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定點採購合同(精選3篇)
食品原料定點採購合同 篇1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與食品原料定點單位簽訂協議如下:
一、食品原料採購點必須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有效衛生許可證和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負責向幼兒園食堂提供米、面、油等主要食品。油必須是正規廠家通過QS質量認證的桶裝油。
二、 幼兒園食堂採購員在採購原料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食品供應單位必須如實提供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嚴禁“三無”產品或腐敗變質、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等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進入食堂。
三、 食品原料供應點要有充足的貨源,且數量多,品種全供食堂選擇。同等產品的價格必須低於市場價,保證向學校提供優質價廉的產品。
四、 食品採購點要樹立服務意識,虛心聽取食堂意見,自覺接受幼兒園的監督管理,保證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如因質量問題出現不安全事故要承擔全部責任。
五、 幼兒園食堂管理部門要嚴把食品採購關,教育和管理食堂從業人員到定點單位採購食品。定期組織對食品採購點進行評估,如不履行協議,幼兒園單方面有權終止協議。
六、 甲方向乙方所售食品保證質量達標,並在該食品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內不發生食品質量變異;否則,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園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食品供應方)簽字:
年 月 日 (蓋章)
食品原料定點採購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乙方)爲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招標文件》(-0539)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辦公傢俱供應及有關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辦公傢俱生產、供貨、運輸、安裝、維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採購辦公傢俱的在京及京外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其下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招標文件》(-05039)。
2.適用範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項目編號:-05039)。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認乙方爲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採購供應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爲用戶提供辦公傢俱供應及有關服務。
4.2如用戶提出要求,乙方有義務免費爲用戶設計傢俱樣式、制定採購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戶供貨時應與用戶簽訂供貨合同,確定產品數量、質量要求、價格、服務等。
4.4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必須是符合國家強制性環保要求,達到或高出“18580-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1858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18583-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18584-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4.5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優良的工藝和優質材料製造而成的,並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
4.6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通過貨物製造廠商的出廠檢驗,並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4.7乙方應接受由甲方組織的每年兩次關於傢俱產品質量的檢查,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8乙方應於每季度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報送《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採購情況報表》。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5.1.1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傢俱,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傢俱,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產品價格的;
(3)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乙方)爲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招標文件》(-0539)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辦公傢俱供應及有關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辦公傢俱生產、供貨、運輸、安裝、維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採購辦公傢俱的在京及京外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其下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招標文件》(-05039)。
2.適用範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項目編號:-05039)。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認乙方爲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採購供應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爲用戶提供辦公傢俱供應及有關服務。
4.2如用戶提出要求,乙方有義務免費爲用戶設計傢俱樣式、制定採購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戶供貨時應與用戶簽訂供貨合同,確定產品數量、質量要求、價格、服務等。
4.4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必須是符合國家強制性環保要求,達到或高出“18580-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1858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18583-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18584-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4.5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優良的工藝和優質材料製造而成的,並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
4.6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通過貨物製造廠商的出廠檢驗,並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4.7乙方應接受由甲方組織的每年兩次關於傢俱產品質量的檢查,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8乙方應於每季度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報送《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採購情況報表》。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5.1.1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傢俱,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傢俱,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產品價格的;
(3)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俱定點供應商採購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年月日
食品原料定點採購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爲甲方定點釆購供應商。
二、物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品名:
單價:
規格(品質):
二. 物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所物品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批次採購物品金額的20%,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在接到甲方訂單之日起_______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爲限度。
四. 付款方式
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出具入庫驗收單,乙方於每月 號持入庫驗收單、發票到甲方財務部結算貨款。
五.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屆滿時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合同。
2、雙方約定實行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報價制度。如甲方有有效證據證明乙方的報價或現實供應價髙於市場平均價格,甲方有權取消供應商資格,並由乙方按已供甲方物品總額的 %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合法理由取消乙方供應商資格,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供應商資格,同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所供物品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 %,乙方按所供物品價格的 倍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所供物品存在質量問題,除立即退貨外,應按所供物品價格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實施給予甲方釆購人員提成、回扣、行賄等行爲的,除取消供應商資格外,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