保證全處電力、通信穩定。爲應急指揮機構、重要通信搶修現場及其他搶險救災重點單位提供臨時電力供應和通訊保障。

社會事務辦公室(民政辦公室),負責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防汛抗旱,負責全處福利院及其他社會福利機構的防汛安全和因災致貧返貧救助工作,做好因災死亡人員遺體處置工作。負責全處核災、賑災工作。

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全處農村片區農業基礎設施管護工作,指導農業防汛抗旱抗災、救災、核災、生產恢復。負責農村公路、橋樑、涵洞及高危邊坡路基的監測巡查、隱患排查治理及核災工作。負責統計上報防汛抗旱期間農作物受損面積、農村房屋因災倒塌或毀損間數,並做好房屋因災倒塌或毀損羣衆的安置轉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負責防汛抗旱法律法規的宣傳,協助防汛抗旱應急救災過程中矛盾糾紛處理。

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洪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指導社區組織危險區羣衆安全撤離轉移工作。

中心學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全處中國小、幼兒園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有關安全防範知識,切實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對危舊校舍、圍牆等薄弱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對臨河、低窪處的中國小、幼兒園要制定轉移預案,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財政所,負責籌集、撥付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資金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

都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轄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並及時向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疫情與防治情況,組織醫療衛生人員、社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市場監管所,負責加強對災區生活必須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式的監測工作,參與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物資的市場供應工作,指導全處商貿流通企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辦公室主任。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點重點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預警,並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啓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隨時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受災社區的幹部應根據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及時動員、落實本社區防汛抗旱工作,服從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爲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或駐點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當發生汛情災害後,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成員須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衆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情況須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啓動後,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社區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有關社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武裝部負責組織所屬預備役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協助派出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社區轉移危險地方的羣衆。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按職責分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平安建設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平安建設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財政所牽頭,黨羣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平安建設辦等單位負責處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衛生保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社區配合辦事處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覈查。平安建設辦牽頭,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覈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社區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預案報備。各社區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辦事處推薦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辦事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切實做好工地防汛防颱工作,提高應對災害天氣的快速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颱風、暴雨等造成各種重大緊急情況,避免或減少颱風、暴雨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浙江省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規定》、《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工地對臺風、暴雨災害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以人爲本,預防爲主,防救結合;屬地負責,統一指揮,行業指導;科學決策,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組織體系

①防汛防颱領導小組:爲進一步加強城市防汛防颱減災工作,落實防汛防颱減災責任制,項目部設立防汛防颱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生產副總擔任,副組長由項目(副)經理擔任,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爲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工地防汛防颱工作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及突發事故的處置。

②公司辦公室:負責防汛防颱信息的上傳下達,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汽車吊、挖掘機等設備和物資。

③項目部: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防範措施,並切實做好搶險救災各項措施的準備工作。監督檢查施工現場防汛防颱風措施落實情況和現場安全狀況,對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督促做好人員撤離和疏散工作,落實防颱防汛搶險隊伍的建立和搶險物資的準備工作,完成公司佈置的其他防颱防汛減災工作。

④班組長:應組織對可能出現災情險情的施工地段、機械設備、臨建設施進行加固,及時排除險情。

3.應急響應

根據汛情和颱風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防汛防颱應急響應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爲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市住建局根據氣象臺對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以及汛情的預警信號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應響應。

3.1

Ⅳ級應急響應

①工地防颱防汛指揮機構已建立,防颱防汛預案已制定,責任已分解落實,防颱防汛物資已準備齊全。

②工地的臨時辦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廁所等所有臨時設施必須加固。

③工地的腳手架等各類附着物、懸掛物的拉結點、緊固點必須連接牢固,腳手架上嚴禁堆物,鋼管腳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綁紮牢固。

④架空線路的電杆、支架等必須進行加固,埋地線路的電纜溝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須可靠,防止漏電傷人。

⑤頂層作業的腳手板、木模板、各種臨時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風吹落傷人。

⑥各重點位置應加強值班制度,通信聯絡保持暢通,及時掌握風情汛情變化。

3.2

Ⅲ級應急響應

①藍色預警期的工作指導措施全部完成。

②發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項目工地按規定時間停止施工。

③施工現場臨建設施等危房居住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到安全場所,在建工程內嚴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誰承建、誰負責”的原則,做好人員轉移工作。

