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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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 篇1

甲方: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東和村委會西村經濟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精選5篇)

爲了充分利用土地發展經濟效益,甲方將權屬於自己的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種植業,爲了明確雙方權、責、利、雙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西村經濟社馮坡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其國上至範圍爲:東至潭覽溪;南至潭覽溪;西至東村經濟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積150畝(具體四至及面積以雙方埋設的界樁及測量爲準)。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雙方願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爲30年,即從20xx年三月三日至20xx年三月三日止。

三、該承包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用方只發包土地,開發費、樹苗費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金繳交方法:樹苗成才砍伐後,按噸收入總數上交20%給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在該地經營生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擾阻攔乙方,否則甲方要負責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

六、在陳包期間內,如有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概由甲方負責出面處理,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七、在承包期間,該地如被徵用,徵地單位必須與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徵地款賠償給甲方,青苗等其他費用賠償給乙方。

八、在承包期間,根據需要,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招商聯營等權利,土地轉讓須經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同意可作補充協議。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經濟社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 篇2

甲方:索羅鄉汝林村一社

乙方:綠濃專業合作社

爲了改善生態自然環境,大力發展植樹造林,充分利用荒、山地,綜合治理,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山荒地159畝,由乙方投資治理,種植樹木。

二、承包期爲1年。

三、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費爲每畝10元,共計1590元。

四、乙方負責投資購買樹種、苗木。

五、由甲方負責栽植、看護、管理,期滿後歸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20xx年三月七日

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爲:(附地形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 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爲人民幣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村委會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 篇4

甲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 鄉 村

乙方:

爲了推進家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發(20xx)6號文件《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流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依法有償自願”的原則,甲方經 村 組同意,報經 人民政府批准,將該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發包給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山地古堡一帶。

二、承包期限:20xx年09月22日至20xx年09月23日止,共計 14 年。

三、承包金額覈算:

水田: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山地: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四、付款方式:滿一年即付清當年承包金。

五、合同簽字後,甲方必須終止該宗土地上的種植,管理權交與乙方。乙方具有根據市場經濟規律進行種養業及經濟與作物全理佈局安排,包括家禽養殖。

六、甲方應認真做好幹部羣衆工作,依法維護乙方的合法生產、經營、管理權利,村負責協調村民及外地人員在乙方租賃的地內葬墳、取土、開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擾障礙,否則視爲農戶違約,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七、甲方應協調乙方與當地農戶一樣享受水源、道路、電力、通訊、電話等自然資源和公益設施的權利,水力資源和電力資源由乙方自己和相關人員協調,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於生產、生活、經營及畜禽養殖的基礎設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八、乙方在承包生產經營期間,享有完整的、獨立的自主經營權和用工權,甲方應保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否則視爲甲方違約,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九、該宗地國家的補助政策(包括資金補貼)由乙方享受(必須由農戶認可)。

十、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屬國家總體規劃建設需要,乙方必須服從,該承包合同隨即終止。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負責賠償給乙方,其徵地費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滿後若乙方需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若終止合同,乙方投資基礎設施及產業根據物權法歸乙方所有,自行處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按累計投資150%的經濟價值負責賠償對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要求對該宗承包土地的剩餘租期以同樣的內容實行流轉和傳承。(必須經過甲方和農戶認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費支付結算,承包期內前20xx年按每年每畝

人民幣小寫元,人民幣大寫元計算。20xx年內,根據國家發改委所定物價不管上漲或下降5%內照原價不變。如超過5%則按5%浮動。

監證機關: 人民政府:

甲方:

南充市嘉陵區新廟鄉高頂寺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山地承包種植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公開協商方式取得甲方一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基本情況:甲方將位於某鎮某村村民委員會所有的面積爲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爲: 東西長 米、 南北長 米。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過村民會議表決通過並報 鎮人民政府批准,並保證該宗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使用期爲五十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終止。

三、承包費:承包費爲 元/年,共計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分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完畢,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承租土地用途:乙方擬將所包土地用於植樹等經營之用,但不排除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另作他用。乙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設計、建設符合承租目的的各種地上設施,甲方在權限範圍內予以協助。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承包費。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土地,除非因政府徵收、徵用行爲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但甲方應在該事實發生後三日內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合同解除事宜。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權獲得地上附屬物補償,並有權要求甲方補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爲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道路暢通、通水、通電等便利條件。

4、甲方在能力範圍內爲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供支持,幫助乙方辦理相關經營建設手續。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承包土地的治理成果及經營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需要添臵、建設各種地上設施,並享有所建設施的所有權。甲方對因建設設施所涉城建、規劃、土地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予以保障,如乙方未獲準建設或所建設施被相關部門強制拆除而嚴重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的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有權通過轉包、出租、轉讓等方式對所承包土地進行流轉。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其指定的人承受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上述事實發生後十日內,乙方或乙方的權利義務承受人應將產權的變動情況通知甲方。

4、乙方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承包費,但除交納承包費和水電費外,乙方有權拒絕交納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七、合同的期滿和續簽: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相同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乙方接到甲方發包啓事後30日內決定是否承包,否則甲方有權將土地發包他人。合同期滿後,雙方不續簽合同的,乙方自行處臵地上設施或經雙方合理作價後歸甲方所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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