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律師工作計劃的範文模板

來源:瑞文範文網 2.69W

一、積極推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帶動全市律師提高政治素質、強化大局觀念

有關律師工作計劃的範文模板

1、加強黨建工作制度建設,探索建立律師黨建工作例會制度、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及信息報送制度,不斷完善黨建工作聯絡員制度及律師事務所、司法所聯繫溝通制度,推動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步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黨委辦公室)

2、創新律師黨員教育培訓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行業特點且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訓機制。整合培訓資源,與相關院校、研究機構等建立合作關係,打造一支律師行業黨建的專業教育培訓隊伍;籌建北京律師黨建教育培訓基地,對律師黨員開展常態化、專業化教育培訓工作;改進培訓內容,增加分類別、分專題培訓比重,積極運用信息網絡等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律師黨員學習教育的信息化水平。(黨委辦公室)

3、暢通律協黨委與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及律師黨員溝通聯繫的渠道,開設律師黨建網站,豐富欄目設置,完善律師黨員信息庫建設,對基層黨組織和律師黨員實施動態管理;拓寬信息渠道,建立律師黨建短信平臺,不斷豐富黨建工作的形式和載體。(黨委辦公室)

4、以“五好黨支部”評選爲載體,在律師行業大力開展爭先評優活動,通過表彰宣傳基層黨建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不斷增強律師行業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黨委辦公室)

5、以黨建爲龍頭,從堅定律師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確保律師隊伍真正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認識的高度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引導全市律師樹立大局意識、首都意識、發展意識和責任意識,爲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提供保障。(黨委辦公室)

二、深入開展律師隊伍警示教育活動,全面加強律師隊伍建設、行風建設、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建設

1、按照司法部的統一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以汲取李莊案件教訓爲契機,以律師執業理念、近年來北京律師隊伍中的先進典型事蹟和違法違紀案例爲主要內容,在全市律師隊伍中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通過引導律師隊伍的自我學習、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使廣大律師深刻認識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本質要求,切實增強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進一步強化依法執業、誠信執業和盡職執業的觀念。(祕書處)

2、以近年來北京律師隊伍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爲主要素材,輯印先進事蹟學習材料彙編和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彙編,組織先進事蹟巡迴宣講和律師宣誓活動,大力宣傳和弘揚首都律師服務大局、關注民生、熱心公益、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深刻剖析律師違法犯罪、違規執業的典型案例,組織律師進行執業觀、價值觀的討論,找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執業理念、執業能力、執業行爲、職業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澄清是非觀念,增強執業風險意識。(宣傳與聯絡委員會、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

3、邀請有關領導或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進行律師執業理念的宣講或輔導報告,舉辦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北京政法工作概況及時事政治等專題講座,開展國情社情教育,爲全市律師及時瞭解國家政治經濟形勢、強化大局意識、增強執業責任感、使命感奠定基礎。(會員事務委員會)

4、結合警示教育活動開展,分別組織青年律師、訴訟業務爲主的律師、部分律師事務所主任和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就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執業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係、正確處理與當事人和司法人員的關係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律師開展專題討論,統一思想認識,堅定理想信念。(祕書處)

5、針對警示教育活動發現的問題,引導和推動律師事務所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收結案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重大案件請示報告制度、勞動合同制度、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所內律師執業監管制度等規章制度;就律師事務所依據《律師法》與《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律師進行執業年度考覈的程序、內容及辦法等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起草制定相關規範性指引,爲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提供範本。(律師事務所管理指導委員會)

6、結合行業紀律懲戒案件查處工作發現的一些應當引起重視的問題、投訴的熱點及查處的典型案例,通過協會網站、會刊及手機短信平臺發佈規範執業指引,提示全市律師對頻繁引起投訴的不規範執業行爲提高警惕並採取防範措施,修訂紀律懲戒的相關行業規範和律師代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規則,組織編寫《投訴案件案例彙編》,幫助會員提高自律意識,增強風險防範能力。(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