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源必須切斷,機械設備應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並將施工電梯吊籠、井架的吊籃降到底部,施工吊籃應放置到地面上。

⑤剛砌磚牆、模板工程需及時加固,深基坑開挖周邊支護加固,防止坍塌。

⑥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到崗到位,通信聯絡確保暢通,及時掌握風情汛情變化。

3.3

Ⅱ級應急響應

①黃色預警期工作指導措施全部落實。

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重點崗位人員到崗到位,保持通信暢通,密切注視颱風動向,及時落實應對措施。

③應急機動救災分隊組成人員處於待命狀態,參與搶險救災的設施設備工具全部落實,並檢查完畢。

3.4

Ⅰ級應急響應

①橙色預警期工作指導措施全部落實完成。

②單位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③應急處理隊伍處於臨戰狀態。

4.應急保障

①運用短信平臺,及時向各項目部負責人發佈防汛防颱預警信息,根據媒體發佈的颱風、暴雨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做好工地防汛防颱工作。

②各項目部應按職責和預案要求,組織相應的救援力量,落實和配備好防汛防颱物資和設備,確保本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③對進入預案分級範圍的汛情、颱風,各單位防汛防颱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根據不同情況啓動相關應急程序。

④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⑤發生險情,迅速調集搶險人員和機械設備,立即投入搶險工作。

⑥必要時與消防部門協作搶險,請求公安部門配合,組織疏散羣衆,維持現場秩序。

⑦出現傷員立即與急救中心和就近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救治。

5.救災力量調集

①挖掘機1臺、自卸車2輛、裝載機1輛、潛水泵12臺。

②搶險隊員配備手電、安全帽、雨衣、雨鞋、工具等搶險用品。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0

爲加強對杭州地鐵2號線二期工程SG2-21標工程施工現場雨季防汛工作的管理,保證防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項目監理組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現場防汛管理小組:組長(總監理工程師):龍國友

副組長(總監代表):姜飛、張平社、李長付組員:何江鋒、蓋學文、孫鵬、黃建國、宋振修、張長樸、張廣育、穆耿、苟小華、竇順錄、蔡慶陽、趙珍珍等

2、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審查施工防汛應急預案;對施工單位防汛提出意見和建議。全面負責監理方現場防颱防汛管理工作。

副組長: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監理方現場防颱防汛管理工作。組員:何江鋒、蓋學文、孫鵬、黃建國、宋振修分別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各車站應急物資的準備情況;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現場重點項目的檢查。

組員:趙珍珍通過各種渠道、各類媒體收集臺、汛信息。組員:張廣育根據汛情及險情的需要,組織並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開展監測監控,並及時上報監測監控結果。

其他組員:根據防颱防汛管理小組的統一安排,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協助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應急措施及對現場重點部位、重點項目的檢查,及時向管理小組組長彙報防汛工作情況。

二、汛期信息收集

1、信息來源:監理公司、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杭州地鐵公司。

2、信息媒體:通訊、廣播、電視、傳真等。

三、防汛應急措施

1、汛前的防護準備工作:多方渠道收集汛期信息,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做好防汛工作。

2、值班制度:汛期間,總監(或總監代表)必須現場值班;平常時間以安全監理工程師爲主,其他監理人員配合輪流值班。

3、重點部位、重點項目的檢查:

①防汛應急預案、物資備置落實情況。

②防汛人員組織落實。

③大臨設施及大型設備機械有抗風防護措施,固定牢靠。

④各出入口、豎井及材料輸送口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安全防護措施落實。

⑤現場高空懸掛物固定、高層臨邊物料堆放防風措施落實和分散物料清理工作落實。

⑥現場排水系統措施落實。

⑦危險部位的人員安全撤離措施。

4、發生汛險情或災難時的應急處理:

①及時向監理公司、業主單位報告,並每隔半小時通報一次情況。

②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③落實施工單位按防汛預案組織搶險救護。

④有組織的保證危險部位的人員安全撤離,做好救護保障工作。

⑤做好工程資料的封存。

四、通訊聯絡防汛辦公室:

救護電話:120

火警電話:119

報警電話:110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目的

爲做好本標段防洪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水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沿線設施和施工工地、駐地等工作的安全渡汛,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有序控制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爲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範體系。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標段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標段管段內在發生以下水毀險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3.1路基、建築物等施工部位發生水災造成險情事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3.2施工工地、駐地等發生水害及泥石流等造成險情。

1.4術語和定義

1.4.1突發事件

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4.2突發事件應急

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爲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1.4.3應急預案

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爲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1.4.4次生災害

因水害、水毀造成自然環境破壞而再次引發的災害。

1.5與其他預案的關係

本預案爲我標段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當發生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符合本預案1.3等次生災害時,本預案與其他應急預案同時啓動。

1.6工作原則

1)救人高於一切;

2)搶險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4)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5)局經理部領導分片管理,各分部分段負責,密切配合。

2.單位概況

2.1應急資源概況

2.1.1應急保障總體要求:各分部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2.1.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3.1.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成及職責”要求各分部組建應急專業隊伍。

2.1.3經費保障:各分部財務部將應急經費列入預算,建立健全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經費首先由管段責任單位承擔,管段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局經理部協調解決。

2.1.4通信與信息保障:各分部主要領導手機24小開機,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2.1.5其它保障:

交通運輸保障:各分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備交通運輸工具,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支持。

治安保障:各分部需要配備適當的治安保衛人員,對事件現場實行警戒和緊急疏散。

技術保障:局經理部成立應急救援技術小組,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醫療保障:各分部按照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先行與醫療急救機構取得聯繫,最大限度獲得醫療機構支持。

後勤保障:各分部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2.2危險分析

2.2.1危險性分析

沿線路基,上游水庫、池塘,住地邊坡,因暴雨後在很短時間內就能形成集水,引起坍塌、洪水,造成設備損壞和建築物倒塌的安全風險,直接影響現場正常施工,甚至威脅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2.2.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有:坍塌、溺水、大面積停電、大面積水淹。

2.2.3事故發生的區域

沿線、機械設備,生活、生產區房屋。

2.2.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當多天連續下大雨或暴雨就有可能造成災害。

3.應急保障

3.1機構與職責

3.1.1局經理部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經理部安質部。各分部都應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配備相應的人員、機具和物資,並報局經理備案。

3.1.2應急領導小組: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佈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情況;

6)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3.2物資與裝備

各分部應按應急專業隊伍的職責要求,提供應急隊伍、應急物質裝備保障。由各分部儲備,局經理部統一調配。

3.3應急人員培訓

分部應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將應急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大綱和具體內容,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開展對各級人員的培訓。

3.4預案演練

制定演練計劃,各分部應結合實際情況開展一次防汛專項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驗證預案的科學性、操作性、可行性。演練時,應做好演練過程中的有關記錄,演練後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並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4.應急響應

4.1接警與通知

4.1.1任何人員發現暴雨災害信息後,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受災地段管理單位及時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擴大。如若發現事故有擴大跡象,應及時報請局經理部。當得知發生險情水毀或收到水災險情水毀呼救後,按照應急處理險情水毀的基本程序,宣佈啓動事故應急預案,並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和事故單位保持通訊暢通。

4.2指揮與控制

4.2.1險情水毀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現場。

4.2.2到達現場後,各險情水毀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組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能立即開展工作。

4.2.3事件發生單位必須保護現場,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爲和活動;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爲領導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4.3報告與公告

4.3.1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現場或單位負責人(安全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波及範圍、造成傷害及死亡人數、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

4.3.2險情水毀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險情水毀的時間、地點和路段。

2)發生險情水毀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水毀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險情水毀原因、性質和初步判斷;

4)險情水毀搶修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險情水毀搶修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險情水毀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4事態監測與評估

在應急處理過程中局經理部安排專業人員對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建立對事故現場及場外進行監測和評估的體系,爲決策提供依據。

4.5搶救

4.5.1當事故發生時,經應急領導小級共同研究在現場做出決定,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實施。

4.5.2事故搶救需要有關人員、設備、器材時,由責任單位解決,當責任單無力解決時,由局經理部統一協調。

4.8警戒與治安

爲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由責任單位安排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如有必要可要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4.9人羣疏散與安置

