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子鄉國小教代會工作情況總結匯報

來源:瑞文範文網 5.21K

加強民主管理 推進教代會工作

新城子鄉國小教代會工作情況總結匯報

新城子鄉國小文/瑞雪烹梅

自新城子鄉中心國小成立以來,我校就建立了教代會工作制度,教代會工作就逐步向規範化方向邁進。XX年,我校教代會工作在區教育工會和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在本校教代會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對如何提高教代會工作質量,規範教代會工作程序,加強教代會制度建設等問題作了有效的探索,保障了教職工通過教代會實施民主管理權利的落實,有效地調動了廣大教職工積極性,促進了學校事業的發展。現將我校教代會工作作如下彙報:

一、黨政重視

1.學校黨政領導依法治校意識的強弱以及對教代會重視支持與否是教代會工作能否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我們新班子上任以來,堅持做到堅持依靠教職工辦學,把教代會工作列入每年黨組織工作議程,還加強黨支部對教代會的組織領導,結合學校中心工作,研討每學期教代會的主要內容與形式,使教代會工作有聲有色。定期聽取教代會工作彙報,每次召開教代會,確保95%以上代表出席。

2.學校確保工會主席參加校務會,確保了工會主席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還確保落實了工會主席應該參加的各種會議。

3.能認真準備並按時提交大會審議書面材料,閉會期間,能主動與教代會代表進行溝通。在經費上,我校的行政大力支持教代會活動。學校行政首先從物質上保證教代會所需經費。

4.能定期向教代會通報工作,能認真落實大會提案,做到條條有交代,件件有着落。能認真研究和吸收代表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整、補充,保證參與權落到實處,真正做到源頭參與,既把維護教工的合法權益融於新的規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制定之中,把羣衆的情緒和呼聲作爲第一信號,想羣衆所想,急羣衆所急,辦羣衆所需。

5.書記、校長能以普通代表身份參加教代會會議,並參加討論,聽取代表們的意見。

二、職權落實

1.教代會作爲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應賦予教代會真正的民主管理權力:每年不少於聽取2次校長工作報告,能審議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學校財務工作報告、學校發展規劃、改革方案、隊伍建設問題等學校的重大問題有知情權和參與權。在學校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項內部規章制度修改、完善過程中給予審議通過權,教代會所通過的決議、章程和各種規章制度、實施辦法等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約束力。例如行政制訂,教代會審議通過的規章制度是保障學校工作正常運行的機制,是實行校務公開的基礎,是全體教工行爲規範的準則,更是領導幹部依法行事、依章行事的準則和依據,減少工作上思想上的隨意性。

2.教代會是廣大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學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擔當着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投身教育教學改革等各項任務,凡是文件中規定的,應由教代會審議和決定的事項,都向教代會報告,交教代會審議、通過或決定,用好教代會這個載體,是維護教職工的政治民主權益的具體體現。因此我們工作中堅持做到多請示,多彙報,多溝通,多爭取,自覺接受和維護黨支部領導,把支部意見貫穿於教代會的每項工作。這樣,既保證了教代會主動圍繞學校中心工作開展活動,不偏方向,又使教代會依靠黨支部這棵大樹,工作有底氣,形成良性循環。

3.我校能按照文件的要求,每年民主評議學校領導幹部(行政正、副職),還能對領導幹部進行表揚和批評。這種民主評議幹部制度的實行,把教代會作爲我校民主管理通向科學管理的橋樑和紐帶。

三、制度化和經常化

我校十分重視對教代會條例的學習、工作程序的熟悉,經常組織工會委員及教代會代表學習討論,加強理解,保證了教代會規範、有序地工作。

1.每學期能定期召開全體代表會議,工會換屆教代會依次換屆。

2.爲了深化文明組室的創建,強化“六小”過程的管理,制訂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例會制度。

3.教代會專門小組,每學期能保證2次活動。

4.我校教代會提案小組能定期檢查督促提案處理情況,並能及時公佈提案落實情況。

四、教代會工作規範

本校工會堅持做到教代會每次工作都按程序操作,規範到位。

1.制定教代會工作實施細則,每年定期向大會報告教代會工作,讓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去思考,寫提案,保證了提案的質量。所以份份提案提的實在,針對性強,整改措施清楚,可操作性強。

