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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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方式: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精選28篇)

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方式: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 】鎮【 】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 的土地)所種林木【 】顆(佔地三畝)出售給【 】。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爲:2、林木價格: 3、林木數量: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 】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 】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後,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後,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並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爲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後,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餘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爲【三】畝,四至爲:東 ,南 ,西 ,北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發 包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原則:在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集體土地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

第二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性質: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是集體所有用於農業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權,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第三條:依法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集體土地承包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鼓勵經營方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堅持穩定和完善集體土地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第四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甲方發包方給乙方的地塊位於新增土地範圍以內,面積爲30畝,其中林帶2.5畝,實際播種及交費用的面積爲27.5畝。該土地的位臵與四周界限見本合同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爲50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計算,合同期滿後自然解除。

第六條:承包土地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經營年限階段,執行不同承包費標準。並以現金形式交納。承包費標準共分五個階段,即: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免交土地承包費,但每年每畝土地上交管理費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費共計275元人民幣(貳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

2、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1375元人民幣(壹仟叄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13750元人民幣(壹萬叄仟柒佰伍拾元整)。

3、20xx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計上交27500元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4、2038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費共計4125元人民幣(肆仟壹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41250元人民幣(肆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整)。

5、204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9625元人民幣(玖仟陸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96250元人民幣(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

第七條:土地承包費的交納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於當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當年承包費的50%作爲承包當年履行合同的保證金。於當年11月20日前結算當年的土地承包費。當年的土地承包費必須在當年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乙方在交納土地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款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費。

第八條:承包土地種植類型: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用於種植果園,主要種植優質的核桃、蘋果、紅棗等品種。不是改變合同約定的種植用途。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數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證金和土地承包費。

4、甲方負責乙方用水,用電等其他方面與當地農民同等對待,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解決宅基地。

5、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以正式文件規定爲準)。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國家相關規律、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種植技術指導。

7、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對乙方及其僱傭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矛盾。

8、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除國家徵用和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徵用外,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合同約定種植範圍內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臵產品。

2、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承包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合同期滿。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4、乙方必須承擔公益性建設的義務工,義務工主要用於道路的平整、林帶的放水、補植,清渠等公益性勞動。具體按土地承包面積每10畝一個義務工,如若不參加或完不成按每個義務工40元納入上繳任務。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補償標準,有要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土地承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合理利用土地,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挖坑、挖塘、採礦等活動。不得轉爲非農業用地,不提擅自買賣、出租、荒蕪所承包的土地;不準轉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築物,若需修建,必須經甲方同意,上報國土、建設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農業生產的勞務人員,應承包管理責任,必須服從當地的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並按有關規定交納管理費用,對僱傭人員進行保險,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用於生產的各項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0、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工作完成時間,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新達成的書面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3、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了乙方的權益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4、由於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費三個月的,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爲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6、承包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應上交總承包費的50%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承包費,甲方無償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關物。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興修建築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並按要求復墾。乙方如毀壞承包地內的樹木、水利設施等,要照價賠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連連荒蕪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外,還應交納土地承包費1—4倍的罰金,並不退還押金。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轉爲非農業用地,買賣、出租、荒蕪、轉包所承包的土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同時,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可以申請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仍然解決不了的,30日內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30日內未提起訴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如洪澇災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內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經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覈實後,甲方可根據行業相關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對農民的減免規定,對當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適當減免。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範圍內。

2、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政策需要重新調整或統一規劃土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並按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標準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合同到期後,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須達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種植經濟林的土地內(如蘋果園、梨子園、紅棗園等)果樹必須符合相應承包年限種植的年輪,否則將參照國家相關產業種植要求標準,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4、合同到期後,承包土地範圍上的附着物果樹、林帶、水渠、水利設施、臨時住房由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鑑定備案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溫宿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一份,鎮土地管理所備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後,原承包合同即行廢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由_________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___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爲甲方擁有的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___________年,但因乙方已於_________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此處省略合同具體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黑龍江省農場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爲準。

七、合同保證金:爲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爲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爲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5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爲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爲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爲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爲:_________,支付時間爲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賙濟明

乙方:陳民國

爲進一步開發本寨土地資源,本着自願、依法,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費:每年每畝承包費爲1000元

二、乙方同意位於長灘河邊屬於自己耕種的土地0.29畝,承包給甲方使用,承包期爲20xx年,承包期從20xx年12月12日至2033年12月12日止。

三、甲方在租用期間,如遇國家政府性土地徵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補償歸甲方所有。

