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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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1

根據《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管理的通知》、《20__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工作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爲確保耗材及檢驗試劑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即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和中標企業、配送商(以下簡稱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精選12篇)

第一條 醫療機構採購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中標產品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西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採購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中標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信息,查詢需要採購的產品,甲方通過醫用耗材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在採購週期內的訂單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產品。 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產品替代中標產品。

(二)甲方應按產品合同計劃採購量明細表(詳見附表)完成中標產品的採購。

(三)甲方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算貨款。指定結算銀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爲。

(四)甲方必須要求乙方按實際採購價格如實開具發票,並如實記帳。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二)乙方按購銷合同所提供的產品合同計劃採購量明細表向甲方供應中標產品。

(三)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中標產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應產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質量、規格、包裝須與中標產品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條 供貨時間

甲方在發出訂單後,乙方應當在一個工作日確認。急用產品要求24小時內送達,一般產品48小時內送達。如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採購計劃,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餘部分須在7天內(含第一次配送時間)保證完成配送任務。

第五條 產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對有效期另有規定,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9個月。

第六條 產品包裝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產品合格證、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進口產品包裝上(包括大包裝、小包裝等)必須附有名稱、批號、產地、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國家規定的中文標識。

第七條 採購價格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和履行服務的價格爲該產品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藥械集中採購網公佈的中標價格。甲、乙雙方均不能以高於中標價格採購或供應中標產品。

第八條 貨款結算

(一)甲方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付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0日。

(二)配送商與供應商的貨款結算、配送費用的支付方式等由雙方協商,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配送

中標產品由供應商或供應商委託的配送商負責配送。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甲方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爲準。

第十條 交貨

(一)交貨方式一般採用現場方式進行交貨,其他交貨方式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現場交貨的方式由乙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甲方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所有貨物的交貨日期以運抵甲方收貨日期爲準。

第十三條 伴隨服務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但甲方必須在訂單中明確提出具體的服務項目。

1、產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及時更換;

4、在甲方指定地點爲所供產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二)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貨物的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第十一條 產品質量保證及檢驗

(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承認的相應標準,並與報價時承諾的質量相一致,以確保使用過程的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產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三)甲方在接收產品時,應對產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質量、數量、包裝、標識等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提供合格的產品,不得影響甲方的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相關直接損失。

(四)甲方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檢驗報告)或與報價時所作的承諾不一致,應及時報自治區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採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藥械採購中心”)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配送商履約延誤

(一)乙方應按照購銷合同中甲方規定的時間配送產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礙按時配送產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和區藥械採購中心。甲方或區藥械採購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覈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三)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甲方有權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同時給予乙方不良行爲記錄登記。

第十三條 違約及賠償

(一)除本合同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產品並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違約金,但應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爲遲交產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一週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週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貨的違約金和(或)終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貨的違約金爲應付款或者應收貨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的責任。

(二)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終止合同

(一)違約終止合同

1、在甲方對乙方因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產品。

(2)甲方認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爲。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貨達 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2、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採購其它企業的中標產品。乙方應對採購替代產品所超出的費用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貨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二)破產終止合同

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十七條 轉讓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區藥械採購中心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解釋。

第十九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甲、乙雙方在協商自願的基礎上籤訂購銷合同以外的補充條款,亦須報當地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採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條 適用範圍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參加20__年度廣西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的各方當事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20__年度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週期滿爲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表:

耗材及檢驗試劑合同明細表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供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衛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意見》和《 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並按照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見附表《掛網採購藥品明細表》。

第二條 購銷方式

甲方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並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後在網上進行確認,並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二)乙方必須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批件或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質量標準等相關文件。

(三)乙方所供藥品須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隨貨同行及發票;進口藥品應附上質量檢驗報告書。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藥品時必須根據藥品的有效期來送貨。以藥品到貨之日起計算,藥品的使用效期必須在半年以上(特殊藥品除外),並且必須保證藥品質量合格纔可向甲方送貨,否則甲方可拒絕收貨或要求乙方退貨。

第四條 藥品包裝標準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蓋乙方鮮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複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用藥。