當做出人羣疏散的決定時,由責任單位具體執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羣,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條件。

4.10醫療與衛生

由責任單位安排醫療力量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以及合理地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減少事故現場人員的傷亡。

4.11現場恢復

4.11.1應急結束後,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各單位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需要救援單位繼續開展工作的,必須向局經理部提出並批覆。

4.11.2各分部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同時要組織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12應急結束

4.12.1應急響應的結束

現場事故搶險救援結束後,經確認事故處理完畢、隱患已完全消除,應急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

4.12.2應急響應的總結

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急領導小組召集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規定的操作程序、各有關部門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目的

爲建立健全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機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縣水旱災害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羣衆因水旱災害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堅持以防爲主、防抗結合,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省防汛抗旱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應對工作。

2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體系

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體系由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縣公安局、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分管副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發改局、縣工科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縣衛體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能源局、縣氣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後河水庫服務中心、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路段、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分公司、交控集團北高速分公司、國網供電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電信分公司、中石化分公司。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辦),縣防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和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共同擔任。辦公室增設防汛會商小組和抗旱會商小組,組長由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人兼任。縣防指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x。

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

2.2分級應對

符合一級、二級、三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縣防指組織搶險救援,符合四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鄉(鎮)防指組織搶險救援。縣級應急響應啓動條件見附件x。

跨界的水旱災害搶險救援工作,由上一級防指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2.3現場指揮部

根據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視情設立水旱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市後河水庫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副部長、武警中隊中隊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災害發生地鄉(鎮)長。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氣象服務組、通信保障組、人員安置組、物資供應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和宣傳報道組等xx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見附件x。

2.4應急力量

防汛抗旱應急力量以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爲主力,防汛搶險救援隊伍爲專業力量,武警爲突擊力量,民兵、預備役部隊及其他社會救援隊伍等爲協同力量,企事業單位職工、事發地羣衆爲輔助力量。

3風險防控

縣防指督促指導鄉(鎮)及有關單位及時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從思想、組織、工程、預案、隊伍、物資、通信等方面提前做好準備。水利、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對水旱災害風險進行辨識、監測監控、定期檢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導河水流向、保護堤岸等工程;全面調查山洪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隱患點,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逐項整改;組織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防範化解水旱災害風險。

4監測、預警

4.1監測

氣象、水利、自然資源、住建、交通等部門及水文站要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站點,明確監測項目,主要對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墒情、農情、災情等進行監測預測。

4.2預警

4.3.1降雨預警

氣象、水利部門及水文站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時對暴雨、重要降雨過程進行預警,並將結果報送縣、鄉(鎮)防指。當預報即將發生暴雨、強降雨時,通過手機、網絡、電話、文字傳真上報等方式進行預警。接預警後,縣、鄉(鎮)防指視情況組織會商,提前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有關準備,落實應急措施。

4.3.2水利工程預警

當河流、湖泊出現警戒水位、流量或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工程設施運行情況,通過手機、網絡、電話、文字傳真上報等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重點做好x條河道及後河水庫的工程預警,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並通報事發地政府做好人員轉移和搶險準備。

4.3.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利用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羣測羣防體系落實預警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加密觀測頻次,每個鄉(鎮)、村、組和有關單位要明確信號發送員,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告事發地防指,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4.3.4洪水預警

當河流發生洪水時,水利部門及水文站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實測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勢,跟蹤分析河流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縣水利局負責亳清河、允西河、西陽河、板澗河、清水河等河流洪水預警,黃河進入我縣mx/s時進行預警,後河水庫泄水超過mx/s時進行預警。

縣、鄉(鎮)防指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會商研判,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預警。

4.35城縣內澇預警

當氣象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縣城由縣水利局、縣住建局預警,預警通過手機、網絡、傳真等方式進行。及時明確內澇災害預警區域,並設置警示標誌,做好防洪排澇準備工作。城市內澇啓動條件見附件x。

4.3.6乾旱預警

乾旱預警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重點預警指標是降雨量、墒情、苗情、受旱面積、成災面積等。乾旱災害發生後,依據作物受旱面積和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數,縣、鄉(鎮)防指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發佈相應級別的乾旱預警,採取措施,啓動應急響應。乾旱災害分級預警及措施見附件x。

