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流轉合同(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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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1

甲方: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精選10篇)

乙方:

爲了卓有成效地提高土地產業化結構整體推進,促進土地合理流轉,擴大規模經營,帶動周邊羣衆致富,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塊土地位於北塄村 ,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摺合地畝數爲 畝,北至 ,南至 ,東至 ,西至 。

二、甲方流轉給乙方土地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費支付方式:

該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爲每年每畝 元,合同簽定後,第一次付兩年流轉費,後邊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向原承包經營戶付清當年流轉費。

四、乙方在流轉土地上自主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並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各種手續。

五、乙方承包土地期間,若遇國家或重大項目徵用,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地面附着物的賠付)由徵用方直接賠付給乙方,與甲方無關。徵用土地費歸甲方,相應乙方再不付流轉費。國家對土地政策性補貼部分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爭取到的項目資金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權,若乙方不再承包,乙方的地面附着物歸乙方所有,甲方若需要,折價留給甲方;甲方若不需要,由乙方清除地面附着物,恢復土地面貌。

七、合同簽定後,乙方在施工經營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原承包戶務工,但不能無理要求務工,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管、網、線、道路、綠化林進行保護,不得隨意破壞。

九、此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漠西社區、公證處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鑑證機關: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2

甲方: 鎮 村 乙方: 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流轉方式和用途:

甲方採取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用於建造中藥材種植示範園。

二、土地出租的種類、位臵及面積:

三、土地租賃期限、支付辦法及時間: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以現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爲 元。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甲方負責劃清地畔,若有權屬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塊內種植農作物以及進行相關的生產活動和工程建設,並自行清除附着物。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等,享受當地村民同等待遇。

五、違約責任: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鎮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3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爲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20xx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衝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採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後,只能用於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着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後,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爲耕地。

七、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流轉到期後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託中介機構評估後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後,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第1款對乙方的附着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後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爲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爲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因政府徵用、企業佔用、開發等行爲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徵用、佔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附件有:

1、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2、村民大會決議;

甲方簽名及捺手印:

乙方簽名及捺手印: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4

轉出方(甲方) 區(市)縣 鄉(鎮、街道)

村(社區) 組

戶主或受託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地 址: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爲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爲主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爲,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機制,切實保護轉出方(承包方)和受讓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成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訂立下列條款,並經鄉(鎮)和縣級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機構備案和鑑證,作爲共同遵守的準則。

一、土地流轉方式:(選擇劃勾)

①轉讓□ ②互換□ ③出租□ ④轉包□ ⑤入股□ ⑥拍賣□ ⑦其他□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水面) 市畝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1)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流轉費 元,共計每年應付人民幣 元,每 年遞增 %,合計應付流轉費爲: 元。

(2)或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黃谷(大米) 公斤,共計每年應付黃谷(大米) 公斤。以每年 月 日市場上黃谷(大米)的 價格爲計算標準。

(3)入股方式流轉的農村土地,按每畝折成股金 元,甲方共佔有股份 股,每年按 分紅。

五、土地流轉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1、於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流轉費。 2、每年分 次以 方式分期支付流轉費,支付時間分別爲每年的 。

六、流轉土地現狀 1、土地性質: 2、土地等級:

2、座落方位:用簡易圖示法標明四方邊界(附合同後)。 七、轉出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對採取轉讓、互換、出租、轉包、入股、抵押和其他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享有根據雙方約定獲得相關權利。

2、義務:①協助受讓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幫助協調本村(組)內用水、用電、道路方面的事宜;②不得干預受讓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對採取轉讓、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享有生產經營、管理、產品處理及收益的權利。

2、義務:①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②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所有權性質和農業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受讓方將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必須與轉出方或委託的中介機構按相關政策完善手續;④合同規定的流轉時限屆滿,不願繼續流轉土地,與轉出方或委託的中介機構配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相關事宜。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可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受讓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受讓方擅自改變流轉土地所有權性質、農業用途; 6、受讓方未履行按合同,使其荒蕪的; 7、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8、合同規定的流轉時限屆滿,不繼續流轉土地的。 十、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有效期內轉出方不得調整受讓方流轉土地,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2、根據實際情況,土地流轉用途、流轉時限、流轉面積和土地流轉費支付方式與時間以及其他未盡事宜,可附合同副本另行約定。

