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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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 篇1

房主人(甲方):

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精選5篇)

承建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 私房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

第三條、承建方式及施工準備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乙方應提前 天,將工程建設所需材料告知甲方,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帶建築工程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及工具和安全設施設備;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下雨影響工程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

乙方承建的該房屋從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 天。

第五條、建設工程承包單價及建設內容

1、整體建築包工費,按照建築面積定價,本房屋修建的包工費每平方米 元(包括人工工資、施工工具和安全設施、安全設備費、水電工資)。

2、整體建築建設內容

房建工程規範中所指的主體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上下水管的孔洞預留,電路、閉路電視線、電話線、管線路的預埋和安裝,瓷磚粘貼、內外牆粉敷、 、等。

第六條、承建工程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第一次:待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預付 元做啓動金。

第二次:基礎工程按合同和設計保質保量完成後預付 元。

第三次:主體工程按合同和設計保質保量完成後預付 元。

第七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準》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人員及房屋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建築工人及第三者發生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責任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果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工程質量。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由乙方確定施工圖紙,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門窗洞口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無空鼓,牆磚、地面磚做到平整,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準。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進度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賠償。

2、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 人民政府 社區、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另紙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私人建房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使甲乙雙方明確各自責任,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承包內容:

1、 本工程基礎挖孔樁由甲方自行負責。

2、 本工程包含的所有砼的澆築,主體工程的磚砌體,木模板的製作,鋼筋的製作邦扎,砌體的內外抺灰工程,排面貼面磚(天花板不抹灰)。第二層貼地板磚,廁所貼牆磚。

3、 室內樓梯間扶手製作,由甲方負責。

4、 本工程排污工程由甲方負責。

5、 本工程爲磚混現澆結構,所需木模板釘子,鐵線由乙方自行負責。

6、 本工程所使用水、電由甲方提供,機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工程造價:

本工程爲單包工,工程計價以滴水爲界按每平方米200元計算。另外加工程如後牆貼條磚按每平方米20元計算,室內貼內牆磚按每平方米18元計算,貼樓梯踏步按每平方米40元計算,另本工程負一層不砌磚,柱子不抹灰,按每平方100元計算。

三、 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負一層砼澆築付甲方 元,其餘兩層每澆築完一層砼,甲方付款60%,完成每層內粉水付10%,外牆貼磚完成付15%,其餘15%在工程完工後付清。

四、 工程質量,按本地修建房屋普遍質量爲準。

五、 安全問題在20xx元以內由乙方負責。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 篇3

立合同雙方:

甲方(房主方) (簡稱甲方) 乙方(承建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爲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爲,特制定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點: 。

二、工程概況:本工程爲 結構私人居住房,樓層爲 層加隔墊層建築。此結構廁所、廚房、陽臺、樑、柱爲現澆混凝土,其它樓板爲預製板,建築面積以實際建築面積爲準。

三、承包方式:

甲方將其住宅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腳手架、包施工機械,以及所有勞務工具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承建本工程。

四、承包工程內容:

建築基礎、主體結構的砌磚,扎鋼筋、裝模、拆模、現澆混凝土、樓梯、預製板安裝;室內牆面天棚及後外牆、側外牆粉水泥砂漿,前面外牆磚粘貼;主體頂層瓦面,室外散水,樓面找平,臺階等修建工作

五、工程質量及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變更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優良標準,確保安全。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並承擔一切由返工帶來的人工和材料損失的費用。

2、房屋建成後,一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如因質量問題,在質保期內,乙方拒絕維修,甲方有權另請他人維修,所需費用直接從乙方質保金內扣除。

3、乙方如施工過程中遇到圖紙和現場主體結構不相符合,須要變更時,必須與甲方共同協商,協商結果須經甲方同意後,乙方纔能進入下一步施工。

六、工期:

從 年 月 日開始建設,工期爲 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及甲方對外關係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七、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鋼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瓦等建築材料。

