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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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結構施工合同_二次結構施工合同(精選5篇)

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二次結構施工合同_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爲保證工程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 承包內容:

1.天鵝湖1#樓二次結構所包括的所有工程(包括圖紙變更):加氣塊的砌築,構造柱、門過樑、圈樑、窗臺、陽臺欄板等的鋼筋製作和綁紮以及模板和澆築工程,所有主輔材垂直倒運,拉結筋的製作焊接和標識,後塞縫的堵塞,馬牙搓的剁齊,臨時腳手架的搭拆,完工後的清理。

2. 內牆抹灰。

二、承包形式:人工費清包

三、工期要求:服從甲方的分層工期要求,整體工程完工時間定爲 年 ___ 月 日。

四、 質量要求:按圖紙技術要求施工,達到甲方及監理的施工質量要求。

五、 工程價款:

1.工程二次結構總包價按 285元 每立方米,其中砌體按 240 元每立方米,構造柱、門過樑、圈樑、陽臺欄板等的鋼筋製作和綁紮按構件延長米 10 元每米,拉結筋按 4 元每處兩根,模板按接觸面積 50 元每平方米。

2.內牆抹灰 21 元每平米,按實際抹灰髮生量計算。

六、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進場甲方預付乙方5000元工人生活費,每完成一層由乙方上報工程量經甲方覈定後付款至工作量的85%,主體完工後付款至總工程量的95%。餘款在乙方整體工程完工後十天內甲方驗收並一次性付清。

七、 工程施工及驗收: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與有關技術交底及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後必須由甲方驗收方可進行下道工序,質監站及有關部門的檢查中提出的屬於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應立即整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擔。因甲方原因和技術交底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負責。

八、 甲方責任:提供技術交底,解決工程中的一切問題,提供臨時設施和住宿,保證材料機械的供應,組織有關部門及時驗收,及時辦理工程量認可,按合同及時支付乙方人工費;由於甲方未按合同及時支付乙方人工費所造成損失及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誤工的,由甲方按每人每天200元補償乙方損失,與工程量無關。

九、 乙方責任:熟悉施工圖紙、佈置操作地點領退料具、隊伍自檢互檢、機具的保養。組織工人,保證工程進度,配備施工班組長,作好班組自檢。砌塊的潤溼搬運和砌築,砂漿的攪拌,模板安裝前的選模、模板刷隔離劑,安裝時的立模,安裝後的校正、找平、清理模板內的雜物,並將模板堆放到指定地點,做到工完場地清。因跑模漲模所發生的剔鑿和清理用工。製作和綁紮的鋼筋應符合鋼筋工程驗收規範的要求,鋼筋下腳料必須放進廢料池或指定地點。工人進入現場,乙方負責對工人進行文明施工、節約用料、不能亂裁模板、現場清理、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教育,負責各有關證件的辦理。乙方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對不安全因素提出要求。

十、 安全責任:宿舍內不允許私拉電線,職工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如有違反每人每次罰款50元。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自負,甲方安全不到位時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工人上班後宿舍內切斷電源。出現打架鬥毆按每人200至500元罰款,不論有無道理傷人方承擔被傷方的治療費和誤工費等費用。情節嚴重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持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本合同至工程竣工後甲方付清乙方全部人工費後截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次結構施工合同_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行業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的原則,雙方應建築工程勞務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二、承包方:包人工、包文明施工。

1、承包內容:屋面工程、室內樓梯、臺階、砼現場攪拌、預留洞口的預留、架眼封堵、室內衛生間及廚房間、消防預留、通風井等等預留洞的封堵,施工圖中所有與砌體相關內容等所有工序均含承包範圍之內(包括後期圖紙變更內容)。

三、甲方職責:

1、工具:甲方無償提供施工電梯、電源、水源及磚、砂、石子、水泥、鋼筋、樓板、扒鉤及工人生活用水電、宿舍。

2、甲方提供主軸線、標高、技術交底,乙方配合測量員進行了砌體放線、複線、待軸線複覈後方能施工。

3、甲方提供樓上二級配電盤,配電盤以下所有施工機具由乙方處理,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升降機以外的材料運輸道路由甲方自行搭拆,女兒牆上的預留翻水槽和外架連牆體的鋼筋洞口 留,直到二次結構的驗收配合到合格。

