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單(正本)(精選3篇)
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單(正本) 篇1
本公司根據投保人申請,同意按下列條件承保。no:
┃保險單號碼││投保單號碼│┃
┃被保│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險人├──┼───┴────┴─────┴──┼──┬──┴───────┨
┃│住所││郵編│┃
┃投│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保├──┼───┴────┴─────┴──┼───┬─┴┬────┬─┨
┃人│住所││郵編││與被保險│┃
┃│││││人關係│┃
┃受│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所│受益份額┃
┃益├───┼──┼────────┼────────────┼─────┨
┃人│││││┃
┃*如無指定受益人,則以法定繼承人爲受益人。┃
┃*受益人爲數人且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保險名稱保險金額┃
┃保險項目(給付責任)保險金額┃
┃保險期間││保險責任起止時間│┃
┃交費期││交費方式││份數│┃
┃保險費││加費││保險費合計│┃
┃生存給付領取年齡││領取方式│┃
┃特別約定┃
公司提示:保險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聲明、批註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投保單、
更改保單申請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的約定書共同構成。
在保險有效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請按條款規定及時與我公司簽單機構
聯繫。簽單機構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電話_______
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
公司簽章_______
業務員____出單員___複覈員____
簽單日期_______
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單(正本) 篇2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告知:委託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託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風險告知:代理關係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爲民事法律行爲,其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並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委託人應注意在委託代理合同中對授權範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單(正本) 篇3
我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合同樣本的內容。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指定乙方爲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獨墅湖隧道運營期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承保人,乙方爲甲方提供相應保險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一)被保險人
甲方爲本項目的被保險人。
(二)保險人
乙方爲本項目的保險人。
(三)經紀公司
甲方聘請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爲保險經紀人,爲甲方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合同組成
1.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保險合同;
(2)保險單及批單;
(3)中標通知書;
(4)保險談判達成的書面協議;
(5)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答疑及招標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2.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