(二)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

(三)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臨牀用藥暫由其他同類掛網品規藥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臨牀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採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餘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爲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加強對藥品效期的管理。甲方應定期清查藥品庫房及各個藥房藥品的有效期,掌握藥品情況,及時對醫院藥品進行退、換貨。甲方應合理採購,合理使用藥品,由於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藥品,不得向乙方退貨。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

(一)乙方配送藥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訂單

(二)交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

(一)結算時間。甲方自收到藥品之日起,最長不超過 天進行結算。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三)結算方式:

第八條 合同解除條件及處理方式

(一)違約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爲。

(二)乙方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三)解除合同後的處理方式

1.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其它掛網品規的藥品。乙方應對甲方購買替代藥品時所超出的乙方供應價款部分的費用負責,並在甲乙雙方結算時予以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採購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爲者,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承擔加收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或被終止合同,並按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有關文件規定接受處理。

(二)誤期賠償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誤期賠償的違約金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法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 ,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採購合同項目約定,採購非掛網藥品替代已確定的乙方網品種。

(二)甲方無故不完成掛網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爲,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但最高不超過

三、不可抗力違約的約定

(一)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三)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覈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第十條 雙方(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雙方(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合同週期不低於1年。

二、雙方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確認的訂單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掛網藥品價格按有關規定執行,但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義務

(一)凡在掛網採購目錄中的藥品,甲乙雙方須按公佈的掛網價格通過 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進行採購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二)甲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嚴格爲 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的相關信息保密。

(三)甲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採購形式,並認可 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隨服務。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如果乙方對以上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網上藥品採購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反商業賄賂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

第十三條 甲方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應有書面放棄聲明。

第十五條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雙方應在合同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電子文檔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 負責人(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3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

第三方: 簽訂地點:

二、爲保證本次集中採購合同的順利達成,經三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備三方共同遵守。

三、本單價爲集中採購價格,如後續需要少量數量的增加,以市場價格爲準。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家要求。

五、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

六、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爲準

八、驗收標準: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九、結算方式:

十、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

十七、解決合同

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郵編: 郵編:

地址: 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法人: 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 合同簽訂日期(止):

爲了依法保護醫療機構(甲方)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配送企業(乙方)的合法利益,規範購銷雙方行爲,遏制醫藥購銷領域的不正之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四川省藥品集中上網採購有關規定,雙方在完整閱讀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網藥品陽光采購合同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經雙方自願協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購銷方式

甲方醫療機構網上發出訂單,乙方(藥品經營配送企業)網上確認訂單,並進行配送,甲方醫療機構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後在網上進行確認,並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

第三條 乙方必須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批件或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質量標準、價格單等相關文件,首次簽訂合同時須附上述文件爲附件。

第四條 乙方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配送藥品時必須根據藥品的效期來送貨。以藥品到貨之日起計算,藥品的使用效期必

第六條 藥品包裝標準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蓋鮮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複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藥品質量檢驗書面通知時,應當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二、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用藥。

三、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臨牀用藥暫由其他同類上網品規藥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臨牀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採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餘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爲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甲方應加強對藥品效期的管理。甲方應定期清查藥品庫房及各個藥房藥品的效期,掌握藥品效期情況,及時對醫院藥品進行退、換貨。甲方應合理採購,合理使用藥品,由於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藥品,不得向乙方退貨。

第八條 交貨時間、地點

一、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通過四川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採購計劃,乙方據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急救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原則上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

二、交貨地點: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

一、結算時間。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採購計劃的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醫療機構,藥品的付款時間從貨到之日起最長不超過60天,其他醫療機構的付款時間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執行。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三、結算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條 合同解除條件

一、違約終止合同

(一)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爲。

(二)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其它上網品規的藥品。乙方應對甲方購買替代藥品時所超出的乙方供應價款部分的費用負責,並在甲乙雙方結算時予以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陽光采購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四)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如果乙方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爲者,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承擔加收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以 元計)或被終止合同,並按省藥招辦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接受處理等。

(二)誤期賠償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誤期賠償的違約金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法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

2、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者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採購合同項目約定,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已確定的乙方的上網品種,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故不完成上網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將承擔以下責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但最高不超過藥品價款的5%的違約金並按《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不可抗力違約的約定

