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7W
20xx年打擊傳銷工作計劃一

爲進一步做好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根據省、市《關於開展打擊傳銷“皖劍--”行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具體要求,要組織專門力量,會同相關部門摸底排查,確保排查無死角,進一步擠壓傳銷分子的生存活動空間;要加強監管,對傳銷分子露頭就打,廣泛發動羣衆,形成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對重點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羣衆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確保打擊傳銷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2022年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總體部署,在城關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打擊、清理、創建、宣傳等重點環節,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對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全民動員積極參與打擊傳銷活動的知曉率,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打擊傳銷的良好氛圍;激發村(社區)、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責任意識,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巡查與監控,健全“打、防、控、管”打擊傳銷長效監管機制,努力形成全鎮無傳銷人員、無傳銷組織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摸排以“1040工程”、“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名義實施的異地聚集式傳銷,以“免費旅遊”、“原始股權”、“電子商務”、“資本互助”等爲幌子的網絡傳銷,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打擊和處理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對爲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出租戶採取必要的行政處罰措施。

(三)打擊整治重點區域,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開發的居民小區爲排查清理重點部位,防止傳銷活動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鎮組織召開各村(社區)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動員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具體部署。鎮與村(社區)、村(社區)與村民組(居民組)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負責人,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鎮綜治辦做好監督、協調、彙總,建立會議制度。要做到領導機構、行動方案健全,並積極有效開展宣傳和調查摸底,爲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二)宣傳排查階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區)要在車站、樓道、菜市場、公園、超市等公衆聚集場所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掛圖(標語)等方式向羣衆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詐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衆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廣大羣衆瞭解傳銷的真實面目,自覺遠離傳銷,積極舉報傳銷,使傳銷人員無藏身之地。鼓勵羣衆參與打擊傳銷活動,實行定期“走訪”、動態管理,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調查。要加強協調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況,提高監控度和準確度。

(三)全面實施階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區)要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通過開展戶口檢查、社會管理綜合檢查、計劃生育檢查和常住人口訪問等方式建立巡查機制,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政令暢通,形成共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實現全鎮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絡、無傳銷人員,無傳銷村(社區)覆蓋率達到100%的目標。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綜治辦將根據各地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覈評價,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和文明創建考評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當前,傳銷花樣翻新,手法更多,組織更嚴密,隱蔽性越來越強,各村(社區)要深刻認識當前打擊傳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不可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羣衆的積極性,強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

(二)精心組織,整體推進。各村(社區)要積極參與,建立上下指揮通暢、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鎮綜治辦將加強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督導和考覈,積極推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整體開展。

(三)加強溝通,全力創建。各村(社區)要及時向鎮綜治辦報告活動開展情況,爭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鎮綜治辦將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將迅速研究解決,推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順利開展。

20xx年打擊傳銷工作計劃二

爲貫徹落實全省打擊傳銷工作會議精神和要求,切實做好我市打擊傳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大領導力度,完善政府負責、部門配合,各方協調的打傳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並協調處理防範和打擊傳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問題。

一是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打擊傳銷聯席會議制度,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是各級政府每年召開兩次以上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研究和協調打擊傳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打擊傳銷工作的人、財、物的保障力度,要將打傳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四是各級政府要繼續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覈範圍,特別是要作爲縣(市、區)對所轄鄉鎮、社區綜治考覈內容,把工作落實到第一線。

五是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職責,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增強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傳辦要經常性地開展督促、檢查,年終組織考覈評先。

二、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羣衆識別和防範傳銷活動的能力

一是要突出抓好對大中專院校學生、外出務工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進城農民工等重點人羣和城鄉結合部、市場、車站、碼頭等傳銷易發重點地域的宣傳教育。

二是充分發揮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多層次、全方位地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條例》。

三是組織開展兩次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擬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展“春雷” 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在10月份利用《禁止傳銷條例》實施6週年的契機,再開展一次集中宣傳活動。市、縣兩級聯席會議要根據省“打傳”辦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方案,加強宣傳,着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

三、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深入開展打擊傳銷集中執法行動

按照省“打傳”辦的統一安排,擬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爲期三個月的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工商、公安要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對社會影響較大、羣衆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特別是對以“國家開發”、“資本運作”、“創業就業”等名義及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的活動,要抽調專人成立專案組,進行重點打擊。

工商局:及時掌握本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總體情況和動向,摸清傳銷活動區域、窩點,依據《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實施精確打擊;依法查處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爲,加強對直銷企業和轉型企業的日常監管;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

公安局:負責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傳銷行爲;以傳銷爲手段的經濟詐騙行爲;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騙羣衆;遣散傳銷活動窩點聚集人員;嚴懲傳銷活動的組織人員、骨幹力量和聚衆鬧事、圍攻阻撓執行公務人員的不法分子;進一步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負責牽頭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試點工作,開展“無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防止傳銷組織向學校滲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開展“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並開展“防止傳銷活動進勞動市場”和“防止傳銷進企業”宣傳活動。

監察局:監督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追究傳銷情況嚴重和整治不力地區有關人員的責任。

法院:對起訴的傳銷案件,及時依法審理,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傳銷案件,依法從快批捕、起訴,積極做好偵查取證工作,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依法追捕、追訴罪犯。發現和查辦放縱傳銷行爲的職務犯罪,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對需要救助傳銷人員的救助工作。

商務局: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嚴把直銷市場準入關,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規範和監管各直銷企業在我市的分支機構、經營店鋪、服務網點的經營活動。

財政局:對打擊傳銷工作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持,保證打擊傳銷工作召開會議、督導檢查、集中執法、舉報獎勵以及勸返傳銷人員等所需費用。

稅局部門:負責對傳銷組織及其策劃者、組織者的偷稅行爲進行稅務稽查。

銀監局、人民銀行:協助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利用傳銷形式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爲進行查處。

供水、供電、通信等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工商、公安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對爲傳銷組織人員提供場所的,要根據工商、公安部門的要求堅決採取斷水、斷電、斷網等措施。

宣傳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對查獲的傳銷組織和人員要有時進行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其他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四、進一步夯實打傳基礎,積極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鄉鎮活動”,形成羣防羣控工作格局

1、繼續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鄉鎮”的創建活動。各地要把打擊傳銷作爲社區、村鎮綜合管理和平安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繼續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鄉鎮”的創建活動,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無傳銷縣(市)、區”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按照“五個一”的標準和“擴面、提質、增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創建聯繫點工作,健全創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創建經費,完善有關創建措施,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推動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發揮工商所、派出所、社區、村鎮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加強打傳民間力量建設,在社區樓棟、村鎮建立打傳信息聯絡員制度,構築打傳信息聯絡網,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實出租屋業主打傳責任和義務,使社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

2、進一步開展“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在創建“無傳銷社區、鄉鎮” 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選擇一些重點廠礦、企業和工業園區,穩步推行“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

3、開展“無傳銷校園”創建試點工作。由教育部門牽頭,選擇一個學校作爲試點,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試點,並組建一支打擊傳銷學生志願者隊伍,通過以點帶面,進一步讓廣大師生了解傳銷的危害和正確區分直銷和傳銷,確保校園成爲一方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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