四、乙方職責:

1、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指揮和工作部署,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令施工,現場委派不少於三個管理人員,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施工,建立健全質量控制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應將該道工序施工計劃,質量控制要求上報甲方,對該工程施工進行系統的科學管理,其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及工程質量驗收,如驗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其返工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自備施工所需的各種機具(二次結構攪拌機、砂漿機設備、鐵絲、鐵釘、斗車、鐵鍬、合金尺杆、磚、刀子和施工相關的勞保用品、所有小型電動工具及電線等)。

3、乙方應對工程施工全過程的質量負責,其工作內容如下: 熟悉施工圖紙,佈置操作地點,班組自檢、互檢、保養機具,操作完畢後場地清理;清理落地灰並過篩利用,清理建築垃圾集中到現場指定地點存放,以便收集外運;構造柱、過樑等砼構件分項工程的鋼筋製作、綁紮及安裝,模板製作、支設及拆除,清理模板上粘附的水泥砂漿及模板的小修理、刷隔離主劑等。配合安裝工程水電管及其它管件預埋和洞口預留,其中不含直筋。平運輸和垂直運輸,水平運輸包括施工現場所有的材料、料具等的水平運輸,垂直運輸包括從一層至頂層屋面內外的所有材料、機具的垂直運輸;

乙方進場後應將所有施工人員分工名單和身份證上報甲方,便於雙方管理,提前三天進入現場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4、如果乙方在放線,如果發現有柱子,大方牆歪斜,地面超高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自行處理,其中不含窗口和其他項目。

五、結算和付款方式:

付款:割、加氣塊、粉泥土、上水確定完成驗收合格後付完成工程量的70%,地坪清理完整,全部驗收合格後付85%,經業主、甲方、監理驗收交工後付至工程款的100%。

備註:遇到農忙時付完成工作量的70%。

六、雙方職責:

施工現場和樓層內屬於乙方生產、生活區域內的洞口、臨連應做好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必須有專人負責,每天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做到工完場清料淨,施工現場的各種檢查、評比、整理現場用工均已包括在合同單價內。工人生活費由甲方墊付每人每月一千元。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材料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3天以上停工,工期相應延長並給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費補貼(注:政府原因除外),如中途乙方人員不足或組織不當造成返工、工期拖延、重大罰款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材料費由乙方負責,並清除現場。由乙方原因,監理和業主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施工進度和質量、安全保證:

1、乙方必須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季、年施工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4-20xx)和其它相關規程規範進行驗收,質量評定必須達到現行合格標準,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乙方保證工期,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不低於 60人,每少1人罰款100元/天,達不到約定條件的,乙方負責修理、返工,所造成的人工,所用工乙方承擔。(備

注:工期根據甲方要求決定)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由該班組長統一向甲方交付每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便管理;嚴禁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殘,嚴禁帶小孩及無關家屬進入施工現場;如發現以上現象,將採取先通知後退場處理,不聽從甲方安全員指揮、野蠻施工或個人違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處理,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工程承包項目A地塊1-4號樓加氣塊、鋼筋、混凝土(加氣塊成品牆爲160元/立方,粉泥土所有二次結構每立方650元成品價)。

八、其它: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辱罵、毆打甲方管理人員,現場工人間嚴禁打架鬥毆現象,如有發生,甲方將視情節大小對該班組罰款500-20xx元,造成刑事犯罪的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2、合同以外的零星用工按每工日180元,由乙方安排人員,甲方另行付款;

3、施工中若有變更現象,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變更的單價,但不可以不做;(合同後附勞務費報價單,由甲方簽字確認,並按本報價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二次結構施工合同_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龍苑中央公園地下車庫基坑支護

1.2、工程地點: 明港鎮軍民路南側、107國道西側

1.3、工程類型:基坑支護。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範圍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

2.2、施工內容:微型樁預應力錨索掛鋼筋網噴砼牆、土釘鋼筋網噴砼牆、掛鋼絲網噴砼牆等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內容以及基坑頂、底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擬開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

