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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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

一、指導思想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3篇)

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導思想是:以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目標,以快速、有序、科學處置原則,以協調聯動爲保障,以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爲載體,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現場及周邊道路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在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我縣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緊急救助領導小組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府辦。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兼現場指揮,值班電話

三、處置範圍

1、因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急需救治的。

2、事故發生後仍存在安全隱患,有可能再次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3、因交通事故導致道路嚴重堵塞、中斷交通的。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有可能造成泄露,危及周邊地區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應原則。各交警中隊接到報案後要迅速調集警力趕赴現場,做到接警快、出警快,處置現場快。

2、先期處置原則。事故發生地交警中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臨時封閉現場道路、實行區域交通管制、有條件的及時分流堵塞車輛,疏散現場周邊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高速公路交警部門要在事故現場尾隨車輛300米以外安排警力、警車、設置告示、警示標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確保重點原則。事故發生地中隊根據事故的地點、性質及可能出現的連鎖反應,重點加強事故現場及周圍的安全防範,確保萬無一失。同時,爲其他聯動應急部門預留救護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4、統一指揮原則。由縣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保證處置救助工作高效運轉。同時,處置小組成員單位應當聽取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治安、消防、救護、醫療衛生等部門協調配合,提高現場處置效率和快速救助能力。

5、建立救治綠色通道,及時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機構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故意拒絕或拖延救治,把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處置方法

1、各交警中隊接警後,應當迅速報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縣交警大隊根據事故等及上報要求逐級上報,並立即調集警力,先期趕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置。

2、縣交警大隊要統一協調指揮,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受傷人數較多的事故應當立即報告上級交通管理機關和同級政府,並通知安監、交通、公安、衛生、交警、醫療急救中心的主管領導。以最短的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緊急救助,把傷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3、管轄地交警中隊到達現場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初步勘察,對有可能滅失或不能保存的重要證據痕跡進行證據保全,並對因搶救傷員而移動的痕跡要標明位置,待縣交警大隊到達後對事故現場再次進行復核。

4、衛生、醫療急救中心接到事故報警後,醫護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助,衛生部門根據受傷人數合理安排救助醫院,並組織相關醫院做好搶救工作。

六、職責分工

遇有重特大事故發生,縣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爲總指揮,處置分爲三個小組同時進行。

1、傷員救治組。由縣衛生局牽頭,縣“120”急救中心、縣醫院及管轄區人民醫院參加其他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對事故中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救治。

2、現場勘察組。縣交警大隊牽頭事故發生地交警中隊參加,管轄中隊事故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後首先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持秩序,設置警戒線、隔離樁,要在不破壞現場的基礎上,儘可能維護道路上車輛通行狀態,然後會同業務上級部門對現場進行仔細勘察。主要職責是:對事故現場勘察、相關痕跡、證據提取、道路技術鑑定、對現場周圍目擊者及事故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

3、交通疏導組。由交警大隊牽頭事故發生地交警中隊參加對事故現場進行分流疏導,必要時可以交通管制、封閉現場,事故現場勘察人員應當快速勘察,儘快恢復交通。在實施臨時封閉管制措施期間,交警和交通部門應當加強事故路段巡查,及時反饋信息,同時,要引導過往車輛和行人繞行現場,確保事故現場路段的安全。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重特大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嚴密部署、逐級負責,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絕不能因工作失誤和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危害後果擴大。

2、加強協調聯繫和工作配合。要樹立全局觀念,與各協作單位、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聯動保障機制。

3、嚴格紀律。現場執勤民警和全體工作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禁擅自行事,影響現場處置工作正常進行。

4、全體參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現場處置的民警和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人爲本、關愛生命、全力以赴、盡最大努力把事故傷亡人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2

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爲迅速處置在區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時搶救傷員,儘快疏通道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財富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車輛墜江、墜湖或因車輛發生事故引發嚴重爆炸、危險品泄露造成嚴重人員傷亡。

二、組織機構

(一)爲了加強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公安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交通、建設、衛生、民政、財政、宣傳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搶險救災指揮部。

指揮長及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1、督促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後。

3、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

4、組織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善後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向區總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檢查各街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落實總指揮部各項決策情況。

3、及時、全面瞭解事故災害情況。

4、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演講實施救災的進展情況。下傳上報。

5、按區總指揮部指示。堅持通信聯絡疏通。

6、組織辦案專班迅速開展案件調查、處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具體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設立情況信息組、救護組、捍衛組、搶險組、安排組、涉外涉臺組、宣傳組、財務組、善後處置組。

(一)情況信息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由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任組長。主要負責及時瞭解現場情況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區總指揮部堅持聯繫,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傳下達,信息疏通。

(二)救護組:由區衛生局負責。由區衛生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足夠的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指定醫院,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與搶救工作。

(三)捍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的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撲滅火災,排除險情,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和積極參與救護,事故調查及評估、理賠等項工作,現場勘查可商請檢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員參與。

(四)搶險組:由區交通局、建設局負責。區交通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對因事故或引發火災、爆炸遭受破壞的道路路面、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設施進行搶修,並負責設置夜間照明設備。

(五)安排組:由區民政局負責。區民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衆,接待安排前來參與事故處置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對死亡的人、畜屍體做好處置事宜

(六)涉外、涉臺組:由區外事僑務旅遊局負責。區外事僑務旅遊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配合衛生部門對受傷的外國人、洪澳臺同胞、海外僑胞進行救護、轉移、治療工作,負責協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工作,負責對涉外、涉臺問題交涉;負責翻譯工作。

(七)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

(八)財務組:由區財政局負責。區財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準備和解決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統一安排有關辦公經費。

由車輛投保的平安公司和發生事故的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與。

(九)善後處置組:由區公安交警大隊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派出機構接到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由區分局指揮中心迅速演講區委、區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演講或接到區委、區政府的命令後。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全力搶救傷者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區公安分局、檢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單位共同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及發生經過,認定事故責任,核清損失數額,並依法進行處置。

(五)事故的賠償由相關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責任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寫出書面總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置工作結束後。演講區總指揮部。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3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爲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定此預防交通事故預案;

一、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雹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爲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幼兒園外出租用車輛目前須選擇大衆崇明公交公司的車輛,並選用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駕駛員。

2、建立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幼兒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爲規範教育,引導幼兒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幼兒園自有車輛的管理。

6、幼兒園制訂並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並認真實施。

7、不準違法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幼兒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幼兒安全保護。

4、報縣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後作書面彙報。

5、通知受傷幼兒家長。

6、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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