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經營承包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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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

合同各方當事人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精選20篇)

甲方:

乙方: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爲: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爲: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爲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深圳市寶安區 路 號,工商註冊名稱爲: ,面積共 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相當於四個月承包費之押金人民幣 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10日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 元,交納的時間爲:每月 日前交納當月承包費。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燃氣費、排污費及其他所有經營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自行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向甲方交納。甲方銀行賬號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3、甲方可以隨時就餐廳的所有權進行轉讓,不需要徵得乙方同意。但需要將所有權轉讓進程知會乙方。一旦轉讓成功,甲乙雙方的承包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不得直接或間接以甲方名義向任何第三方借款。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如確須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支付與1個月承包款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3、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情況。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如餐廳房屋所有權人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房屋需進行拆遷改造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二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甲方爲嫦娥賓館(位於 路)的三名股東,共同擁有嫦娥賓館的所有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將嫦娥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內容

承包的標的爲嫦娥賓館,原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爲卡拉ok、中餐旅館業。

二、承包期限

從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爲人民幣壹佰伍拾萬陸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須每月足額如期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2.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承包金如數足額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暫定農村信用社,帳戶名:嫦館,銀行帳號:0017 34245),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直至視同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爲止。

四、承包保證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本合同履約承包保證金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120xx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爲準。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證嫦娥賓館權屬清楚明確,無產權糾紛。

3.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資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4.甲方爲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管機構,監督乙方在原工商營業執照範圍內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超範圍或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同乙方違約。

5.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並向乙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施和設備(詳見財產清單)。

6.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內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如保險理賠等)。

7.甲方辦理好消防驗收合格手續給乙方,以原件爲準。如果承包期內,因政策要求或變動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項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自行購買;如需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合格的有關手續,甲方須予以協助乙方辦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經營嫦娥賓館,並擁有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及收益權,若超範圍經營業務,由此引起而需負的責任(含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需無條件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經營嫦娥賓館期間的發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娥賓館發生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合法使用權並必須保證各項設施、設備的各項性能完好、完整,負責承包期內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及保養,防止資產流失,確保承包期滿後將各項設施、設備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

失或損失,應折價賠償或按同牌子同型號補償。

5.合同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不得以本賓館的有形或無形資產從事抵押借貸活動,如有違法、違規行爲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承包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賓館出租、轉包給第三方經營。若確因正常經營需要,需對本賓館進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體結構變動),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報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書面批覆爲準),方可施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後,乙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如空調、電視等)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自行設置。但裝修設施(如門窗)、消防設備(如自動噴淋、煙感器)、水電相關配套設施(如太陽能、配電房設備)不得拆除,權屬屬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險:

2.合同終止與續約: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八、違約責任:

1.######

2.如甲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須賠償乙方20萬元人民幣,同時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設備損失;如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包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並終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甲方有權向乙方計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10計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過15天仍未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滯納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視同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各項財物(包括乙方裝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項設備)及本賓館的經營權,並有權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保證金20萬元,只作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補充規定

日後雙方對本合同有補充的,應另行約定,作爲對本合同的補充,受本合同的相關條款的約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後一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時間: 時間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一農場水產科

乙方:

爲了發展農場經濟,加強漁業開發及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我國《漁業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 魚塘承包給乙方,面積爲 畝。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費訂爲 元 ,第二年承包費在上一年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依次類推至第年,並在今後承包期內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承包魚塘的所有權歸一農場,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資經營、捕撈收益權,但在承包期內不得出賣、出租或轉讓,若乙方確實無力經營時,須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五)甲方應在乙方魚塘養殖期間補充用水時,積極地主動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在農場總體用水安排和規定下保障承包戶達到最低限度的養殖用水,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經營水產養殖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以上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則向另一方追究違約責任,並支付當年承包費的30%做爲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做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杜絕糾紛,更好地爲周邊市民服務,根據國家有關承包經營管理規定,結合我公司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經營範圍:

乙方必須在經營營業執照範圍內正常經營超市,不能經營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禁營物品。

