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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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校園安全及周邊社會治安環境,強化安全防範措施,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計劃,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計劃
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計劃【範本一】

爲加快適應學校安全工作新常態,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管理,優化教育教學環境,確保校園及周邊平安,根據中央、省、市有關工作部署和市周邊會議具體要求,縣綜治委決定在全縣開展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20xx年全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緊緊圍繞貫徹落實xx屆五中全會和國家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根據中央、省、市、縣委關於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建設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校園安全防範管理,健全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機制,不斷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淨化校園周邊環境,努力創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集中整治行動由縣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督導、檢查驗收等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工作責任機制。校園周邊辦各成員單位及鄉鎮(街道)要依據各自工作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及時辦理交辦事宜,對重點難點問題牽頭組織集中整治,並積極配合其他牽頭部門的整治工作;要及時落實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公示制度,在轄區內學校門口醒目位置,公示公安部門及鄉鎮(街道)城管、市場與質監、文化等部門對本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治理內容、責任人、聯繫電話及舉報電話等,推進日常整治工作落實。縣綜治委校園周邊辦全年開展明查暗訪不少於2次;對檢查中發現或羣衆反映強烈、網絡輿情暴露的校園及周邊突出安全隱患進行督查督辦,全力改善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

(二)嚴查周邊安全隱患。在全縣學校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排查門衛值守巡查、外來人員(車輛)登記、“紅袖章”工程是否落實到位;排查校園內建築物、圍牆、門窗、防護設施、消防設施、消防通道、交通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查學校周邊是否有交通安全、溺水安全、違章建築以及其他安全隱患。公安部門要重點排查校園周邊治安問題,嚴厲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爲和學校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黑惡勢力;加強抵禦和防範校園傳教滲透工作。文化部門深入開展“掃黃打非·護苗20xx”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寒暑假期間文化市場重點治理,開展出版物市場專項整治;嚴格依法查處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等違法行爲,加大無證無照網吧的查處力度。各職能部門要加大對涉校涉生的安全監督管理和風險監測力度,切實優化學校周邊環境。

(三)突出校車安全治理。縣校車辦要進一步釐清明確各部門責任邊界,列出各部門權利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堵塞管理漏洞、杜絕職責推諉、確保照章履職。縣交運局、縣公路局、屬地鄉鎮(街道)要按照“誰修路、誰負責”原則,加大通校公路薄弱危險路段安防設施建設和維護,校車行駛線路要按照“成熟一條、規範一條、開通一條”的要求嚴格把關,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符合通車條件的線路堅決不予審批。縣校車辦要牽頭組織交警、交通、教育等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快速反應機制;對違規跨界接送、黑校車營運等違規違法行爲露頭即打、頂格處罰、嚴厲懲處,並將處理情況在全縣上下予以通報,形成高壓震懾態勢,確保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四)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教育、市場與質監、衛計、城管、公安等部門要組織聯合執法隊伍,對校園及周邊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營業執照擅自從事食品經營、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堂、門店堅決予以關停、取締;加大對校園周邊食品流通攤販監控力度,堅決取締校園周邊的食品流動攤販,決不允許流動攤販進入校園販賣菸酒、檳榔、盒飯等,嚴厲打擊流動攤販強買強賣,惡意攻擊教師、學生的違法行爲;市場與質監部門要對全縣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全面清理、整頓,對未達到食品製作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予以停業整頓;要嚴格落實省、市要求,根據《長沙市餐飲服務環節“明廚亮竈”工程三年實施方案》、《寧鄉縣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行動方案》精神,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學校要把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竈”工程建設擺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此項工作作爲20xx-20xx年學校食品安全監管重中之重,按照“以點帶面、因校制宜、逐步推進”原則,確保今年達到60%以上,明年全面完成“明廚亮竈”工作。

(五)抓好校園“三防”建設。加強人防隊伍建設,重點抓好保安隊伍和學校內部安全管理隊伍建設,落實“中共寧鄉縣委常委專題辦公會議紀要([20xx] 第27次)”的要求,縣財政將安排經費350萬元爲全縣鄉鎮國中、國小、公辦幼兒園配備專職保安配備175名,同時需要全縣各鄉鎮(街道)爲學校自籌配套資金175萬元;各學校要完善警用器械、消防、交通和水電氣等安全設施設備,努力提升校園安全保障能力。20xx年底,規模以上學校安全防範標準達到公安部、教育部《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規定的水平。

