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彙報: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8W

黨的紀律,是指中國共產黨按照黨的政治綱領和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黨在革命、建設、改革等各個時期的任務和需要而確立的各種黨規黨法的總稱,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準則和言行規範。xx大黨章載明:“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這是對黨的紀律及其在黨的建設中的地位、作用的規範認定。

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彙報: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在當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更需要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涉及到黨內生活的各個方面,具體可分爲政治紀律、經濟紀律、組織紀律、人事紀律、宣傳紀律、羣衆紀律、外事紀律等等。下面,我着重談談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

一、關於黨的政治紀律

(一)政治紀律是黨的最重要的紀律

黨的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線的紀律,它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在政治立場、政治觀點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都堅定地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保證中央政令暢通。1927年黨的五大關於《組織問題議決案》,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政治紀律”這個概念。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爲了保證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貫徹執行,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強調了黨的政治紀律的問題。衡量一個黨員政治紀律強不強,主要的方面是:能不能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以經濟建設爲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兩個基本點。xx同志曾經指出:“講政治紀律,首要的一條,就是要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動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保證中央政令的暢通。”嚴肅黨的政治紀律,是我們黨歷來十分重視,尤其是近一個時期以來黨中央反覆強調的大事。在黨的所有紀律中,政治紀律的地位、作用尤爲突出和重要,正如xx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的講話中指出的:“政治紀律是黨的最重要的紀律。政治紀律加強了,有利於中央政令的貫徹執行,也有利於減少腐敗問題的產生。”

爲什麼說政治紀律是我們黨最重要的紀律呢?首先,從性質上看,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則的紀律,是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與核心。如果政治紀律鬆弛,那麼組織、人事、經濟、宣傳、羣衆、外事等各方面的紀律就會失去政治基礎,長此以往,黨就可能成爲一盤散沙,一事無成。其次,從作用上看,只有政治紀律嚴明,才能使全黨成爲一個有機的整體,形成強大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推動黨的事業蓬勃發展。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是我們黨從小到大、由弱到強,從挫折中奮起、在戰勝困難中不斷成熟的根本保證。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爲對黨的危害極大。對此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和高度警惕。

(二)當前政治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或不良現象

當前,我們之所以重申政治紀律,主要是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一些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或不良現象,突出地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黨性原則不堅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幟不鮮明,態度不堅決。有些黨員和幹部,理想淡化,信念動搖,對懷疑和否定黨的領導、懷疑和否定黨的現行方針政策、懷疑和否定社會主義制度的錯誤言行,對一些涉及重大原則的大是大非問題,態度曖昧、聽之任之,甚至喪失黨性原則,拿轉變觀念、言論自由當幌子,公開散佈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有損黨的形象的言論,編造、傳播政治謠言,跟着錯誤的東西跑,給黨抹黑,在羣衆中造成惡劣影響;2、搞政治上的自由主義,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中央保持一致。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上,不聽中央的招呼,不按中央的要求辦事,各自爲政,我行我素,極端自由化和無政府主義盛行;有的不是全面、正確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確理解說成是中央精神,使之在貫徹執行中變形走樣;有的對中央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定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極應付,使之難以真正落實;有的不顧大局,不顧國家整體利益,片面強調本地區本部門“情況特殊”,對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政策,討價還價,打折扣,搞變通,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些地方和部門,無視中央政令的統一性、權威性,爲了一己私利或局部利益,不惜損害國家利益和全局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無視中央的三令五申,頂風違紀,明知故犯;有的超越權限,自立章法,把自己所管轄的地區或部門變成“獨立王國”,拒不執行中央決定。因此,我們必須充分認識上述問題或不良現象的嚴重危害性,自覺維護和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定不移地保持我們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的統一,保持全黨意志、號令、力量的統一。正如吳官正同志在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工作報告中特別強調的:“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不動搖,警惕敵對勢力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戰略圖謀,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