(一)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三)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覈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合同週期:每個合同週期不得少於6個月。

二、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訂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三、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義務

(一)凡在上網目錄中的藥品,甲乙雙方須按公佈的上網價格通過四川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進行採購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二)甲乙雙方都嚴格爲四川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負有保密義務。

(三)甲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四川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隨服務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乙方對以上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四條 甲方、乙方在藥品上網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反商業賄賂法律法規等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甲方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六條 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應有書面放棄聲明。

第十七條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雙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電子文檔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省藥招監督管理中心數據庫保存電子文檔合同。

甲乙雙方就如下藥品的採購訂立本合同,詳細內容如下

採購總金額: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供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衛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意見》和《 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規定,並按照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見附表《掛網採購藥品明細表》。

第二條 購銷方式

甲方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發出訂單,乙方確認訂單並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藥品後在網上進行確認,並按規定時間付款。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二)乙方必須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批件或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質量標準等相關文件。

(三)乙方所供藥品須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隨貨同行及發票;進口藥品應附上質量檢驗報告書。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藥品時必須根據藥品的有效期來送貨。以藥品到貨之日起計算,藥品的使用效期必須在半年以上(特殊藥品除外),並且必須保證藥

第四條 藥品包裝標準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蓋乙方鮮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複印件。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用藥。

(二)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藥品質量檢驗書面通知時,應當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三)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臨牀用藥暫由其他同類掛網品規藥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臨牀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採購合同的繼續履行,退回剩餘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爲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加強對藥品效期的管理。甲方應定期清查藥品庫房及各個藥房藥品的有效期,掌握藥品情況,及時對醫院藥品進行退、換貨。甲方應合理採購,合理使用藥品,由於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藥品,不得向乙方退貨。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

(一)乙方配送藥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訂單執行。急救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 小時,一般藥品原則上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

(二)交貨地點: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

(一)結算時間。甲方自收到藥品之日起,最長不超過 天進行結算。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三)結算方式:

第八條 合同解除條件及處理方式

(一)違約終止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爲。

(二)乙方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三)解除合同後的處理方式

1.甲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其它掛網品規的藥品。乙方應對甲方購買替代藥品時所超出的乙方供應價款部分的費用負責,並在甲乙雙方結算時予以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採購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爲者,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承擔加收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或被終止合同,並按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有關文件規定接受處理。

(二)誤期賠償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誤期賠償的違約金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法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 ,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採購合同項目約定,採購非掛網藥品替代已確定的乙方網品種。

(二)甲方無故不完成掛網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爲,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但最高不超過藥品價款 的違約金,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不可抗力違約的約定

(一)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三)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覈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第十條 雙方(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雙方(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合同週期不低於1年。

二、雙方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確認的訂單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掛網藥品價格按有關規定執行,但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義務

(一)凡在掛網採購目錄中的藥品,甲乙雙方須按公佈的掛網價格通過 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進行採購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二)甲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嚴格爲 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的相關信息保密。

(三)甲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採購形式,並認可 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隨服務。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如果乙方對以上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網上藥品採購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反商業賄賂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甲方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應有書面放棄聲明。

第十五條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雙方應在合同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電子文檔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授權代表): 負責人(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6

甲方(醫療機構): 乙方(藥品供應企業):

甲乙雙方依據《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採購計劃在商定的時限內保質、保量、及時組織配送,甲方保證單一來源採購,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詳見附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

第三條 乙方配送藥品方式及時間:

急救藥品 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常用藥品 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節假日保證配送。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擔應付款金額 %的違約金;乙方不按時配送,承擔逾期配送金額 %的違約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過雙方協商結算時間 天不付款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的解釋文件:

1.《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方案》;

2.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掛網資料。

第九條 合同履行期限: 。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7

甲方(醫療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銷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甲方爲獲得其臨牀用藥和伴隨服務而進行本次藥品集中採購,並接受了乙方的參與。現爲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區藥品集中採購文件》﹑《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配送商遴選文件》(採購文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採購文件》)“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1) 供應商提交的申報承諾函;

(2) 藥品需求(參見《採購文件》);

(3) 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參見《採購文件》);

