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書(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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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

購貨方(甲方):

建築工程合同書(通用27篇)

電話:  供貨方(乙方):

電話: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二、合同相關事宜  

1、乙方交貨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延誤交貨,乙方將按______延誤金額賠償甲方。  

2、合同簽訂後,甲方先支付乙方定金_____元,合同確定的門型、顏色不得更改。乙方將套裝門運至施工現場後,出示相應木門的檢驗報告、合格證等材料(三份,需蓋紅章)餘款按工程進度支付,質保________年質保金留500元,到期若無質量問題,全部付清。質保期間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維修直至達到驗收標準。  

3、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就乙方爲甲方處理 生活污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內容:  

1、廢水量:全年平均每天9 噸;  

2、廢水接入方式,甲方通過管道將廢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務形式  

1、按時按量按質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處理受納的污水,並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處理達標後的廢水及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  

三、雙方責任  

1、乙方對甲方按時按量按質接納的污水的環保達標和排放負完全的責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其它補充協議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廢水處理費用;  

四、服務費用  

1、甲方按 元噸水逐月支付廢水處理運行費。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廢水量及綜合服務費總額覈算清楚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賬戶。  

2、合約期內物價指數有較大變動(如水、電、其它商品等價格上漲),經雙方協商後可調整廢水處理運行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與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經甲方研究,同意將 建設項目委託給乙方實施代建,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各方責權,現就代建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概算)投資: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建委下達的9號文中項目計劃投資數的 %作爲乙方的代建費。計人民幣 萬元。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  

2、項目建設委託書;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本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文件議定範圍內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爲乙方提供______設備及軟件,共____。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總工程預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其中軟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硬件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工程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 百____拾整)  甲方電腦硬件送達乙方指定場地經乙方點數後,乙方須當即付給甲方所有硬件費用。  完成安裝後,乙方在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其餘全部款項。  以上付款方式均爲現金付款。  

3.甲方責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軟件安裝調試。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的系統管理員和該軟件的維護期爲________年,維護地點在甲方公司所在地。________年內因甲方提供硬件設備非人爲損壞而引起軟件被破壞,甲方提供恢復。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擴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擴充部分的費用。  

(4)________年以後甲方對提供設備和軟件有償維護,維護費用爲____元年(不包括更換設備和增加軟件支持點數的費用)。  

4.乙方責任  

(1)甲方調試系統所用的素材僅供系統測試,均不得用於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爲目的的商業活動,否則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用於營業或其它以盈利爲目的的商業活動所需之節目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3)由乙方在以後使用中,由人爲造成的系統的損壞,需要甲方上門服務的,甲方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5.其他事項  

(1)不得對軟件加以仿製 ;對軟件權利的標誌不得除去、遮蓋或塗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條的規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在。  

6.違約責任  雙方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有一方違約或侵權,參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雙方若有糾紛,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聲明:本合同經複印或塗改後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地點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於望川樓舊房改建工程四層樓房交給乙方承建,經雙方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一、建築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具體實施修建。

二、工程造價:四層建築面積大約700平方米,每平方米430元,工程預算總造價30萬元(工程決算時按實際面積計算)。拆舊房的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能用的材料全用上房。

三、建設工期:建築時間以20xx年3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共計四個月,下雨天等特殊情況除外。

四、施工要求:修建樓房爲四層,上面 大紅瓦,由甲方提供修建樣式(圖紙),乙方具體施工,施工具體如下:

1、地基按甲方要求打地樑,地樑鋼筋外牆,主筋下面3根φ16螺紋,上面3根φ14螺紋(每根鋼筋補差價20元),外牆 37cm厚牆,內牆爲24cm厚牆,上面2根φ14螺紋,下面2根φ16螺紋,地樑高度爲30cm。兩道圈樑,圈樑鋼筋爲φ12螺紋,高度爲24cm。如果每增加一道圈樑,補差價一萬元(按米算,每米130元計算)。

2、院內前牆貼瓷磚(每磚瓷磚爲0.6元),外牆水泥砂漿勾縫,室內牆石灰抹牆,白灰膏抹光。鋪地板磚(每磚爲5元),如果用好的,另外補差價。

3、不包括水、暖、電,上、下水道,室內防瓷塗料等建築工程

4、窗戶用塑鋼窗(五羊料),門爲木門。

5、檁條爲φ14大,脊檁爲φ16大,柵板3cm下線,24cm厚,7路檁條。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分期付款。即工人進入工地後,先拆除舊房,甲方付款一萬元,打地樑買鋼筋,付總造價的15%,上一層板付15%,二層15%,三層15%,四層15%,瓦好瓦後,主體完成付總造價的75%,裝飾時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束後付總造價的95%,剩餘5%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結算其餘的全部價款。