(三)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首要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緊密團結在以xx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要牢固樹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不動搖,嚴格遵守黨的章程和各項法規制度,認真貫徹中央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真正做到黨章要求的“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不允許公開發表或在羣衆中散佈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更不允許組織、參加或支持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能泄露黨和國家的祕密。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將認識統一到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上來,不斷提高貫徹執行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意識,確保中央的政令暢通。作爲法院的黨員幹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就是要充分利用當前正在開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黨風廉政學習教育月”活動,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相結合,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中央政令的統一執行,確保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要特別強調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完成改革發展的各項任務,必須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沒有穩定的環境,什麼都幹不成,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掉。黨中央一再強調,要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一定要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出發,認真落實中央的要求,堅決維護社會穩定。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政治覺悟,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善於從講政治和維護穩定的角度觀察、分析和處理問題。要高度警惕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和“xx”等邪教組織的搗亂破壞活動,與危害社會穩定的行爲作堅決鬥爭。要充分認識各種政治謠言的嚴重危害性,不信謠、不傳謠,自覺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羣衆中的形象。要堅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刻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切實解決那些損害羣衆利益的突出問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好社會穩定,爲改革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作爲法院的黨員幹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就是要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增強服務意識、維穩意識,在審判工作中堅持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還要正確處理好以下關係:一是執行紀律與保障黨員權利、發揚黨內民主的關係。黨的xx大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黨內民主建設“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爲基礎”。那麼,講民主、權利和自由,是不是就可以不執行紀律了呢?當然不是。列寧在論述黨的紀律的時候,明確地指出:“行動一致,討論自由和批評自由———這就是我們的定義。”這說明執行黨的紀律與保障黨員權利、發揚黨內民主是完全一致的。黨內民主,講的是黨內權力的來源和行使的問題,即決定黨內任何重大問題,不能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而是要按照黨章的規定和程序,由全體黨員共同決定。而遵守紀律,就是執行全體黨員共同作出的決定。決策講民主,執行講集中、講紀律,這就是民主與集中、民主與紀律的基本關係。明確了這個關係,就不應該把執行紀律與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對立起來看待。二是遵守紀律與開拓創新的關係。我們正處在一個改革創新的時代。要與時俱進,就必須不斷地解放思想、開拓創新。而黨的紀律就是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充分尊重和保護廣大黨員的首創精神,決不是束縛創新的“條條框框”。正如列寧所說,黨的紀律“是在鬥爭中發揮獨創性和主動性的紀律”。正確執行黨的紀律,可以保障黨員正確行使權利,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而保證開拓創新始終沿着正確的方向前進。作爲法院的黨員幹部,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並不防礙大家在組織生活會上對院黨組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提出批評,在堅決執行院黨組的決策的前提下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見,也不限制大家對法院現有的規章制度通過正常渠道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是不能搞“開會不說,會後亂說;當面不說,背後亂說”的自由主義。所有規章制度一旦實施,無論有無保留意見,任何人都應無條件執行,不允許打折扣,搞變通。

二、關於黨的組織人事紀律

(一)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的概念和基本內容

黨的組織人事紀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組織人事紀律包括黨的組織紀律和黨的人事紀律,狹義的組織人事紀律主要指黨的人事紀律,即幹部選拔任用紀律。

黨的組織紀律,是黨員和黨的組織遵守的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行爲準則。共產黨是無產階級的有組織的部隊。黨歷來重視組織紀律建設。在黨成立時通過的第一個綱領就明確規定:“凡承認本黨黨綱和政策,並願成爲忠實的黨員者,......在加入我們的隊伍以前,必須與那些與我們的綱領背道而馳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xx大黨章對於黨的組織紀律作出了許多新的規定和要求。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的組織原則,也是黨的根本的組織紀律。它的基本內容包括:黨員必須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並向選舉產生它們的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羣衆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必須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不允許任何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人凌駕於黨的紀律之上;黨內不允許搞派別組織進行派別活動,也不允許在黨外參加和支持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違背上述原則的行爲都是違犯了黨的組織紀律,都應當受到黨的紀律的追究。

黨的人事紀律是指黨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原則和程序的規定。黨章規定:“黨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並且要求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在幹部工作中要堅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嚴禁以派性劃線,嚴禁利用職權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私人勢力。”“任何領導幹部,不得違反黨的幹部標準和組織原則,將自己的親屬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不得讓他們超越職權干預黨和國家的工作;不應把他們安排在自己身邊的要害崗位上。”違反了這些規定,也就違犯了黨的人事紀律。黨的人事紀律的基本內容包括:幹部的選拔和任用,必須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按黨的幹部標準辦事,不能搞任人唯親,不許利用職權拉幫結派;幹部的任免、調動和處理,必須經過集體討論,不能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幹部的任免升降,必須按規定程序辦事,不能臨時動議,倉促決定提拔任職;不許泄露人事機密,討好個人;不許違反編制規定,擅自增設機構和增加職數,等等。認真執行黨的人事紀律,對於從法規上保證黨所任用的幹部能夠符合黨的德才兼備、“四化”標準,提高幹部隊伍素質,調動幹部的積極性都有重要的意義。

(二)當前強調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最近,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發出《關於在地方黨委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保證地方黨委換屆工作順利進行。這裏的組織人事紀律應作狹義理解。

