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苗木施工合同(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1W

綠化苗木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綠化苗木施工合同(通用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種植油松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種植優質油松(株高不低於1.0m),約 株。

2、工程地點:陽曲縣北小店鄉海子灣村石莊

第二條:施工範圍

陽曲縣北小店鄉海子灣村石莊項目區道路兩側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成活的形式進行施工。

2、乙方在種植過程中,必須保證油松澆水兩次以上,以保證油松的成活率。

第四條:工期

開工日期之日起,乙方不得拖延工期,以致影響甲方的總工程施工進度,需按照甲方要求的進度進行施工。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爲油松的成活率不得低於甲方的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甲方工程未能按時驗收的,乙方工程不能評定爲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株高不得低於1.0m的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 %。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同意,定單株油松價格爲22元,甲方初步設計種植約5000株,實際種植總數按乙方最終種植的油松株數來確定。

2、結算方式:

(1)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內容後進行初步驗收後合格,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70%;

(2)工程結算總款額的30%作爲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1年後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複檢是油松的成活率需達到 %),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現金的形式進行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爲1年。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路線,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甲方要求油松的規格和成活率。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停工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苗木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爲提高苗木種植、養護的成活率,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期要求:自 年 月 日開始種植;到 年 月 日必須種植完成。(此時間段爲苗木種植最佳時段)乙方必須按照苗木種植最佳時段進行種植栽培,由於乙方原因錯過種植時機,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苗木養護、乙方必須對種植苗木全程跟蹤養護澆水、除草、修剪、施肥、鬆土、除蟲等,養護齡期爲18個月,養護期間苗木乾枯、損傷,丟失均由乙方負責補齊。

六、工程範圍: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區域內進行施工(包括洽商變更等內容)。

2、乙方負責所種植苗木採購、種植、栽培、養護等,確保乙方所種植苗木全部成活,不具備澆水條件工地由乙方租用水車協助。苗木種植期間甲方需要參與乙方苗木進場的檢驗、驗收,對規格不符合要求、有問題的苗木可以拒絕驗收、種植。

七、種植苗木綜合(包乾)單價

(詳見綠化苗木中標價格明細表)

八、種植苗木工作內容及質量技術要求:

1、乙方負責技術裝備及人員的組織,並負責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準備、防範及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

2、具體做法詳見設計施工圖以及甲方的現場要求爲準;

3、驗收標準執行《山東省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詳見附件

4、種植喬木胸徑>15cm採用機械輔助,特殊情況由現場管理人員做協調決定。

5、地貌平整及造型土方量大的根據現場技術人員確認,可以採取機械輔助。

6、所有的場地、苗木種植洞穴以及苗木種植前對苗木根部必須進行噴藥、除蟲、殺菌處理,噴灑多菌靈及生根劑,所有藥材均由乙方購買操作執行。

7、苗木種植紅土必須進行土壤改良,紅土、腐殖土、沙的拌合比例爲:紅土60%:腐殖土30%:沙10%,經過土壤改良後的種植土才能夠用於苗木覆蓋種植。

8、苗木進場種植前,必須對原有喬木、灌木、地被進行前期修剪,並整理原場地,特別是喬木要除盡樹葉。此項工作是確保苗木吸水、保水成活的關鍵工序。

9、喬木種植內容包括:挖樹坑;二次倒運;腐殖土、沙、種植土添加拌合進行土壤改良、填埋,開堰,喬木的支撐(小樹苗採用門字支撐,大樹苗必須採用四角支撐再加鐵絲固定),樹幹包草繩,喬木二次搬運。

10、灌木球體種植內容包括:地貌平整,挖坑,二次倒運,腐殖土、沙、種植土添加拌合進行土壤改良、填埋,開堰,苗木的支撐,苗木遮陽。

11、種植地被內容包括:地貌平整,挖坑,二次倒運,腐殖土、沙、種植土添加拌合進行土壤改良、填埋,苗木遮陽。

12、草坪鋪設完畢後,必須澆水碾壓拍實,視地形、土壤情況撒沙。

13、當天進場苗木必須當天種植完成,及時澆透定根水,所有喬木必須進行修剪後才能夠種植。確保所種植苗木灌透定根頭道水,不能夠因爲施工而忽視苗木澆水。

14、乙方負責提供綠化養護必要的原材料和機械,例如:遮陽網、農藥、肥料、腐殖土、河沙、撐杆、吊車等養護所需的其它原材料,並負責保管好所用器具。

15、乙方所派遣工人,必須熟悉園林綠化養護知識,在養護期間接收甲方監督和檢查。

16、乙方所派遣零工小型工具及手持工具乙方自帶(手推車、鐵鍬、洋鎬、鋤頭、枝剪等),需要甲方提供工具時,必須簽字借用,用完後完整、清潔歸還甲方。

17、每天作業範圍內的垃圾必須當天清掃、裝運完畢,並運出施工現場。

九、養護苗木工作內容、質量、標準要求:乙方完成苗木種植施工後經過甲方簽字驗收後次日,進入苗木養護期,爲期十八個月。在澆水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由甲方協調聯繫其他澆水設備。

(一)園林植物達到的養護質量新種植苗木最重要的養護質量指標就是確保所種植苗木100%成活率,此項標準也是本合同約定中最主要的標準。

1、苗木長勢:好。生長超過該樹種該規格的平均生長量(平均生長量待以後調查確定)。

2、葉子健壯:①葉色正常,葉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條件下不黃葉,不焦葉、不卷葉、不落葉,葉上無蟲尿蟲網灰塵;

3、枝、幹健壯:①無明顯枯枝、死權、枝條粗壯,過冬前新梢木質化;②無蛀幹害蟲的活卵活蟲;③無介殼蟲,④樹冠完整:分支點合適,主側枝分佈均稱和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