二、承包期限及費用: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_____月_____日至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承包後每月承包費用貳仟柒佰元整(¥:2700元),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結束前提前15天一次性交付下季度承包費,逾期每天按3%的月承包費(即81元/天)收取滯納金,逾期超過半月,自動解除合同,並以一季度的承包金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承包期內,所產生的水、電、物業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店內一切電器和固定物品(另見附表)由乙方維護,有人爲損壞或遺失的,乙方按原價賠償;保證金2萬元,或由擔保人簽字給予擔保,若有損壞丟失,乙方不能補償的由擔保人承擔責任。

三、門店貨源相關事宜:

1、乙方可採用自採形式,但要在保證食品安全以及價格正常的情況下方可上架,如果因食品安全以及其他所有問題產生刑事、民事、經濟賠償等情況,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採用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甲方保證所提供商品一系列安全問題。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超市用房一間,佔地面積64.43平方米。

2、甲方爲乙方提供品牌。

3、甲方監督乙方的營業工作以及食品衛生及安全工作。

4、甲方監督乙方經營商品的價格,嚴禁乙方哄擡物價。

5、對乙方經銷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嚴禁超市存有腐爛變質食品。

6、如發現乙方經營嚴重危害周邊居民身心健康的不衛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權沒收並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繼續每季度按合同索要承包經營費用,並且賠償甲方名譽損失費。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經營符合國家衛生許可條件的食品,嚴禁經營“三無”或黴變食品,如發生中毒或其它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刑事、民事、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

2、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嚴格遵守《超市管理制度》,並在甲方指導下開展營銷活動。

3、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的各種證件,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居民室外攤銷或強行推銷任何商品。

5、門店經營價格應與市場價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保證消費的居民人數。

6、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級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如罰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還承包費。

8、乙方負責超市室內及門前的清潔衛生。

9、嚴禁乙方向居民賒帳,有特殊情況要註明情況並簽字,違反一次罰款50元。

10、承包到期後,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存貨。

11、乙方要嚴格執行《超市管理制度》如違反一條一次罰款50元。

五、其它相關事宜:

1、承包合同一經簽訂後,乙方的經營就開始自負盈虧,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超市經營虧損,也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如違規,甲方有權提前合同終止,並不返還租金。

3、保證所售商品不能高於附近超市及農貿市場。

4、如果停電,甲方不承擔爲乙方提供發電的責任。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安徽皖嶺農副產品經營專業合作社所有。

甲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字:

年月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一農場水產科

乙方:

爲了發展農場經濟,加強漁業開發及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我國《漁業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 魚塘承包給乙方,面積爲 畝。

(二)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費訂爲 元 ,第二年承包費在上一年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依次類推至第 年,並在今後承包期內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承包魚塘的所有權歸一農場,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資經營、捕撈收益權,但在承包期內不得出賣、出租或轉讓,若乙方確實無力經營時,須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五)甲方應在乙方魚塘養殖期間補充用水時,積極地主動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在農場總體用水安排和規定下保障承包戶達到最低限度的養殖用水,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經營水產養殖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以上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則向另一方追究違約責任,並支付當年承包費的30%做爲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做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7

車 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方便經營管理,甲方 將車號爲 發動機號 ,車駕號 營運出租車承包給乙方經營。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車輛無條件交還甲方,必須保持原樣,車況良好,發動機,變速箱,底盤,行駛正常無雜音。如乙方承租期間損壞車輛,需原樣賠付。

二、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車況完好,證件齊全,服從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不得從事非法營運或從事與本車輛不相符的運作。產生的違法行爲,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擔。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車輛轉包、轉租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減相應風險押金。

四、承包期內如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被搶,除保險公司賠償外,保險費用增加部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生事故乙方沒有做好相應的報警通知保險公司等一切相應的手續,如保險公司不賠償的,所有的費用後果由乙方承擔,上交甲方的承包費不變。

五、乙方承包期內所產生的一切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本合同簽字生效時,乙方應交押金 元整,承包期內,每月租金 元整,每月結帳一次,月前一次性交清,如拖欠租金每天滯納金100元。拖欠租金 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押金不退。