2.我校能按規定選舉教代會代表,教師代表比例不少於60%。

3.代表組討論有記錄,大會所有書面材料能整理裝訂成冊,主要文件能做到存檔。

4.通過大會決議及學校改革方案一般用舉手表決進行,牽涉到人的表決用無記名方式。

五、教代會工作機構

1.能制訂代表選舉方案,主持選舉工作,有目的有計劃地對代表進行專門培訓,爲了提高代表的整體素質,提高參與能力和水平,及時培訓代表。會前能徵求各方面意見,提出大會議題的建議,能督促大會文件準備工作;能提出主席團人選的建議名單;能做到大會宣傳發動工作。作好文件分發、記錄以及其他會務工作。

2.能召集各專門小組活動,召集代表組長會議,能召集臨時教代會代表會議。

3.能依據教代會條例,受理代表有關投訴,對大會通過的決議,徵集提案,有專人督促辦理並及時向代表彙報。

六、做好校務公開工作

1.完善領導機制與工作機制。學校及時調整充實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機構和監督機構,制定詳盡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切實把校務公開工作列入學校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研究部署,抓好檢查落實。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制訂校務公開制度,明確操作規程,健全考評制度,嚴格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真正形成黨組織統一領導,學校行政主持,工會組織協調監督,業務部門各負其責,德育處主抓,教職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

學校確定德育主任陳鑫爲校務公開具體負責人,德育處爲主管部門。制定了《新城子鄉中心國小校務公開指南》。

2.規範公開內容。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我校除法律法規和黨紀規定的保密事項不得公開外,凡社會和羣衆普遍關心、與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都要向社會公開或在校內公開。

學校收費情況。嚴格執行“一費制”,做到“四公開”,即公開教育收費政策、公開教育收費項目、公開教育收費標準、公開學校收支賬目。留存好收費通知書。代辦服務項目收取規範。

招投標情況。大額物品的採購清單及金額、基建維修項目招標及實施情況均公開。我校今年的基建項目是中心國小、王驛國小、二臺子國小、新城堡國小的維修工程。該項目是由教育局房管所負責。

其他師生員工普遍關心的事項,我校也進行了公開。包括:師生評先評優、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學校幹部選拔任用考覈情況、學校財務預決算、貧困生資助、預備黨員入黨前公示等事項。

學校校務公開欄內容及時更新。

3.嚴格公開形式與要求。在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的同時,我校根據羣衆可知情、能參與、便於監督的原則,採取以下公開形式:

各種會議。以全體教職工大會、中層幹部會、和家長會等形式公開校務。校長每年至少二次在教代會上作財務公開專項報告,較爲詳細地公開學校的財務預算及收支情況,並在校內張貼公佈。教職工對具體的預算收入、支出有疑問的可以諮詢,並進行財務公開滿意度民主測評,以羣衆的滿意度來認定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利用職工政治學習,經常向全體教職工通報學校大筆開支或重大事項。

視聽查詢。通過設立公開欄、開通諮詢電話、掛牌服務等形式接受羣衆監督。學校建有專用公開欄。公開欄位置醒目、堅固耐用、防曬防水、內容齊全、便於更換。公開欄內容及時更換,對學校的工作職責、領導分工、部門職責、財務狀況、師生評優評先、貧困生資助、預備黨員入黨前公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學校幹部選拔任用考覈等進行了及時公開。設立舉報意見箱,公佈學校和主管部門監督投訴電話。舉報意見箱由校監督小組負責管理。

網站公開。依託沈北新區政府政務公開網給予我校的網頁,共上傳政務公開文件和信息130餘條,5萬字以上。成爲全區33所中國小校中,文字量最大,信息條目最多、最先完成的網頁之一,受到了兄弟單位的好評,爲其他單位網頁的初步建立做了樣板。

