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窯拆除承包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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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窯拆除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爐窯拆除承包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就浮法玻璃一線窯爐拆除及拆除下的廢磚銷售進行公開招標,乙方中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拆除內容:

1、熔化部:大碹、胸牆、後山牆、上層池壁、前臉吊牆及需要拆除的鐵件。

2、卡脖:碹、胸牆、吊牆。

3、冷卻部:碹和胸牆(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拆除)、前後山牆。

4、小爐:碹、牆、底及鐵件。

5、蓄熱室:碹、牆、爐條碹及需要拆除的鐵件。

6、流道、流槽、錫槽部分槽底磚、部分頂蓋磚。

7、池壁風管(還有窯上需要拆除的鐵件)。

8、玻璃清理:從投料口到冷卻部以及流道處所有玻璃。

二、工期(五十天)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三、拆除費用及廢磚售價

1、磚材(包括錫槽頂蓋磚)及鐵件拆除每噸68元、錫槽底磚拆除每噸200元(噸位計算方式:以窯爐設計圖紙爲依據,按照拆除部位磚材的理論重量,去除15%磚材燒損量覈定噸位);窯內玻璃清理每噸100元(按實際清理體積×比重計算噸位).

2、拆除下的廢磚經甲方地衡計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購買回收,雙方商定各種廢磚單價爲:

項目單價/噸備註

電熔鋯剛玉磚4000元/T

電熔剛玉磚1000元/T

鋯英石磚9100元/T

鎂鉻磚100元/T

鎂__磚260元/T

粘土磚

四、付款及結算方式

1、窯爐拆除及玻璃清理:開工前甲方預付給乙方叄萬元,此後按工程進度每十天支付一次拆除費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開具勞務票結清剩餘費用。

2、廢磚銷售:乙方自行解決車輛運輸,按一車一結算的方式支付廢磚款,甲方收到貨款後開據普通收據。

3、最後一車廢磚出廠前,合同保證金可做爲貨款結算,長退短補。

五、拆除技術要求

1、拆除時不能損害到保留部位。

2、拆除大碹時,要分段拆除,並對池底採取保護措施(如放廢舊輪胎),防止損傷池底。

3、拆除下來的所有磚材由甲方技術人員認定爲有自用價值的,由乙方按分類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存留,其餘作爲廢磚,由乙方按合同約定回收。

4、清理玻璃時,必須小心,不能損傷池壁、池底。

5、清理出的玻璃不能被污染,運到指定場地,並堆到一定高度。

6、池壁風管按要求拆卸並堆放至指定地點,保護出風口,防止進入雜物。

7、窯上需要拆除的鐵件,按要求拆除(如不能損壞螺紋等),並運到指定地點。

8、拆除完工後將工作現場清理乾淨。

六、安全約定

乙方自行解決施工期間所僱人員的食宿和管理、自備工器具、運輸車輛及所有輔助材料、人員勞動保護用品和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負責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管理(乙方人員只能在工作場所範圍,不得進入廠區其它地方)。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已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壹拾貳萬元,如乙方不按期開工和完工,每拖延一天處罰伍仟元,在合同保證金或拆除費用中扣除。

2、乙方如有不按技術要求施工(如磚材混堆,損傷保留部位,碎玻璃嚴重污染等)的行爲,經甲方施工人員要求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並隨時終止合同履行。

3、乙方在拆除過程中如損壞保留部位(包括周圍設備等),必須按當前市場價賠償。

4、乙方應在窯爐拆除完工後十日內,將購買的廢磚全部運離甲方廠區,否則視爲乙方放棄購買,甲方有權沒收合同保證金並重新對外銷售。

5、甲方如不按期支付拆除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並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爐窯拆除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 油庫清罐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1.定義及解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爲。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由於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爲等社會事件。

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採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項目概況

2.1工程名稱:

2.2清洗內容:

2.3 拆除內容:

其中保留部分:

2.3.1保護性拆除內容:

2.4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焊接時的灼傷、火災、爆炸、塵毒、噪聲、施工現場的流動污染源(固體廢棄物、生產污水、車輛尾氣、工業噪聲等)。

3.雙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1.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1.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1.4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1.5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

3.1.6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1.7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

3.1.8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

3.2甲方的義務:

3.2.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2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作業時間要求、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爲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3.2.3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2.4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2.5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3.3乙方的權利:

3.3.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3.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3.3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3.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3.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3.6當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產工藝(包括管道、設施、設備、產品)等,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其生產工藝的過程(包括附屬的構築物或設備等)進行確認,以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如因其生產工藝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財產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

3.4乙方的義務:

3.4.1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3.4.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3.4.3施工前,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環境進行認可,認可後(合同生效即代表乙方已認可),倘若出現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

3.4.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4.5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4.6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4.7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4.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辦理業務。

3.4.9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並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

3.4.10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本公司的企業宗旨,並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諾。

3.4.11對於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其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事故調查

在主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上報。

5.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或者違規操作導致的事故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爆炸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並相應的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7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8由於乙方原因違約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按照責任大小扣減或者扣除乙方交納的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

6.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

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第19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11.附則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_七_份,甲方執_五_份,乙方執_兩_份。

11.3本合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並作爲主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爐窯拆除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公開、公正、公平、自願的原則,就錦遠商貿城現有建築物拆除及有關垃圾外運等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並遵照執行。

一、 拆除項目名稱及位置:

錦遠商貿城位於火車站西側,道南路北側,隴海鐵路線南側

二、 拆除內容及工期:

錦遠商貿城現有建築物,砼路面、砼地坪和建築物基礎,以及垃圾外運。本項目工期暫定爲20天。

三、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一>、拆除範圍內的費用按雙方協商的價格進行結算。

1.二.三層框混建築物拆除費用爲90.25萬元。

其中:

1) 主體拆除費用:5500㎡×90元/㎡=49.5萬元

2) 基礎拆除費用:5500㎡×60元/㎡=33萬元

3) 垃圾外運費用: 5500㎡×15元/㎡=8.25萬元

2.一層磚混建築物費用爲12.375萬元

其中:

1) 主體拆除費用 :750㎡×90元/㎡=6.75萬元

2) 基礎拆除費用:750㎡×60元/㎡=4.5萬元

3) 垃圾外運費用:750㎡×15元/㎡=1.125萬元

3.鋼結構攤位大棚拆除費用爲91.2萬元。

其中:

1) 主體拆除費用:4800㎡×90元/㎡=43.2萬元

2) 運輸費用:4800㎡×20元/㎡=9.6萬元

3) 安裝費用:4800㎡×80元/㎡=38.4萬元

4.砼路面破除和外運費用:2352㎡×45 元/㎡=10.584萬元

5.砼地坪破除和外運費用:7420㎡×30元/㎡=22.26萬元以上各項費用總計爲227.169萬元。

<二>、付款方式:

按上報拆除計劃,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簽字認可的已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剩餘款待項目全部完成後,經雙方覈准認可後付清。

四、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拆除範圍內建築物的水、電佈置圖

2.委派1-2人在現場協調有關工作

3.爲提供乙方辦理拆除手續所需的相關資料

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拆除所需的一切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

2.拆除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3.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管理,保質保量的按期完成本合同確定的所有項目

五、違約責任:

乙方應精心組織,安全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工作。否則,每拖延一天按結算總價款的1%處罰,按天累計。待結算付款時一併 扣除。

六、 爭議解決辦法:

在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七、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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