5應急處置和救援

5.1信息報送

洪澇災害發生時,監測單位、巡查人員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防辦)報告;發生乾旱災害時,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及規定逐級報送信息。

5.2信息處置

縣防辦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後,立即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分析研判水旱災害趨勢,研究應對措施,按照職責和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3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後,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及防指按照本級預案視情啓動應急響應,立即採取措施,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當災害符合一定條件時,四級響應由縣防辦主任、三級響應由副指揮長、二級響應由指揮長、一級響應由總指揮主持會商,成員單位和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參加,分析水旱災害趨勢,提出防範重點和建議,安排部署搶險救援工作。

5.4縣級響應

縣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爲四級、三級、二級、一級x個響應等級。水旱災害發生後,依據響應條件,啓動相應的防汛抗旱縣級響應,縣級應急響應啓動條件見附件x。

5.5.1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由縣防辦主任(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啓動四級響應、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協調有關工作。

5.52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防辦主任向縣防指副指揮長報告,縣防指副指揮長會商研判後,啓動三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防指及時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防指做好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發生地,協調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3)根據需要,協調增派救援力量和調拔搶險救援物資、裝備。

(4)密切監測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變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有關工作。

(5)縣防辦隨時掌握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5.53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防辦主任向縣防指指揮長報告,由縣防指指揮長啓動二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防辦通知副指揮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

(2)指揮長到達現場後,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開展災情會商,瞭解先期救災工作,分析研判災害形勢,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3)縣防辦按照現場指揮部要求,協調增派應急力量,調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等。

(4)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做好交通、通訊、測繪、電力等應急保障工作。

(5)加強氣象服務,根據需要提供精準天氣預報。

(6)按照市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7)協調媒體加強搶險救災宣傳報道,統一發布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做好搶險救災新聞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8)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批示精神。

6.1.1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防指指揮長向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建議由總指揮啓動一級響應,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市工作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1.2響應等級調整

根據水旱災情發展態勢,經縣防指或縣防辦會商,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61.3響應結束

洪澇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災得到緩解,二級、一級響應縣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宣佈響應結束;三級響應由縣防指副指揮長宣佈響應結束;四級響應由縣防辦主任宣佈響應結束。

7後期處置

7.1調查評估

縣防辦和災害發生地鄉(鎮)防辦對水旱災害應對工作進行分析,對水旱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應急處置進行調查評估,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同級人民政府。評估報告內容包括災害類型、災害發生過程和規模、成因、人員傷亡、災害損失及應急響應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7.2資金保障

縣、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水旱災害搶險救援過程中所需費用予以保障。縣財政局負責支付縣防指在組織防汛抗旱搶險救援、緊急醫學救援、調查評估等工作費用。

7.3作總結

應急響應結束後,縣、鄉(鎮)防辦要及時對水旱災害應急響應過程中的協調指揮、組織實施、預案執行等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水旱災害影響範圍、造成損失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恢復與重建

恢復與重建工作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要做好受災羣衆生活供給、救災物資供應、醫療衛生服務、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等重建工作。

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縣、鄉(鎮)防辦應當及時歸還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期徵用的物資、設備、交通工具等;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9附則

9.1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防辦和宣傳部、水利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防辦等要充分利用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媒體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公衆防災減災能力。

縣及鄉(鎮)防辦要落實定期培訓制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抗旱管理人員培訓。

9.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x年x月xx日印發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防汛應急預案的通知》(垣政辦發〔〕號)文件同時廢止。

9.3預案修訂

本預案一般每x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組織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5)縣人民政府要求修訂的;

(6)縣應急管理局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本預案印發滿x年,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評估後認爲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x年。

9.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3

爲維護學校穩定,保證各班學生安全度過汛期,根據《xx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教育系統防汛工作預案〉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確保國家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目的,全面貫徹省、市防汛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原則,紮實有效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今年安全度汛。

二、組織領導

爲加強我校的防汛領導,保證防汛工的有序開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爲組長以各班主任爲成員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我校的防汛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責本班的防汛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將通過班會、晨會、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師生宣傳防災、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防汛知識,全面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2、我校將加強檢查、巡查和防範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校園內道路、排水設施暢通,校舍電路安全無隱患。要定期對學校的校舍、圍牆、電路等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3、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定期檢查做好的`防護工作,督促管理人員對圖書室、電教室進行嚴格管理,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大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上級發出的防禦通知後,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全部進入臨戰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傳下達。