工程進度隨土方開挖進度。

四、 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等級評定按照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範 合格 標準。

五、工程價款:

5.1、承包單價:本合同各分項支護做法按固定綜合單價形式包乾,其承包單價見分項工程報價清單:

分項支護工程清單報價清單

5.2、工程計量: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工程量以實質完成工程量計算所得。工程量的計算方式爲:I-I剖面按土牆垂直高度加頂面一米計算、其他兩個剖面按土牆斜坡長加頂面一米計算,均不包括牆頂、底排水溝(該部分的費用已包含在綜合單價中)。

5.3、工程款計算:工程款=分項承包單價×相應施工工程量。工程總價款暫定爲:(人民幣)壹佰壹拾貳萬陸仟園整(¥1126000.00 元),最終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5.4、如因設計變更而改變施工做法,變更部分的綜合單價組價按20xx《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進行預算後下浮20%,作爲結算依據。

5.5、該分項工程承包單價包括的工作內容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5.5.1、機械設備進出場所需運輸及安拆費,維修費,人工費。

5.5.2、完成該項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

5.5.3、需支護部位的土方邊坡刷邊、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試驗、檢測、監測等的費用。

5.5.5、所有的稅、費等的費用(包括組織專家對設計圖紙的論證費用)。

5.5.6、完成該項目所需臨時設施,施工用水、電等費用。

5.5.7、基坑頂、底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抽、排水。

5.5.8、爲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項目並達到質量要求所採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預見費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六、雙方責任:

爲了快速、高效完成該項目,雙方應完成各自工作,並承擔各自的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6.1.2、應在乙方進場前向乙方進行有關技術、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說明資料報送時間的要求,並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6.1.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返工,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1.4、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源、電源。

6.1.5、支護工程完工後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對支護工程進行驗收

6.1.6、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6.2、乙方責任:

6.2.1、維護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現場監理的施工監督。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

6.2.2、組織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論證。

6.2.3、根據分項工程的規模、技術、質量要求等編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施工及驗收記錄。

6.2.4、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 因施工質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至合格,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2.5、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主動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義務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區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證安全施工。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工傷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

6.2.7、對已完工程進行養護及成品保護。

6.2.8、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制、裝訂成冊等。

6.2.9、爲在施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費。

七、付款方式與結算:

本工程不設預付款。支護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施工資料齊備、裝訂成冊並移交通過後,付工程總價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護工作結 束,餘款一次付清。

八、爭議: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申請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簽訂:

10.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履行完畢。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一、其他條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條件限制需調整施工方案或根據技術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同時也不進行費用調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綜合單價,是在乙方所報單價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所確定的,是雙方共同願望的真實體現。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結算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費用,否則甲雙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11.3、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額正規稅票。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二次結構施工合同_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篇4

甲 方(鐵路發包方): 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

鄭州建築段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黃德忠

地 址: 鄭州市二七區淮河東路5號

乙 方(承包方): 河南鴻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範書建

地 址:安陽市解放大道180號(原安陽縣政府院內)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發包鄭州東動車段零小工程維修工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鄭州東動車段零小工程維修 。

(二)工程地點:動車段 。

(三)工程內容: 動車段零小工程維修 。

(四)承包範圍: 動車段零星病害 。

(五)承包方式: 項目總承包 。

(六)合同價款:本工程價格形式爲 固定總價 ,工程款(總計)(含增值稅)暫定爲人民幣大寫 拾萬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 (小寫: 105574元)(其中不含稅價人民幣 96856.88 元,增值稅 8717.12元),最終結算價以甲方上級單位實際批覆爲準,如金額發生變更,以補充協議形式進行確定。

(七)質量標準: 乙方按照承包範圍和行業現行技術標準,進行規範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工程總日曆天數自開工之日起 90 天,開工時間另行通知。

第三條 工期延誤

(一)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時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提前

7 天向甲方書面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和理由,並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二)暫停施工。甲方認爲必要時,可提出暫停施工要求並在停工後