(4) 向供應商發出的《20__年廣州軍區藥品集中採購中選通知書》。

3、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藥材集中採購平臺(以下簡稱“採購平臺”,________________)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乙方配送的中選藥品 ,詳見附表:《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涉及的藥品、規格、劑型、生產企業、價格、採購數量詳見採購平臺上的網上訂單。

4、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5、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6、本次藥品集中招標(議價)採購交易期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若________________區藥品集中採購交易期延長,則本合同的有效期亦相應延長。

7、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份。

(詳細附加條款,由供應商與醫療機構自行協商確定補充)

甲 方(蓋章):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8

編號: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爲一方和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投標人”)爲另一方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

鑑於招標人爲獲得以下藥品和伴隨服務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1)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網上投標報價;

(2)藥品需求一覽表;

(3)合同條款;

(4)招標代理機構發出的《中標通知書》。

3.投標人將獲得以下藥品在招標週期內的獨家供貨資格,並委託_______________爲配送單位。

4.投標人在此保證將全部按照合同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供藥品和服務,並修補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藥品名稱爲

品目號

通用名

商品名

劑型

規格

單位

生產廠家

認證情況

中標價(元)

採購量

6.招標人在此保證,將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________日後,向投標人支付貨款。

招標人(蓋章):____________  投標人(蓋章):____________

招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  投標人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9

甲方(醫療機構):

乙方(藥品供應企業):

甲乙雙方依據《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方案》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採購計劃在商定的時限內保質、保量、及時組織配送,甲方保證單一來源採購,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詳見附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

第三條 乙方配送藥品方式及時間:

急救藥品 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常用藥品 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節假日保證配送。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擔應付款金額 %的違約金;乙方不按時配送,承擔逾期配送金額 %的違約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過雙方協商結算時間 天不付款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的解釋文件:

1.《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方案》;

2.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掛網資料。

第九條 合同履行期限: 。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採購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條款,甲、乙雙方經公平、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 (以下稱“標的產品”)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如下合同。

1. 標的產品採購信息

甲方向乙方採購標的產品的詳細信息見附件1。

2.標的產品價格

2.1 附件1所列標的產品單價爲綜合單價,該綜合單價包含但不限於標的產品的加工製作費、勞務費、保險費、運輸費、稅費、產品出廠檢驗費、安裝調試費、趕工費、培訓費等所有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須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其他費用或報酬。

2.2 乙方須將甲方所購的標的產品的配套產品及維修中可能更換的零配件列入附件2。

2.3 若在合同有效期內,標的產品市場價格上/下調幅度超過本協議約定價格的10%的,則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採購價格,若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甲乙雙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而不構成違約。

3.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付款時間及方式

4.1與分期分批交貨對應,標的產品價款以各次訂單結算、支付。

4.2甲方根據實際採購需求將採購的標的產品信息用訂單形式(附件3)提交乙方,甲方應在訂單中明確標的產品型號、數量、與交貨地點。

4.3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訂單後,先預付該筆訂單總額的 %作爲首付款,待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標的產品運卸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安排人員進行現場驗收,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訂單總額的 %。剩餘 %作爲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後,產品質量無問題或乙方按照約定履行各項質保義務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清。

4.4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應匯入乙方指定的如下開戶行:

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若乙方賬戶信息變更時,需提前10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郵件方式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書面或郵件方式確認,否則甲方不負擔因此造成的任何風險。

4.5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第二筆訂單款項時,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該筆訂單總額相等的正式稅務發票。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餘款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

5. 標的產品交付期限

5.1 乙方應自收到甲方訂單後 日內完成交貨。

5.2 乙方負責標的產品的運輸,由此產生的物流費用、保險費用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5.3 在標的產品運抵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前,乙方自行承擔標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標的產品交付給甲方後,乙方仍須對標的產品的移動等安全保護事宜給予甲方充分的書面提示。

5.4在標的產品運抵至甲方指定地點之前,甲方因實際情況需要,可對已通知的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進行臨時調整,因調整增加的費用甲方承擔,乙方應提交增加費用的合理說明及單據由甲方確認。