經過幾年的努力,我校的校務公開工作已經取得初步成效,依法治校的理念日益得到家長、教師的認同,下步我們在繼續強化校務公開的同時,着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加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校務公開是關係到教職工切身利益和學校民主化建設的大事,需要全校教師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在做好校務公開的同時,要更加廣泛的吸收教師和家長對校務公開工作的建議和要求,儘可能的擴大校務公開的範圍,給教師、家長更大的知情權,以進一步促進學校的民主化建設。

培養廣大教師的主人翁意識。校務公開的最終結果是全校教師的廣泛參與,目前還有一部分教師認爲校務公開參與意識不強,使學校的校務公開效果不強。校務公開也需要社會的監督和家長的支持和關心。我們希望隨着校務公開工作的深入,讓全校教師都能參與到學校的校務公開當中,讓家長更熱心關注學校的校務公開工作,讓校務公開真正落到實處,讓全校教師和家長體會到校務必須公開,真正認識到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和社會溝通的橋樑。

七、今後的工作構想

我們學校今後一段時間的工作中心是努力構建和諧學校。因爲構建和諧學校是應對當前教育複雜局面的科學舉措,是解決工作矛盾、思想矛盾、利益矛盾的有效手段。我們構建和諧學校的目標是:“和諧揚長,勤奮篤行”的校訓深入人心;民主辦學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校得到切實落實;科研興校的辦學特色得到深化;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各種矛盾得到正確處理;公平和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安全穩定得到長久維護;各方面的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一切有利於學校發展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另外,努力爭取上級的積極支持,提供寬鬆的政策環境。

爲了構建和諧學校,一是要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堅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不動搖;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真正做到依法治校,用法、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體現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規範管理,做到有章可依,執章必嚴,違章必究;積極倡導公平、公正、公開、正義的工作原則,各方面的關係更加協調,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得到充分發揮;一切依靠教師,始終把教職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關心教師生活,處處爲教師着想,使學校的向心力、凝聚力增強,使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得到提高。

儘管目前我校教代會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由於經驗不足,有許多工作有待我們去探索、研究、實施,我們深信在局工會的領導下,在學校黨政的支持下,我們有決心、有信心把我校的教代會工作搞得更好。

教代會工作制度

一、教代會大會工作制度

1.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制度

這是教代會經常性活動與教代會大會期間活動轉換的一個重要環節,必須作爲一項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會預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聽取教代會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關於大會籌備工作情況的彙報;

(2) 聽取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並提請通過;

(3) 選舉本次代表大會主席團;

(4)聽取有關行政領導和學校職能部門負責人就提交大會發言的文件的說明;

(5) 審議通過本次代表大會的議題和議程;

(6) 討論決定本次教代會大會的有關其他事項。

預備會議由教代會工作機構——學校工會負責人主持。

2.代表大會工作和活動的領導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召開。主席團主持大會的工作和活動,主席團成員輪流擔任大會執行主席,並根據需要,由執行主席召開主席團全體會議,討論、審議和決定有關事項。

3.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會的決議和決定,是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集中體現。因此,凡要在教代會職權範圍內做出的有關決議和決定,必須經過代表的充分討論,由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方爲有效;凡經過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和決定,非經過代表大會同意,學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修改;學校校長對教代會通過的決議和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提請代表大會進行復議;如代表大會複議仍堅持原來的意見,校長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報告上級教育主管機關和上級工會進行協調;如代表大會做出的決議和決定在閉會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變通,應由教代會的工作機構召集教代會代表團(組)長和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協商處理,並向下次代表大會報告,請求審議和確認。必要時也可召開臨時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二、專門工作委員會(小組)工作制度

教代會的專門工作委員會(或小組)圍繞教代會相關職權的行使和落實開展工作,對代表大會負責,接受教代會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組織指導。其工作制度是:

1.明確各委員會(或小組)的工作職責範圍,制定工作實施細則;

2.定期召開會議,確定本委員會(或小組)的工作計劃,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3.經常開展活動,深人羣衆聽取意見,及時同行政有關部門溝通,並參加有關會議,參與有關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會工作機構——工會委員會彙報工作情況,代表大會召開時向大會做出口頭的或書面的工作報告。