(六)嚴控“三考”及防汛安全。今年大學聯考、學考、會考有將近3萬名學生參考,租用車輛達300多臺次,教育、公安、交警、市場與質監、文化、城管等部門要積極協調,密切配合,嚴格租用車輛審批,嚴格食品安全管理,保密室24小時專人值守,考點學校要認真籌備,要確保考試期間考生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嚴格做好試卷保密工作,確保三考工作萬無一失。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天氣情況的變化,積極做好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氣象部門、宣傳部門和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宣傳應對洪澇災害、山洪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措施,增強廣大羣衆的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要加強對學生汛期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及時應對天氣變化,特別要加強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七)深化安全教育及平安創建。紮實開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確保每月開展2-3個主題教育活動。紮實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問題學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等羣體,加強心理輔導和疏導,防範意外事故。強化法制教育,提升學生的法律意識。推進安全教育向社會延伸,繼續與國小高年級以上學生簽訂《校規校級承諾書》、向家長髮放《學校安全教育告家長書》。中國小每月、幼兒園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師生的應急處置和自救自護能力。借創建“平安寧鄉”之勢,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力爭通過五年的建設,全縣平安校園建設知曉率和參與率達到100%,創建總數達到學校總數的90%以上。20xx年爭創建省級安全文明校園1所,市級4所,縣級15所以上。

四、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4月30日至5月8日)。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學校要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動動員部署,利用橫幅、標語、板報開展宣傳教育,濃厚行動氛圍;各單位要認真學習省、市、縣關於優化學校周邊環境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理清工作思路。

2、集中整治階段(5月9日至6月9日)。緊緊抓住學校上報的100個突出問題隱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在本轄區、本部門管轄領域開展更加深入細緻的排查。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按照“五個一”的原則(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安排人員負責,安排經費保障,加強重點整治,確保不留死角。

3、整章建制階段(6月10日至6月18日)。縣專項組對全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協調指導,各級各部門在認真落實工作調度、工作報告、督察督辦、整治臺賬管理等制度的同時,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治安防控督查、法制安全教育、衛生防疫、學生用車管理、聯防聯治聯繫、重點人員管控等制度,切實規範和促進各地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4、檢查驗收階段(6月19日至6月29日)。專項組辦公室將對開展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評出先進,予以表彰。集中整治開展情況納入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各級緊急會議精神的要求,是切實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營造安全、文明教書育人環境的有效措施,事關全縣20多萬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學校乃至整個社會的穩定。各鄉鎮(街道)、部門、學校必須加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形成主要領導主要抓、分管領導親自抓、其他領導協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落實責任,確保整治實效。各鄉鎮(街道)、部門、學校要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強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確保不發生影響學校穩定和師生安全的惡性事件。

(三)強化督查,推進工作落地。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隊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採用“四不兩直”方式抽查暗訪,推進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縣綜治委將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整治行動期間,各單位各部門要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特別是需要協調解決的突出問題及時報縣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行動結束後,要在6月19日前將工作情況小結和交辦問題整改情況上報,縣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小組辦公室將對整治行動情況發出督查通報。

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計劃【範本二】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爲重點,以“平安校園”創建爲契機,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環境。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石躍輝爲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李光輝、副縣長、公安局長何鳳林、副縣長崔海霞任副組長,縣綜治辦、教育局、公安局、廣電局、監察局、司法局、安監局、財政局、文體局、衛生局、食藥局、工商局、住建局、城管局、環保局、交通局、科技局、電力局、縣團委、消防等部門以及各鄉鎮政府主管副鄉鎮長爲成員的全縣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崔海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馬學明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學校安全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也要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抓好承擔任務的落實工作。各學校也要明確一名主管安全的副校長,併成立總務安全科,落實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目標,形成縱橫協調的安全保障體系。

三、整治內容

1.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斷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學校及周邊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掌握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苗頭性信息,準確瞭解產生矛盾問題的根源,切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化解。真正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把小問題釀成大事端。指導督促教育系統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園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切實加強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嚴防火災、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擁擠踩踏、人身侵害等各類事故、事件發生。

2.徹底整治中國小、幼兒園周邊環境。徹底整治中國小、幼兒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頓周邊違章建築,查處取締違法經營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經營點、小賣部、飲食店、流動攤點等。強化對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管理,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3.加強中國小生安全法制宣傳教育。加強中國小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時排查中國小、幼兒園周邊的交通安全設施,加大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力度,確保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各中國小校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監管,嚴格學生到校時間,避免讓學生過早到校;若有學生提前到校,要及時安排學生入校,杜絕監管“空檔”。

4.全面排查中國小、幼兒園內部安全隱患。各學校對照各項安全整治的內容進行全面自查,針對存在的隱患,採取整改和保障措施。各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對全縣所有中國小、幼兒園的各類建築和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加強對事故多發地區的中國小、幼兒園的安全檢查,特別要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電氣線路等方面的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處理,限期整改,確保不留死角和隱患。

5.嚴肅查處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逐一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針對中國小生、少年兒童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嚴厲打擊針對師生的搶劫、綁架、暴力傷害、敲詐勒索等侵害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爲,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同時建立健全轄區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治安巡邏、巡防工作責任制,明確派出所所長是轄區中國小、幼兒園治安巡邏、巡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層層落實治安防控責任。

6、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構建羣防羣治的安全工作體系。

7、各部門、各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在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組織複查。對學校承諾已整改的隱患逐一檢查落實,並將自查和複查的情況進行彙總及時上報縣校園安全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8、各成員單位要在每季度末上報季度整治結果。