四、承包費支付時間,以十年爲單位支付,第一次承包費是2900元,第二次從20xx年12月12日再支付承包土地費。

五、乙方有權在承包期滿後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產需要延租的,可與乙方另行協商續簽。

六、甲方應按時支付承包費,否則乙方有權收回承包的土地甲方已按時支會承包費後,乙方不能以行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產經營權。

七、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賙濟明

乙方:

20xx年12月12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7

車 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甲、乙雙方的經濟利益,經雙方協商,現甲方將東風出租車夜間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協議條款如下:  

一、承包期限、經營起止時間及承包金額  

1、承包期限暫定個月,經營起止時間爲每天晚18:00時至次日早 時,每天承包金額燒天然氣 元,燒汽油 元。  

2、協議生效和終止及承包風險保證金。  本協議書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在生效的同時乙方應上繳甲方駕駛證及營運資格證的複印件和出租車承包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元。風險保證金待乙方在承包期間電子警察記錄違章時間公佈並處理後,甲方纔能退還給乙方,然後終止協議。  

3、承包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除去保險公司賠償外,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概不墊錢。)但甲、乙雙方應互相協助儘早處理完事故。力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標準,由乙方責任導致車輛不能營運所帶來的損失,乙方每天應賠償給甲方 元。  

4、車輛正常磨損及人爲損壞責任劃分:  乙方承包期間車輛的正常磨損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人爲造成的損壞,應盡時修復或照價賠償(燈光系統除大燈泡外由甲方修理)。  

5、承包期間的工休標準及違約賠償:  甲、乙雙方在承包期間應互相體諒,尊重對方。爲保障乙方在承包期間的身體健康,乙方每月享有三天的機動工休時間,具體日期由乙方自己規定,但就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承包期間甲方不得無故不交車(修車或事故時間及在外長途不能按時回程交班除外)。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期間的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出租車的各種證件和稅、費齊全(由車輛的證件和稅費及裝備的原因導致罰款由甲方承擔)。  

2、甲方每天按時交車,如要誤時,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並視情況減少當天的承包金,甲方每天早上接車時收取乙方的承包金。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保證安全第一,合法經營,愛護車輛,每週洗車不得少於一次,由乙方不注意行車安全和法規導致罰款,由乙方承擔。乙方無權轉包車輛或將車輛交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___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 ————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 ————元,納稅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戶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繼續深入農村改革,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過村民(組)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將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達成如下農村水田土地承包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積。

承包面積_________________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畝上交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後承包”的原則。第一年的承包金在協議簽訂時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於前一年的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清,以後每年依次類推。

三、甲方責任

1、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土地;

2、對乙方棄耕一年以上的土地,有權終止乙方承包行爲,收回土地使用權;

3、按照統一耕作,輪作,培肥制度及技術村準指導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爲乙方提供生產、銷售、技術、信息等公共服務。

四、乙方責任

1、在承包期間,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管理,風險自負的原則,自覺履行規定義務,必須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設用地;

2、承包期間,未經水利部門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水利設施。

五、相關事項

在承包期間,乙方在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建設用地前提下,徵地費用歸甲方所有,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如遇國家政策變化,當本協議與政策發生牴觸時,一切以上級政策爲準。

八、違約責任

九、在合同期間,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年租金的30%做爲違約金。未經事宜,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該自然村土地流轉租給乙方,用於開發。

二、該地佔地位置位於 。

三、被承包土地四至爲:東至 ;南至至 ;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承包土地面積 畝。

四、付款方式:承包金按每年計算,每畝 元,五年一次付清。先付定金每畝 元,如乙方開發此定金充當土地承包金,如不開發定金不在退還。待甲方使用時將剩餘款項一次性付清,承包期內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類似協議。如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在協議期內有權在通知甲方的前提下,將此協議轉讓給第三方,一切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乙方施工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委會與村組關係,不能耽誤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約代表:

乙方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______________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元(或實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爲探索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新路子,合理開發土地和山林資源,大力發展畜牧產業,參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訂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 市 縣 鎮 村 畝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開發畜牧業試驗試範基地。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 ,付款時間爲 。如有特殊情況,允許順延六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