七、車輛有關證件,乙方不得遺失,否則由乙方負責補全,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給乙方承包車輛的隨車所屬工具壹套,包括備胎一個、搖把、千斤頂各一件,汽車說明保養手冊各一份,出租車計價器完好正常使用。合同期滿,乙方應如數完好交給甲方。

九、在合同生效期內,如有任何一方違約終止合同,違約方則賠償違約金 元整。

十、經雙方協商,乙方承包期內車輛燃油補助費歸乙方所有。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大坡村村民小組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柏幹林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增加集體收入,改善集體經濟,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把村東面現有幾口小魚塘承包給乙方,並由乙方出資集中改推成大口魚塘,經營淡水養殖。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經營魚塘面積及方位:大約七畝;方位四至爲:西至柏權文屋東面圍牆13米;此至原河堤排水坑;東至坑邊風水樹;南至地堂屋。

二、承包年限:20xx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數量及其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1200元。

2、支付方式:承包合同簽字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當年承包金;以後每年的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足額向甲方支付。

四、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只享有養豬、雞、鴨、魚及種果樹的土地使用權;

2、乙方應依時支付承包金,如逾期不交屬違約,每超期一個月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年承包金總額的20%(即1200元的20%計240元)作爲違約補償金。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擅自改變村中自然形成的由西東排水走向,確保排水通暢。

4、承包期內乙方不能轉包給他人(與第三方聯營除外)。

5、承包期內乙方在承包經營地內所建的房屋、種植的果樹等不動產,合同期滿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6、甲方應保證乙方有安全、和諧的外部經營環境。

7、在承包期內,該地如遇國家建設需徵收時,本合同自然終止。徵收方按規定補償的徵地款歸甲方;青苗、魚苗等補償款歸乙方。

8、甲方如單方違約提早收回承包經營權,則應補償乙方投資款。

9、承包期滿,如甲方有意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村委會審覈、認可後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村委會意見: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9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開展洗浴休閒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座落在鹽都區潘黃鎮青年路何橋村的銀光休閒洗浴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就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20xx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的繳納

1、承包金爲伍萬元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經營的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經營合同1、現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2、違約保證金貳萬元整(不計息)

四、經營證照及洗浴休閒中心的硬、軟件設施,設備等一切相關用品。

1、甲方於本合同簽字之日將洗浴休閒中心所需的全部經營證照手續交給乙方。

2、現有的洗浴休閒中心的硬件、軟件設施及現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正當經營,並切實維護甲方的信譽。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3、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洗浴休閒中心設備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如無線路圖,可來人指導維修、保養)。

4、甲方及時將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設施運用於經營,予以接受經營。

5、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洗浴休閒中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如發生違反法律的經營活動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應當愛護休閒中心設備、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調整休閒中心裝飾及設備設施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七、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貳萬元整,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造成方負責全額賠償。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等。

(2)政府統一規劃或拆遷行爲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年的承包金,並給予經濟補償。

(3)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違約保證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還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滿後,原有設施設備及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及物品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國家的規定折價取得這部分設備設施。

3、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及擔保人: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安徽商之都合肥商廈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爲了加強食堂管理,使食堂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市場化,爲員工提供優質服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食堂承包經營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

1、甲方在六樓提供約 600 平方米的職工餐廳、後堂操作間兩間、倉庫兩間、衛生間兩間以及水電設施、照明設施、中央空調系統和排煙系統供乙方日常經營使用。

2、指定專人負責每月輸卡、改卡、月結算、轉帳、水電費扣繳等相關工作。

3、負責協調乙方每天進場、出場等相關事宜。

4、負責食堂房屋自然損壞正常修繕(不含包廂)、水電正常供應及設施必要地維護、保養(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定期不定期對食堂的伙食、服務質量、品種、價格、安全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處理日常就餐過程中甲方員工與乙方員工發生的糾紛。

6、教育和控制員工外出就餐,維護食堂正常就餐秩序。

二、乙方:

