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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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精選28篇)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市場管理條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本工程結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西關村。

二、工程名稱:住宅樓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圖紙設計內的土建、水電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內容及要求:

1、基礎工程:基礎灌柱樁工程、砂石回填、基礎樑等。

2、主體結構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須(鋼筋、水泥、磚等)合格。

3、裝飾工程:①內外牆水泥壓光,地面爲原砼毛面,東西外牆爲水泥壓光,南北爲塗料,顏色待定。②門窗:內門不做,只留門洞,進戶門爲防盜門(防盜門價款必須在800—1000元/每副),窗爲普通鋁合金窗。③樓梯間:樓梯地面及踏步爲水泥壓光,樓梯間牆面做仿瓷塗料,樓梯欄杆爲不鏽鋼欄杆。④屋面爐渣找坡壓光,做SBS卷材防水,雨水管爲PVC管。⑤電照工程:線管預埋和穿線,線管材料由乙方負責,電線由甲方出資購買。⑥給排水工程:樓內圖紙設計的給排水主管道(衛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價格及價款

本工程爲七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大約1000m,建築面積計算以建築物水平投影爲準,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3計算,工程每平方造價700元(灌柱樁開挖4m以內由乙方負責,4m以下甲方按實際結算補工程費用)。建築面積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按圖紙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從開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20xx年10月10日開工,20xx年5月15日竣工,因停電、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天氣工期順延。

八、付款辦法:

工程開工後5日內付乙方工程貳拾方萬元,主體三層封頂後付乙方工程貳拾萬元,主體結構工程竣工後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其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後,雙方結算後一次性付清。留壹萬元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開工前,確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場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場地狹小,甲方應給乙方指定地點堆放材料及相應其它機械設備堆放處。

③負責協調處理周邊關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④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責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內容。

②按規範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③安全問題:乙方必須教育工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內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開江縣普安鎮金山綜合體道路改建工程

2、工程地點:普安鎮譚家嘴村、寶塔壩村

3、工程內容:堡坎工程、填方、路面混凝土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開發行審[20xx]22號

5、資金來源:專項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xx年 3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8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中選價柒拾貳萬捌仟玖佰元。(小寫):72.89萬元。增減工程量按評審綜合單價結算。

2、付款方式

該工程採用“334”的付款方式。即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款總額30%,工程完工後再支付合同款總額30%,餘款在工程審計驗收合格並留足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國家工商總局示範文本《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七、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①甲方向乙方設計圖紙,作技術交底。②派駐現場技術監理人員(施工員)對工程實行指導監督、管理、檢查工程質量、安全等。③解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阻力。④審擬工程開工、停工組織工程驗收。

2、乙方責任:①編制施工方案、組織有序施工。②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服從甲方施工人員安排,確保工期和質量。③加強安全施工意識,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配備安全設備,加強安全管理,設立施工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傷、殘、病、亡(包括第三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責任。④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乙方提出任何合理建議或修改意見,需經甲方批准,並出具書面通知,方可變更施工,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⑤文明施工,在甲方協助下認真處理好建設居民、行人、車輛關係,避免由此而發生的矛盾糾紛,影響工程進度。

八、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共同進行,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雙方議定的時間內按照合格要求進行返修完工,其維修費用、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所需材料必須正品合格,竣工驗收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則和圖紙及甲方要求爲依據進行驗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文字補充形式,以合同簽字爲準,視爲合同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財政所、辦公室各執壹份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描述: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要求進行材料採購、甲方招標文件規定的施工內容。

第三條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誤

1、本工程項目的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爲準,現場施工合同總工期爲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監理方及項目鑑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不屬於安裝工程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造成無法施工而影響進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每8人小時順延工期一日。由乙方書面申請,工程監理和甲方現場代表當天確認有效;

(3)天氣變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誤一天罰款兩仟元,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造價

1、本工程按三級三類工程報價、取費(含稅價),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工程完工結算送審計部門審覈,工程總額按實際施工內容及現場簽訂圖紙變更造價報審計部門據實審覈,審覈後按據實結算結果執行。

2、工程建設期間和竣工驗收後工程量單價不另作調整,一切市場風險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因自身預算漏項原因讓甲方增加造價,其漏項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人員、設備進場施工按合同價付款30%。

2、工程完工後按合同價再付款40%,審計結束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5%,餘款5%爲質保金,質保期爲壹年,保持期滿無質量問題後7天內付清。