三、教代會代表組長和專門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制度

教代會閉會期間需要研究和確定重大問題時,教代會代表團組長和專門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和確定以下事項:教代會職權的落實;教代會決議、決定的實施和修改;教代會大會召開的日期、議題、換屆選舉內容等。它由教代會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主持召開,並可以視會議內容的需要,邀請學校黨政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作會議決議(決定),少數服從多數;建立必要的會議記錄和檔案;凡討論確定的問題,必須向下次代表大會報告,請求確認。

四、提案的徵集和處理制度

所謂提案,就是教代會代表和教職工羣衆按照每次大會的議題,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學校教育、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設和發展,提交大會討論處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可以由個人提出,也可以由幾個人或以單位集體的名義提出。作爲教代會的提案,它與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見和建議不同。1.它關係到學校建設、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不是個別人的一般的具體問題的解決,也不是對學校領導人員個人的一般批評和意見;2.它的提出應有一定的規範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題(即案由)、理由、整改的措施和辦法等;3.它的處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進行,一般都要經過教代會進行審覈、立案討論。提案工作是教代會加強和廣大教職工的密切聯繫,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使之規範化、制度化。

1.提案徵集制度

在每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之前一個月左右開始進行。要對代表進行專題培訓,深入宣傳大會的中心議題,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態圍繞中心議題,醞釀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紹學校建設面臨的形勢和需要解決的重大難題,爲教職工進行調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製統一的提案表(見下表),然後交提案人認真填寫。一事一案,一人提出兩人以上附議才能成立。它要經過所在代表團的初步審查和篩選,報學校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小組)。

2.提案處理落實制度

由提案工作委員會(小組)具體承辦

(1)審覈: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屬於本校和教代會的職權範圍;二看是否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規;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術規範。符合這三點要求;可以視爲審覈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並說明情況,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後重新提出。

(2)立案:對經過審覈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對符合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學校有條件辦理,又確實需要辦理的提案,應當給予立案;對提出的問題正確,但一時沒有條件解決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釋,暫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參考價值的提案,可作爲“意見和建議”,轉送有關方面,直接答覆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類,登記造冊。

(3)落實:大會閉會後,提案工作委員會(小組)會同學校黨政工領導,協商決定提案由哪個部門負責實施。並將提案表送交實施部門,並督促該部門制定實施計劃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計劃、定人員、定進度。提案工作委員會(小組)-要經常與實施部門保持聯繫,對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努力爲提案的實施創造條件。

(4)再審:提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執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員會(小組)要調查研究,作出判斷。屬於應該執行的,要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屬於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劃執行的,允許有關部門說明情況,經過同意,暫緩或停止執行。但同時要給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釋。

(5)反饋:立案的提案,不論是已落實的還是沒有落實的,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代表彙報或張榜公佈,並徵求提案人對處理結果的意見。總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會工作彙報和研究制度

教代會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的負責人,經常向學校黨組織彙報教代會工作的情況,重大問題的處理要和學校行政領導共同研究,協同配合。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要隨時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必要時提請由黨組織出面,召集黨、政、工的民主管理聯席會議。學校黨、政、工民主管理聯席會議要形成制度,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研究學校教代會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時,由黨組織臨時召集聯席會,研究情況,採取對策,使問題得到時、妥善的解決。

六、教代會的制度化和規範化建設

教代會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的一項制度,行使一定的權力,因此必須對其組織和運行作出必要的規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規則和程序,達到一定的標準。這個過程就是教代會建設的制度化和規範化。xx同志在“xx大”報告中特別強調了制度的重要性:“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教代會的組織和運行主要不應先靠人來保證,而應靠相應的制度來保證。要使教代會在職權上得到落實,在質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發揮。真正成爲一項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的制度。

教代會制度化、規範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須依法建立教代會;

2.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定期召開教代會;

3.必須認真落實教代會的職權;

4.在教代會大會閉會期間,按規定方式發揮作用;

5.教代會具有健全得力的工作機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