1、嚴格遵守餐飲行業國家標準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後勤保障中心管理,並接受監督、檢查。進場時交納保證金5000元。

2、按照甲方制定作息時間表規定的時間和食堂經營範圍依法經營,每餐必須開足窗口,規定時間內必須有飯菜供應,並保證主副食花色品種多樣化,菜的品種中餐要達到10個以上,晚餐5個以上,主食品晚餐應有5個以上。

3、嚴格履行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和供餐單位管理制度。所進糧油、蔬菜、原料必須由甲方指定地點採購,符合國家衛生法規要求,違規一次甲方將給予200~500元罰款。

4、餐具經洗、涮、衝後要放入消毒櫃消毒,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消毒時間達不到規定標準或消毒不徹底,每次罰款50~100元。

5、所售飯菜、食品必須明碼標價,價格合理,適合各種消費(盒飯要列出標準,標出幾葷幾素)。不得擅自擡高價格,不得經營菸酒和與食品無關的項目,否則每次處以100~200元罰款。

6、所售飯菜必須乾淨、衛生,生、熟菜板要分開,如甲方員工投訴飯菜有頭髮絲、蟲子等雜物的,經查證覈實後,除退賠員工等額現金外,每次罰款20~50元。

7、乙方工作人員服務態度要端正,不與就餐者發生矛盾、吵鬧和鬥毆,出現問題及時協商解決。情節嚴重者每次罰款200~1000元,全年3次終止合同。

8、乙方爲甲方員工服務時,必須做到熱情、周到,給足份量,不許剋扣數量。不得出售各種黴爛變質或各種不符合衛生安全的飯菜、食品,違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造成食物中毒的,視情節追究經濟和刑事責任,並終止合同。

9、乙方員工定期體檢,持健康證上崗(平時做到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服、勤剪指甲),工作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飯菜時要戴口罩,違者每項每人次罰款5~10元。

10、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和衛生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甲方每月27日前後定期對食堂衛生進行檢查,平時不定期對食堂現場衛生、環境衛生進行抽查,凡抽查衛生不合格的每次罰款20元,受公司安全、衛生檢查組通報、媒體曝光的每次罰款200~500元。

11、乙方平時應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接受甲方安全、消防檢查,對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定的,甲方後勤保障中心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甲方對其進行重罰,造成惡性事故的,直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終止合同。

12、承擔社會相關部門收取的各種規費。

13、承擔各種設施、設備、用具的維修費用,如乙方應及時維修而未能及時維修,甲方可強行維修,費用從營業款中扣除。

14、乙方用電、用水按現行商業水電價格執行,甲方按實收取,如遇價格調整,適時進行調整。

15、乙方聘用和解聘人員必須報甲方備案(身份證、健康證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一份交後勤保障中心存檔),非聘用人員不得在食堂內逗留。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結算方式:

每月爲一個結帳週期,次月10日甲方同乙方結算上月餐費,遇節假日順延至10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延期支付,甲方向乙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說明),結算費用須扣除管理費、水電費和本合同約定罰款、設備維修費用等。

五、違約責任:

⒈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雙方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合理安排工作。

⒉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更改各種線路,乙方因故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毀壞,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損失嚴重,甲方終止合同。

⒊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藉故停止供餐,對無視甲方規定或給甲方造成管理混亂的,甲方除對乙方處以經濟重罰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意外停電、停水、召開會議等不能正常供餐除外)。

六、 其他事項: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管理費(按實際營業額從財務扣除)。

2、乙方每月承擔甲方房屋、水電設施、空調、照明等設施折舊費2500元(甲方廠房投資45萬元,水、電、空調、照明等設施投資15萬,合計60萬元,折舊年爲20xx年)。

3、甲方平時召開各種會議,舉辦各種演出、比賽活動等需用職工餐廳時,甲方主管部門出具通知單,乙方要及時予以保障,不得拒絕,會議期間,如發生水電費,甲方按實從食堂水電費中衝減。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財務壹份,存檔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2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雙方共贏”的原則,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合作上協議一致,同意簽定以下合同。