3、任何其他形式的協議只能作爲本合同副本,並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政策相違背。

十一、違約責任

轉出方因非法干預受讓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讓方受到損失的,轉出方應視其違約程度向受讓方賠償經濟損失。受讓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視其違約程度向轉出方賠償經濟損失。

1、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流轉費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擅自改變流轉土地所有權性質、農業用途的; 4、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執行。可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機構進行糾紛調解;如調解後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爲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簽訂雙方各執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機構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頁無正文。

轉出方(甲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年 月

鑑證機構 年 月

(簽章) (簽章)

受讓方(乙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簽章)

日 日 日

流轉土地座落示意圖

注:①戶與戶的邊界用細實線,與外社的邊界線用粗實線。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爲推廣農業科學技術,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面積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爲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承包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的承包期限,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超過期限不受法律保護)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每畝租金__元(摺合小麥__斤),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爲:以合同簽訂時每畝小麥斤數乘以市場平均價。

2.簽訂合同時交保證金__元,_月_日前交__元承包金,餘額部分_月_日前交清,同時保證金轉爲租金,以後每年_月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當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後再種地。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權將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同時追償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上級政府給予農戶的各項涉農補貼仍有農戶領取。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乙方處理好各項矛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內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 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有權獲得自建部分建築設施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年承包金總額的_%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主管部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簽證單位各執一份,鄉鎮農經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6

甲方(出讓方): ( 鎮 村)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約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種類爲: 承包地座落於 :

四至界限:

流轉土地包括 樹 棵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用途爲生態旅遊觀光農業或有機生態種植養殖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共 元。 付款方式:分 次付清 ,合同簽訂三日內支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清全部餘款 。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乙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發包方同意後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土地流轉期間原發包人收取該土地的所有承包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流轉土地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乙方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在受讓土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乙方在流轉期間投入資金而提高了土地生產回報能力或在流轉土地上投入的生產建設基礎設施,在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甲方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賠償給乙方。當政府規劃需要佔用土地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補償給乙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獲得相應經濟補償。

乙方有權將承包土地以轉包、出租方式實行再流轉,再流轉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到期時,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及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觀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4、本合同違約金額爲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發包方及鄉鎮經管站合同備案事項由甲方負責辦理)。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X村二社

戶主: 身份證號: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X村三社

戶主: 身份證號: 爲了充分推動承包人的生產積極性,提高高效農業的突出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將北平三支渠以北 畝土地共塊承包 給乙方,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 用權,不得荒蕪,不得缺少面積。

2、乙方在承包使用期間,如政府徵用其土地,乙方自覺解 除合同,爲廢棄合同。

3、承包時間共,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 止。

4、每畝每年共交承包費 元, 畝,合計:

5、一旦違約合同,按生產值得50%賠償。

6、本合同自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方比的擅自變更 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作出充分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爲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稻穀,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牴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爲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會:(章)

簽訂地點: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9

甲方(承包方) ( 鄉 村 屯)將承包的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受讓方) ( 鄉 村 屯)耕種,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土地的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流轉方式:(轉包、轉讓、轉租、入股、抵押、互換、其他方式);流轉價款合計 元。每年 元,畝標準 元,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一、承包方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

1、承包方有權決定其土地流轉的對象;

2、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其他人無權侵佔;

3、受讓方將流轉的土地實現再流轉,必須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二)義務

1、尊重受讓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受讓方依法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2、流轉合同簽訂後,及時向村裏備案,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二輪承包的期限。

二、受讓方權利及義務

(一)權利

1、享有流轉土地收益權、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

2、依法形成的流轉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義務

1、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

2、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傷害。

三、流轉雙方議定的其他條款

四、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隨意解除流轉合同,否則侵權方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五、此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和鄉鎮人民政府經管站各備案一份。

甲方(原承包方): (簽章) 乙方(受讓方): (簽章)

受委託方: (簽章) 甲乙雙方訂立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章) 鑑證機關鑑證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重慶市鎮 村 組合計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地塊名稱及使用現狀: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20xx年,即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180元每年每畝。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與甲方,從第二年開始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

3、針對第一年對種植有農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畝的青苗補助費。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爲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20xx年元月1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範圍養殖超過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並報 村和潼南縣羣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村和 潼南縣羣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代表簽字:

鑑證方單位(簽章): 鑑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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