土地的轉包、建設、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時,必須清除地內所有種植物,確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後,對原土地需進行統一規劃改造,不保留各地塊界線。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據需要自行製作地形地界數據圖表留存。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溝渠、防洪、排澇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塊之外的土地,甲方負責協調幫助解決,保證乙方建設使用。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爲乙方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證乙方交通、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當地羣衆使用的價格計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提出租金變更要求。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承包合同到期時,若乙方需要順延承包合同時,甲方無條件滿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當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第七條

乙方辦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點建設,甲方必須無條件支持並協辦有關手續。

第八條

有關部門支持本項目需要現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後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用土地租金進行賠償抵壓;乙方違約,用種經濟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依據黑龍江省農場文件規定,爲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爲準。

七、合同保證金:爲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爲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爲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西戈壁鎮五道溝村村民 努爾山·買蘭 乙方:西戈壁鎮獨山村村民 高宗岐 甲方現有土地25畝承包給乙方,爲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資源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 承包土地地塊位置。 該地位於五道溝村。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10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共計

三、 承包費付款方式及上交時間。

承包費25畝地5年共計 元(大寫: )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1、 乙方承包該地塊後,只限農業種植使用,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轉租權。

2、在承包期內,乙方只承擔承包費、種植費用、其餘各項集資、攤派、共用工及義務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負擔。如因義務工甲方無能力完成,乙方出資完成的,甲方延長承包期。如因國家對該土地或作物有補貼優惠政策,則該承包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證明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開發本寨土地資源,本着自願、依法,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費:每年每畝承包費爲1000元

二、乙方同意位於長灘河邊屬於自己耕種的土地0.51畝,承包給甲方使用,承包期爲20年,承包期從20__年12月12日至2033年12月12日止。

三、甲方在租用期間,如遇國家政府性土地徵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補償歸甲方所有。

四、承包費支付時間,以十年爲單位支付,第一次承包費是5100元,第二次從20__年12月12日再支付承包土地費。

五、乙方有權在承包期滿後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產需要延租的,可與乙方另行協商續簽。

六、甲方應按時支付承包費,否則乙方有權收回承包的土地甲方已按時支付承包費後,乙方不能以行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產經營權。

七、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20_年1月1日起到20_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_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自春歆

乙方:鍾衛東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承包荒山土地合同》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與勐馬鎮東乃村東乃二組扎朵背、扎海娜海、扎迫娜努、扎兒娜哈、扎海娜所5戶簽訂的《承包荒山土地合同》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承包荒山土地合同》中所承包的荒山土地期限爲叄拾年,即所轉讓經營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0日止。

三、乙方享有甲方與勐馬鎮東乃村東乃二組扎朵背、扎海娜海、扎迫娜努、扎兒娜哈、扎海娜所5戶簽訂的《承包荒山土地合同》中除本協議明確限定的權利(即轉讓期限定於到2040年12月30日止)外的全部權利。

四、乙方支付甲方兩次種植林木投入及承包荒山土地的承包費共計壹拾叄萬元(130000元)作爲轉讓《承包荒山土地合同》的費用,支付方式爲簽訂合同之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五、本協議附甲方與勐馬鎮東乃村東乃二組扎朵背、扎海娜海、扎迫娜努、扎兒娜哈、扎海娜所5戶簽訂的《承包荒山土地合同》附印件伍份,複印件由甲方簽註“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字樣,具有與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簽訂後,在合同轉讓期內,乙方經營所轉讓的荒山土地所發生的一切權利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甲方無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一經簽訂,即有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甲 方:

乙 方:

現就____省________縣生地灣穿山馴____區花崗岩荒料開採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採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於縣____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採。

第二條 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開採、取料要求:

1、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爲: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

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並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採質量:荒料的開採以四面切、兩面打爲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並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採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採工作區附近並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採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採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採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並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採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採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採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________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採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採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爲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採面積計價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採、整形。

3、結算方式爲按開採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並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後,於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採

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

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中人爲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____區荒料開採轉讓、轉包

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爲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爲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辦理結付及____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於年月日與x村民委員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乾縣陽洪鎮好畤村55.8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位置以原土地承包合同爲準,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爲準)。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原土地承包合同剩餘期限。期限屆滿後,由乙方與發包方協商另行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轉讓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該協議生效後,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元(大寫:)。轉讓費作爲對甲方實際投入的機器設備、相關設施的折價補償以及人工改造該地塊的補償。