2、甲方負責協調對外及鄰里關係。

3、甲方應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4、甲方有權指導和監督施工過程及質量。

5、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購買所需的建築材料。

6、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電動施工機械,機械上的損耗器材和所有的勞動工具,以及模板、頂木、鎖木、木方、腳手架等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8、乙方必須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做好相關安全措施,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傷害等)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如因乙方自身各種原因,中途自行終止施工,甲方有權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費用。

八、承包價格:

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米 元,大寫: 元整。建築面積以實際面積爲準,此價包含人工費、工程管理費、安全費、材料搬運費、所有勞動工具費、機械費,以及腳手架的費用。

九、付款原則及付款方式:

房屋從開工至每層蓋板後,預付該層人工費的60%,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餘款付至總價的95%,留5%作爲工程維修質保金,質保期爲一年,待一年期滿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無息付清餘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日生效,合同履約期完成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 篇4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信豐縣橙鄉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 信豐水東

1.3 工程內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綠化等工程

1.4 承包範圍:

1.5 承包方式: 施工圖規定以及甲方認定的內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條款;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3.圖紙; 4.工程量清單;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6.合同履行中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工作

1.協助將施工所需水、電、在簽訂合同後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工程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在簽訂合同後 2 日之內由發包人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現場交驗;

3.在簽訂合同後,由發包人組織監理單位、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負責向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報監;

5.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項之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需發包方協調的其它事項,發包方要予以配合,確保工程施工正常進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2.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衛;

3.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的約定: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

4.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衛生管理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應相應追加特殊措施保護費;

6.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並承擔施工中發包人已明示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破壞的賠償費用;

7.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項之外,有關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項。

四、工期

4.1 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105 個有效日曆天。

4.2 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五、質量

5.1 工程質量

5.1.1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質量標準評定依據的標準、規範:

(1) 瀝青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09296

(2)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8-97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驗收規範GBJ97-87

(4)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1-90

(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CJJ3-90

(6)城市道路養護技術規範CJJ36-90

(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44-91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20xx

(9)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定(建設部建城[20xx]221號)

5.2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檢的基礎上,需經工程師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試車

工程試車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承包方5.4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 7 天內向發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一 套竣工圖。

5.5 質量保修

具體保修項目內容、範圍、保修期、保修責任、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六、合同價款確定與支付

6.1 合同價款及調整

6.1.1 本工程合同價款:暫定壹仟貳佰萬元(小寫:120xx000元)。

6.1.2 本工程按甲方認定的工程量數據計算,執行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計取綜合管理費率22%計算,材差不計取管理費只計取營業3.413%;市政道路管網按施工圖計算套用標準取費。

其它說明:所有有關工程結算的資料簽證按甲方的規定程序辦理簽字、蓋章等。所有現場簽證、零星點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計)、設計變更及甲方工程部下發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條第1款執行。

6.1.3 因工程變更、索賠等原因引起的價款變更、追加,承包人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 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 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審覈確認後執行。

6.2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乙方在訂立合同時自願交納200萬元人民幣作爲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於乙方正式施工後15日內返回乙方。不計任何利息。

2、本工程工程總價款的70%以桃江龍城小區5#樓房屋價款抵扣,餘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質量保證金在內)於本工程量過半後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按適當比例付進度款。抵扣單價按本公司售樓明示的銷售價,具體抵扣房號詳見附表。

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統一在銷售部銷售,銷售款由發包方待工程進度返還給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須開具有效建安稅票。

6.3 竣工結算

6.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6.3.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以結算價款的 5 %作爲質量保脩金,餘款經 雙方確定工程竣工掃尾工作正式完成 確定後二個月內結清支付。

6.3.3 質量保脩金的返還按本工程質量保修書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7.1 違約

7.1.1 發包人違約,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7.1.2 承包人違約,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7.2 索賠

合同當事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被損害方可在事件發生28天內向對方提出索賠。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送達對方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索賠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7.3 爭議

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請 有關法定部門 調解;調解失敗,共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

8.1 合同解除

8.1.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1.2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8.2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江西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8.3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房建設承包合同樣本 篇5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項目建設及嶽府閱20xx第126號文件精神,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項目工程施工任務。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相互配合協作,共同完成本建設項目,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文等。

