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專業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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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消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存在技術人才匱乏、消防專業人才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等問題。對於消防專業承包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消防專業承包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消防專業承包合同
消防專業承包合同範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城鄉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消防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4、耐火等級:

第二條 承包範圍和內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工程安裝、通風。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報建、施工、包驗收合格。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爲105萬元。一次性包乾價,合同保證金10萬元,開工7天內退還,施工一個月付備料款10%。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方式:

1、每月按實際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後支付總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工程款的95%(工程決算後28日內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滿一年後付清。

第六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報由甲方審定,材料及設備進場必須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施工。

2、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並做好相關施工資料。

3、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應感到現場檢查,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查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4、消防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質量驗收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位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互配合,共同進行。

5、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發現有不符質量,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負責。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8、已竣工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責任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9、工程交工驗收後,消防保修期按國家要求期限。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有承包方負擔。

第七條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必須與土建水電工程同時驗收。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①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②明確由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③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八條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施工圖各5套。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主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專業承包合同範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____________項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訂立本合同,並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條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願平等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消防工程 。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和範圍:

1、發包方提供的____________消防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內容(不含圖紙未涉及到位的內容)

1)、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的全部設備、材料由承包方購置。

2)、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由承包方施工、安裝、檢測。

3)、消防報審、驗收手續由承包方負責辦理。

2、根據消防規範配備的碰口連接及整體控制系統的檢測和調試。單體樓內的安裝和質量問題以及調試中因質量問題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裝的問題均在本合同範圍內。

3、承包方對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的全部設備、材料、實施購置和安裝檢測並達到消防部門最終驗收合格。

四、合同總造價:大寫: 元。(承包方應嚴格按照工程圖紙施工,工程造價非經發包方同意並簽字確認變更,不得增減)。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圖二份。提供施工水電。

2.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二份。

二、承包方:

1.合同簽定後,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簽定 日內報發包方審覈批准並由發包方備案。嚴格按照圖紙和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所用水、電費按實際發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擔;施工配合費等費用承包方與總包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合同竣工日期爲 年 月 日,日曆天數爲 天。按發包方下發《工程開工聯繫單》 日內進場施工,全部工程合同開工日期以發包方《工程開工聯繫單》爲準。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字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重大設計變更,致使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2.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延誤工期外,其它任何情況工期不得順延。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質量按國家規定經驗收達到:合格 。

二、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合格證,並經發包方或監理許可後方可用於本工程施工;否則視爲材料不合格,不得用於本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合格並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發包方有權對隱蔽工程進行復檢,複檢結果合格,由發包方提供費用。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合同簽訂後,發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總造價的 %的預付款

二、發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 %,每月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發包方上報工程量,發包方五日內核準並付款。

四、工程總價款的5%,即 元整做爲質保金。質保期爲一年,待質保期滿後,發包方全額支付餘款。

六、承包範圍以外變更項目的結算與支付

① 按照建設單位有效的變更通知單(變更通知單必須有建設單位的公章)進行變更結算。

② 執行20xx年工程量清單計價。

③ 不計算貸款利息、養老保險統籌、四項保險、安全文明定額補貼費。

④ 變更項目結算經建設單位審定後併入合同價款作爲本工程款支付。

⑤ 有關工程聯繫、變更等文件,交予發包方或監理後,三日內必須答覆,特殊情況除外。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取得消防合格證並向發包人交付工程後 10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審查,發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在10天內提出審覈意見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消防主管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 承包方負責竣工驗收全過程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他工種需檢測的除外)。

三、 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驗收合格證書的簽字日期爲本項目竣工日期。

第七條、發包人、承包人承諾

一、承包人承諾本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按期交工。

二、發包人承諾嚴格按時間付款。

第八條、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指取得 消防局驗收合格證之日)起算爲以年。保脩金爲結算造價的5%。

二、保脩金在保修期滿無質量及其它問題後支付,保脩金不記任何利息。

三、在保修期內因承包人購置設備質量問題和施工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維修的通知(含電話)後48小時內必須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第九條、違約

一、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工。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無條件無償返工或維修。

第十條、安全

承包人應確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導致的一切工傷、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環保條約

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規,並採取相應的環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導致的行政或司法處罰,均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二條、 物業操作人員培訓條約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向物業公司移交前,負責給物業公司培訓2至5名操作維修人員。培訓內容包括:消防設備的操作,簡單故障的檢查排除,管道線路的檢修等。

第十三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同意所在地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發包方執叄份,承包方執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後合同終止,如因承包方質量問題合同自動復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專業承包合同範文3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就承包消防工程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承包方式:

在上列承包範圍內,包工、包料(含材料、設備)。

五、工程造價(金額大寫): ¥:

六、工程期限:本合同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天數爲 天。

第二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

1、在合同簽訂天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全部施工圖紙 套。

2、指派程驗收,辦理設計變更及工程洽商,協調現場有關各方的施工進度和關係。

3、負責在施工現場解決材料、設備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場所,並對施工人員的住宿提供方便。

4、免費提供並保證現場的用水用電。

5、按本合同規定條款及時撥付工程款。

6、工程竣工後及時組織工程驗收。

二、乙方:

1、根據工程情況,配備足夠的施工人員,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組織方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保證提供的材料、設備符合設計規定的質量要求。

3、指派負責現場施工管理及工程洽商,及時記錄、整理有關技術資料,包括設計變更、隱蔽工程記錄、調試資料等,並在工程驗收之前按規定要求將這些資料提供給甲方。

4、教育施工人員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有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現場統一指揮管理,注重施工安全,凡由於乙方職工自身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5、提供竣工圖和必要的使用操作資料,併爲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6、協助甲方完成工程驗收。

第三條 工程進度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製訂進度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在發行本合同中,如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辦理工程洽商(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並相應調整工程造價和施工進度,因甲方變更或甲方原因造成消防工程驗收不合格,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按實際情況給乙方補助。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遇到特殊困難需要適當修改圖紙,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組織實施,但不得影響整個工程進度和使用要求。

四、如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經乙方同意並採取措施工後,每提前一天,甲方應付給乙方一定的費用,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後,乙方部分材料及施工人員進場開工10天內,甲方按總造價30%給乙方付款。

二、乙方購買主材和主要設備時甲方再付乙方總造價50%工程款。

三、安裝完畢調試後甲方再付乙方15%工程款。

四、甲方驗收合格後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留3%質保金一年期滿後付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付款,除順延工期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全合同進度要求完成所承包的項目,影響甲方按期使用,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一 付給甲方違約金;如由於甲方原因延誤工期和造成乙方窩工損失,每延誤一天由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一付給乙方違約金。

三、如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組織驗收和在驗收合格後不能及時接管,所需保管費用甲方承擔。

第六條 附 則

一、本合同承包工程保修期爲一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如因工程質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負責免費修復,凡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修復後按實收費。

二、在履行本合同時,如遇地震、火災或戰爭不可抗拒的因素,按已經履行到的部位爲止,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履行本合同時,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在履行本合同時,如果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儘可能地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訂立時間爲日,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保修期滿後自動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如發生變更增加工程量、乙方按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以實結算。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檢測,驗收及消防報審事項。費用由甲方付給乙方辦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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