六、乙方進入工地後,由甲方保證水、電、路三通,並負責協助乙方。

七、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憑證,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工程完工後,驗收合格,款項結清,此合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廠房及設備基礎,現已做好施工前各項工作準備,經研究同意以包工包料形式發包,爲便於工程順利進行,施工中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混凝土生產線設備基礎、圍牆、道路、生活區配套房及廠區綠化等工程。

2、工程地點:陵水縣新村曲港。

3、工程結構:設備基礎、堆場基礎及剪刀牆、及其它公共設施。

二、工程承包範圍根據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文件、土建、水電安裝及說明的要求。乙方自備應符合施工要求的設備、器具、措施項目及其它費用完成工程。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xx年11月25日(首批圖紙到之日計算)。

2、竣工日期:20xx年1月25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攪拌站60天。

3、工期提前或延誤按第十一條執行。

四、施工管理質量標準,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驗收規範,保質、保量、按期、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等級標準以上,對不符合施工規範的工程,甲方有權開出整改通知及罰款單,按軸線及部位完成質量檢驗(土方開挖、模板製作、鋼筋加工、鋼筋綁紮、及各隱蔽部分的檢驗)所有砼澆築勻要有甲方簽發的澆築令才能澆築施工,施工單位私自澆築的砼,第一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罰款20xx元。否則由已方負責返工,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含3.3%建安稅造價)

l、場地平整、基礎土石方開挖及回填按實際發生機械臺班計算機械臺班費及乙方人員管理費(含邊角、鬆土清理,回土分層注水夯實等)。

2.其它項日造價按海南省20xx建築工程綜合定額計算,按定額站當期信息價調差。計算工程造價下浮3%。取費標準按三級建築施工企業的取費標準取費。暫定攪拌站工程造價人民幣:捌拾萬元正(¥:800000元)。

3、暫定工程造價爲估算價,實際發生金額按最終工工程量結合本合同的計算規定計算覈定數爲準。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進場動工,甲方必須預付工程造價30%的工程款給乙方做爲備料及生活費用,第二次付款是乙方按工程進度向甲方提交完成工程計量單,經甲方現場人員簽名確認按完成工程量的90%撥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後撥付總造價價95%,留5%至保修期滿後付清。

七、工程變更:

施工中,如甲方需要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提供設計變更圖紙或說明,乙方應按要求進行變更。結算時同時增、減變更工程量計算的價款。未經同意的乙方不得隨便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八、竣工驗收與結算工程

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乙方應提前5天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前應有竣工圖及全套的隱蔽資料及各種質量檢驗表,混凝土及鋼筋必須送縣檢測站檢測。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後如有不合格部分,乙方應在5天內進行整改至合格爲止。竣工日期以驗收日期爲準。

九、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規範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施工,採取安全施工的防護措施,嚴禁違規操作,杜絕事故發生,確保施工安全、施工用電應配有操作證的電工、臨時用電應有較好的安全防護措施,及臨時用電的方案,並對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

十、甲、乙雙方的其它職責:

甲方:

1、工程開工前,甲力應提供四份施工圖文件;

2、設置項目籌建組對整個工程的施工建設進行組織協調,代表甲方履行合同;

3、按乙方提出的進度計劃、保證提供所需預理件:

4、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距離建築物中心100M內,並保證正道路暢通;

5、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6、按時撥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如誤期支付工程款,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付款時間在一星期內)。

乙方:

1、嚴格按照《工程承建簡章》要求施工。所有進入現場的材料均要求填寫記錄簽證取樣,由甲方工程師取樣抽檢送有資質的質檢單位試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2、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進度及施工過程中的實際進度計劃報表和工程事故提交甲方代表。

3、負責施工現場所需的照明及保衛工作。

4、己完成工程未交付前負責做好保護工作。

5、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6、保證現場清潔衛生管理,交工前潔理現場垃圾,達到標準。

十一、其它約定:

1、工期何提前一天獎勵1000元,每超期一日罰款1000元。

2、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上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大雨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3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爲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違約索賠:按合同法。

十三、在本工程總造價款撥付至80%—90%時,由甲方提供有效證明給乙方,乙方必須全額提供合法有效的建安發票,否則延誤付款及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工程質保期爲一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質期。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呈請有關部門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正本貳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6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7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____市衛生局局長____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____先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X)  出生地:____(國家)  國籍:_____(國家)  總部:_____(國)_____市  在通訊地址:______信箱  鑑於甲方要興建的____學校100002的教學樓,乙X提交報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市衛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並已中標。根據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318議,雙方締約於下:  

