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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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對於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你是怎樣理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模板
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範文一

甲方(出讓方): ( 鎮 村)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約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種類爲: 承包地座落於 :

四至界限:

流轉土地包括 樹 棵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用途爲生態旅遊觀光農業或有機生態種植養殖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共 元。 付款方式:分 次付清 ,合同簽訂三日內支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清全部餘款 。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乙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發包方同意後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土地流轉期間原發包人收取該土地的所有承包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流轉土地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乙方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在受讓土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乙方在流轉期間投入資金而提高了土地生產回報能力或在流轉土地上投入的生產建設基礎設施,在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甲方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賠償給乙方。當政府規劃需要佔用土地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補償給乙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獲得相應經濟補償。

乙方有權將承包土地以轉包、出租方式實行再流轉,再流轉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到期時,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及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觀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4、本合同違約金額爲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發包方及鄉鎮經管站合同備案事項由甲方負責辦理)。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年 月 日

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範文二

甲方(承包方) ( 鄉 村 屯)將承包的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受讓方) ( 鄉 村 屯)耕種,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土地的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流轉方式:(轉包、轉讓、轉租、入股、抵押、互換、其他方式);流轉價款合計 元。每年 元,畝標準 元,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一、承包方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

1、承包方有權決定其土地流轉的對象;

2、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其他人無權侵佔;

3、受讓方將流轉的土地實現再流轉,必須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二)義務

1、尊重受讓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受讓方依法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2、流轉合同簽訂後,及時向村裏備案,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二輪承包的期限。

二、受讓方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

1、享有流轉土地收益權、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

2、依法形成的流轉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義務

1、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2、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傷害。

三、流轉雙方議定的其他條款

四、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流轉合同,否則侵權方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五、此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和鄉鎮人民政府經管站各備案一份。

甲方(原承包方): (簽章) 乙方(受讓方): (簽章)

受委託方: (簽章) 甲乙雙方訂立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章) 鑑證機關鑑證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合同範文三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爲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稻穀,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牴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爲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會:(章)

簽訂地點: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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