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保管協議(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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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保管協議 篇1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精選23篇)

保管人: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性質:_______;數量:_______;質量:_______;包裝:______;件數:_______;標記:_______;倉儲費: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

第二條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

第三條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

第四條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

第五條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

第六條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儲存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八條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

第九條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

第十一條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

第十三條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

第十六條本協議解除的條件:

(一)_______。

(二)_______。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__保管人(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包裝:________;件數:_________;標記:_________;倉儲費:__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協議解除的條件:

(一 )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3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 。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___國內貨物不超過1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____________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____________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____________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 。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

倉儲保管協議 篇4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年月日

倉儲保管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下表所列物資儲存事宜協商如下:

(一)儲存物資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儲存倉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儲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儲存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倉儲物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物資的質量檢驗,乙方負責物資的外觀、數量檢驗。

2.入庫後發生物資損壞、缺少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運輸時,運輸中發生物資損壞、缺少由乙方負責。

(六)物資的驗收、發貨,乙方憑甲方的入庫單、出庫單辦理。

(七)倉儲費及其他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6

合同編號:_

保管人:_

存貨人:_

簽訂地點:_

簽訂時間:_年_月_日

第一條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品種規格:_;性質:_;數量:_;質量:_;包裝:_;件數:_;標記:_;倉儲費: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

第二條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

第三條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

第四條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

第五條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

第六條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儲存期限: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八條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

第九條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保險金額:_;保險期限:_;保險人名稱:_。

第十一條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

第十三條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

第十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_。

(二)_。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

存貨人(蓋章):_保管人(蓋章):_

住所:_住所:_

法定代表人(簽字):_法定代表人(簽字):_

委託代理人(簽字):_委託代理人(簽字):_

電話:_電話:_

傳真:_傳真:_

開戶銀行:_開戶銀行:_

帳號:_帳號:_

稅號:_稅號:_

編碼:_編碼:_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簽訂地點:_

倉儲保管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管人: _________

存貨人: 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包裝:_________;件數:_________;標記:_________;倉儲費:__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 ,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稅

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存貨方: (簡稱甲方)

保管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乙方爲甲方提供物資倉儲

保管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儲存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和包裝,及瑕疵:

1、貨物品名: 。

2、型號規格: 。

3、數量: 。

4、貨物包裝: 。

5、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

二、 計費項目和標準:

1、倉儲費

按庫存重量計算:倉儲費單價 元/噸〃天。

2、貨物入庫、出庫費:

入庫費單價 元/噸,出庫費 元/噸。(廂式貨車裝、卸貨每噸加收人民幣 元)其它收費標準: 火車到達 元/車皮,下線費 元/噸,集裝箱到貨掏箱費、出庫裝箱費各:20尺箱每箱 元,40尺箱每箱 元。

轉戶費不動機力人力 元/噸,動機力人力 元/噸,如產生包裝等,其他業務,雙方另行協商費用。拆、裝箱費 元/噸。

以上費用爲正常工作時間費率標準,如需延點及節假日服務,雙方另行協商,甲方須在工作時間內通知乙方。 其它收費標準: 分揀費 元/噸。如產生包裝等其他業務,雙方另行 協商費用。

3、儲存期間屆滿,甲方應當憑合同約定提貨憑證提取倉儲物。甲方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標準雙方另行協商。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三、 結算時間和結算方式:

結算時間: 甲方每月收到發票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結算方式: 支票、現金、電匯 。

甲方如未按結算時間繳費,須按 應付費3% 向乙方繳納滯納金。

四、 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結算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的,乙方可以留臵倉儲物。倉儲保管合同

五、 貨物驗收:

1、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外觀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僅負責依據甲方提供的貨物驗收資料,對入庫貨物外觀或外包裝的品名、數量和外觀或外包裝狀況進行驗收。外包裝上無品名、數量標記的,以甲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爲準。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驗收資料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規定的項目和方法驗收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 儲存保管

1、儲存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儲存場所: 庫房 。

七、 入庫、出庫手續:按照乙方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

甲方需提供提取倉儲物的提貨憑證樣本,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特殊入庫、出庫手續約定如下: 甲方預留提貨單樣單,出庫憑出庫單原件或傳真件發貨。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雙方約定: 無 。沒有以上約定的,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

八、 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儲存需要特殊保管條件的貨物時,如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保管措施,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合同到期後,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甲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還應按 5% 償付違約金。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不可抗力等原因,所發生的貨物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乙方的責任:

(1)貨物在保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由於貨物本身性質發生變化,貨物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以及貨物超過保質期限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有特殊保管條件的貨物,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特殊原因,使甲方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要求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如甲方違反入庫、出庫手續或憑證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權拒絕收、發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 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2、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3、賠償貨物的損失,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市場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其它: 無 。

十、 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 在合同履行中,若出現糾紛,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 合同到期後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一年。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資金帳號: 資金帳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郵編: 郵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倉儲保管協議 篇9

存貨方: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

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

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

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

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風險告知:違反倉儲保管合同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定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2、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隊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

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

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

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

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

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

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倉儲保管協議 篇10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____;品種規格:_________;性質: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包裝:________;件數:_________;標記:_________;倉儲費:__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人當即給付倉單。

第七條儲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非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因倉儲物造成第三人受到傷害或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存貨人負責賠償;

(二)

(三)

第十六條 本協議解除的條件:

(一)_________。

(二)存貨人隱瞞倉儲物的非專業人士所不能看到的瑕疵或危險,可能影響保管人提高保管費用或不予保管該倉儲物的,保管人發現後,可直接通知解除協議。

(三)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七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 保管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11