(一)合同內容  乙X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市對___學校100002的教學樓(該工程爲樓房,包括全套傢俱、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X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爲_____第納爾。兌換美元比例爲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X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X爲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X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階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工期  乙X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X由於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爲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X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X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紀要的複印件寄給乙X。起草紀要之日等於乙X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X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後果均由乙X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X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2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爲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後纔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後交付工程爲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爲乙X完美施工和履行用方權利的保證。乙X應在甲方發出掛號函件後,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杯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X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X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掛號函件通知乙X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採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X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範完善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說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乙X應親自審查規範、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並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X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爲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採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X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X無權要求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X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X認爲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X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否則,等於放棄權利。這樣,乙X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並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X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爲是適當的時候。  

(十)支付條件  在乙X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承並辦完合同註冊登記付稅手續之後,甲方根據乙X的要求,向乙X支付合同金額_%的預付款。支付預付款應在乙X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後,該保承應該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一家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並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以預算所列單項爲準,增加項甲乙雙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2天,甲方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聯繫方式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乙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聯繫方式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

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曆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6、如工程竣工後,甲方未驗收而投入使用,則視爲驗收甲方驗收合格。

正式進入維保期。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採用可調價格:

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裝飾工程,爲節省造價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工程量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具體工程量爲準,主要材料價格以工程預算書報價中材料價格爲參考價格,人工費、輔助材料價格參照河北省造價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4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

並在7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1設備,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5%的保管費。

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全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1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2、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4、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2.4、附件

(1)建設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9

建築戶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居住需要,確定在徐聞縣農貿市場內建設一幢三層半框架半混合水泥結構的住房。爲確保工程質量、定期竣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言中有據的目的,經雙方以合同爲依據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供本樓施工全過程雙方相互制約和共同遵守。

一,承建方式:

該工程乙方實行包工不包七大料:鋼筋、水泥、石灰、沙、碎石、紅磚、瓷磚。工程竣工後經設計人員和甲方驗收符合要求,由甲乙雙方按實際每一層的建築面積(不包括四面的牆體),每平方米付給乙方貳佰肆拾元計算。甲方的樓外牆只有正面貼瓷磚,樓內地板貼瓷磚及樓內牆體根據甲方的需要而貼瓷磚。若外瓷磚每貼一張,甲方有權扣取乙方工程款伍元/每平方。

二,建築工程施工中甲、乙雙方負責以下:

甲方負責:

1,負責本工程用地的各種手續完善及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樓的座落基地平坦及樓工程所需的鋼筋焊接。

2、負責挖基、回填土。

3、負責本工程七大材料供給不得誤。鋼筋、水泥、石灰、沙、碎石、紅磚、瓷磚。

乙方負責:

1,負責本工程:安裝模板合理完整;排布鋼筋適度;綁鋼筋;倒制混凝土;用紅磚砌牆體;批檔磚牆;貼瓷磚地板磚。

2,負責工人工資及一切生活費用,生活用品(包括餐具、煮具、燃料、被鋪等)

3,負責工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瓷磚機、刀片、攪拌機、升降機等)

4,負責模板及搭架所需的一切材料。

5,負責鐵線、鐵釘、鋼釘、飲料。

6,負責工程的現場管理,佈置工場安全措施,工人安全事故,安裝排污系統所有的設施。

7,負責工程篩沙、濾石灰、澆碎石、澆紅磚、洗模板、竣工後清除全樓房施工所有遺棄的廢料和雜物。

8,負責配合甲方保管材料。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做到施工科學配料,合理應用材料,不得隨便廢棄,保質保量,雙方協調,客觀對待,負責經技術鑑定而返工所造成的伍佰元以上材料損失的經濟責任。

9,負責工人在工作期間的法律責任。

三,工程驗收細則及其方法:

1,穩蔽工程驗收,由甲乙方雙方層層覈實,項項過關的驗收方法。

2,在施工過程中,若需改變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才能施工。要使全樓體結構嚴密,避免後顧之憂和因而所造成承擔損失的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則各負其責任。

4,驗收細則:由甲乙雙方參加驗收。

每個層次的安裝及鋼筋分佈結構均需驗收認定合格後才能繼續施工。

搗制混凝土,牆體、批檔、貼牆磚。

樓外體正面貼瓷磚、地板貼滿地板牆(貼8080地磚)。

全樓內牆體(除天花板外)均貼1米高的瓷磚(貼 瓷磚)

廚房衛生間貼滿瓷磚(2040瓷磚)

四,工程付款方式:

乙方進行施工基礎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6000元,往後付款按工程進展情況分梯度付款,其檔次以下:第一層搗制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20%,(總工程款預計十萬元計算),第二層樓搗制完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中的35%(含第一次付給的20%);第三層樓搗制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50%(含第一、第二次付款)砌完全樓和批檔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70%(含第一第二第三次和預支6000元的付款),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五天內付清乙方的工程款。

五,工程定於農曆20xx年七月十一日開工,於農歷20xx年十月底竣工驗收。

六,在整個工程施工操作中甲乙雙方若有違反合同條款,對方有權給予違反規定的對方的經濟懲罰。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希雙方嚴格執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身份證:

乙方代表: 身份證: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了安全及時的完成建房工程,儘量避免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要求施工、建蓋,女兒牆和水、電安裝在承包範圍,如有異議雙方商議。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質量進行監督,以確保工程質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建築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自帶施工工具。  

四、承包款(單價)爲每平方 元,合計 元。  

五、付款方式:分層付款,每層澆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該層房屋的90%,餘款整幢房屋竣工後一次性付清。  

六、樓梯間雙算,1平方米2。  

七、工程施工中所需水、電的接通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所帶到施工工地的模板、工具,甲方必須看管好,如果造成損失,甲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甲方負責處理施工過程中相關的矛盾和糾紛,確保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誤工,甲方要賠償乙方誤工費用,再由雙方協商順延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中有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技術問題而又不服從甲方監督調整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

一、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確保安全施工,嚴禁一切違規、違章作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

二、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十

三、違約責任:此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一經簽訂即時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再議。  甲方(印):  乙方(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蘭埔花園園林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包括我公司設計的蘭埔花園園建、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工程合同價款: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對水電及園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____________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爲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____________%後,甲方於___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六、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七、工程竣工驗收結算: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延期違約責任: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質保內容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築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園建工程、水電工程質保期爲____________個月。綠化保養期爲____________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相關的合同範本·英文建築合同·房屋建築裝修施工合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標準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範圍內用水、電位置、測量的基線和水準點的位置,提供施工現場範圍內地下管網圖。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乙方有權順延施工工期。

4、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繫。

6、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

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2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範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請在方框內打勾):  □包工包料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爲____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進場通知後____日內進場施工。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一)因甲方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響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圖、材料、設備的。所供材料、設備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設備在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備進場條件,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場地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等,影響進場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影響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沒有完成,影響本工程進度的。  

(六)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  

第五條 工程價款  雙方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工程價款,並附《預算單》,價款不含消防檢測費:_____________。合同價款的形成:以________年《____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單位估價表》、《___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及相應的費用定額爲依據,結合設計圖紙形成預算造價,經甲方審定後形成工程價款。如有增項,結算方式執行上述同等標準。  

1、暫定價格。工程價款暫定,雙方在結算時確定最終工程價款。  

(1)工程價款暫定爲:(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2)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___________。  

(3)結算依據:定額範圍內的項目依據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定額。定額規定範圍以外的材料及設備費用依據供應廠家發票或相關依據。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現場工程師簽證爲依據。  

2、固定價格。工程價款固定,根據圖紙及綜合單價確定,僅在下列第

(2)項情況出現的,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價款爲:(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調整本工程的工程價款:  

①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場價格變動或者工程價款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  

②經批准的設計變更。  

③甲方更改經審定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的。  

④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  

⑤工程價格調整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預付工程價款的________%。  

2、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根據工程價款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經雙方確定的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結算與支付、工程量的計算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或消防備案後____日內,甲方付至工程價款的______%。  

4、本工程需要結算的,經雙方確認完工結算報告後____日內,甲方付至經結算後的工程價款的_______%。  

5、本工程質保金爲本工程經結算後的工程價款的_______%,待質保期滿後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程結算  

一、本工程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或消防備案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完工結算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應在____日內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第八條 工程質量  

1、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____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乙方向甲方出具總工期進度計劃,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見。  

2、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說明、組織計劃、進度計劃等組織施工,上述約定的事項變更的,雙方均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甲方沒有驗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該隱蔽工程施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4、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使用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的,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認證合格。  

第九條 調試與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自行驗收。  

2、自行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

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註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爲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註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爲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覈定,並按覈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爲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爲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爲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爲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爲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 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 。

4. 資金來源: 。

5. 工程承包範圍: 。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包括:混凝土,鋼材,門窗,內外牆漆,地面磚,電器開關,燈具,潔具,消防器材,配電箱。)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但實際開工日期應以本項目工程均具備開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正式開工令爲準。

計劃竣工日期: ,實際以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竣工驗收報告爲準。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五、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簽約暫定合同價爲:

人民幣(大寫) 元 (¥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元 (¥ 元);

(1) 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2) 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3) 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元)。

1. 合同價格形式: 。

2. 計稅方式 : 。

3. 合同款支付賬戶

(1) 工程款支付賬戶: 。

(2) 安全生產費支付專用賬戶: 。

(3)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進場施工一週內預付合同價的10%,基礎±0.00以下完成付合同價的20%,主體封頂付合同價的40%,餘額30%中除留5%的質量保脩金外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付清預留工程質量保脩金,待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後返還。如甲方項目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可視項目完成進展情況提前付款。

六、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七、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 中標通知書(如有);

(2) 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有);

(3)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條款;

(5) 技術標準和要求;

(6)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有);

(7) 圖紙;

(8) 其他合同文件:

招標文件及附件(含所有補充通知);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八、承諾

1.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 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九、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十、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十一、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二、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法人簽字後 生效。

十肆、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肆 份,承包人執 肆 份。

(此頁爲蓋章頁)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社會信用代碼 N 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 賬號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  

2. 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25,000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建築面積: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條: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  

第七條: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  

第八條: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份,並做到“三通一平”;  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  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5.……  

第九條: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6.……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第十一條:其他協助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第十四條: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6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爲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爲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爲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爲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爲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爲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爲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爲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爲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爲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爲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爲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爲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爲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爲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爲是根據僱主在其爲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爲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爲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爲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爲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爲,此種條件或人爲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爲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爲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爲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爲其行爲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爲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爲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爲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衆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爲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爲“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爲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爲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爲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爲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爲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爲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爲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爲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爲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爲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爲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爲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爲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爲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衆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爲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爲:“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爲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爲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爲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爲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爲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爲,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爲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爲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爲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爲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爲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爲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爲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爲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爲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爲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爲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爲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爲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爲“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爲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爲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爲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爲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爲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爲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爲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爲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爲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爲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爲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爲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爲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爲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爲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爲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爲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爲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爲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爲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爲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爲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爲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爲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爲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爲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爲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爲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爲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爲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爲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爲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爲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爲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爲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爲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爲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爲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爲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爲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爲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爲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爲承包人爲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爲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爲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爲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爲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爲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爲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爲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爲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爲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爲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爲“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爲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爲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爲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爲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爲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爲是對任何工作或爲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爲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爲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爲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爲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爲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爲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爲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爲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爲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爲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爲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爲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爲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爲爲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爲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爲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爲“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爲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爲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爲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爲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爲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爲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爲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爲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爲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爲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爲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爲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爲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爲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爲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爲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爲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爲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 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爲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爲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爲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爲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爲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爲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爲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爲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爲是構成並作爲和理解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爲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爲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爲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7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爲;(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後,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爲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爲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爭、類似戰爭行爲、敵對行爲、武裝衝突、沒收、徵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築工程應爲保險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稅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爲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爲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爲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爲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爲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爲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爲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8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安裝承包合同規定》、《居室裝飾裝修管理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結合本裝修項目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爲保質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務,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裝飾工程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3.1 裝修方面:二期客房樓1F-5F客房,樓層走道、樓梯等公共區域裝飾工程;1F-5F樓層服務室,強、弱電室牆面及頂面塗料等(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樣板間效果圖、設計師提供的材料樣品等)。

1.3.2 傢俬方面:根據施工圖配置的固定及活動傢俱(不含牀具)。

1.3.3 水、電、空調、消防安裝方面:施工圖中所涉及的開關、插座、燈具的預埋管線及控制面板、燈具安裝,不含空調、消防、弱電系統工程。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施工圖及報價清單內所含之項目)達到營業標準。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爲 天。

1.6 合同價款:¥ 元(大寫: 元整)

1.6.1 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方式確定。即對施工圖範圍內的總價包乾。承包人如有缺項、漏項視爲此項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工程量清單的其它單價和合價中。所有可能發生的風險費用都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如:人、材、機因市場波動的風險、政策性調整的風險等,承包人在投標時已納入投標報價中。

1.6.2 採用固定總價包乾合同,只有發包人指令和發包人同意的設計變更才能產生造價變更。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後作爲結算依據。變更工程價款計算方法適用於標準合同(GF-1999-0201)中通用條款的相應條款。

1.7 工程質量:合格。

1.8 保修:根據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本工程質保期兩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工程款的支付籤認工作。

2.2 協助辦理施工圖審查及報監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第3條 乙方工作:

3.1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隱蔽工程應於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及甲方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能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承擔第9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工程完工先先自檢合格再申請竣工驗收。

3.2 嚴格依照設計文件、圖樣及說明書進行施工,接受設計師、監理和甲方的監督和檢查,確保工程其材料之質量、尺寸、規格等符合設計要求。

3.3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4 精心組織施工嚴格管理自身施工人員。維持現場清潔,創建文明的施工現場。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

3.5 乙方負責全部工程實施及現場施工進度、協調、品質、安全的管理。

3.6 乙方須選擇一間標準間先於其他房間裝修完畢,時間約45天,供設計、監理及甲方檢查,通過後再全面進行裝飾施工,同一時間內其他房間作基礎施工。上述施工包含在總工期內。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2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4.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4 承包人因上述情況要求順延工期應在情況發生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若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延期報告。則不得就該情況要求順延工期;若甲方收到報告後逾期不予以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質量應依據《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2 乙方應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自檢並達到合格標準。同時應於竣工驗收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式兩份)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組織驗收。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方式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

如果甲方有變更或新增項目,則費用另計。施工用水、電費由甲方負擔。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爲:

