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採購合同(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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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具採購合同 篇1

甲方:

燈具採購合同(精選13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___個______牌小夜燈,生產廠家爲_______型號,規格。

單價爲______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_____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______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_____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_______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爲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______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燈具採購合同 篇2

甲方(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 ____市東二環金花新都會120

1、120

2、1203辦公室 項目裝修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 燈具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爲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爲預付款;即人民幣 。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爲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2、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爲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____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後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爲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10 %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並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10%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能燈爲________年;

2.保修期內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並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候趕到現場並於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爲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

1)、

2)條規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覆,預期未答覆則視爲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____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爲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爲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____日 期:____日期:

燈具採購合同範本精選

燈具採購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_____》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_______個______牌小夜燈,生產廠家爲_______型號,規格。

單價爲______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_____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_____、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______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_____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_______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_____、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______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燈具採購合同 篇4

甲方(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 西安市東二環金花新都會1201、1202、1203辦公室 項目裝修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 燈具 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內容

注:產品單價固定,數量爲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作爲預付款;即人民幣 。

2、貨到現場支付總貨款的70%;即人民幣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所訂產品必須爲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設備,乙方須按技術要求提供產品,保證所提供產品不受損壞。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運抵卸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 2、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3、產品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5、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爲甲方接收;

6、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成品保護要求的現場堆放場地,負責貨物到現場後的卸貨碼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貨物的安全堆放場地造成的貨物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爲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10 %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並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10%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產品保修、維修約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燈具(不含光源)保修期兩年;節能燈爲1年;

2.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凡乙方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並承擔經濟責任,

3.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應及時趕到現場,具體時間如下:

1)出現故障,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候趕到現場並於2小時內完成一般故障的維修;

2)其他情況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2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項目,否則,視爲認可甲方處理;

3)當乙方未按1)、2)條規定時間到場或完成檢修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派他方處理,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修工作人員應遵循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章制度,若在戶內則應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做到現場文明施工,舉止文明,工完場清。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15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設計變更原因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7天內給予答覆,預期未答覆則視爲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亂、空中飛行物體追落,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爲準;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爲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燈具採購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爲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爲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爲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後視爲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爲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後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爲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採購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爲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託給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範製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

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爲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爲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爲“ ”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 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範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爲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爲質量保脩金,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1、 2、 3、 4、

交貨方式: 汽運到施工現場 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 運輸費: 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隻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5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20 %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誌和認證證書複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並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 產品價格爲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 10 %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爲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移交建設單位後 兩 年。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於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並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脩金付清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燈具採購合同 篇7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x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餘下總貨款的 %作爲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爲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爲 (CIF、FOB等 XX市/縣) 。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X市XX區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爲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爲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溫: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燈具採購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爲,

型號,規格。

單價爲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爲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爲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爲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爲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爲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爲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爲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爲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爲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訂於

燈具採購合同 篇9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爲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爲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爲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 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爲質保金,期滿______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5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貨運方式: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爲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保修期爲 ______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爲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燈具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 (需貨方)

乙方: (供貨方)

茲由甲方向乙方訂購 燈具,燈具品牌廠家爲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詳見下表:

序號貨物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合價備註

合計:

(注:此價格含貨物費用、稅金、運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質量保證:燈具質量保質期爲 年。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工程質量缺陷,均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或返工。乙方在接到故障報修通知後10小時內,即派相關人員達到現場及時處理故障。乙方接到甲方及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單位的通知,應在三天內進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其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交貨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驗收方式:

六、檢驗和索賠

1、乙方交貨前對貨物的規格名稱、數量、質量按照合同進行全面精確的檢驗。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所提供的貨物進行質量認證、監造和預驗收。

2、甲方在驗收貨物時,甲方就貨物質量、規格名稱、數量按合同要求進行全面檢驗。如發現貨物質量、規格名稱、數量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並向乙方索賠。

3、在質保期內發現貨物的質量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及使用不適當,原材料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缺陷,甲方將請有關部門複驗,並向乙方索賠。

4、壹年質保期內,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本身質量或非人爲(不可抗力除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產生損失,乙方無條件全部賠償。

七、貨物包裝: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專用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需方工地。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時,甲方向供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二無約金;乙方逾期不交貨物,超過3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2、甲方無故逾期驗收和辦理貨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共同解決。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的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開戶資料如下:

乙方開戶行: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燈具採購合同 篇11

甲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購產品

具體燈具參數及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貨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的質量、技術性能必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及效果圖要求(見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換物料或扣減物料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全部已付貨款退回,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貨物交付和驗收

1、 交付時間:乙方應於簽訂合同後15日內將星光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 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對貨物驗收,並簽署書面確認文件;對於驗收不合格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術指標要求及效果圖進行產品驗收。

4、 如雙方對貨物質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專業機構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應作爲雙方必須遵循的依據,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於交付貨物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資料:

(1) 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

(2) 使用說明;

(3) 保修證明和維修手冊;

(4) 產品檢測報告

(5) 發票;

第四條 貨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30%,即 元;全部貨到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65%,即元;安裝亮燈後一個月付清餘下的5%。

第五條 貨物包裝

乙方須採用確保貨物安全的包裝方式進行包裝,並承擔包裝和運輸費用,因包裝導致貨物受損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 1 年,自甲方驗收確認後起算,在質量保證期內,貨物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均應免費進行退換貨,如甲方同意維修的,乙方給予免費維修。

2、 質量保證期滿後,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費的前提下繼續爲甲方提供維修服務。

3、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 2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服務。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確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響一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等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出具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證明,可允許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損失各自承擔。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2、 乙方累計遲延交付貨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自動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仍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產品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一日,按延遲交付貨物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 3 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產品價格是向其他客戶提供的同質同類產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訂單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發現其產品價格高於乙方向其他客戶提供產品價格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差價。

2、 如乙方提供的產品系假冒僞劣產品的,除免費退換之外,乙方應按照假冒僞劣產品價款二倍進行賠償,如其賠償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採購合同 篇12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簡稱乙方):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爲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注:上表中,“屬性”爲功率、色溫等參數;“單價”爲含稅單價。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爲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 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後,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爲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後 5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梧州市路燈管理處

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爲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爲3 年;保修期內,由於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爲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第八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燈具採購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爲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託給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範製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

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爲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爲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爲“ ”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 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範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爲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爲質量保脩金,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交貨方式: 汽運到施工現場 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 運輸費: 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隻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5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20 %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誌和認證證書複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並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 產品價格爲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 10 %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爲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移交建設單位後 兩 年。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於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並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脩金付清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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