6. 標的產品包裝

6.1乙方所供標的產品須採用相應標準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於長途運輸(海運或陸運)並具有良好的防溼、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保護措施,以確保產品完好安全的運抵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應承擔由於包裝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和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標的產品鏽蝕、損壞或丟失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6.2 乙方應在每件標的產品包裝箱的兩側以國內貿易相宜的運輸標誌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並根據設備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樣在包裝箱上明確註明“小心輕放”、“此端向上”、“切勿受潮”等適當的貿易標誌,以方便裝卸和搬運。(進口機器符合國際法規相關標示,以進口產品外箱標示爲標準。)

6.3 符合甲方對產品包裝的其他特殊要求: 。

7.裝運標誌

7.1 乙方應在每一包裝箱鄰接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1)收貨人;(2)合同號;(3)裝運標誌;(4)目的地;(5)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6)毛重/淨重;(7)尺寸(長×寬×高,以釐米計)。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2 如果標的產品單件重量在兩噸或兩噸以上,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誌註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標的產品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乙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記。

7.3 其他: 。

8. 標的產品質量標準

8.1 執行最新國家及行業標準(兩者取較高標準)、國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沒有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8.2 標的產品應同時滿足的甲方的如下質量標準:

8.2.1 保證其銷售的標的產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現實或潛在的危險。

8.2.2 保證其銷售的標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

8.2.3保證其銷售的標的產品完整無損,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原裝原廠的。

8.2.4 其他: 。

8.3 乙方須同時提供 份標的產品檢測報告、標的產品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標的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資料(進口產品或產品中包含進口部件的還必須提供原產地證書、報關資料及商檢證明的原件一份,及中文說明一份),以上資料詳見附件4。

9. 標的產品驗收與質量保證

9.1 一次驗收:標的產品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後,甲乙雙方共同派員參加一次驗收

(甲方亦可根據需要委派第三方共同參與驗收),若一次驗收時發現數量、外觀有缺損或規格型號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約定,乙方應在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48小時內採取補足、更換或其他另甲方滿意的補救措施;由此造成交貨期限延誤的,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處理;超出約定數量的,甲方有權拒收。

9.2 二次驗收(最終驗收):乙方同意,自標的產品投入使用之日起7天內爲標的產品的質量測試期,測試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導致標的產品無法使用的,乙方應立即按照甲方要求爲甲方辦理退貨或者換貨或者採取其他令甲方滿意的補救措施。測試期結束之後,甲方認爲標的產品合格的,應在驗收單(詳見附件5)上簽字確認標的產品最終驗收合格。測試期內,甲方未提出異議的,視爲標的產品最終驗收合格,但標的產品最終驗收合格並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售後服務義務。標的產品所有權在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後歸甲方所有。

10.標的產品質保期

10.1 標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限(簡稱“質保期”)爲 個月,自標的產品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算,每個訂單標的產品獨立計算。質保期內,非甲方人爲使用不當原因致使標的產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電話通知後2小時內給與響應,負責自接到甲方通知後 小時內派人到甲方指定地點免費(包括維修所需的任何零配件費用與其他相關費用)進行維修,一般故障在2日內完成維修,重大故障在5日內完成維修。如在質保期內更換了標的物零部件,則該零部件的質保期自更換完成後重新計算。以上響應及維修時間不分節假日。

10.2如乙方未能在上一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完成故障標的產品的維修工作,乙方應免費借用同等型號、質量的標的產品給甲方使用,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3 如甲方提出需要乙方就標的產品的使用操作及其他事項進行培訓的,乙方應免費指派合格的技術人員到甲方指定地點對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人員能熟練掌握標的產品的基本原理、操作規範,以及使用、維護和常見故障排除等基本技能。

10.4 質保期滿,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質保服務的,乙方應提供產品的終身保修,並按上一條款約定的時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工作,乙方可收取更換的零配件費用(費用以附件2中爲準)和維修服務費,維修服務費不高於¥ 元(大寫:人民幣 )/次(不限人數,包括但不限於勞務費、交通費用、住宿費用、餐費等)。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支付款項,如甲方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遲向乙方支付款項的,則甲方需提前與乙方協商並另行確認具體付款日期,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甲方可按照新的付款日期付款,而不構成違約。經乙方的書面催告後,甲方仍無法按照協商後的付款日期支付,則從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1‰的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未付款項的10%。