6.3 工程竣工甲方組織驗收小組進行預驗收,同時申請政府質監部門辦理工程正式驗收,驗收合格並所有手續完結,付至工程總價90%,餘款10%作保脩金,保修期兩年(自驗收合格後起算),保脩金分兩次支付,保修期滿一年付5%,保修期滿兩年複驗合格後付清(5%)。

6.4 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同額發票,甲方於15日內支付。

第7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於合同協議簽字生效後10日內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2%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的保證期自開出之日至整個工程辦完竣工驗收手續後一個月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無息退還。

第8條 關於裝修材料的約定

8.1 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必須符合GB5222《建築工程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及機電配套安裝的燈、線、開關、插座等必須滿足規範及驗收的要求。

8.2 裝修材料應選用低毒性、低污染、低放射,即住宅裝飾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符合GB50325-20xx《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

8.3 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需經設計師、監理及甲方選樣確認後方能使用。

8.4 主要材料乙方應先報詳細清單一覽表和樣品,並標明尺寸、規格、材質、性能、價格、品牌、顏色、產地、以及圖案作爲裝飾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主要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應有相應的性能檢測報告和中文說明書、以及環保檢測報告。

8.5 若承包人的施工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應無條件予以更換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財力損失及工期延誤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9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9.2 應注意安全施工,若發生一切事故,責任由承包人自負,工程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第10條 違約責任處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價的萬分之三處罰。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質量不能達到合格要求按違約處理,發包人沒收其履約保證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達到合格要求則應終止合同並追究承包人違約責任,承包人賠償一切損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4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11.2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4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承包位於____市明珠大道的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爲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乾(工程量單價計價)的方式將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技術資料交由乙方編制和整理。  

二、承包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證資料、管理資料、施工資料、工程施工變更籤證資料、安全資料以及竣工備案資料的編制、整理和歸檔;  

2、各部門及專業施工單位之間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相關資料的傳遞與落實、回覆。  

3、負責本工程所有建築材料實驗送檢(主要包括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砂石、外牆磚的原材料實驗,混凝土、砂漿的試配與強度檢測等相關實驗,鋼筋的焊接實驗等),整理、歸檔實驗檢測報告和材料;  

4、彙總整理各專業分包單位(樁基礎、預應力、水電、弱電、消防、電梯)的資料,與建設主管的各職能部門銜接、資料備案等所有事項。  

三、承包價格  以該工程建築面積(共58937.73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計算,合同總價共 元(大寫:人民幣 ),該費用爲稅後價,已包含乙方編制資料人工工資及乙方應當依法繳納的相關稅費。  

四、付款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基礎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 20 %;  

2、主體完工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50%;  

3、竣工驗收完成、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70%;  

4、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成(包括收集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資料彙總整理、備案)且所有資料進入檔案館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剩餘資料費,如由於建設單位或其他各專業配套單位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及時備案,則甲方在竣工驗收四個月內付清餘款,但乙方有義務在資料備齊後完成備案歸檔。  

五、甲方義務  

1、爲乙方配備腦及打印機設備、紙張、及其它辦公耗材等。  

2、爲乙方現場資料員提供住宿。  

3、乙方外出到相關單位辦事或者送檢材料時,爲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六、乙方義務  

1、至少配備 1名具備資質的資料員駐守工地現場辦公,乙方指定 爲駐地資料員。駐工地資料員應當相對穩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撤離資料員;  

2、保證所有資料、半成品試驗及時到位,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不得因材料實驗、資料的原因影響材料的使用及工程進度;  

3、認真落實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的相關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善資料的編制整理;  

4、及時傳達政府職能部門的有關指示、指令,負責與檢測中心及相關管理單位的聯絡及相關工作;  

5、負責資料的編制、整理及其他專業分包單位資料的收集、彙總整理及資料的備案工作;  

6、按時參加甲方、建設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種例會、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會,並整理好會議紀要,轉發給各建設參與單位。  

7、配合工程建設各分包單位辦理簽證,及時傳達管理單位對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繫函及處罰指令;  

8、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當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對工程資料進行保密的義務。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支付資料款,如不能按約定時間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資料員不得隨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如需離開應向甲方請假,如未請假離開,每次罰款元;  

3、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的進度同步編制、整理其相關資料(包括實驗、檢測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如發現資料或其他實驗資料未按工程進度及時編制整理,每次罰款分部工程驗收因資料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時,每次罰款 元,且所造成的重複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未按規範規定做齊所有相關實驗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實際每項少做或少送一次樣品實驗,按實驗室單項試驗費雙倍扣回並處以元次的罰款,並視問題的嚴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5、乙方應對所有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由於乙方資料不準確、及時、完整,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或者工程驗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合同變更和終止  

1、除出現本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當及時整改甲方在監督管理過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有效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善,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後,本合同書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0

工程承包人:  勞務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勞務承包人: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與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東XX公司)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包合同”),雙方就本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承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

1、工程名稱:1.