2、學校的防汛搶險小組防汛期間全天在學校集中,隨時準備參加搶險。對易受洪澇、雨水侵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工作準備。要按時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學校主要負責人校長隨時準備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汛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4、在防汛期間學校24小時有人值班(並有領導帶班),學校領導的手機和學校的電話全天暢通。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5、若發現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重大事故,值班人員要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要在30分鐘內報告學校領導、村委、中心校、市教育局、鄉政府及有關部門,以便進行全方位救援,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如果發生了災情,學校防汛小組成員必須24小時在崗,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後,防汛小組要及時統計災情造成的損失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彙報給中心校。

2、災情過後學校要組織人員對校園進行大掃除。並對學校進行全面消毒處理,對受損嚴重的災情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並上報,同時抓緊維修工作,儘快恢復教育教學工作。

3、學校採用聯保制度,及時瞭解師生家庭的受災情況,開展多種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對受災師生家庭進行適當的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學生因家庭受災而失學。

4、救災後,學校小組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併爲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項工作。

四、具體要求

1、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要提高認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強化防汛責任,制定防汛預案,修改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防汛責任未落實或玩忽職守、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個人的責任。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4

爲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衆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爲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爲;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衆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覈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覈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爲直接責任人。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5

爲加強東環鐵路四分經理部2標段施工現場的防颱防汛工作的規範管理,確保臺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理部依據x省防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通知》精神,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經理部設立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組員:各部(室)部長(主任)、項目隊隊長、項目隊書記、技術主管

2、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一組、應急救援二組和防颱防汛辦公室:

應急救援一組:由負責鋪架一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應急救援二組:由負責鋪架二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防颱防汛辦公室:防颱防汛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負責政府及有關部門防颱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動態的掌握、後勤保障、車輛調配及各項應急工作的彙總,上報等。

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各組負責人各司其職主動應對施工現場防颱防汛和各項應急工作的管理,組織、佈置和指導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

三、應急措施

1、出現颱風和汛期預警,防颱防汛辦公室建立值班制度,關注通訊、廣播、上級部門的電話和傳真,並將有關信息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搶險一組和搶險二組負責人,做好值班記錄;

2、應急救援一組、二組按各自的分管目標通知各參建單位密切掌握信息來源,關注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

3、出現颱風和汛期警報,應急救援一組、二組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授權下即刻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各參建單位啓動應急預案;各參建單位及時向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報出書面應對方案和應對人員名單;

4、各搶險組分管領導必須親臨或授權組內人員對施工現場組織、佈置、指導和督促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各搶險組應及時把落實情況報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5、防颱防汛辦公室確定值班名單,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與上級主管理部門的聯繫,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時間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及成員,並做好值班記錄,防颱防汛辦公室在值班期間要確保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各參建單位的通信暢通;

6、出現險情或災難時,各項目分管領導建立半小時通報制,及時瞭解各隊的防範情況和防範動態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7、防颱防汛警報解除,防颱防汛辦公室應對情況進行書面報告,經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確認後,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防颱防汛聯繫部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1、醫院救援中心:120報警:110

2、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手機:1,電話:)。

副組長:(手機:1,電話:)。

副組長:(手機:,電話:)。

3、防颱防汛辦公室值班電話: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6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鬆懈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隻、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並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加強現場監控,爲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xx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爲保證受災羣衆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爲應急受災羣衆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爲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爲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託隊爲受災羣衆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隻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蔘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樑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儘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彙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彙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准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蹟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縣局值班電話:(白天)、(24小時)。本系統各單位將防汛抗旱和值班電話於20xx年6月1日前報縣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7

一、總則

1.爲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2.本公司區域內的防汛抗洪活動,必須遵守本預案。

3.防汛抗洪指揮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防汛工作。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二、目的:

預防和減輕洪澇臺災害造成損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惡性事故發生。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公司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三、防汛抗洪指揮部的職責