11.2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產品的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延期7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次訂單,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訂單10%的違約金。如乙方連續三次延期交貨或連續兩次延期交貨達7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且甲乙雙方之前發生的所有訂單質保金,甲方不予返還。

11.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進行質量保修服務的,甲方可決定自行維修或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質保金中扣除該筆維修費用,如維修費用超出質保金的,甲方有權就超出部分向乙方追償。

11.4 如標的產品使用地消防部門須對標的產品進行消防檢驗的,如標的產品無法通過消防檢驗,則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所有損失。

11.5 如因標的產品質量或性能問題導致任何甲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受到損害的,由乙方負責出面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

12.2因爲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3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充分的證據。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一方或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協商解除合同。

13. 保密條款

13.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商業祕密或其他專有信息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3.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後3年內,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內容

15.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4.1本合同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

14.2甲乙雙方由於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以公平、友好、誠信的精神協商解決。 14.3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合同在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簽署(亦莊)。

15. 合同生效及終止

15.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的修訂應得到甲乙雙方一致通過。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經雙方簽署的本合同的相關附件,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除合同規定可以撤銷或終止的情況外,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終止合同須經雙方一致通過。

15.5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合同附件清單

17.1 附件1:標的產品報價清單

17.2 附件2: 標的產品配套產品及零部件報價清單

17.3 附件3:標的產品採購訂單

17.4 附件4:標的產品檢測報告;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說明書;進口產品或產品中包含進口部件的原產地證書、報關資料及商檢證明的原件及中文說明等資料。

17.5 附件5:標的產品驗收單

17.6 附件6: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11

簽訂地點:衛生局

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買受方(簡稱甲方):

賣出方(簡稱乙方):

使用方(簡稱丙方:)

甲方接受丙方委託並根據委託書授權與乙方本着公開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X年度XX區衛生系統藥品集中採購配送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一、藥品的品種、規格、劑型、產地、價格。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藥品品種、規格、劑型、產地、價格,詳見《中選通知書》附件清單。由於醫療活動具有不可預見性,故採購數量不宜明確,以丙方實際需要的採購計劃爲準。

二、質量標準

必須符合《藥品管理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包裝標準

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運輸,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對拼裝或散裝的藥品,同樣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並提供藥品清單。

四、採購時間

除搶救藥品外的常規藥品,丙方在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選配送公司發出採購計劃,以便於乙方組織貨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務

乙方自接到丙方採購計劃始,72小時內送達到醫療機構並當面驗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於項目計劃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時間內送達者,應事先通知丙方有關人員等待,以免貨到時無人接收。

六、伴隨服務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同時丙方予以協助。

2、對丙方驗收時發現的破損、無合格證明、過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約定的藥品及時更換,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3、票、貨同行,便於乙方、丙方驗收交接。

七、藥品退貨

因藥品流通不暢,丙方需要退貨的藥品,必須在藥品到效期前三個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於效期前三個月提出退貨者,乙方拒絕接受。

八、藥款支付。

1、中選藥品的貨款由江寧區衛生系統會計覈算中心統一結算支付,備案自主採購的藥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個月票據截止時間爲20號,丙方按局財務科要求將所有發票彙總上報採購中心。20號以後的發票納入次月。

3、從次月開始計算,局會計覈算中心於第三個月內即支付全部發票貨款(如:採購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報的發票,20xx年元月份會計覈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發票貨款)。

4、款項直接撥付給乙方的法定賬戶(以合同帳戶爲準,望書寫清楚準確)。

九、權利和義務

1、遇緊急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丙方按“就近原則”及時採購。

2、乙方應保證其中選的藥品,不存在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3、乙方供應的藥品在丙方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檢驗等查出質量問題,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負責全部責任。

4、對丙方扣留正常發票而不能按時上報甲方和會計覈算中心時,乙方可直接向江寧區衛生局紀委舉報,江寧區衛生局決不姑息任何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規格、劑型、產地、質量標準、配送期限,給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無條件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含醫療糾紛所支付的賠償)。