72 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在 3 天內實施甲方處理意見。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材料由甲方供應的,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供應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 3 天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 15 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及職責: _星 現場負責人 。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及職責: 餘小祥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質量的監控 。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批件,清理場地,保證運輸暢通。

(二)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要求,並承擔有關費用。

(三)根據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保證具有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資質,並保證該資質在合同履行期限內持續有效。

(一)在工程驗收之前,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費用。

(二)按約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三)嚴格執行本地區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建築物無污染,現場無建築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乙方按照約定負責工程項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歸檔,並保證其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有效性和規範性。

(六)配合甲方財務會計工作,按甲方要求辦理財務手續、提供完備的財務會計資料。

第七條 價款支付與調整

(一)合同價款的調整。

固定總價合同:在合同簽訂後,工程總價不作調整。

(二)工程款支付。

採用竣工驗收合格並乙方開具合規發票,甲方完成向上級單位清算該筆款項後,於30日內按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結算值的95%工程款進行結算,質保期滿後支付尾款:

工程款給付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總造價百分比

金額(人民幣)

項目整修驗收完畢

95%

質保期滿(新建、更改屋面防水爲5年,造林、綠化工程爲1年,其他質保期爲2年)

5%

(三)增值稅發票。

乙方應於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一般計稅方法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甲方增值稅相關信息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八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應。具體購買材料清單內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質量標準要求,並附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材料的價格、質量標準等,乙方在採購前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隨時檢查。

第九條 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應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方監督,質量驗收必須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按規範要求,進行返修並承擔費用。

(二)隱蔽工程驗收。隱蔽工程在覆蓋、掩埋前,應提前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第十條 知識產權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圖紙、甲方爲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技術規範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於甲方,乙方可以爲實現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爲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於甲方,乙方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採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款中。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一)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給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約過程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締約條件、談判內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內容,除非提供方書面明確說明爲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構成其“保密信息”。信息獲取一方保證應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信息免受公開,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該等保密信息,並且除爲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應合理並不得低於知悉一方對自己的保密信息所採取的保護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該等保密信息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

(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對對方的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並且在對方要求或在雙方的業務關係終止時,應立即向對方歸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該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對於保密信息的義務應延續至該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爲公開信息。

(四)上述保密規定不應當適用於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書面記錄可以證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該等信息之前已經知曉該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即從其他渠道獲得的公開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從對該等信息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第十二條 質量保證

(一)質量保證金。甲方從應付乙方工程款內,按合同工程價款的 5%預留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後日內,退還乙方質量保證金。

(二)保修項目及質量保證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執行)。

(三)質量保證期間,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後 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和人員修理,費用由甲方在質量保證金內扣除,因此導致質量保證金不足預留比例的,乙方應負責補足,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於乙方違約:

1.乙方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2.乙方採購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

3.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已按照合同約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或設備撤離施工現場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進度計劃完成合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的。

6.乙方在缺陷責任期及質量保證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的。

7.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工期延誤達 7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0 %的違約金。

(三)乙方存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第1、2、3、7項中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 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除本條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甲、乙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 7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並按以下約定執行:

1.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 20 %的違約金,並賠償因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雙方約定採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爭議解決方式。

(二)仲裁、訴訟或調解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結束之前任何時候,如果發生任何合同簽訂時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重大傳染性疾病以及戰爭等不可抗力情形,雙方協商一致後可決定暫緩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不視爲違約。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在其後的30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充分證據。

(四)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採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通知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被送達方應即時簽收。如由於被送達方的原因不能送達或被送達方拒絕簽收的,送達方可採用掛號信或者郵政特快專遞郵寄送達,郵件寄至本合同記載之地址時,即視爲送達。

(二)雙方確認以下地址爲相關通知、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雙方確認以下地址爲相關通知、法律文書、訴訟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鄭州市二七區淮河東路5號

郵政編碼: 450000

收件人: _星 手機號碼:

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安陽市解放大道180號(原安陽縣政府院內)

郵政編碼: 455000

收件人: 餘小祥 手機號碼: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雙方應簽訂安全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條件及文本數量

(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乙雙方各執 叄 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爲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建築段 (甲方名稱)與河南鴻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次結構施工合同_二次結構施工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爲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爲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爲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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