2、工程地點:1.

3、承包範圍:1.

4、勞務承包內容:  1.

5、輔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進度  

三、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 確保所承擔的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95%。確保驗收達到優良。每層達不到優良,結算時扣結算總值的10%。由於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損失有勞務承包人承擔。  

四、標準規範  執行本工程總包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本合同亦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4.

1、二標五規範及康居標準  

4.

2、省市施工工藝標準及各項規程  

4.

3、質量安全環保與職業健康管理體系  

4.

4、發包人、監理管理辦法及工地各項規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義務  

5.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要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5.2 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間,作爲勞務承包人辦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5.5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承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5.6負責與發包人(即甲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5.7 負責勞務承包人在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5.8 負責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設備等。  

六、勞務承包人義務  

6.1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並在數量上能滿足工程進度要求的員工隊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向工程承包人負責。  

6.2負責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質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訓交底工作。全面負責承包範圍內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直至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完結。  

6.3負責向項目部提供在施工現場內所使用的39;安全防護用品計劃,並負責使用、發放和完工後交回。  

6.4負責在接到圖紙(或技術交底)後10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週轉工具等供應計劃,並負責驗收(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保管、使用、維護。工程承包人的設備在使用完後負責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勞務承包人進行裝卸的,勞務承包人必須及時執行(費用另行約定)。  

6.5對經驗收的材料與機具應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的要求進行生活區的管理,並負責自身責____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6.7負責對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它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6.9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應承擔的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以上特殊行業操作人員須持證作業。  

七、勞務承包人的工作職責  

7.

1、質量  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並按照總包合同的保修時間對工程保修。  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發包人代表及監理的管理,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聽從指揮、搞好協調,積極配合工作,對所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停工令等必須無條件執行。嚴禁與發包人代表及監理髮生爭執,嚴禁與管理人員爭吵,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根據工程進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調配組織。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建立健全自檢交檢互檢的三檢制。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嚴格按施工圖、規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7.

2、安全  勞務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承包人現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違章操作、野蠻施工等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3、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於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爲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書面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20__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20__並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甲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於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0%款項給乙方,乙方好安排材料進場,佈局開槽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30%給乙方,水電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15%,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5%。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保修期內如因甲方供應的材料不合格或出現問題,乙方不承擔維修和保修,如需保修維修,維修費用雙方協定。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水電施工穿牆、打孔、切割;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3、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2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五月

北京市建築工程塑料管材管件採購合同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築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簡稱爲貨物)採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使用貨物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_____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

備註

總價款:大寫: 小寫: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增加採購量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未簽訂補充協議的,以甲方實際簽收確認的貨物數量爲準,並按照本條約定的單價執行

第三條 技術質量要求

1.貨物質量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貨物性能的其他技術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對貨物原材料的技術要求是:符合相關原材料標準的要求,並通過“靜液壓狀態下熱穩定性(8760h)檢驗”

4.對貨物生產工藝的技術要求是: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生產

5.貨物的質保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物的提供、包裝標準及費用承擔

1.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並承擔費用/□甲方提供並承擔費用

2.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元的預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貨貨款的________%,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________%,餘款於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貨量付款: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計______________元的預付款,乙方每供貨達到後__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的________%,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全部供應完畢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貨款的________%,餘款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甲方無正當理由超過約定的交(提)貨最後時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餘貨物的,應當在日內按實際簽收確認的貨物總量辦理結算支付貨款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時間和地點

1.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檢測

1.乙方應當出具貨物的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出示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並提供複印件;提供原材料質量檢測報告,具體檢測項目應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應當在貨物交接時對貨物的品種、_____、規格型號、數量、外觀包裝當場查驗覈實,並將驗收情況在發貨單上記錄簽字。對貨物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覈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3.甲方有權要求從貨物中封存樣品並對每批貨物進行質量複檢。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技術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退貨。

4.雙方對於封樣以及複檢的辦法,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沒有相關規定的,複檢的項目與檢測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樣品採集與封樣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雙方約定的複檢檢測鑑定機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測費由甲方承擔;但經檢測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測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已對貨物實際使用的,視爲對貨物的認可。

第八條 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就送貨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收貨人等情況與乙方進行確認,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貨款結算並支付貨款。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對貨物妥善保管、搬運、使用。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損毀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供貨。

(2)乙方應當對貨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進行技術交底。

(3)乙方應當明確告知配套使用產品的保質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暫停供貨;逾期付款達到應付貨款的____%以上並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提)貨的,應當比照乙方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包裝物造成交貨遲延的,應當比照乙方逾期交貨支付違約金,交貨期限順延。