2、自該合同簽訂之日始,乙方自覺履行“報價履約責任”:在配送過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項目或在採購中心敦促通知書發出後7日內(以郵局印鑑日期爲準)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項目處5000元違約金,累計達三個項目者(包括7日內不能配送而強制撤標者)撤銷其全部配送資格。

3、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每遲支付7日,違約金爲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爲止,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

十一、管理服務費

按《江蘇省集中招標採購藥品價格及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在本合同結束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暫定一年。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可以簽訂集中採購配送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違背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並在江寧衛生網公示。

3、乙方和丙方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條例》,相互交換、索取規定的各種資質文件,以存檔備查。

甲方:乙方:年月日:

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採購人(簡稱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簡稱供方)______________醫藥經營有限公司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與質量

1、 包裝標準: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的運抵指定地點。

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均由供方承擔。

2、 伴隨服務:

a) 送貨到位:供方將貨物運交需方指定地點;需方或需方授權代表簽發的收貨日期爲貨物的實際交貨日期。 b) 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c) 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及時更換。

3、 質量標準及驗收方法和提出異議的期限:

a) 按合同交付貨物的產品質量應符合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競標時競標人承諾的質量相一致,以確保臨牀使用安全有效。

b) 如果採購人確認需要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供應商。如果供應商同意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產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檢驗在供應商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c) 採購人接收藥品時,應對產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質量要求的,採購人有權拒絕接收。供應商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產品,不得影響採購人的臨牀使用。

d) 採購人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採購人可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掛網品種中的其他品種,替代簽約品種,上述決定必須在七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e) 除非採購人對有效期另有規定,供應商所提供產品的有效期原則上佔藥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4、 因產品質量而給採購人造成不良後果的,供應商除承擔相應損失責任外,依法追究供應商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價款結算

1、 付款方式:採購人按照合同規定以掛網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及時與供應商結算價款。

2、 付款時間:採購人應在收到供應商配送產品並提交如下憑據於______日內,向供應商支付合同所規定應支付的

全部貨款。(配送產品總額的商業發票;裝箱清單一份;需方簽發的收貨證明一份。)

3、 運費承擔:由供應商承擔。

第三條 採供雙方履約義務

1、供應商履約義務:

a) 供應商應按照以下時間要求配送產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急需藥品____小時內送到,一般藥品____小時內送到,最長不超過____小時,急救藥品節假日照常配送。

b)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供應商遇到妨礙按時配送產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延誤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採購人。採購人在收到供應商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覈實,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c) 如供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期限,應向採購方支付誤期賠償費用,採購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2、採購人履約義務:

a) 採購人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掛網產品。供應商無違約行爲,採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他品牌的產品替代掛網產品。

b) 採購人將完成掛網產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至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至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c) 採購人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算貨款。

d) 採購人必須要求供應商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e) 如採購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應向供應商支付違約金,止合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採購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部分貨款的_________%,作爲對供應商的違約賠償金。

2、 供應商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部分貨款的_________%,作爲對採購人的違約賠償金。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擔違約責任。

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

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供應商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採購人。除非採購人另行要求外,供應商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六條 終止合同

1、違約終止合同:

a)、在採購人對供應商違約而採取的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採購人可向供應商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b)、如果供應商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或採購人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產品。

c)、如果供應商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d)、如果採購人認定供應商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爲。

e)、如果採購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採購人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掛網品種中的其他品種,替代簽約品種,並在七日內通知集中競價採購經辦機構並報衛生行政部門。供應商應對購買替代產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採購人有權要求供應商繼續履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f)、如果採購人未按購銷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貨款,供應商有權要求採購人支付遲延期間的貨款利息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破產終止合同:如果供應商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採購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供應商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採購人已經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 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附則

1、 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從_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_年___月___ 日,採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

2、 本合同和清單一式4份,供方、需方各執1份,山西省醫療機構藥械集中網上競價採購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一份,晉中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辦公室備案一份。

3、 本合同書須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及晉中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委員會公章方可生效。

4、 未盡事宜由由供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附件

“年度晉中市醫療機構掛網藥品集中採購購銷合同附表”附購銷合同書後。

需方機構(蓋章): 供方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賬 號: 賬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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