3、乙方在分次結算時須開具合法的稅務發票。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竣工驗收

1、乙方所有鋼構件材料、規格、質量均應達到建築設計施工圖要求,所有進場施工的材料均應由監理單位負責簽收。如有需要監理單位見證及第三方檢測單位(具有建築工程專業檢測資格)檢測合格後方能進場使用的材料,未達到檢測標準及設計要求和報價單規定的材料明細要求的材料不準進場施工。

2、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備驗收條件時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驗收日期。甲

方在另立的驗收日期內仍未未按約定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不按約定給乙方出具書面驗收結論的,視爲工程通過工程驗收。

3、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時雙方應輸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之依據。

4、在驗收過程中,如果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乙方應按照驗收組織的書面整改意見並依照相關技術文件或技術規範限期進行整改。同時,乙方應自行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從驗收合格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6、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的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應符合並達到國家頒發有關工程質量驗收的規範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資料,並符合《建築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要求。

(2)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內容繪製的竣工圖。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證合同順利實施。

2、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協調乙方與其它單位的工作配合關係,爲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3、甲方現場代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學管理,服從甲方現場協調工作,接受監理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質量監督和管理。

2、嚴格按照建築施工圖要求組織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4、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施工。

5、乙方現場代表:

第八條 工程變更

1、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的,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據合理性原則向甲方提出設計變更要求,該變更要求經甲方或監理代表同意後實施,工期予以調整。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7日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甲方或監理代表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後3日內予以答覆,逾期則視爲認可並同意以此作爲結算工程款的依據。

第九條 工程質量保修

1、本工程質量保修按國家規定執行,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屬於保修範圍內的施工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約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結算,所發生的費用將從乙方的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償付給甲方工程造價的0.5%作爲逾期違約金。

2、甲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乙方應對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進度進行管理,如未達到招標文件承諾要求,將追究乙方責任。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築物所在地城鄉建設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1、甲乙雙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對方的文件、圖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資料,對方代表均應予以簽收

2、甲方的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內容以本合同爲準,未約定內容以甲方招標文件爲準。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保修期滿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4

一、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編號: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___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爲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九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________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_________

2.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3.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第三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2.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築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乙方及甲方負責供應之材料,乙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五條工程期限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六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甲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乙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乙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乙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乙方會同甲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乙方填寫交給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爲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爲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九條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條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甲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甲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乙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甲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甲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乙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乙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甲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甲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甲方指定廠家、品種讓乙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甲方委託乙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乙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乙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甲方給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乙方不收取勞務費)。

(6)甲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後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5.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駐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獎勵,懲罰與_____

1.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乙方,百分之___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_____。

第十七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甲方派_________同志爲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同志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八條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2.保修期限:_________

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4.保脩金利率:_________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二十三條_____

1.乙方應爲運至施工場地內的材料和設備辦理_____。

2.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3._____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第二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六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依照《_____》及相關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承包事宜與乙方協商,約定把該項目交由乙方承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編號:

3、工程地點:

4、工程範圍:本工程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二、工程期限

1、工程總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

2、開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工期順延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天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四、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

2、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

3、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

4、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

5、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6、工程竣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驗收,按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安全、文明施工,酒後不得作業;

4、工程完工時,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

五、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____%備料款給乙方,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七、安全施工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2、乙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延遲的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九、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2)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聯繫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址:

責任人:

聯繫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8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爲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爲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天內不作答覆,視爲已經批准。

第2條 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爲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爲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爲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行,並將副本送乙方。行審覈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條 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爲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3條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於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製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座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範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爲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後,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後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後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後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單位: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米計算。

二、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爲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爲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三、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爲日,暫定於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四、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爲元。

2、上述總承包價爲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五、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六、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七、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爲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九、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雙方在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年月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建設工程需要,甲方委託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並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工程內容:

具體工程內容和範圍以 設計的施工圖紙內乙方報價單

所含施工項目爲準。

二、建設工期及開、竣工時間

1、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後,乙方收到定金和圖紙確認並具備全部開工條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計入建設工期之內)。

2、因甲方原因(包括變更、增加工程內容、停水、停電等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第三人行爲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爲)而引起停工的,則工期相應順延。

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等級爲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要求。

四、工程造價

1、工程建築面積爲m2,工程不含稅總造價爲人民幣 元整(¥: 元),工程稅金由甲方自負。

2、本工程報建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全部費用,工程造價爲直接工程費,不含防火塗料、稅金、材料檢測費、報建費及政府應收費用等。中途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則另計工程款。

五、撥款和結算

1、①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爲工程總價款的,計¥:元。

②鋼架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③C型鋼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④彩瓦進場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計¥: 元。