一、承包形式爲上交甲方年款。乙方承包後,只管經營管理,自付盈虧,開發新老客戶維護市場,打開品牌知名度。衛生環保、社保等 只交納國稅、地稅、工人工資、水電費、電話費等經銷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承包期限爲壹年,自20xx 年 12月 日起至 20xx年 11月 日止。

二、每年上繳承包金額定爲每個月乙方上交貳仟伍佰元人民幣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定乙方應一次交完,每月承包金人民幣貳仟伍佰元給甲方,一次性付清當月的承包金給甲方後方可繼續承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以違約處理,收回甲方的全部財產自己經營。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押金貳仟元退還給乙方,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互不相關。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增加的美容美甲產品,以便承包期滿後雙方處理解決。乙方負責在甲方原有客戶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客戶,打開更廣的銷路,爲雙方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承包期間甲方不再購買美容美甲產品。

四、在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嚴格規範操作設備,爲確保設備的正常良好運轉,正常保養和維護的費用和房租水電費、稅收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付。負責客戶保質保量保價經營合理。乙方一定要保證美容美甲產品 出來的客戶滿意。

五、甲方負責把甲方原有的全部客戶和經銷商交乙方自己經營管理。在承包期間,如有相關部門檢查抽檢時,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必須爲乙方解決問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合同經營期間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轉包他人,否則按合同法論處,負責賠償1萬元人民幣給乙方做爲違約金。

2、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擅自終止或轉讓他人,否則按合同法論處,負責賠償1萬元人民幣給乙方做爲違約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如違約者,按《合同法》論處。

八、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產品清單》各一份。

九、本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把甲方原有的設備原有的產品和原有的經銷商客戶全部交回給甲方。

十、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繼續承包。

十一、本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益,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由當地法院進行判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爲城鄉人民羣衆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爲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羣衆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甲方將位於 的 承包給乙方,供乙方作賓館使用。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計 年,自20xx年2月29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於20xx年12月1日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10萬元(拾萬元整);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內向甲方交付首期承包費40萬元(肆拾萬元整);

3、其餘承包費用由乙方在每年一月一日前交付。承包期的前三年,每年承包費爲40萬元(肆拾萬元);承包期的後五年,每年承包費爲45萬元(肆拾伍萬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私自轉租。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對租賃物進行大的改動。如若需要大的改動或維修,應徵得甲方同意。

3、合同期滿後,包括但不限於電梯、中央空調等一切設施由乙方完好無損地交付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

4、本合同生效前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後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5、合同履行期間所涉及的水費、電費、工人工資、稅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的一切勞動爭議、人身傷害等情形,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自生效之日起,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承擔違約金150萬元(壹佰伍拾萬元整)。

2、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交納承包費用。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費用的,自期滿之日起每延遲之日向甲方交納3‰的滯納金。自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不交納承包費用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經甲方研究同意,經縣招標中心投標,將__水庫的精養魚塘全部給乙方承包,乙方願意承包,並就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供精養魚塘五口(總水面80.6畝)、水稻田面積20畝,溫桔樹若干棵給乙方承包經營,以及水庫上的兩個豬場600㎡,其他附屬房約1500㎡交給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間,乙方應負責保管、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後,上述財產應完好無損交給甲方,否則照價賠償,

2、承包期限叄拾年,即20_年元月1日至2041年12月31日。

3、承包總金額爲

4、承包金繳納方法:乙方中標後,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總金額給甲方。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材料、魚苗、漁具、工具等生產成本以及工商管理費、稅費(除水產稅)和工傷事故等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營支出。

6、乙方在承包期間應維護好精養魚塘及魚塘的現有設施(如小堤壩、涵管等)。

7、若甲方以乙方承包的該魚塘爲載體,爭取的上級資金全部歸甲方,與乙方無關,且乙方有義務無償配合甲方;乙方自己爭取的上級資金全歸乙方。

8、甲方應支持協助乙方按鄉規民約的調解,處理糾紛,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

9、防洪搶險期間,乙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完成水庫防洪搶險工作,如不服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懲處。