保管人: ____

存貨人: _____簽訂地點: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倉儲物

倉儲物名稱:_____;品種規格:_____;性質:____;數量:____;質量:_____;包裝:_______;件數:_______;標記:_______;倉儲費:_______;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

第二條 儲存場所、儲存物佔用倉庫位置及面積:_______。

第三條 倉儲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

第四條 倉儲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

第五條 倉儲物入庫檢驗的方法、時間與地點:_______。

第六條 存貨人交付倉儲物後,保管當給付倉單。

第七條 儲存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八條 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

第九條 保管人發現倉儲物有變質或損壞的,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條 倉儲物(是否)已辦理保險,險種名稱: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保險期限:_______;保險人名稱:_______。

第十一條 倉儲物出庫檢驗的方法與時間: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與時間及期限:_______。

第十三條 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具體如下: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第十四條 存貨人未向保管人支付倉儲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倉儲物。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違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_______。

(二)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     保管人(蓋章):_______       

住所: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傳真: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            帳號:_______            

稅號: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12

寄存人(簡稱甲方)

保管人(簡稱乙方)

茲爲     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遷往    地居住,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託乙方保管,而乙方願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於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寄託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託物。

第三條 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爲甲方的完全所有,並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於寄託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害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本件寄託保管爲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 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託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 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 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於    (某某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並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爲同一的注意保管,對於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爲之。

第八條 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爲保管保管物。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保管物使第三人代爲保管,致保管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爲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 保管物的返還應在該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悉依合同法關於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     法院爲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動產目錄。

(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

乙方:

倉儲保管協議 篇13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元。

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日

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能對您有所幫助。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倉儲保管協議 篇14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3、數量:4、質量: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元。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有效期限:年月日

倉儲保管協議 篇15

倉儲保管合同樣本(1)

GF-90-0601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元。

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經 辦 人: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倉儲保管協議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保管人和存貨人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倉儲物

編號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

二、倉儲費用

保管人提供倉庫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貨人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計月租金爲_________元整。

三、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出入庫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五、驗收

1.存貨人應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人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人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人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六、貨物的損耗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七、付款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存貨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存貨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用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八、保管人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存貨人的責任

1.由於存貨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人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人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人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人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5.存貨人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人(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人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人代運的貨物,存貨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十、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保管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存貨人:

1.存貨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貨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存貨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存貨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存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倉儲保管協議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_________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_________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存貨方(蓋章):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倉儲保管協議 篇18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倉儲保管協議 篇19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 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 、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 ,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 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 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 (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 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 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 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 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

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 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 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 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 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 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 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 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 實施細則》執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倉儲保管協議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

保管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寄存人: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保管物

保管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管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管物(是/否)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管物(是/否)有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

第七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時,保管人應當驗收,並給付保管憑證。

第九條 保管人(是/否)允許保管人將保管物轉交他人保管。

第十條 保管費(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保管費的支付方式與時間: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時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保管人: 寄存人: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倉儲保管協議 篇21

存貨方:

保管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 量:

4.質 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否則,所造成的驗收差錯以及延誤索賠期等,由存貨方負責承擔。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在 天內通知存貨方。保管方驗收後,如果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貨物的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檢驗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或由雙方另行議定)。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貨物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計費項目,應按倉儲保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地,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保管費 ‰(或0/000)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提貨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

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敗效期或有異狀的,再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有關費用。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蓋章): 保管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倉儲保管協議 篇22

甲方(存貨方)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倉儲保管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存儲貨物的情況

甲方將其經營的木質工藝品),其他有關商品存放在乙方倉庫,具體存儲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情況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第二條 存儲貨物的貨權

凡以甲方爲收貨人或由乙方收貨的所有到達乙方倉庫的貨物,其貨物的所有權屬甲方。

第三條貨物的驗收入庫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乙方應按驗收資料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驗收資料不符,乙方應在返回的入庫單上記載並於發現後的一個工作日通知甲方。貨物入庫完成後,乙方應填報入庫單,入庫單中應表明貨物的垛號,並在入庫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入庫單先發傳真再郵寄給甲方。

第四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庫貨物的特點,合理地安排貨物的存放地點,並使其符合相應的保管條件,確保甲方貨物的安全以及貨物在質量和數量上免受任何損失。

第五條 貨物出庫手續

所有甲方貨物提貨一律憑甲方開具的加蓋甲方“出庫專用章”的提單或提貨傳真件放貨(提單上要註明提貨人身份證號碼)。提貨人憑提單傳真提貨,乙方必須電話向甲方確認後纔可以放貨,遇有疑點應及時通知甲方。如實發數與提單數存在差額,乙方應按實發數將提單返還聯及時返還甲方。

第六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費率標準

1、倉儲費 ________元/噸天

2、集裝箱掏箱費20英尺______ 元/只,四十英尺_______ 元/只(人工散貨)。

20英尺 ______元/只,四十英尺 ______元/只(托盤)。

3、卡車卸車費 ______元/噸。

4、入庫費 ______元/噸。

5、出庫裝車費 _______元/噸,超過17:00另加_______ 元。

6、貨權轉移費_______ 元/噸。

第八條 結算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甲方最後一批貨出清之前,甲方應將所有費用結清,否則乙方有權不發最後一批貨物。

第九條 各方責任

1. 甲方的責任

未按標準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甲方貨物的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2. 乙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發生丟失,變質,污染,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操作儲存,造成毀損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3)由於合同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約。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應認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爲管轄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簽約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至 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

3.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可協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補充條款,其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蓋章後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提單須加蓋出庫專用章方爲有效,如憑傳真提單發貨,請向發貨人電話確認。

甲方:_________(存貨方)乙方:__________(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倉儲保管協議 篇23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第二條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保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爲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爲準。

第六條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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