4、措施好:按一級技術措施要求認真進行養護。

5、行道樹基本無缺株。

6、草坪覆蓋率應基本達到100%;草坪內雜草控制在10%以內;生長茂盛顏色正常,不枯黃;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無病蟲害。

(二)養護標準要求

1、要求工人工作時,必須着黃色的交通馬褂。

2、工人出工前帶齊管養工具:鋤頭、鬆土撬棍、鐵絲、鐵錘等,並提前做好檢查。

3、喬木澆水:一定要澆透根部,以滲透泥球50cm以上爲準,必須要澆透葉面水和樹幹草繩。

4、澆水水壓不能太大,不準衝樹根,不準沖壞圍塘,需要澆灑透喬木、灌木樹幹、樹葉。

5、植被澆水:必須成噴淋式澆水,不能在植被上拖水管,澆水需均勻噴灑,地面滲水需超過5釐米以上。

6、鬆土要求:樹塘內土壤必須鬆40-50釐米的深度,沒有雜草,不允許出現直徑3釐米以上的土塊,任何情況下不允許破壞植被和苗木,必要時加入河沙和腐殖土改良土壤滲透性。

7、固定撐杆要求:(1)直徑6釐米的小樹,撐杆離地面1.2米,撐杆深入地面20釐米,打門字撐;(2)直徑8-10釐米的樹,撐杆離地面1.5米,撐杆深入地面20釐米,打門字撐和三角撐。

8、吊液要求:要求掛液袋必須牢固,針頭深入樹幹,一般情況下掛三個月,如果沒有液體了及時補充。

9、圍塘要求:圍塘的大小根據樹木的大小而決定,高度不得低於10釐米,必須保證能蓄水。

10、施工場地內垃圾清檢出來,收工前必須清理完畢,並運出施工場地。

七、工程期限及安全施工

(一)根據甲方施工進度情況統一調度安排;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無故拖延工期;如有違反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違約賠償,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二)安全施工

1、乙方負責在其施工現場,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組織和實施的每一個施工環節都要達到安全施工要求,杜絕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及其僱傭的工人和其他人員的人身損害賠償或補償責任。

2、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穿着由公司統一指定的背心,

3、乙方必須爲現場的所有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否則,所發生的安全施工事故賠償由乙方全權負責。

八、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及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九、工程價款結算

1、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在工程完工後付清實際種植款的 %;待苗木牙齊、葉茂付清實際種植款的;剩餘工程款在乙方苗木養護期結束並和甲方交接清楚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所支付給乙方的每一筆款項都包含農民工工資在內,因未付清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所有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毫無關係及責任。

3、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花名冊需報甲方備案。

十、雙方權利及責任

(一) 甲方的權利及責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爲乙方提供技術指導及施工圖紙。甲方有權利在乙方施工過程中對乙方的施工進行全過程監控,並可要求乙方對其不符合規範的工程進行返工及罰款。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二) 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2、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所出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及管理辦法,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按甲方的要求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按甲方的工期,組織足夠的人員、設備,以保證甲方的工期及工程質量。如乙方的施工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時,甲方可對乙方進行處罰及驅逐出場。乙方必須按甲方技術人員的要求進行施工,若擅自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爲使工程按要求工期完工,乙方必須保證工人的數量,如果因爲工人數量不夠,乙方又不增加工人時,甲方有權外調工人,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養護期結束乙方將苗木移交甲方時,必須確保苗木每個品種全部成活,苗木死亡時,如果是乙方責任導致苗木死亡,則苗木更換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要求:

6.1乙方的進場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資質、證件及勞務人員花名冊需報甲方備案。

6.2乙方項目負責人:姓名:職務:

十一、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當地仲裁部門協商解決。

十二、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苗木施工合同 篇3

採購人(甲方):

供貨人(乙方):

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苗木價格與質量綜合評議,甲方確定從乙方單位採購苗木,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 苗木規格(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木規格應與本協議中第一條規定的苗木規格型號相一致。

第三條 苗木的交貨方法、到貨地點和交貨期限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將苗木送至 甲方指定地點 。

2、苗木的交貨期限:以甲方通知時間爲準。

3、甲方確定購買符合規格要求的苗木由乙方起苗送至甲方指定工地,苗木到場前繼續由乙方負責養護,在養護期間由乙方負責確保苗木管養保活,直至將苗木全部起完運走爲止。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此合同總價款爲估算,甲方所購買苗木統計數量以實際苗木數量爲準,甲乙雙方最終結算,在苗木單價不變的情況下,以實際採購符合規格要求的苗木數量爲準。

2、甲方採用後付款的方式,苗木款結算以實際供苗數量結算。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乙方將苗木全部送到甲方工地後,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乙方苗木總價的 80 %, 叄 個月內付清剩餘苗木款。

第五條 苗木規格(技術標準)及驗收、取苗方法

(一)苗木規格(技術標準)

1、苗木品種純正率99%,到現場成活率100%。

2、苗幹通直 無病蟲害,根系完整,無機械損傷。

3、喬木胸徑爲原土痕往上1.2米處。

(二)驗收方法

乙方送貨至現場後,並通知甲方組織驗收,甲方指定現場技術人員進行抽檢和驗收。驗收中發現抽乾、染病、根部嚴重損傷,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苗木,甲方驗收人員有權當場退貨,乙方應負責重新提供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苗木,並自行承擔全部損失,最後結帳付款總金額按照實際合格苗木數計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苗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乙雙方協商後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或者成活後支付苗木款。

2、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合同文件及資料的使用,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合同、合同中的規定、有關計劃或甲方爲上述內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透露給任何人。

4、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待貨款結清完畢時合同終止。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採購人(甲方): 供貨人(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