四、部門分工

各鄉鎮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職責,確保整治工作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經常深入中國小、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研究協調解決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

公安局:把偵破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作爲工作重點,嚴防惡性事件發生;合理設置中國小、幼兒園周邊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出租屋、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管理,及時排查各種治安隱患;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尤其是對易發案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的治安巡邏,嚴密防範各種社會治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接送學生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對機動車的安全檢查,保持良好的車輛性能,查禁報廢接送學生車輛,確保行駛安全。

環保局:要加大對校園周邊及環境污染防治監管力度。

綜治辦:負責專項整治協調工作。

教育局:督促中國小、幼兒園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園內部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督促學校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衛生監督制度和採購索證制度;督促學校加強對門衛的安全保衛意識教育,嚴格門衛檢查、登記制度,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人員,注重加強對維護中國小生、少年兒童安全的社會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自覺關心、積極參與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並通過建立心理諮詢室對在校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疏導;督促各中國小、幼兒園及時將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工作出現的問題反饋給安全整治領導辦公室。

司法局: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和學校,共同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規範法制副校長的選聘、培訓工作,爲廣大師生提供法律諮詢,積極參與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

安監局、消防大隊:協助教育部門加強各學校的消防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指導和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學校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

電力局: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用電檢查管理辦法》等規定,對校園周邊及校園內電力設施安全標識、電力設施的接地、受電裝置、電力設施的安全距離、間隔、圍攔、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和裝設,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校園及周邊電力設施安全隱患。

財政局:要加大校園安保設施、器材的投入。

文體局:依法規範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違規經營的書刊店、音像店、電子遊戲經營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吧)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衛生局、食藥局: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及其周邊飲食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查驗工作,開展經常性地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定期開展預防傳染病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相關疫苗接種工作。

工商局:加強學校及周邊食品銷售經營的監管,負責查處取締學校周邊無經營執照的各種商戶,堅決取締“黑網吧”。

城管局:負責校園周邊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嚴禁在校園門口及周邊200米範圍內擺攤設點、佔道經營攤點、開設夜市。加大對校園門前和周邊流動攤點的治理,確保校園門前和周邊的交通通暢。

住建局:依法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市政管理,及時拆除各種違章建築,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環境的整頓和管理;負責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交通局:加大對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做好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

團縣委:加強對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積極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監察局:要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到位。

科技局:會同教育局搞好學校師生地震知識的普及和地震應急演練。

廣電局:圍繞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搞好安全知識宣傳和工作報道。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強化組織領導

l、健全組織領導制度。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徵求學校的意見,針對問題,及時組織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爲學校營造良好的教學與生活環境。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有關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工作情況和趨勢,研究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解決措施,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校長各負其責、學校教師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

2、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教育局要與各學校簽定《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責任書》,各學校也要與內部各處、室簽定相應的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安全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教育局要對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學校,要堅持“一票否決制”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學校的一切評優評先資格,力求防患於未然;要將創建“平安校園”工作納入年度教育工作綜合考評範圍,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師生平安。

3、健全維穩工作制度。要堅持“預防爲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則,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按照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和羣體類事件,邊處置邊上報,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預測、事前防範、事初化解、事中處置、信息上報、善後工作等一整套運作機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維護社會持續穩定;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羣衆,深入細緻地解決好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變上訪爲下訪,把信訪案件和越級上訪事件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導工作,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突出重點,強化專項整治

l、開展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對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整治,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開展網吧及非法出版物專項整治。教育、文體、工商、公安等部門要對網吧、校園書店的非法出版物進行專項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現象,淨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3、開展校園周邊攤點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教育、城管、衛生、食藥、工商等部門要對校園商店、流動攤點、學校周邊的飲食店食品衛生狀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校園商店依法進行整治,對影響學校環境的流動攤點堅決取締。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出租屋的檢查,徹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員,消除治安隱患,確保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

(三)拓展途徑,強化法制教育

l、以課堂爲主渠道,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各學校要將法制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加強對有不良行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防止學齡青少年過早流入社會;要進一步發揮安全副校長的作用,定期開展法制講座(每學期上法制課不少於2次),研究探索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的新途徑和新措施,增強法制教育工作實效。

2、以活動爲主要形式,強化學校德育工作。各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平臺和演講賽、知識競賽、主題班會等形式,開設“青少年模擬法庭”、“拒進網吧”和“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等主題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實效,從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長學校”爲載體,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要採用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動的形式,廣泛開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區創建等系列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延伸到每一個社區、家庭,提高家長及社會各界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工作職能,紮實抓好承擔任務的落實,幫助學校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爲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6月30日前,各成員單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 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學校、幼兒園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鄉鎮和相關部門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長、園長和教育部門的責任;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秩序長期混亂、刑事治安案件頻發的,要追究轄區民警、派出所所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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