⑥餘款 %,計¥: 元於工程竣工之日起 個月的保修期滿之日付清。

2、所有款項必須匯入本合同指定帳戶或開具支票註明收款單位爲乙方。如現金

支付,甲方必須憑乙方的收款委託書和乙方的正式收據支付,否則乙方對該付款行爲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同時承擔乙方損失及人員窩工工資、材料週轉等費用。

六、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未按期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完工後五天期滿之日爲工程竣工時間。

2、竣工驗收以工程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爲標準。

3、甲方拒不驗收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動用的,視爲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所發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質量保修

乙方對所施工的全項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爲 個月。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人爲損壞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不在乙方的保修範圍之內。保修期滿後如仍需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於施工前辦理施工相關手續,保證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並提供施工資料給乙方。

2、保證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及清除施工現場障礙等,達到進場開工應具備的條件。

3、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內提交給乙方。

4、委派爲工地管理代表,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辦理中間交工工程的驗收手續,協調工程內外關係及其他有關施工事項。

5、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竣工驗收結算手續。

6、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合同規定的開工日期按時開工,嚴格按照施工圖及說明書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發現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響施工情況下的必要監督,及時向甲方提交開工通知書,在工程完工及時發出驗收通知,作好施工進度報表並與甲方工地代表會籤。

3、委派生產等管理及有關其它施工事項。

4、按合同規定的建設工期和質量完工並交付工程。

5、嚴格按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範施工,否則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擔。

6、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7、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施工合同義務。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2、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單方終止本合同,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的工程總價款 %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圖、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施工許可證,派駐工地代表委派書,有關工程施工內容的通知、會議記要、報告、記錄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二、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傳真): 聯繫電話(傳真):

年日 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於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製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座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範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爲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20_年7月10日至20_年8月5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後,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後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後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後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總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____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______%)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衛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米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___元。

二、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單項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爲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爲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爲________元。

六、水、電、暖、衛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爲)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____月____日到____月底)降低工效____%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爲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爲,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項解決:

(1)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____備案。

四、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預算書;

2、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總包單位: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__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__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__天內,工業建設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__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協定,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發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及安全施工,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承包工程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一致,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1、下列文件應視爲構成併成爲閱讀和理解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工程執行承包施工合同

2)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專用條款

3)本工程執行全國統一的合同通用條款

4)本工程執行的技術規範

5)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6)安全生產合同書

7)文明施工合同書

8)防火、防盜合同書

9)本工程的圖紙

10)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工程名稱:衡陽古城文化旅遊渡假村建設項目工程

3、施工地點:衡陽縣集兵鎮車輪村

4、開工日期:20xx年2月1 8日(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5、施工範圍及承包方式:

爲完成第一期所需的工程範圍、便道修建及護坡修整,包括合同書中明示或暗示的工程內容,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日期、包文明施工、包質量獨立承擔的承包方式。 工程內容:鄉村公路約14公里、水庫擋土牆、施工便道、綠化亮化、場地平整等土石方約10立方,工程總造價預計1.5億元人民幣左右(按實際工程量爲準),施工中的土石方工程量的計量方法:以自然方測量爲準,擋土牆計量方式以設計圖紙爲依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每立方計算。

6、規定工期:

開工日期自甲方下達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驗收完工總日曆,按國家規定預算工期和雙方議定擋土牆l2個月工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十個有效工作曰內辦好施工手續(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爲、政策行爲、戰爭等人力之不能及之因素,則開工時間順延除外)。 .

7、議定價款

經雙方協商,承包方服從甲方根據建設計劃所需安排地段的工程材料及全部施工範圍及圖紙內容、承負管理費、臨建辦公室、庫房、冬季施工措施費、安拆費、機械使用費、轉移費、利潤、建築行業稅、地稅、各種保險及屬承包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種手續費用,具體單價議定爲:基礎部分開挖承包單價爲貳拾伍元整/m³,土方單價爲肆拾伍元整/m³,回填單貳拾叄元整/m³,基礎模板單價爲 元/㎡,混凝土澆築爲伍佰元整/ m³,基礎鋼筋製作安裝單價爲 元/噸,基礎混凝土墊層單價爲肆佰伍元整/ m³,基礎砌體單價爲 元整/m³,澆築毛石混凝土單價爲 元整/m³,漿砌毛石單價爲 元整/m³,單價計算。(包括材料、運輸、人工、管理等一切費用,相關調差按湖南省時差計算,以每月1號爲準)

8、結算程序和方式:

1、按20xx年的定額計算人工、材料調差每月25日上報進度,次月5日結算工程款80%,其餘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一次付清(甲方須在乙方提交驗收報告後1個月內完成驗收)。有保質期的單項工程留3%等保質期到後,合格後付清。