(4)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貨物交接地點或收貨人錯誤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交貨期限順延。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應當每日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交貨後被甲方依合同約定拒收或退貨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爲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註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向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資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並將複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4.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在____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3

=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合同如下,雙方將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價款

1.1乙方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內容向甲方購買水泥(貨物):貨物規格型號總數量(噸)單價(元/噸)總價款(元)購買計劃(填寫格式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______噸)合計

1.2貨物數量以(甲方站臺交貨時單據上記載的數量爲準)甲方過磅單(交貨時雙方簽字的提貨單上)記載的數量爲準。乙方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複驗。

1.3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散裝按_________計算合理損耗;

第二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2.1交貨方式採取以下方式:甲方負責水泥的裝車和運輸,並承擔費用。

2.2乙方應至少提前48小時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貨物的時間及具體數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貨事宜(如一次提貨物的數量過大,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2.3甲方提供散裝水泥罐供乙方使用,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交納押金。

2.4交貨地點:若乙方自行負責運輸,交貨地點爲甲方廠區;若乙方委託甲方運輸,交貨地點爲乙方指定到達地點。

第三條質量檢驗標準、方法、期限

3.1甲方交付水泥的質量標準按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

3.2水泥質量驗收方式以甲方對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品質檢驗報告爲質量合格依據。水泥出廠時雙方應共同取樣封存樣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進行共同取樣封存,則以甲方留存的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爲準。如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從乙方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建議爲40日內,不要超過國家標準對水泥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內書面提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省級以上的質量檢驗機構對水泥出廠時雙方共同取樣封存樣品或甲方留存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進行檢驗。

第四條結算價款結算方式

4.1結算價款採取以下AB兩種方式其中的_____:A:實際結算時按合同第1.1條款表中所列總價款結算,結算價款不因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B:結算價款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甲方可對水泥價格進行上調或下浮,實際結算時價格隨行就市。

4.2結算方式採取ABC三種方式其中的______:A:採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貨物之前,乙方將結算總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B:採取分批支付,根據每批實際需要提取的貨物數量,進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該批貨物之前將給皮價款支付給甲方;C: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5.1合同期內,如甲方、乙方的主體發生變更,應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接本合同內的全部權利、義務。

5.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爲,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相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6.2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或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7.1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簽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電話:電話:

年月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4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爲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爲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爲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暢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爲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爲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爲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爲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爲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爲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爲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爲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爲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爲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爲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5

發包人:  承包人:  經過邀請招標,發包人確定 所有空填全 爲光海岸別墅項目路基工程施工單位。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位於____市____區,莘以西,團結塘路以南,金匯塘路以北地塊  

1.3 承包範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乾)  大 寫 元  

1.8 質量標準:合格。  

1.9 工 期:  工程總日曆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爲準。  二.技術標準及圖紙  

2.1 圖紙  

2.1發包人提供:  

2.2 技術標準:  

2.

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現行國家、____市相關技術標準、規範;  

2.

2.2 質量評定執行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

1.1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 職務:  

3.

1.2 監理單位及委派的工程師:  監理單位:  姓名: 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3.

1.3發包人主要工作:  

3.

1.

3.1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3.

1.

3.2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並進行現場交驗;  

3.

1.

3.3 提供地下管線佈置圖、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3.

1.

3.4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並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3.

1.

3.5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3.

1.

3.6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

2.1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3.

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

2.

2.1本合同簽訂後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3.

2.

2.2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3.

2.

2.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並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覈批准;  

3.

2.

2.4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3.

2.

2.5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3.

2.

2.6工程竣工驗收後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3.

2.

2.7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認可且與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

2.

2.8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並保證相關部門的開通。  

四、工程價款  A、本工程採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爲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____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____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後方可使用,並作爲結算依據。  D.工程報價單詳附件,工程量按實結算  E.結算審計承包人付費執行採用滬建建(20)641號,滬價費(20)054號文《工程造價審覈收費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後,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餘5  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________年後支付,如保修期內由於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爲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後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7.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____市____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並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八.違約責任  

8.1發包人違約:  

8.

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8.2承包人違約:  

8.

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

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8.

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並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後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8.

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採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並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

2.4 如施工完畢後,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並開通後,發包人無息支付。  

九、爭議  

9.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X後生效;  

10.2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市。  

10.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

一、合同附件  1

1.1 投標文件  1

1.2 招標文件  1

1.3 道路平面圖及標段劃分圖  1

1.4 報價書  十

二、合同份數  1

2.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2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叄份。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發 包 人:(公X) 承 包 人:(公X)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築層數兩層,一層約平方米,二層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築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牆貼瓷磚、後沿外牆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施工範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牆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完成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爲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建築工程合同書 篇2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大寺鎮屯首村委建設。

二、施工方式 ;甲方負責材料,乙方負責施工。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完工驗收後一個星期內付清款。

六、工期要求;2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和安全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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