10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承包期間乙方要建附屬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建,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拆除。

12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一方違反,需要終止合同,罰違約金伍仟元整。

13、本合同簽訂後,從20_年元月1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年一月一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苗木產業建設,緩解甲方資金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參照《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苗圃基地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 地址、面積、四至界限:

(一) 地址:;

(二)面積:按現有實際經營的面積計算,大約X畝左右(大寫:X畝。具體面積按《苗圃調繪圖》爲準,多於或少於X畝不影響本合同約定費用的計算)。

(三)四至界限:東自西止南

自北止(參看調繪圖紙標識)。

二、 現有主要苗木品種、規格、數量:

(一) 品種:

(二) 規格:

(三) 數量:

三、 承包期限、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及交款方式、票據

(一)承包期限:X年(大寫:X年),從XX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承包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到期前的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完善協議。

(二)承包費金額:XX萬元人民幣/年,XX年共計X萬元人民幣(大寫:X萬元人民幣)。

(三)苗木轉讓費:X萬元(大寫:X萬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雙方現場定界移交併簽收移交清單。定界移交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乙方將承包期內的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一次交付到甲方對公賬號。交付款項時,投標保證金自然抵扣乙方的部分繳款金額。

(五)票據:承包費由甲方開據發票,苗木轉讓費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苗圃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2、擁有該苗圃的土地所有權、處分權;

3、有權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滿歸還苗圃承包經營權時,按技術規範要求和屆時市場情況種植苗木。

4、有義務按時移交苗圃給乙方,協助乙方完善苗木經營許可證照。

5、有義務確保乙方對苗圃自主經營,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合法合規辦理檢疫證、苗木合格證、運輸許可證。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遇該苗圃地被國家徵佔用,有權依法獲得土地補償費,有權依法處置該苗圃。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苗圃土地有承包經營權,對現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權、處分權。在不改變苗圃地用途的情況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權、苗圃收益權。

2、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獨立覈算、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責任。但不得私自租賃、轉包、出讓給第三方經營。

3、經甲方同意,有權在苗圃內按規劃修建道路、排灌設施。但退還承包經營權時,甲方不予補償。

4、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中途放棄承包經營的,無權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5、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徵佔用土地,有權依法獲得苗木、新修地面設施補償費。

6、承包期滿,不得裸地交還給甲方,應按照屆時的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確定好苗木品種並規範栽植完善,方可交付甲方。如甲方繼續招募承包人,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約定事項,均視爲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無過錯方的經濟損失。對方自動放棄違約責任追訴權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時交納或少交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時,甲方有權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收取滯納金;甲方不按時交付苗圃給乙方使用時,乙方有權按同等比例收取違約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前,不得經營該苗圃,包括但不限於採伐、移栽苗木與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時,甲方有權無償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經營權。中止15天內,乙方仍不完清費用的,合同自然終止,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免責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但受益方應酌情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調控、政府規定調整、土地被依法徵佔用和戰爭、地震等非甲乙雙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補充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書面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條件與附件

本合同系採取公開競標方式取得,乙方持《中標通知書》與甲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爲《競標公告文件》、《中標記錄》、《中標通知書》、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各備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爲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爲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爲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爲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爲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覈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爲準)。

二、努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覈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爲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爲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於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爲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兌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覈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 贛南師院黃金校區東大門斜對面匯賢樓酒樓 營業場所,其中經營主樓二層面積及簡易房屋店面。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爲 七千 元每月,每月5日先付,押金七萬元整,合同終止無息退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匯賢樓資產權,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財產所有權取得方爲本合同的甲方。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將酒店的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轉包給第三方時,必須先與甲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然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爲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房租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爲,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承包期間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全部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9、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於添置易耗品,對於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10、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

2、合同履行期間,合同有限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除上述以已明確合同終止條款外,雙方不得擅自終止,若違約擅自終止,另一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向對方索賠。

