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外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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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能很好地解決地方測繪部門人員少、基礎測繪任務重的難題,對於工程外包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工程外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工程外包合同
工程外包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工程委託乙方施工,雙方在互惠互利、友好協商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施工內容:

4.工期要求: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施工費用:

1)、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內容總工程施工費:人民幣整¥ 元(設計變更除外)。

6.付款方式:乙方進場施工日開始甲方應預付總工程款的 人民幣後(竣工後一週未驗收視爲驗收合格),一週內付給乙方應得剩餘工程款 元整 。

7.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圖施工,甲方項目經理負責技術監督。

2)乙方需保證工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遵守協議各項條款,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地的管理、協調工作,由於乙方的消極管理和施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項目經理完成施工現場收貨及搬運等工作。

6)乙方有權要求更換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產品,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施工條件(只包含原始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

2)甲方必須執行協議各條款,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工地的管理、協調工作,由於甲方的消極管理和錯誤指導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建設方及規範要求,並提供合格證檢測報告。

9.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時完工,每遲交工一天,扣除合同總價款的 %,直至扣除合同總金額的%,超過工期方有權將該工程再外包給他方,並將追究乙方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因甲方另外增加的工程量遲交的工程除外)。

2)如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遲一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爲違約金。

10.仲裁:執行本合同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裁定爲最終結果,是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並作爲強制執行的依據,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1.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外包合同範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範圍:

4. 承包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6. 工程質量:

7. 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

第二條 發包方工作

1. 開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

2.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 指派 (聯繫電話: )爲發包方駐工地代表或主要聯絡人,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材料、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與業主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 提供經業主或發包方確認的工程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其他技術要求等。

第三條 承包方工作

1. 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發包方審定。

2. 根據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單採購合格的工程物料,並由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字確認。

3. 指派 (聯繫電話: )爲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6. 對施工現場業主所滯留的物品、設施等採取保護措施。

7. 施工中未經發包方或業主的書面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8. 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

9. 參加發包方或業主單位主持召開的工程進度協調會議。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 發包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方同意,並支付承包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 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 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 因設計變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含8小時,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 發包方、承包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承包方可自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若發包方要求複驗時,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發包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 由於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 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發包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或質保期屆滿時一次結清。

3. 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審查期滿後 日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 本工程發包方提供設備的,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凡約定由承包方提貨的,由承包方承擔運輸費用。

2. 由發包方供應的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 所有工程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於承包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4. 凡由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 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或其他發包方提供的書面標準。

2. 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

3. 由於發包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經濟損失。

4. 由於承包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 由於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發包方不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2. 由於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發包方 元違約金。發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爲獎勵。

3. 承包方按照發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爲獎勵。

4. 承包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設備及堆放的各種物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 發包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爲準,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裁判。

2. 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地震、火災、動亂、罷工、運輸事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乙方供應商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 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7日內向對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

5. 因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延期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違約方應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協議;若雙方不能簽訂協議的,按照現行行規、慣例執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外包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工程項目名稱:

一、合同宗旨

1、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明確雙方的安全施工管理職責、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於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並同時開始進場施工作業。

2、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要求制定。

二、甲乙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1、甲方:

(1)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施工作業規範指導並監管工作進度以及施工質量。

(2)甲方有權隨時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進行視察指導,並制止違規作業及一切不安全行爲。

(3)甲方有權隨時對於施工期間發生嚴重質量問題,要求乙方改正並拆除從新再造。

(4)工程完工後甲方對乙方工程驗收並對不合格的部位提出返工從修的要求,乙方必須及時整改。

(5)工程驗收合格後按合同規定支付承包工程總價值合共¥ 元整,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

(1)乙方必須按有關建築鋪貼標準按正規施工規範要求按質、按量、安全完成外牆鋪貼修繕工作。

(2)乙方負責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施工期間嚴格執行;乙方開工前要對工作環境、街巷路人安全設施、街巷隔離引導措施、高空落物措施、排山牢固措施必須配備到位。施工期間安排人員實時對街巷道路做好引導工作,確保街巷安全暢通。一切涉及安全防護設施由乙方提供並配備到位。

(3)乙方要對自身的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購買勞動保險以及雙關的人身意外保險後方可進場施工。

(4)乙方嚴禁擅自私拉亂接臨時電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提供,使用期間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街巷整潔,施工垃圾乙方負責清掃處理,每天收工前將街巷清理乾淨。

(6)乙方嚴禁將承包工程層層轉包,做成一切後果由乙方獨力承擔。

三、甲乙雙方安全責任:

1、由於乙方自身責任造成的人身、財產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獨力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於甲、乙方以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事故或乙方原因造第三方人身、財產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獨力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保證派遣具有合法施工資格、身體健康持有效證件上崗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規”的有關規定,切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對其所派遣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過程中乙方發生的各種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均由乙方獨力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涉及法律、民事、刑事責任均由乙方獨力承擔。

四、本工程外包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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