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木工承包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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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1

甲方負責人: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通用3篇)

乙方負責人:

依照《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  萬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撐製作、安裝及其它相關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機械設備、工具等承包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萬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點:  萬源市新店鄉

第二條  工程承包單價及範圍

1、按建築面積/m2進行費用結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計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範圍爲本工程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木工、模板、支撐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輔助材料)。

包括木工製作、安裝、搭拆、吊運、轉運、對拉桿、穿牆管、蝴蝶扣、火鉤、釘子、鐵絲、封口膠、安全帶、安全帽、設備、工具、清理、清掃等,幷包括夜、雨天加班費用。

第三條、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運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滿足要求,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應編制該工程從開工至竣工驗收時的施工進度計劃(並報甲方審覈後照進度計劃嚴格實施),並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罰款元;提前一天獎勵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力爭優良。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 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和驗收。

2、 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 根據工程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 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不符合行業規定行爲的人員予以教育、處罰和清退。

4、 按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及進度款。

5、 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購置服裝、購置“三保”設備。

第七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 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建築單位(業主方)、監理 單位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並做好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三級”教育工作。

2、 嚴格按照該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操作規程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工程勞務承包範圍的所有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須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罰款及各種損失。同時依法承擔相應風險和安全事故的責任。

3、 乙方自身配備的管理人員、技術員、安全員堅守崗位。技 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所有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原件交給甲方統一管理 ,以便備查。

4、 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 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

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 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設備並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 同所約定的條款,按時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每月25日交於甲方資料員處),並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建設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 爲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違反規定時按相關制度處罰。

9、 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 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進場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 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時,乙方應儘量對其施工人員做好 解釋工作。若未按期撥付工程款,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及返還

1、 爲有效履行該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在簽訂本勞務承包合同時,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該工程的勞務履約保證金壹萬元整(此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2、 該履約保證金作爲乙方對該工程的勞務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主體竣工驗收合格後返還。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 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 施工、環境保護以及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 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面須達到相關規定標準、目標和要求。加強對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2

工程名稱:商丘名仕華庭3#、4#住宅樓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木工組 (乙方)  爲了使工程順利安全進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及內容:清包工。施工圖紙所包括的全部模板工程(含墊層、基礎、圈樑、構造柱、現澆樑板、線條、樓梯、預製構件模板等)

二、承包價格:按照施工圖紙建築面積計算,單價  17 元/M2,一次包清。

三、材料、機械工具的供應及使用:

1、所用模板、木方、架材、機械、主要工具由甲方供應。其它施工用的附屬工具(電鋸、手鋸、鐵絲、釘子、錘子、線繩、線錘等)、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2、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使用機械、工具、架材。日常保養、維修的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不用的材料應保質保量如數交還。無故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材料,現場日日清、日日淨,給甲方造成浪費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4、乙方所需材料、機械、工具、架材,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工期延誤,停工、窩工,後果有乙方自負。

四、工程質量:

1、必須達到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驗收規範、地方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 否則,應重新返工,直至達到合格爲止,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費經甲、乙雙方共同覈定,

折價從承包款中扣除。  2乙方應組織技術過硬、實力強的施工班組,科學合理的有組織安排施工。

五、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天。

工期自  年  月  日算起,麥收、秋收、秋種不放假。

本工期非日曆工期,雨天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停產的,工期相應順延,以施工日記爲準。

工期每提前一天獎勵500元,拖延一天罰款500元。

六、工程款撥付:

主體工程結束撥付工程款70%,裝飾工程結束撥付25%,餘款5%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

七、工程款撥付條件:

1、分部分項工程按施工進度計劃完成,並經甲方驗收達到合同標準要求。

2、文明施工、工完料清、施工場地整潔有序。

八、安全施工要求:

乙方應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工人安全教育。施工期間所發生的責任一切安全事故,花費在500元以內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花費在500元以上者,如因乙方違規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其它約定事項:

1、班組長每天早上7:30及下午6:30到項目部簽字報道,有事提前書面請假。遲到超過5分鐘者,每分鐘罰1元,超過30分鐘者視爲無故不到,無故不到工地者,一次罰50元。

2、開工後,乙方班組技術員必須到位,跟班現場作業。

3、領取生活費及工程款,必須先由主管技術員簽字。

4、乙方應尊重甲方,服從甲方領導。

5、乙方有義務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衛生,不得損壞現場的設施及鄰居的財產,所造成的損失及鄰里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

6、乙方應做好自己的模板支設成品保護工作,因未保護好而造成破壞的自行整改。

7. 乙方負責工程中所有預留洞、預埋件及預埋鋼筋的模板留口和鑽孔工作,負責預製板及排線道安裝後的縫隙吊模工作。

十、補充條款: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管理細則

(一)十不準:

1、非施工人員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施工現場不準亂堆放模板材料、架材。

3、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準施工。

4、不準聚衆賭博。

5、不準酗酒、行兇、打架、鬥毆。

6、不準隨意更改配合比。

7、模板、木方不準亂用,能使用的模板頭不準下樓。

8、檢查出的模板支設問題不返工或整改不徹底,不準進入下道工序。

9、圖紙設計意圖表達不明,理解不清不準施工。

10、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不準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爲了確保工程質量,更好落實本合同各項條款落實,適當採取經濟手段來管理,特別制定以下獎罰標準,希望乙方單位配合。

1、不按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施工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2、澆築混凝土時要有專人跟班作業,無人跟班一次罰款100元。

3、支模後,水平、垂直、平整,超過規範要求者,一處罰款50元。

4、通長模板必須掛線校直,違者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5、模板加固不牢引起爆模及跑漿的,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6、模板不刷隔離劑、構造柱不粘海綿膠條施工者,發現一處罰款50元。

7、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規範要求,擅自拆模者,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8、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每次每人罰款20元。

9、施工中,打架、鬥毆者,不論任何原因雙方各罰款200元,領導加倍。

10、各班組長及工人酒後上班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1、不服從甲方管理者罰款500元。

12、除看場外,施工中樓棟內不準住宿,如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元。

13、每天下班前,乙方應自覺清理所用材料,不能亂扔亂放,如發現達不到要求者,罰款100元。

14、模板支好在鋼筋綁紮前,應將模板上的雜物及鋸沫清理乾淨,違者一處罰款50元。

15、施工現場所有甲方機械、材料、工具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借、販賣,否則,發現一例罰款500元。情況嚴重者加倍罰款。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如有一方違約,將負擔一切責任。

十二、如果乙方不自覺屢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另找施工班組施工,到時合同自動終止,工程款不予結算。

十三、如工程存在質量問題,乙方不維修或修復後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找施工班組維修,價款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如工程款不足,甲方有權追償工程款。

十四、本合同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合同簽字日期:年  月 日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照《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 萬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撐製作、安裝及其它相關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機械設備、工具等承包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萬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點: 萬源市新店鄉

第二條 工程承包單價及範圍

1、按建築面積/m2進行費用結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計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範圍爲本工程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木工、模板、支撐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輔助材料)。

包括木工製作、安裝、搭拆、吊運、轉運、對拉桿、穿牆管、蝴蝶扣、火鉤、釘子、鐵絲、封口膠、安全帶、安全帽、設備、工具、清理、清掃等,幷包括夜、雨天加班費用。

第三條、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運行,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滿足要求,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應編制該工程從開工至竣工驗收時的施工進度計劃(並報甲方審覈後照進度計劃嚴格實施),並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罰款元;提前一天獎勵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力爭優良。

第六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 產、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和驗收。

2、 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 根據工程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 需要。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不符合行業規定行爲的人員予以教育、處罰和清退。

4、 按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及進度款。

5、 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購置服裝、購置“三

保”設備。

第七條 乙方責任與義務

1、 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建築單位(業主方)、監理 單位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並做好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三級”教育工作。

2、 嚴格按照該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操作規程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工程勞務承包範圍的所有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須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罰款及各種損失。同時依法承擔相應風險和安全事故的責任。

3、 乙方自身配備的管理人員、技術員、安全員堅守崗位。技 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所有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原件交給甲方統一管理 ,以便備查。

4、 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 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

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 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設備並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 同所約定的條款,按時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每月25日交於甲方資料員處),並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建設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 爲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違反規定時按相關制度處罰。

9、 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 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進場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 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時,乙方應儘量對其施工人員做好 解釋工作。若未按期撥付工程款,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的繳納及返還

1、 爲有效履行該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在簽訂本勞務承包合同時,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該工程的勞務履約保證金壹萬元整(此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2、 該履約保證金作爲乙方對該工程的勞務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主體竣工驗收合格後返還。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 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 施工、環境保護以及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 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方面須達到相關規定標準、目標和要求。加強對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 乙方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 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4、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 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衆及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的管理

乙方自備材料、設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由乙方有計劃 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進度撥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80%;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除留質量保脩金5%,其餘工程款在國家規定的保險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條 施工驗收

1、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施工完畢,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業主、監理等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無償維修。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 保險

1、 保險費用由甲方負責。

2、 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 損失;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伍萬元以內。

第十五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可以到合同簽訂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2、發生爭議後,在甲乙雙方未協商一致時,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 人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爲減少損失而採取措施發生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負責。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七 補充條款

1、 施工用電:甲方負責將電接至施工現場三級配電箱內。 第十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乙雙方簽字 、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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