3、乙方做出有損害甲方資產及權利行爲者委託評估部門評估損害程度,要求乙方賠償,必要時向法院提出終止合同。

4、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條付款期限,乙方超15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並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合同有效期,除國家政策及徵地拆遷、轉讓,由甲方收回之外,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合同。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路 號的

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酒店經營業務(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約定)

2. 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爲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30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爲準)。

4.負責辦理 酒店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後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酒店,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與 公司簽訂的 酒店經營加盟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爲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行爲。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繫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後以掛號信件)發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包方(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繫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繫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爲已經送達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爲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廳經營承包合同 篇20

資產所有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資產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甲方對設立 超市( 店)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聘乙方爲 店資產經營責任人。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商定,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經營責任期限

本合同經營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章 經營責任目標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進行資產盤存,辦理交接手續。乙方保證資產保值不受損。(合同附件一:資產盤存表)

二、經營期間,實現年度目標如下:

實現利潤目標一:

實現利潤目標二:

實現利潤目標三:

三、保證超市治安和消防安全。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爲 店的第一責任人,行使店長權利。

二、在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下列權利義務:

1.對超市員工的任免建議權(副職由乙方提名,報甲方備案),甲方享有對超市員工任免的決定權;

2.經營自主權,但超市所銷售的物品只能由甲方同意配送,乙方不得單獨從其他任何渠道進貨,同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廠家要求的促銷等活動;

3.聘用、獎懲員工建議權,對嚴重違紀、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制度處理。

4.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和個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無償佔用、挪用、平調超市財產和不合理的攤派行爲。

5.必須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堅持合法的經營方向,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自覺接受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保證乙方經營行爲符合國家和甲方利益和政策控制的要求。

6.管好、用好、保護好超市的全部財產,保證全部財產的安全。

7.乙方經營期間的全部經營項目收入必須按甲方要求入賬,不能挪作它用。

8.乙方經營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在任期內清理、結清,呆帳損失和收益按財務制度規定辦理,乙方承擔債務責任。

9.乙方經營期滿,應該接受甲方委託審計部門的審計。

三、甲方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對超市資產處置的決策管理權。

2.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的所給予的工資底薪分配和年度分紅。

第四章 薪酬 、經營目標保證金

一、本合同期間,甲方從 店經營成本中支付乙方月薪 元的60%,計 元。餘剩40% 的 元作爲經營目標保證金。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潤目標一,乙方抵押的40%經營目標保證金如數返還乙方;未完成部分用乙方抵押的經營目標保證金抵扣,多退少補。乙方不參加利潤分紅。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潤目標二,乙方抵押的40%經營目標保證金如數返還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潤目標二總額提取 %分紅給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潤目標三,乙方抵押的40%經營目標保證金如數返還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潤目標三總額提取 %分紅給乙方。

第五章 考覈標準

一、 超市所有經營收入項目全部入賬,報甲方備查並接受甲方覈查。

二、 超市資金要嚴格執行甲方財務制度,甲方發現一筆錯賬,給予乙方等額罰款。

三、不得剋扣或瞞報員工工資,發現一筆假賬,給予乙方等額罰款。

四、保障超市消防安全經營,建立健全消防、防損等各項規章制度,嚴防各類違章作業,造成財產和人身傷害事故,乙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每月五日前,甲方派員對上月份進行盤存稽覈賬務,並進行消防安全和物品防損檢查。發現問題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物品受損嚴重的,乙方按原價賠償。

六、乙方經營期間,甲方考覈乙方經營績效的商品毛利率 %,連續三月低於該標準,甲方向乙方提出經營警示。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無正當理由,雙方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二、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連續五個月未完成目標的,扣發目標保證金,和當月底薪的60%工資,同時解除本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自主權,使其無法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三、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需要對資產進行盤存。方可辦理本終止合同書手續。

四、本合同期滿,由雙方對超市資產進行盤存,辦理清算手續。

第七章 附則

一、超市資產處置的決策權歸屬資產所有權方(甲方)。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滿,自行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甲乙雙方均有權向超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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