7、以警示教育活動爲契機,配合市局牽頭組織由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有關政法部門參加的座談會,與地稅局、車輛管理所、邊防局、國資委等有關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接洽和座談,推動解決律師在會見、立案、調查取證、業務限制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問題,完善和規範律師與司法人員關係的長效機制,爲北京律師創造良好的法律服務環境。(權益保障委員會)

三、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律師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能作用

1、以全面落實“xx”規劃爲目標,推動全市律師積極投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積極搭建平臺,加強行業引導,不斷深化與拓展律師參與社會管理與經濟發展的渠道與途徑。(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2、着眼於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發展戰略,促進律師不斷擴大和提升在國際貿易、反傾銷、知識產權保護等涉外高端領域的服務範圍和服務水平;多元化開發境外律師學歷及非學歷教育項目,爲北京律師學習深造、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搭建平臺;邀請境外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的知名律師舉辦講座,幫助北京律師瞭解國際法律服務的前沿趨勢,爲進一步提高首都現代化、國際化水平提供法律保障。(外事委員會)

3、充分發揮律師專業優勢,引導律師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重點功能區建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積極參與城南行動計劃涉及的交通、市政、公共服務項目、危改、能源安居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的法律論證;積極開展政府法律顧問和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爲政府依法決策、爲企業做大做強提供法律支持。(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4 積極組織和推動律師參與涉法涉訟信訪和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組建涉法涉訟信訪志願律師團,組織更多的律師參與政府信訪工作;與北京市總工會、北京市僑辦合作,繼續推進律師參與職工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推動社會矛盾解決機制納入法制化軌道。(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5、充分發揮61個專業委員會的作用,積極參與各級人大及政府的立法、修法和公共政策諮詢工作,探索與創新律師參與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各種形式和途徑,擴大北京律師在國家立法、執法等相關政府部門的影響力。(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6、以滿足人民羣衆對律師法律服務的基本需求爲目標,進一步拓展律師的公益性服務功能。組織律師積極參與鄉鎮公益法律服務中心建設,爲農村公益法律服務體系全覆蓋提供支持;不斷完善北京公益律師服務熱線值班接待工作,引導和支持律師面向基層、面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制定各項便民措施,積極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樹立良好的公益形象。(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四、大力加強行業基礎建設,進一步強化協會的行業指導及行業規範職責

1、以《北京市律師協會章程》爲總綱,調整並健全行業管理規章體系。修訂《北京市律師協會代表大會規則》;制定《北京市律師協會規章制度制定辦法》;組織、協調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制定、修訂相關工作規則;結集出版第八屆北京律協行規彙編(第一冊);翻譯發達國家律師協會的相關行業規範,爲完善我市律師行業規範體系提供參考和借鑑。(規章制度委員會)

2、廣泛開展律師行業發展戰略理論問題研究,制定北京律師行業中長期發展綱要;總結、摸索北京律師行業的文化建設問題,加強行業的凝聚力、忠誠度,樹立律師職業的榮譽感;配合市司法局對北京律師准入制度以及北京市法律服務市場的容量問題進行研究,爲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決策提供參考數據和建議;對市區兩級律師行業組織的管理架構、職能配置進行更深入的調研和論證;繼續探索律師學院的設置問題,完善律師繼續教育體系;着手編制《北京律師行業年度發展藍皮書》。(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

3、積極推進《律師事務所管理評價體系標準及評估指南》的推廣應用及成果完善,通過主題研討、參觀座談、組織律師事務所管理人沙龍等方式引導律師事務所認識、瞭解評價體系在事務所管理中的作用,並組織部分律師事務所應用《評價體系》進行自我測評;同時,根據《評價體系》的要求,製作律師事務所管理必備的相關制度範本,爲律師事務所規範管理行爲提供借鑑。(律師事務所管理指導委員會)

4、根據事務所管理的需求,組織新建所合夥人管理知識培訓,幫助新建所提高規範化管理水平;舉辦全市範圍的行政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專業技能競賽和文體活動,開展主題徵文活動,幫助律師事務所穩定行政管理人員隊伍,不斷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律師事務所管理指導委員會)

5、增設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管理考覈工作委員會,加強對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重新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及申請本地變更執業機構和異地變更執業機構的相關人員審查、培訓及考覈力度,嚴把行業入門關。(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管理考覈工作委員會)