第二條 施工依據

2.1甲方給乙方的項目開工通知(計劃任務書)。本站

2.2甲方提交的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清單等基礎資料。

2.2 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①《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②《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乙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及委託書。

3.2甲方委託事務所對項目合同造價覈審的報告。(詳見市財政評審辦委託嶽金審(20xx)第081號審計報告)

3.3甲方駐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簽訂的技術要求和工程量簽證。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投資及施工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工程名稱:岳陽市青年路太子廟道路工程;

4.2施工內容:詳見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量清單附件;

4.3合同金額:壹仟壹佰陸拾捌萬貳仟伍佰零柒元叄角陸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開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圖3份 。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及時間。 開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

第七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7.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7.2實行監理的總監姓名及其監理範圍。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項目負責人

第九條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開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時間計劃。

9.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以順延工期。

(1)由於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使工程不能繼續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圖紙(包括水準點),及時解決施工糾紛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對此,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並通過書面表式確定順利期限。如因乙方責任延誤,造成施工困難和施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施工準備

甲方工作:完成徵地、拆遷;辦理工程開工手續;保證三通;向乙方及時提供設計圖紙;組織施工、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線的保護要求,線路資料等。

乙方工作:組織有關人員瞭解和熟悉圖紙,踏勘施工現場: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作現場平面佈置,搭建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或訂購構件等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對乙方的有關要求

11.1對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規範。

11.3對特殊施工工藝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環境衛生的要求; 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實施。

11.5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11.6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包括進度報表、資金計劃、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價

12.1合同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單價採用清單報價,清單內未涉信的增補工程項目現場簽證後按岳陽市“經評審的最低價法”下浮8%計算。嚴格按照嶽金審(20xx)第081號審計報價執行。

12.2無單價包乾的項目按清單進行結算,無定額子目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程總價(單價包乾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標項目按中標價和有關協議的結算方式結算。

第十三條 工程付款

13.1工程進度款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報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計計算,扣除累計已完工程量,經監理單位審覈後交甲方審查,根據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在三十天內付給乙方(或作說明),工程進度款最高支付額度爲已完成工程量造價的50%;

1 3.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結算總價在12個月內分期撥付,具體爲工程竣工驗收撥付工程款的60%,按時辦理竣工決算資料後累計撥付至工程款70%,同時乙方必須100%結清民工工資,餘款待終審後一年內付清(不計利息)。留5%的資金款作爲工程保質金,待工程保修期滿,達到質量要求,按有關規定結清。

第十四條 施工和工程質量

14.1乙方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全部工程應達到合格標準以上。

14.2工程建設和使用中如發生因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責任人負終身責任。

14.3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工程和設計變更按有關規定辦理。

14.4乙方訂的工程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必須時甲方可隨機抽樣檢查,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4.5對隱蔽工程乙方必須在工程隱蔽前二十四小時以書面道知甲方、監理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經檢查合格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後乙方方可繼續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辦理,其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等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並應作好記錄。對此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事後提供重作檢查,符合要求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負責。

1 4.6工程保修期爲壹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無償保修。

第十五條 竣工驗收

1 5.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竣工驗收時,乙方應提供以下竣工資料:

①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證錄等施工技術資料。

②根據國家建設部關於“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竣工圖的幾項暫行規定”提供竣工圖紙。

15.2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和監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另訂驗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十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單位)移交完畢。如不能按時接受,致使己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拒絕交付。

15.4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搞好工程結算,作爲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15.5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五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上述資料後,應在一個月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末審定完成或未提出異議,即視爲同意結算。

第十六條 附則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備案實施辦法》規定,向有關部門備案。

16.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算尾數後失效。

16.3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訂附款。

16.5有關承包合同的其它問題,均按照《建築工程合同條例》以及《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其它

1、在設計與經評審的清單範圍內,工程量按現場監理實際工程量計算。

2、本工程合同價爲合同控制上從,超出清單外工程量及上限總價,需事先拿出方案,報請甲方審查認可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否則不予計價。

3、施工過程中,乙方無條件接受市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對可能影響工程造價明關因素進行的監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工程部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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