四、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其中包括該土地上的儲煤場地以及場地內所有機器設備、房屋及相關設施(具體清單附後)。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簽章的交接單,視爲該轉讓土地實際交付。

五、承包土地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在轉讓協議簽訂後日內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即由發包方在本轉讓協議上蓋章確認)。

2、協議生效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終止,原承包合同中權利義務由乙方承繼。乙方應按《土地承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發包方支付土地承包金。

3、合同期滿後,如繼續承包或徵用,乙方享有優先權,並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日與發包方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如遇政府拆遷徵用土地,其地上建築物及地面附着物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承包經營權終止的,由甲方負責與發包方協調退還未到期部分的承包金。

6、甲方有義務協調發包方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糾紛,如因發包方及村民的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嚴格履行協議內容。如一方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轉讓費的%。

2、甲方逾期日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五條一款約定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有權解除該協議,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協議應由甲乙雙方簽章並經發包方簽章確認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現有土地25畝承包給乙方,爲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資源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土地地塊位置。該地位於五道溝村。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__________年10月30日起至20__年10月31日止,共計

三、承包費付款方式及上交時間。

承包費25畝地5年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1、乙方承包該地塊後,只限農業種植使用,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轉租權。

2、在承包期內,乙方只承擔承包費、種植費用、其餘各項集資、攤派、共用工及義務工等均由甲方自己負擔。如因義務工甲方無能力完成,乙方出資完成的,甲方延長承包期。如因國家對該土地或作物有補貼優惠政策,則該承包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爲了綠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無法自籌資金造林的情況下,經過村民小組多次開會研究,在小新街鄉林業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監督下,公開的將左衛屯村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經甲乙雙方20x年2月18日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羅嗦坡現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面積約600畝。

二、四至界線:東至東山樑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溝底農戶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樹凹子)。此範圍內的山場(古城王壩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現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損壞,歸乙方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範圍內的一切植物(林木、礦、土、石等)資源歸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轉讓權、所有權。

2、若遇國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設佔用到林地,所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讓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撓。

3、合同期滿後,乙方若需繼續承包,同等條件單價,繼續承包,若乙方不願意繼續承包,地徑達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處理,地徑2cm以下的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干擾,並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經濟林木等。

5、乙方必須在三年內將現有的荒山進行綠化造林(樹種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賠乙方所交的錢,不承擔任何責任。

6、若羣衆葬墳,乙方須同意。但甲方和葬墳者必須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爲。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須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組手續時,村小組必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相關手續。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後,在林業部門同意批採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干擾阻撓,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x年3月1日至2054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額: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內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爲主,甲方協助。偷砍盜伐或森林火災損壞的林木,甲方概不負責。

七、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3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4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土地位於上海市 區(縣) 鄉(鎮)村 組(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該土地以 租賃 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具體項目爲: 糧食種植 ,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用途或用於非農建設。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轉價款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3 種方式確定。

1.流轉單價爲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

2.第一年流轉單價爲每畝 元,以後每年遞增比例爲 %,合計 元。

3.每年流轉單價按每畝 525 斤稻穀的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進行計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乙方應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轉價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 元作爲定金,定金在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6.乙方不得損害農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再一次流轉。

8.合同期滿後,乙方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雙方協商通過折價方式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歸甲方所有;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內拆除,恢復原狀,甲方不作補償。

9.流轉土地交還時,雙方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的約定: 。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乙方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

(2)乙方從事掠奪性經營,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拋荒土地達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

十、其他約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雙方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願和解、調解的,可以向 松江 區(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乙 方:身份證明:身份證 號碼: 住 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5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爲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爲準。

七、合同保證金:爲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爲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爲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6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爲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__畝,林權證號爲潞林證子(________)第________號________.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爲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爲,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爲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爲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7

發包方:

承包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南)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爲拾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爲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爲: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叄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第三次在。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哈爾濱市道外區土地承包合同 篇28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方的土地承包權轉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籤本轉包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地點: 甲方自願將與 簽訂承包合同的坐落於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二、轉包土地的期限: 轉包期限爲五個月,自__年月日起至__年月日止。

三、轉包價格: 土地轉包價格爲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

四、轉包土地的用途: 在轉包期間,乙方只能將轉包土地用於農業生產,不得買賣、再次轉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他建築物。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轉包合同。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合同規定情況下,乙方有自主經營權。

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3、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轉包期間,乙方不得再次將土地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2、若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本合同約定轉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再轉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徵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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