公司成立防汛抗洪指揮部,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執行有關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指揮本轄區內的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部門分級負責制,統一指揮;

指揮部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能到位時由副總經理擔任。

防汛抗洪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工作由綜合部擔任。負責全公司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組、查災核災組、基本生活保障組、設施恢復和生產自救組、應急資金保障組、醫療衛生組、安全保衛組。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預防洪澇臺災害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爲防汛抗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臺災害實行總經理負責制。責任落實到各部門;積極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臺災情的發展和防汛抗洪設備設施現狀,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險情,應迅速反應,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5.負責組織制訂本公司有關防汛抗洪規章制度;組織做好防汛抗洪宣傳和思想動員工作,增強各級幹部和廣大羣衆的防汛抗洪意識。

6.負責組建本公司常設防汛抗洪辦事機構,協調解決防汛經費和物資等問題,確保防汛工作順利開展。

7.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本部門的防禦洪水和颱風災害各項預案,並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8.根據本地區汛情,及時做出防汛工作部署,組織指揮公司員工參加抗洪搶險,堅決貫徹執行上級的防汛抗洪調度命令。

9.洪水災害發生後,要立即組織各方面力量迅速開展救災工作,安排好公司員工生活,儘快恢復生產,修復水毀設備設施,保持社會穩定。

10.對本公司的防汛工作必須切實負起責任,確保安全度汛,防止發生重大災害損失。

四、防汛抗洪指揮部各小組主要職責

辦公室職責、基本生活保障組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防汛指揮部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指揮部的調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災情,並把汛情、災情隨時向公司防汛抗指揮部彙報。根據指示發佈洪水、颱風預報警報和汛情公報,編寫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

3、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各小組和有關部門的防汛工作。

4、組織制訂防禦洪水方案,檢查、督促各項防汛抗洪和救災措施的落實工作。

5、協助組織防汛搶險隊伍,組織防汛信息系統建設;督促、檢查和落實有關防汛物資的儲備。並做好通迅記錄工作。

6、組織防汛準備工作檢查,督促、檢查、落實設備設施安全度汛措施。

7、組織開展防汛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水毀設備設施恢復工作。

8、完成防汛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9、做好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等工作。

10、提供防汛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爲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提供所需車輛。

11、應急搶險組、設施恢復和生產自救組由生產部負責,其他部門配合,主要職責:

1)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參加各類搶險救災;

2)負責危險區、受淹區人員、物資的轉移撤離工作;

3)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設備、物資的'使用;

4)負責災後設備設施恢復及生產自救工作。

12、查災核災、應急資金保障組由財務部負責,主要職責:

1)負責瞭解、收集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實地查災核災,彙總、覈實、上報災情數據。災害結束後,邀請專家共同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及時將評估結果上報公司防汛抗洪指揮部和有關部門。

2)負責救災準備資金的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支持,指導、督促做好救災款的使用、工作

13、醫療衛生組由質保部和採購部負責,主要職責:

1)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公司,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

2)實施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

3)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和除害滅菌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

4)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14、安全保衛組由銷售部和技術部負責,主要職責:

1)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搶救羣衆生命財產,指導、督促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2)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公司電力、通信、財務、技術、庫房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況在公司實施交通管制;

3)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爲。

4)維護公司道路交通秩序;禁止一切非救災車輛進入救災現場。

五、汛情分級

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預報24小時降雨量50~100毫米,過程降雨量100~200毫米;

3)重要河道水位低於警戒水位,水位有上升趨勢。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一般汛情。

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2)預報24小時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重要河道水位超過警戒水位;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較大汛情。

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預報24小時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重要河道水位超過危急水位;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重大汛情。

4、緊急狀態

1)颱風、暴雨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重要河道水位超過保證水位;

3)局部區域已成災,且災情有進一步擴大趨勢,防汛抗洪指揮部認爲有必要進入緊急狀態時。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緊急狀態。

六、防洪處置

1、一般汛情

1.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主任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分析防汛趨勢,提出對策措施;

2)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加強防汛值班和做好防禦洪水準備工作;

3)簽發防汛抗洪命令和防洪防颱通知;

4)及時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指揮部有關成員彙報;

5)及時向指揮部有關成員傳達上級防汛部署、指令、意見,並督促實施。

2、較大汛情

1.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副指揮)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汛情會,研究調度方案;