爲何當前特別要強調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主要是因爲:從今年開始到明年上半年,全國省、市、縣、鄉四級黨委將分批進行集中換屆,目前,換屆工作已經陸續展開。根據以往臨近換屆暴露出的各種不容忽視的問題,說明當前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需要各級領導和部門高度警惕和戒備,提早做好預防工作,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有人把臨近換屆時一些幹部表現出的“思想波動、行爲異常”等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不良現象稱爲換屆幹部“多動症”,其主要表現是:1、“思想活躍”。有的人對換屆表現出格外的“關注”,思想異常“活躍”,熱衷於傳播和製造人事方面的“小道消息”,充當“業餘組織部長”的角色。正是受這些虛假信息和民間謠傳的襲擾,使得我們有些幹部“沉”不住了,思想染上了“波動病”,滿腦子想的都是個人今後的“政治仕途”和“退轉去留”,無心戀事業、想工作、幹實事。2、“異常繁忙”。主要表現在少數幹部的“一反常態”上。他們把換屆看成是難得的“政治機遇”,靠金錢物質“攻打”領導和要害部門,大搞行賄送禮,不惜血本,不顧廉恥、不擇手段,無視羣衆嘲諷和痛斥,置黨紀黨規於不顧,甚至明目張膽地動用公款拉關係、走後門、上竄下跳、投機鑽營,整天東奔西跑,“忙”得不可開交,把正常的工作早已拋到了九霄雲外。3、“工作鬆懈”。主要是一些年齡偏大的幹部,認爲自己是“船到碼頭車到站”,缺乏“站好最後一班崗”的敬業精神和責任意識。還有的認爲現在提拔幹部是“不看政績看關係,只要有人關係硬,升官就會有保證,只要肯於多“投入”,前途自然有“出路”。他們沒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而是工作鬆鬆垮垮,紀律渙散鬆弛,自由主義氾濫,機關工作秩序紊亂,辦事質量效率低下。

上述幾種不良現象值得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實踐證明,搞好地方黨委換屆工作,是全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關係到“xx”規劃的順利實施,關係到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關係到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關係到黨的事業的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中紀委和中組部下發的《關於在地方黨委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組織人士紀律的通知》精神,嚴格程序、規範運作,嚴肅對待,一絲不苟地搞好換屆工作。對影響工作、干擾換屆的不良行爲,尤其是對那些“買官買官”、“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的腐敗現象,一經發現,要嚴查嚴處,確保換屆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圓滿完成。

(三)人民法院要做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的表率

人民法院作爲國家審判機關,要想抓好審判、執行工作,必須大力加強法院幹部隊伍建設,特別是法院領導班子和中層幹部隊伍建設。法院黨組要牢固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努力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院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要自覺遵守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議事規則,對凡屬於事關全局的重要決策、幹部任免、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都必須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要認真執行各項幹部人事制度,嚴格按照有關幹部任免工作標準和程序辦事,努力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紮實的幹部選撥到領導崗位上來。要堅持德才兼備的任人原則,兩者不可偏廢其一。最近被媒體報道的長沙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唐吉凱“買官案”就是在幹部選拔任用上重纔不重德的典型案件,令人深思。提到“買官”,人們往往會想到那些沒有真本事、只靠使銀子往上爬的人,而最近因行賄受賄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的唐吉凱卻曾被認爲是湖南省政法隊伍中難得的“學者型”官員,XX年被紀檢監察部門採取“雙規”措施前正在攻讀博士學位。擔任長沙中院副院長後,他在全國率先推出解決“執行難”的法院執行機構改革。他曾被委以重任,主審了“三湘女鉅貪”湖南省建工集團總公司原副總經理蔣豔萍案。作爲重點培養的後備幹部,他被組織部門選送到國外留學半年,能夠嫺熟地使用外語。就是這樣一個被很多人看好的年輕幹部,1999年就“跑官買官”了。XX年春節期間,唐吉凱一次就送給當時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振漢10萬元,要求在長沙市中院院長更換時予以關照。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高學歷者走上領導崗位,也有不少在職領導幹部通過各種方式提高自己的學歷、學位,知識型、專業型領導幹部隨之多了起來。這固然是好事,但越是如此,越須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謹防讓專業能力掩蓋品德問題。專業知識和技能比較容易表露,品德卻需要深入細緻地考察。唐吉凱正是利用了人們對他專業能力的信任,業務上表現突出,背後卻幹着行賄受賄的勾當。唐吉凱“買官”案爲我們提供了一個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尤其作爲法院系統的幹部更應吸取其教訓。

前一段時間, 我院圓滿結束了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工作,由於領導重視、組織嚴密、程序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總體上得到了區委和市中院有關領導的肯定,也得到了院籌備組和全體幹警的認可。在這次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工作中,我們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制度,教育引導全體幹警從大局出發,正確對待進退留轉,堅決避免投機鑽營、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等現象的發生,確保了我院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平穩進行。過去選拔任用幹部,羣衆參與少。現在通過把競爭職位和任職資格公開,競爭程序、辦法、過程公開,接受羣衆全程監督。每個幹警對選拔中層幹部都有發言權,並通過羣衆測評反映自已的意願。民主決策程度之高,是過去任何干部選拔方式所不能相比的。推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羣衆公認的原則選人用人,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突破,克服了以前圈子小,透明度低,羣衆參與度不高,由少數人選人和在少數人中選人的幹部任用形式的弊端,有效地剎住了選人用人上“任人唯親”的不良現象,進一步淨化了選人用人環境,樹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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