6、調整行業紀律懲戒工作思路,探索教育與懲戒並重的工作模式,加強對會員規範執業行爲及管理行爲的教育和引導;研究建立聽證前調解制度,加大調解力度,有效化解投訴人與律師的糾紛;出臺紀處委規則、立案規則、聽證程序、處分適用標準等相關工作規則,編輯出版《北京律協紀律懲戒審查手冊》,提高會員懲戒工作標準化及規範化水平

。(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

7、針對近年來會員反映比較集中的利益衝突問題舉辦研討會或主題論壇,就利益衝突的認定、處理等相關問題爲會員搭建交流和探討的平臺,對會員進行指引。(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律師事務所管理指導委員會)

8、審覈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xx年度會費支出決算,編制協會xx年會費預算方案,研究制定協會財務預算科目、費用支出使用標準、財務工作規範及工作流程等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會費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和規範化。(財務委員會)

9、探索建立協會領導層聯繫會員制度,暢通與會員的溝通與聯繫,及時聽取會員對協會工作的需求、意見和建議,擴大協會決策的代表性。(祕書處)

10、在爭取市委政法委支持的基礎上,與法院系統進行積極溝通,建立和推廣律師開庭統一着律師服制度,打造北京律師的整體形象。(會員事務委員會)

11、加強與公檢法等政法部門、法學會等研究部門以及高校法學院的聯繫,積極開展法律職業共同體各方在法學研究領域的橫向交流與相互間的合作,提升協會的影響力。(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五、加強調查研究,調整職能定位,不斷完善律師行業“兩結合”的管理體制

1、積極穩妥地推進宣武、昌平兩區律師協會的試點工作,幫助解決試點運行初期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爲試點區縣律協更緊密地聯繫和服務轄區廣大會員提供指導、支持和保障。(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

2、結合試點運行情況,對協會現有職能進行梳理,就市區兩級律師行業組織之間的職能劃分、工作對接及信息溝通等進行研討論證,研究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工作流程以及試點區(縣)律師協會相關工作規則模板,組織對試點區縣律協理事、監事等相關組成人員的履職培訓。(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規章制度委員會)

3、在年度會費預算中就區縣律師行業組織的工作經費作出具體安排,爲其正常運轉提供經費保障。(財務委員會)

4、就區縣律師行業組織的形式、架構、職能、經費保障等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從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北京市律師協會的服務體系、推動協會服務功能向區(縣)的延伸、健全區縣層面行政管理與行業管理的結合點以及有利於促進首都律師行業發展的原則出發,提出富有建設性的建議和方案,爲積極穩妥地推進區縣律師行業組織組建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市“兩結合”的律師管理體制提供決策參考。(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

5、對北京律師行業“兩結合”管理體制近年來的運行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和提煉,與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協會行使監督指導職責的方式及範圍,以規範管理行爲、整合管理資源,切實提高“兩結合”的管理效能。(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

六、積極推動北京律師法律服務的品牌化建設,爲律師行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搭建平臺

1、在整合首都人才優勢和律師資源優勢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北京律師學院的籌建工作,在培訓內容、培訓對象、培訓方法及培訓考覈等方面進行創新和改革,加強全員培訓力度,提升北京律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2、積極擴大業務研究成果的受益面,策劃《律師大講堂》、《律師業務指引》、《律師業務示範文本》等系列叢書,創辦《專業委員會通訊》,加大對律師的業務指引力度。(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3、舉辦第二屆北京律師論壇,策劃並召開“兩岸四地律師業務論壇”,全面彰顯和展示北京律師的職業風采與專業水準,進一步擴大行業的社會影響。(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4、與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法學院校、培訓機構進行接洽,爲北京律師走出國門、學習深造提供平臺。(外事委員會、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5、與中國貿促會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合作召開涉外仲裁研討會,就涉外仲裁的相關問題進行專題研討。(外事委員會)

