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基礎施工合同格式(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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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基礎施工合同格式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鋼結構基礎施工合同格式(精選3篇)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份。

二、承包方:

1.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管理員進場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5%調遷費,計人民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3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85____%。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7%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

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7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年月日:

鋼結構基礎施工合同格式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況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螺旋焊管生產線異地技術改造項目

2、工程地點:資陽市雁江區城南工業園

3、工程內容:地基強夯工程

4、工程範圍:場地平整圖所示及甲方劃定區域

5、工程地質條件:見地質勘察報告

第二條:工程工期

本工程20xx年1月20日開工,總有效工期爲30天,工程最終完工時間不得超過20xx年2月28日。

第三條:工程質量要求

1、工程須滿足甲方技改項目工程施工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

2、甲方負責強夯區的放點和放線。

3、一遍點夯,一遍滿夯,布點3.5m×3.5m。

4、強夯后土壤密實度達到甲方設計施工圖要求。

第四條:工程量確認

本合同工程強夯處理面積大約爲:25000m2,最終結算工作量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實際書面確認單爲準。

第五條: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爲綜合單價包乾,綜合單價包括實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勞務費、材料費、機械費等全部費用。

2、機械設備進出場運輸費,夯坑的推平工作。

第六條:合同價款

1、工程單價:24元/平方米;機械進出場費2萬元/臺,甲方只承擔三臺機械的進出場費即6萬元。

2、地基強夯工程量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

3、該合同單價全部爲含稅價,乙方提供甲方所在地普通建安發票。

第二章 雙方責任

一、甲方代表

1、甲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馬根林

二、甲方責任

甲方應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完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施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負責施工所需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及運輸道路的平整。

3、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4、辦理工程項目報建、投資許可證,建設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臨時用地申請批准手續。

5、將施工現場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6、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質量監督部門(或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整理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紀要。

7、根據乙方施工方案由甲方負責對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構築物採取防護措施(如:設防護網、防護攔及挖防震溝等)。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受到當地居民的干擾,甲方應積極進行協調處理。

9、負責並組織設計、監理及現場人員進行試夯工作。

10、負責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代表

乙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劉光濤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1、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工程事故報告。

2、因工程需要,乙方施工使用的照明、警示線等設施應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如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3、保持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工程交工前要達到工完場清的標準。

4、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5、參加甲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6、接受總包管理單位中鐵八局對質量、進度、安全的管理。

7、遵守甲方對安全生產的規定,接受甲方安全管理,

第三章 工程驗收及價款支付

一、工程完工後,甲方根據技改項目工程施工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委託地基檢測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均參與驗收,驗收如有異議,自驗收之日起15日內日提出。驗收不合格,乙方立即予以返工或整改,具備驗收條件時再次進行驗收。同時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本合同價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作調整。

1、甲方和監理共同確認工程量的增、減。

2、設計變更和甲、乙雙方共同洽商。

三、工程款的支付經甲、乙雙方商定按以下辦法辦理。

1、工程款分兩次支付, 20xx年1月底前按確認完成的工程量80%予以付款;乙方機械按甲方要求進場後,甲方付機械進場費六萬元。

2、工程竣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支付到工程量價款的95%,留5%作質保金,一年期滿後無質量問題,無息一次付清

3、甲方委託地基檢測部門對強夯工程進行檢測,達到質量要求,費用甲方承擔,達不到質量要求,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第四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一、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監理、甲、乙三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設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二、違約責任

1、甲方代表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約定付款的,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除返工直至合格外,還應承擔總價款5%的違約責任。

3、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

三、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過程應嚴格遵守甲方HSE管理體系關於安全、健康、環

2、施工過程中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要求處理。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監理、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批准後實施並由甲方承擔相關經濟支出。

4、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質保期滿款項支付完畢,合同自行解除。

五、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執二份。

發包方: 承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鋼結構基礎施工合同格式 篇3

建設單位: (甲方) 審查單位: (乙方)

建設單位委託審查機構承擔 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1.2國家及省、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工程概況:

第三條:審查內容:

(一)是否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進行了規劃方案、建築方案及初步設計審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進行了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達到規定的深度要求;

(二)工程勘察、設計的委託與承接是否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資質、合同、市場行爲、註冊執業制度等方面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是否符合抗震、消防、節能、環保、人防、衛生、無障礙設計等強制性標準、規範;

(四)建(構)築物的穩定性、安全性審查、包括地基基礎、結構體系是否安全、可靠;

(五)是否損害公衆利益;

(六)是否符合《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於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圖審查機構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施工圖審查機構在收到審查資料後 7 日內(建設單位答覆時限不計算在內)完成審查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項目所在地建設廳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審查合格報告書備案。

第六條:經審查合格的項目,審查機構應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提出書面意見後,由施工圖審查機構將施工圖退回建設單位,並由原勘察設計單位修改。重新送審的,需重新履行審查手續,審查費用另計。

第七條:施工圖審查實行有償服務,所需經費由審查機構向建設單位收取。審查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或施工圖概算覈定,收費標準按國家和省物價局規定的標準執行。本審查項目審查收費覈定爲 元人民幣,由建設單位在簽定合同後一次向審查機構付清。如審查中發現重大浪費部分,經勘察設計單位同意後,建設單位按審查修正後節約投資3%作爲對審查機構的獎勵,在交付綜合審查意見前一併付清。

第八條:各方責任:

8.1建設單位責任:

8.1.1建設單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審查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審查。

8.1.2建設單位變更審查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建設單位應按審查單位所耗工作量向建設單位增付審查費。

8.2審查機構責任:

8.2.1審查機構對出具的審查報告書負責,承擔相應的審查責任。

8.2.2審查機構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進行審查。

8.2.3審查工作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和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施工圖設計設計審查要點(試行)》。

8.2.4審查機構應保護建設單位或勘察設計單位的知識產權,不得向他人泄露、轉讓建設單位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建設單位或勘察設計單位

造成經濟損失,上述單位有權向審查單位索賠。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建設單位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審查機構支付審查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20天以上時,審查人員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9.2由於審查機構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審查報告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審查費的千分之二。

9.3經審查合格後的設計文件,發生工程設計質量問題,審查單位應承擔審查的責任。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審查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其它:

10.1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0.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

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3本合同一式,建設單位 份。

10.4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建設單位向審查單位支付審查費後生效。

10.5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0.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其它約下事項: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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