2、承包合同定金:乙方簽訂承包工程合同書時,乙方交銀行壹佰萬元(1000000.00元整)作爲保證金甲乙雙方共一賬號雙控三個月,無其它相關違約事宜,解凍後由乙方自行調配。

9、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技術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承包方的一切工程須由甲方法人代表簽字有效,並服從現場指揮和工程師的指揮監督且服從建設單位統一計劃建設所需安排地段施工。

2)如乙方施工中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案次)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案次)均由承包方自負,甲方不承負其任何責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由乙方施工過程中自己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此次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10、甲方職責

1)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向第三方轉借),此合同內容不準泄密,違者自負。

2)負責解決乙方一切施工條件,承包方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如期竣工。如不能滿足乙方施工條件,並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經業主監理覈實工程量分期支付工程進度款,違約方按合同法爲準執行。

11、乙方職責:

1)按承包合同執行且符合資質要求而具備自負經濟實力。自行組織調動本單位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按時進場施工,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在要求的工期內完成所有地施工內容。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需手續和施工中的費用均由承包方自負。

2)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分包(及多入合作行爲)、違反施工要求(損壞村民及國家地方設施)等,如發現違規違法,一經覈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任意延期進場施工、停工、鬧事及影響甲方工程建設,違者均由乙方自負。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着協調解決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3、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根據合同條款精神針對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資質、施工計劃、安全施工合同書、文明施工合同書、農民工資承諾書、防火、防盜合同書進場三日內乙方主動交付甲方,違者乙方自負一切。

15、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工程尾款後本協議自動失

1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

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

元),安裝: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_月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

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

,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

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

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

修改施工圖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

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

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天(日曆天),自

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

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

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

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

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

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

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

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

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

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

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

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

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

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

程,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

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

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

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

%備料款,計人民幣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

__%計人民幣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萬元

;材料設備差價__萬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

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

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

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

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

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

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

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

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

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

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

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

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

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

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

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

,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

,承包方纔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

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7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19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 

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 

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 

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 

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 

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 

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 

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 

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 

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 

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 

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 

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 

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 

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 

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 

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 

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 

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0

勞務發包人(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定立本合同,其有關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1)本工程屬二層基礎,一層商品住宅樓,前後和東山牆爲37cm磚,西山牆爲24cm磚,開挖深1.6m,寬1.2m,要求40cm素土,30cm三七灰土,樓頂爲樓板棚頂,上面用架木做造型,上樓板屬於甲方。

(2)上下水、暖、電、刮瓷、油頂、不屬於本合同範圍,白灰屬於乙方,室內房心土由甲方供應。

(3)建築面積按前牆的長乘以面積的寬爲平方米,其中前牆長爲 米乘寬 米,另加前後出檐 公分,一層面積共計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4)本合同承包爲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建築用料由甲方提供,且甲方需保證三通,水通、電通、路通、包括用料的保障。

第二部分:付款方式及開竣工日期

(1)開工時預付40%的工程款及其生活費:

(2)一層頂封后預付40%的工程費。

(3)其餘20%的工程款項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第三部分: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歸雙方研究要求達成合格,內牆爲砂灰牆面。

(2)本工程按圖紙施工,中途需改動的地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操作。

(3)由於甲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乙方造成的質量不合格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四部分:乙方責任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控制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炎,防盜。

(2)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材料不足,水不通,電不通,造成的務工損失由甲方負責。

(3)安全問題由甲方造成的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由乙方造成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五部分:甲方責任

(1)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部分:本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待工程結束後由甲方付款剩餘款項而自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_×(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_×(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發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繫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承包方:__法定住址:__法定代表人:__職務:__委託代理人:__身份證號碼:__訊地址:__編碼:__聯繫人:__電話:__傳真:__帳號:__電子信箱: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爲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爲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

第三方或轉讓給

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總概算文件號:__。

3.工程編號:__;施工許可證號:__;營業執照號:__

4.工程地點:__市__區(縣)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天(日曆天),自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

一)。

2.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爲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職務:__,職權: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1

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_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1

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元。其中:材料費: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稅金: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元;臨時設施費,爲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計人民幣__元,安裝工程爲人工費的__%,計人民幣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爲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爲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姓名:__,職務:__,職權:__。姓名:__,職務:__,職權: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時間和起止地點: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

5.對施工現場交和噪音的要求: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XX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爲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_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爲_年;

(5)裝修工程爲_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

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

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爲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

(3)和

(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

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

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知,並在發出知前7天告知對方,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

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爲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蓋章):__       承包方(蓋章):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年____月____日        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          簽訂地點: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調整的條件:

1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8.1 結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

2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9.1 保修內容、範圍: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1.1 違約的處理:

31.2 違約金的數額:

3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1.1 合同副本份數: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於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製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座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範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爲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後,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後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後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後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房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工程位於,土地面積:。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範圍

施工內容包括二層主房建築面積2、一層主房建築面積2。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元/2(建築面積)。雙方確定按建築面積爲2結算工程款。

2: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後支付價款10%,全部完工後付清餘款。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依工程的需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採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6

亦稱基本建設承攬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設計或施工單位相關教材)按期完成並交付他方(發包人,即建設單位)所委託的基本建設工作,而發包人按期進行驗收和支付工程價款或報酬的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鋼結構廠房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於躍進路58號,鋼結構招牌工程造價按70元每平方米結算(按正面封板面積計算),增加部分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注:本造價包括製作安裝和施工用機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雙方責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的座標和有關資料給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電源費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允許乙方安排人員看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聽從甲方人員安排。

3、 乙方應本着安全

第一的原則,嚴守國家有關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甲方有權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監督。

4、 如甲方毀約,乙方有權組織人員進行拆除所有鋼結構。

三、 工程質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應保質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範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災害導致損失的費用乙方不負責,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責任,質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人爲的因素造成的甲方應付乙方修理費和材料費。

2、 乙方施工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25天,將該工程交給甲方驗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開工三天後,甲方支付生活費兩千元給乙方,待吊裝後再支付三千元給乙方,工程完工後經雙方驗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給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後10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文2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市場管理條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本工程結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縣西關村。

二、工程名稱:住宅樓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範圍及內容:

圖紙設計內的土建、水電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內容及要求:

1、基礎工程:基礎灌柱樁工程、砂石回填、基礎樑等。

2、主體結構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精心施工,所用材料必須(鋼筋、水泥、磚等)合格。

3、裝飾工程:

①內外牆水泥壓光,地面爲原砼毛面,東西外牆爲水泥壓光,南北爲塗料,顏色待定。

②門窗:內門不做,只留門洞,進戶門爲防盜門(防盜門價款必須在X元每副),窗爲普通鋁合金窗。

③樓梯間:樓梯地面及踏步爲水泥壓光,樓梯間牆面做仿瓷塗料,樓梯欄杆爲不鏽鋼欄杆。

④屋面爐渣找坡壓光,做B卷材防水,雨水管爲C管。

⑤電照工程:線管預埋和穿線,線管材料由乙方負責,電線由甲方出資購買。

⑥給排水工程:樓內圖紙設計的給排水主管道(衛生器具除外)。

五、承包價格及價款

本工程爲七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大約1000,建築面積計算以建築物水平投影爲準,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3計算,工程每平方造價700元(灌柱樁開挖4以內由乙方負責,4以下甲方按實際結算補工程費用)。建築面積如有增減,按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按圖紙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七、工期:

工程從開工竣工之日,有效工期180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竣工,因停電、雨天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天氣工期順延。

八、付款辦法:

工程開工後____日內付乙方工程貳拾方萬元,主體三層封頂後付乙方工程貳拾萬元,主體結構工程竣工後付乙方工程款壹拾伍萬元,其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後,雙方結算後一次性付清。留壹萬元保脩金,________年後付清。

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開工前,確保工程三通一平,即水通、場 2 2地平整。

②因施工場地狹小,甲方應給乙方指定地點堆放材料及相應其它機械設備堆放處。

③負責協調處理周邊關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④按合同約定付款。

2、乙方責任:

①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合同特定的工程內容。

②按規範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③安全問題:乙方必須教育工人安全

第一的思想,班前做好安全教育,定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內容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範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 質量等級:

1.4 合同價款: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合同語言:

3.2 適用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

4.2 圖紙提供套數: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 甲方工作。

7.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 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 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護的要求:

8.7 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 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 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等級。

1

5.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

5.2 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

6.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 試車。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

9.1 調整的條件:

1

9.2 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

1.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

2

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

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

2.3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

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2

7.1 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

7.2 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2

8.1 結算方式:

2

8.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

8.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

8.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時間:

2

8.5 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2

9.1 保修內容、範圍:

2

9.2 保修期限:

2

9.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

9.4 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 爭議。

30.1 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 違約。

3

1.1 違約的處理:

3

1.2 違約金的數額:

3

1.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

1.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3

6.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

6.2 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3

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 保險。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 合同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合同份數:

4

1.1 合同副本份數:

4

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

1.3 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7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蘭州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 )日通知甲方驗收工程。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工程承包的方式,範圍及材料供應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須在施工過程中遵守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安全施工,保證人員的自身安全,獨立承擔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責任。

2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大小事故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篇28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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