6、配合“走出去戰略”,啓動國別法律服務市場與法律風險專題調研,對境內資本海外投資的熱點地區的法律環境進行考察,編制完成熱點地區法律風險提示報告及律師風險提示報告。(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外事委員會、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七、大力宣傳北京律師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1、全面加強行業宣傳策劃,積極拓寬渠道,創新宣傳形式,大力宣傳北京律師在首都社會經濟建設中的作用和貢獻,樹立北京律師行業主流形象;充分發揮協會新聞通報制度的作用,擴大與電視媒體法制類專欄節目的聯繫及合作,強化宣傳效果。(宣傳與聯絡委員會)

2、繼續加強對四川地震災區以及歷年來協會援建的希望國小、衛生院等捐助項目的關注和支持;加強與中西部地區律師的業務交流;大力推動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工作;加強對律師行業公益形象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完善北京公益律師服務熱線值班接待工作,規範北京律協公益法律諮詢中心值班接待及考覈制度,不斷提高諮詢接待的專業水平,擴大北京律協公益品牌的社會影響。(宣傳與聯絡委員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

3、編制並向社會發布北京律師社會責任報告,總結北京律師承擔社會責任的實際成效,分析面臨的問題和困難,以更好地引領北京律師投身公益事業,並向社會展示和弘揚首都律師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宣傳與聯絡委員會)

4、依託首都律師網站設立“參政議政之窗”欄目,及時向會員徵集提案線索,建立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庫,組織行業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代表行業提出建議案、提案,並在兩會期間對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重點全程跟蹤報道。(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宣傳與聯絡委員會)

5、以貼近會員的實際需求、體現首都律師的特點爲目標,對《北京律師》版面設計、雜誌風格、內容主題及組稿方式等進行改革;與《中國律師》雜誌、法制日報、北京晚報、北京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合作開設專欄或專版,密切與中央電視臺、北京電視臺相關法制專欄節目的互動聯繫,全方位、多層次開展律師宣傳工作,爲中小律師事務所及新執業律師開拓業務搭建平臺。(宣傳與聯絡委員會)

6、進一步加大行業維權力度,儘快建立協會與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的工作聯繫制度;與朝陽區檢察院建立並試行訴前檢察官和律師意見交換制度;與法院探討律師權保工作與法院審判事務管理工作的對接點;與看守所進行積極溝通,推動改善律師會見環境、會見條件等問題。(權益保障委員會)

7、會同有關部門,打擊違法違規從事法律服務經營行爲;在部分城區法院設立顯示屏,提示聘請合法合規律師;聘請法院工作人員爲律師行業監督員,就法院周邊違法違規從事法律服務經營行爲進行監督,維護法律服務市場秩序。(權益保障委員會)

8、牽頭舉辦首屆律師權益保障論壇,交流和探討律師權益保障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搭建律師維權網絡,在此基礎上,徵集、彙集相關文章出版律師權益保障論文彙編。(權益保障委員會)

9、籌備舉辦相關省市律協交流活動,擴大北京律協與兄弟省市律協的交流與合作。(宣傳與聯絡委員會)

10、應國外及境外友好協會的邀請,組團出訪英國、韓國及中國臺灣地區;並根據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委員及律師代表的要求,組織自費團出訪,擴大北京律師的國際影響。(外事委員會)

八、建設、培育和弘揚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增強行業凝聚力

1、加強對行業文化建設的研究,集中行業智慧,凝聚和提煉北京律師行業文化的內涵,引導全市律師強化大局意識、誠信意識、集體觀念和奉獻精神。(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

2、針對現階段制約北京律師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在組織專題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具體措施,以切實解決隊伍質量提升滯後於數量發展、行業精神建設滯後於業務建設的現狀。(律師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

3、從行業戰略發展角度加大對青年律師的培養、扶持力度,繼續實施並穩步推進“北京青年律師陽光成長計劃”,加強對青年律師的業務指引與執業指引;通過組織青年律師沙龍、聯誼等形式促進青年律師之間、青年律師與其他青年組織的溝通與交流;組織青年律師參加北京人民廣播電臺“法治北京”節目的直播諮詢;與市團委、市青聯等機關團體建立溝通合作機制,探索推動“律師團建”工作,舉辦優秀青年律師、優秀青年公益律師評比活動;與大學合作開展青年法律人實踐培養活動,爲行業發展培養後備人才。(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宣傳與聯絡委員會、業務指導與繼續教育委員會)

