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工程合同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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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工程合同書 篇1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防工程合同書(通用5篇)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總造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施工範圍

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施工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標準。

五.工程設備金額如下: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雙方確認簽訂後付合同產品設備____________元,工程人員進場,付佈線安裝調試費: _______元 .

2、工程設備安裝竣工,雙方驗收合格後付 元,產品保脩金 元,從竣工之日起1年後支付.

七.工程施工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八.施工時間

從 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爲____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誤人工費補償,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

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由乙方提供竣工圖紙.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0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若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1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1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運輸方式

經雙方協議本次安防工程所需的各項設備及施工材料由乙方支付一切運輸費用.

十一.產品保修範圍

1.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全面實行三包,將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發佈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享受全面三包服務。

2.保用原則

A、正常操作使用情況下,出現故障,未經拆修,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內包換、整機一年保修服務。

B、註明“贈品”字樣的隨機附件,不予包換或保修。

C、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是可以實行收費修理:

a)人爲因素造成的損壞,包括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所引起的損壞等;

b)用戶私自拆機、自行維修、改裝或經非本公司聯保單位維修;

c)因不可抗拒力(如水災、火災、地震、雷擊等)造成的損壞;

d)無產品保用卡和有效購買憑證的,或產品型號、條碼不符或被塗改;

3、其他

a)外觀損壞(磨損、刮花等)將不享受退換服務。

b)因網絡、無線信息服務商(運營商)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範圍內。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由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有效,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原件隨貨通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防工程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電子監控系統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視頻監控系統佈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二、系統總造價及其支付:

(一)系統總造價

1、本工程含稅總造價爲人民幣 。

2、整個系統必須滿足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審定的設計、施工方案爲標準,在此基礎上價格不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簽訂合同之日甲方付總工程款的 %;

2、工程全部完工,測試成功即付總工程款的 %;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及維護。

4、由甲方提供安裝場地及電源。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1)佈線標準:乙方監控系統佈線施工,嚴格遵照國際《民用閉路監控電視系統技術規範》GB50198-94。

(2)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爲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爲原包裝。

(3)乙方對監控佈線、設備質保見附件1(工程價格彙總表質保說明)

五、工程項目建設期限:

合同簽定後__ _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__ _工期天。(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工,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並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後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本合同書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在驗收合格後的_1_年內,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在__24__小時內響應,__12__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__12___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於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甲方運作正常,將在__48__小時內(不影響甲方情況)把備用產品更換成標準產品。

3、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的設施、設備。

七、竣工驗收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並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__3 _天內由於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後,由__甲、乙雙方共同__組織驗收,並簽註驗收結論。自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 _%(¥_______),逾期不付按每日0.1%支付滯納金。

八、約定事項

(1)爲確保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實施小組。

(2)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爲違約。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後,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施工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後,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防工程合同書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開通後系統運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技術要求

該安防監控工程應當具備基本的防盜功能,具體技術要求是:

第二條 設備要求及設備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產品。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1),設備清單應當與《預算書》(詳見本合同的附件完全一致,該設備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爲¥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爲:

2)所載明的設備

1、本合同簽定後 3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20%作爲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設備到位並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60%,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 3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7%,剩餘工程款總額的3%做質保金,保修期一年屆滿後 5 日內支付給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設備、部件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和一年期的設備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設備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後應予確認並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並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調試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60%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 日內調試完畢。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乙方爲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60%後 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設備保修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後壹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爲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爲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40%。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設備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爲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防工程合同書 篇4

第一條 爲切實加強我市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價有標準,支付有依據,監督有辦法,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8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及使用管理細則》(桂建質[]22號)和《桂林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按照開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範圍,是指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達到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文明環境與衛生標準的要求,所需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設施的費用(詳見附件1).由現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裝飾裝修安裝園林綠化工程費用定額》(以下簡稱《費用定額》)的

第四條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職責範圍內,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及《桂林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建設單位支付及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項目,招標人或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在編制工程招標文件時,依照本暫行辦法所列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範圍和內容,結合工程特點,按照《桂林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及常規的施工技術方案,單獨開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和臨時設施等項目的詳細清單內容,並按照以下規定指定控制措施項目總報價的費率;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報價要求,根據本暫行辦法第一條的要求,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作業環境,以及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的相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方案開列清單,單獨報價.對於《費用定額》費率區間的取值:

(一) 建築(土建)工程:根據《桂林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及桂林市城鄉清潔工程要求按最高值取值;

(二) 市政工程:按桂建管字[]83號文《關於調整我區建築,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的通知》執行;

(三) 其餘工程: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取值,但不得低於最低值.

第六條 對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內容的,可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依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另行立項,一併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中.危險性較大工程應當按照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分項內容,根據經專家論證審覈通過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來確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內容.對於基坑圍護和沿街安全防護設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內容的,應另行標明項目內容.

第七條 市造價管理部門應根據建築市場實際情況,適時測算,調整和發佈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率.