2)根據汛情趨勢,組織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及對策;

3)簽發防洪調度命令和防洪搶險救災指令;

4)及時向指揮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

3、重大汛情

1.防汛指揮部

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汛情會,研究調度方案;

2)主持防汛抗洪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組織指揮抗洪搶險工作;

3)組織救災工作;

4)簽發重要防洪調度、抗洪搶險和轉移撤離命令;

5)及時向省、市防汛指揮部、奇瑞公司和奇瑞科技公司主要領導報告汛情、災情及抗洪搶險救災情況。

4、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組根據洪水預報落實搶險救災人員,落實塌方易發地區應急措施;對將受颱風、暴雨嚴重影響的公司財物和受災的人員及時轉移;防汛抗洪的設備設施一旦發生損壞,負責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訊暢通。

2)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公司財務、技術、庫房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況在公司實施交通管制;

3)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爲。

4)維護公司道路交通秩序;禁止一切非救災車輛進行救災現場

5、緊急狀態

1.防汛指揮部

防汛指揮部指揮、副指揮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汛情會,研究調度方案;

2)主持防汛抗洪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組織指揮抗洪搶險工作;

3)組織救災工作;

4)簽發重要防洪調度、抗洪搶險和轉移撤離命令;

5)及時向省、市防汛指揮部、市政府、奇瑞公司及奇瑞科技公司主要領導報告汛情、災情及抗洪搶險救災情況。

6、應急工作組

防汛指揮部下設各應急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7、災後救助

洪水災害發生後,災害救助工作由公司各部門按分工職責迅速開展工作;使災害減到最低。

1)做好疫病防治工作,控制傳染病疫的發生。

2)開展生產自救,儘早恢復生產。

3)收集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彙總、覈實、上報災情數據。

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溫州市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人爲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爲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爲,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颱分指揮部和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溫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溫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溫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溫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檯、溫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溫州市分行、電信溫州市分公司、人保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爲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爲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祕書長任指揮,溫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溫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溫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溫州基地、溫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溫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爲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溫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颱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隻、人員防颱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溫州海洋預報臺:負責溫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溫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溫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颱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檯、《溫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衆發佈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臺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颱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衆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爲,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衛工作。

溫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颱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溫州市分公司、移動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聯通溫州分公司、鐵通溫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溫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颱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佈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溫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颱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颱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颱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颱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工地防汛防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戶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的分佈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佈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颱、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颱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係,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溫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溫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爲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雲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溫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爲羣衆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並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爲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爲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並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颱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範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乾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乾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3.3.2防禦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禦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佈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溫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溫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於4.60米,飛雲江瑞安站高於4.55米,甌江溫州站高於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重大汛情。

4.2防範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範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臺臺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禦工作,下發防禦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和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颱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3、在臺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溫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颱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溫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佈: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佈颱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佈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颱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溫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雲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範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採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後才能發佈;

3、電視臺在臺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臺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爲市委祕書長、市政府祕書長。

主要職責:

1、發佈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溫州海洋預報臺、市地震臺、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爲市水利局,責任人爲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彙總;

2、負責颱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委辦,責任人爲市委分管紀檢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爲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溫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府辦,責任人爲市府分管農業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府辦,責任人爲市府分管信息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覈查、彙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檯、溫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爲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颱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蹟;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後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爲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溫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溫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爲輕度乾旱。

5.1.2中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爲中度乾旱。

5.1.3嚴重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爲嚴重乾旱。

5.2防範措施

5.2.1預案啓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乾旱,本預案開始啓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爲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爲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乾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並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乾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乾旱

a、市政府發佈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羣衆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週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週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溫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採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乾旱時儘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20萬方;低於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5萬方;低於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4樂清鍾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7萬方;低於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於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於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准後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徵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佈: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佈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並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採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電視臺在災後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爲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啓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爲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衆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溫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爲:羣衆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羣衆搶險隊伍主要爲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衆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爲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溫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羣衆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乾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衆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溫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爲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爲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衆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衆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衆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後,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爲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衆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覈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衆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衆,作好受災羣衆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衆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衆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禦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爲宗旨,圍繞羣衆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並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溫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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