4、針對女律師的職業特點與性別特點,組織業務技能、身體心理健康、經濟及國際形勢等主題講座;調研《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保護女律師權益方面的落實情況;廣泛徵集有關女律師執業、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文章並積極組織在刊物上發表;在《法制晚報》或其他紙製傳統媒體上開闢女律師觀察專欄,爲讀者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加強與市婦聯及相關女性團體的交流,爲女律師擴大社會參與搭建平臺。(女律師工作委員會)

5、完成首都律師網站改版二期工程建設,依託網站建立網上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網絡社區,實現會員網上報名、網上培訓、在線交流等各項功能,將網站建成爲一個風格獨特、功能健全、使用便利的對外標誌性窗口。(宣傳與聯絡委員會、會員事務委員會)

6、豐富會員的文化體育生活,組建律師攝影俱樂部,邀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爲會員舉辦高端講座,幫助會員及時瞭解首都政治經濟形勢,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業務。(會員事務委員會)

7、改善會員福利工作,就執業責任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涉及的保費標準、投保模式及保障範圍等相關問題開展調研,爲完善律師執業保障體系提供決策依據;研究建立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律師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出險理賠的應急機制;探索建立執業責任保險追償制度,健全執業責任保險運作模式;完善律師互助制度,修訂《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師互助辦法》,對律師互助金的申請條件、範圍、標準、程序等問題進行調整和規範。(會員事務委員會、規章制度委員會)

九、加強和改進祕書處工作,努力打造律師之家(祕書處)

1、根據專門工作委員會的設置調整及工作需要,增設祕書處相應的工作部門,並對現有部門和崗位進行調整,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吸引優秀人才充實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建立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2、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力度,進一步優化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和學歷結構,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管理隊伍,以確保祕書處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服務標準和服務能力能夠適應協會工作、行業發展以及廣大會員的需求。

3、以定位清晰、職能明確、運行規範、服務到位爲目標,依據協會章程的相關規定,規範祕書處工作規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北京市律師協會祕書處工作規則》,明確祕書長及內設各部門的職責定位和工作程序,建立良性運行機制,提高工作效率。

4、本着爲會員提供執業便利和服務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協會辦公樓各種硬件設施及服務功能,不斷拓展服務會員的領域和空間,努力打造真正的會員之家。

5、加強祕書處硬件建設,提高辦公自動化和信息網絡化程度,爲會員提供良好的現代化服務條件,提升北京律協的對外形象。

十、嚴格監督程序,暢通監督渠道,加強和改進監事會工作(監事會)

1、進一步完善並爭取儘早通過《監事會工作規則》,使監事會的監督工作儘早納入“合規有序”監督的時期。

2、敦促理事會和祕書處完善財務管理體制,特別是結合xx年審計工作的經驗具體敦促、建議和監督制訂《會議經費使用標準》、《出國經費標準》等重點領域和事項的財務支出規則和標準。

3、積極配合並結合“警示教育”工作,加強與律師代表的溝通和聯繫,傾聽和及時反映律師的呼聲和訴求,探討監事會聯繫廣大律師代表的工作方法和機制。

4、積極推進監事會(受委派監事)列席專門委員會重要會議的機制。

5、對協會重點項目的招標、協會各級機構的人員選舉等重點環節主動介入、加強監督。

6、重點調研兩級行業管理體制中的監督機制的銜接和配合問題,探討並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試行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經驗交流機制,以及設立聯絡員制度的可行性。

7、對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監督,並在條件具備時提議制定相關制度,促進律師代表提案制度的切實落實。

8、繼續加強與兄弟省市律協監事會的互訪交流;組團訪問安徽或上海律協監事會。

9、對會長、副會長、理事的履職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和制度監督。

10、關注區縣律師行業組織設立選舉過程的公開、公正和公平。

11、加強自身機構建設和監事會成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不斷提高監事的自身的思想修養,探討完善監事會工作的方式方法。

12、增強對審計工作過程和結果的參予程度,不斷提高審計工作對行業財務工作完善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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