第八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爲不可競爭費用,不得作爲讓利因素參與競標.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造價諮詢機構和投標人應按本辦法規定,在編制,審查工程概(預)算,標底(預算控制價),投標報價和工程結算時,應按規定單獨列項,足額計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第九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包括建築施工超標準排污,防噪音設施等措施費用.若發生上述費用,應當另行計算,列入工程造價,並計取稅金.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在本單位的開戶銀行(或出具

第十一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專項管理採用定量預付,竣工結算的方式支付:

(一) 工程開工時,建設單位應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60%向施工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二)施工至二層樓面,完成二次平場後,支付20%;

(三)施工至主體結構封頂,驗收合格後,支付15%;

(四) 工程竣工後,經檢查覈實,施工期間一直保持安全防護,文明施工合格標準的,建設單位將工程竣工結算審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餘額全部支付給施工單位;否則,不予支付.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費用預付計劃及比例,支付辦法,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它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及文明施工方案,經總承包單位批准後及時支付所需費用.並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費用預付計劃及比例,支付辦法,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第十三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施工合同備案時,應嚴格審查上述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視同沒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不予施工合同備案.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在辦理安全生產監督手續時,應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證明提交認可.未提交的,不予辦理安全生產監督手續.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按照本暫行辦法及施工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無故拖延,不得跨越總承包單位直接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按本暫行辦法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並備存支付憑證備查,未按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總監理工程師或者造價師應及時審查並籤認所發生的費用.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

管部門報告,必要時責令其暫停施工.

第十八條 因建設單位不能按時,足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致使施工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 總承包單位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施工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承包單位不按本辦法規定及施工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在投標報價時,未按本暫行辦法規定在投標報價中單列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取費率低於本暫行辦法規定標準的,不得推薦爲中標候選人.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或中介機構)在回標分析時,應對投標人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報價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作出說明.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及措施項目清單中相關的內容與費用進行評審,特別是按《桂林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進行評審,並按評標辦法對不符合要求的作廢標處理.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應不少於每季度一次,組織安全生產,財務,預決算等相關職能部門對所屬工地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有責任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並按有關規定處以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將其違規行爲及時記入信用檔案.

第二十四條 工程造價諮詢,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單位違反本辦法,不按規定計算,審查,監理的,建設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施工單位不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除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外,還應將其違規行爲及時記入信用檔案.

第二十五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落實情況將列於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動態考覈,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的動態考覈業績. 第二十六條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落實不規範的,不得評爲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合格工地,不得參與文明工地等評優工作的評比.

第二十七條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施工單位是否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相關管理記錄是否齊全,真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是否按工程項目專款專用.

(二) 建設單位是否按合同規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 總分包合同中是否按規定包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相關內容;總承包方是否按分包合同約定向分包方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四) 監理單位是否按規定進行審查,覈實,簽證認可.

第二十八條 依法負有行政監督管理的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應依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由桂林市建設與規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暫行辦法自XX年 5 月 1 日起執行.本暫行辦法規定以外的工程項目,其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取及使用管理可以參照本暫行辦法執行.

甲方:乙方:日期:

安防工程合同書 篇5

工程名稱:視頻監控系統工程地址:發包單位:承包單位: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3、工程內容:4、工程造價:(大寫)¥

5、承包方式:6、開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開工通知爲準):

7、竣工日期:

第二條 圖紙及資料:

1、乙方負責繪製工程施工圖(設計費用爲零),經甲方簽字,做合同附件;

2、工程款報價單,經甲方簽字,做合同附件;

3、甲方變更施工指示,應有書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條 工程代表:

1、甲方代表(簽字):

2、乙方簽字(簽字):

3、各方應對己方工程代表的人選,出具授權委託書,其中應註明委託權限。工程代表負責執行本合同以及施工期間的所有具體事宜。各方如中途更換工程代表,則更換方應向另一方做書面通知並重新出具委託書。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滿足施工基本條件;

(2)提供施工倉庫用房;

(3)負責協調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堆放整齊;

(3)負責對甲方指定人員的相關技術培訓;

(4)不得隨意拆改甲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管線設施等;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設備,列出清單,由甲方負責人驗收質量和數量,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使用;

2、隱蔽工程須甲方現場驗收,否則乙方可推遲該工程;

3、乙方在竣工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甲方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調試驗收完畢,否則工程竣工之日視爲工程甲方已驗收合格日;

4、工程驗收標準、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驗收申請後,應組織甲方、乙方和其它相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參照《工程設計方案》、《工程合同》及相關資料設計標準和要求,由驗收小組共同檢驗,並簽署驗收文件。

5、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就單方使用,即視爲工程質量合格和甲方驗收合格;

第六條 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爲半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出現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當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的(除乙方施工質量及產品質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維修費和材料費。

第七條 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即元;

2、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 , 即元;

3、剩餘5%作爲質保金,即元,一年內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電匯形式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八條 工程變更:

1、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出開工申請,甲方同意後,出具工程開工通知單。乙方按通知日期進場施工,開始計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變更:

(1)甲方未及時付款,施工工期順延;從應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爲止,期間有幾天則工期向後順延幾天,責任歸甲方;

(2)因甲方沒有盡到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第四條),造成施工工期延誤,施工工程順延,責任歸甲方。

(3)因政府行爲、相鄰關係、下雨、下雪、大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導致的工期延誤,乙方沒有責任,工期應順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變設計要求、改變合同相關內容、設備位置等,應當作出書面文件告知乙方,該文件爲合同附件。與此同時,以上新要求所導致的以下情況,由甲方負責,並及時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1)施工工期順延;(2)根據設備、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應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而沒有按時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價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因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或不按時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如甲方未及時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權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其它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應按沒有履行部分工程造價的

第九條 商業祕密:

設計圖紙、場所結構、設計方案、工作程、產品規格、產地及報價爲商業祕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1、 2、 3、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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