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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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通用5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地點,承包範圍

1, 工程名稱:盛捷公寓

2, 工程地點:盧灣區,濟南路8號

3, 標準層施工:二幢計51層

4, 工程內容:弱電配管工程

5, 工程承包單價:每層捌仟元正

6, 工程承包總價:肆拾萬捌仟元正

二, 工程質量:

1, 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範。

三, 材料供應

1, 在施工期間乙方須提前3天向甲方申報所需的施工材料,甲方應滿足乙方施工材料需求。如甲方材料不及時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窩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因等工待料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人工單價爲每天120元計)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應滿足施工質量要求,如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返工,所產生的人工,由甲方承擔。(人工單價爲每天120元計)

2, 乙方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應節約用料,如被甲方發現有嚴重的浪費行爲,乙方無條件賠償甲方一定的損失。 四, 施工現場的安全

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自覺遵守工地各項規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現場須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因乙方違規操作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 付款方式

1,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30天,甲方應支付乙方生活費,生活費爲每月貳萬伍仟元正。不包括房屋租借費用。

2, 餘款按實際工程量於春節前結清。

六, 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1,甲方應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種圖紙和技術資料。

七, 其它

1, 屬於包工範圍以外的設計變更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 如一方違約,須負責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3, 如在施工期間產生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原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制度,遵循平等、自願、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項目名稱:空勤宿舍、空勤教室、空勤活動室、空勤超市、空勤食堂、空勤來隊臨時住宅樓。 工程地點:烏魯木齊水西溝空軍基地。

二、承包項目:空勤宿舍、教室、活動室、食堂、超市、臨時住宅樓的安裝工程採暖、給排水勞務。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內容:主樓散水以內施工圖紙中所有的採暖給排水項目。

四、施工工具

乙方負責工用具的保管。

五、施工要求:

1、乙方完成本工程承包內容材料卸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整齊。

2、乙方負責每個工序完成後垃圾清理。

六、勞務承包造價:採暖給排水項目包工不包料按施工圖標註的建築面積:17元/平方米。

七、付款方式:

經甲方驗收的每個工序及階段合格後,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勞務費,工程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價的95%,留5%保脩金一年後付清。

八、乙方必須自行組織足夠的勞動力及技術力量,保證安裝的形象進度,由於安裝工程的勞動力或技術素質不能滿足施工進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人住址 乙方負責人住址

年月日:

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項目部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旭輝花園綜合用房幕牆工程建設勞務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

二、 工程地點: 。

三、工程內容及範圍:

1、明、隱框玻璃(或鋁合金百葉)幕牆:埋件清理(有預埋件時);測量放線;埋件糾偏(有預埋件時);後置埋件安裝;轉接件安裝;龍骨安裝;玻璃(或鋁合金百葉)板塊(含開啓窗)安裝;扣板安裝;打膠(含收口處理)清理;

2、鋁單板(或塑鋁複合板)幕牆:埋件清理(有預埋件時);測量放線;埋件糾偏(有預埋件時);後置埋件安裝;轉接件安裝;龍骨安裝;複合板(或鋁單板)板塊安裝;扣板安裝;打膠(含收口處理)清理;

3、鋼結構(鋼架):埋件清理(有預埋件時);測量放線;埋件糾偏(有預埋件時);後置埋件安裝;鋼料加工、製作安裝,防鏽油漆、清理;

4、承擔該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過程中的材料裝卸,成品保護。施工完畢後的材料退場、現場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四、承包方式及承包金額、付款、結算方式;實行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的勞務包乾方式

1、本工程單價包乾。單價暫定爲:玻璃和鋁板幕牆80.00元 /平方,格柵55.00元 /平方,鋼結構2600.00元/噸;

2、本工程不採用預付款方式。付款採用按工程形象節點甲方要求實行月進度款方式,進度款額度按照完成實際形象節點甲方要求工程量承包以包乾單價。工程整體完工後經驗收合格再根據實際工程量乘以包乾單價按結算完畢。形象節點按如下表述;

(1)、測量放線、埋件安裝,佔10%;

(2)、龍骨安裝,佔30%;

(3)、防火避雷安裝。佔5%;

(4)、面板安裝,佔40%;

(5)、打膠清理,佔15%;

五、工期及進度要求:

本工程總工期爲30天,開工日期爲 20xx 年 12 月 20 日,完工日期爲 20xx 年 01 月 20 日。具體進度及節點要求按甲方進度計劃執行。

六、勞動力人數及業務技能水平要求:

勞動力人數及業務技能水平原則上由乙方自主控制,但必須滿足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期的要求。

七、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1、乙方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保證結構的安全和外觀的美感,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2、工程驗收標準:JG3035-96《建築幕牆》,JGJ102-20xx《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133-20xx 《金屬與石材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81-20xx《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範》。

八、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組織材料及時到貨,配合乙方做好材料的管理工作。

2、負責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協調工作。

3、管理、監督和控制乙方在安全、質量和工期等方面的工作。

4、爲乙方提供技術服務,並在質量和安全上提供指導。

5、協調提供施工用電接口,提供兩個二級配電箱,提供乙方生活後勤場所,保證施工需要,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爲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實際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勞保用品。

6、當工程質量、安全及工期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必要措施。

乙方

1、 接受甲方對本工程在質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控制。

2、 配合甲方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3、 做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工完場清。

4、 維護企業形象,做好生活社區的衛生工作,倉庫材料要擺放整齊有序。

5、 負責做好材料的搬運、保管、防火和防盜工作。

6、 在工程未驗收前,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款付完後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路燈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城區320國道長龍至楮塘段、興廉大道、車站路 三、承包範圍和內容:

範圍:按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除甲方提供的的材料清單以外的所有路燈安裝、調試、管道敷設、路燈基礎等相關工程直至亮燈驗收。(清單附後)

內容:1、人工挖、恢復路燈線溝槽土方;2、路燈安裝、調試、鋪設路燈線、路燈基座;3、殘渣外運。

四、工程合同造價: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

1、 負責辦好工程施工許可手續。

2、負責提供地下自來水管線佈置情況,爲乙方施工提供臨時用水、用電的施工場地,提供臨時設施所需場地。

3、負責組織承、甲方和設計人員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要求交底會審,交付道路或管線平面、測量控制點和路燈安裝點。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區域所有矛盾處理及用水、電的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等工作,並繳納用水、用電費。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及用水、用電計劃並送甲方。

3、負責維護施工範圍甲方交付的測量控制點,維護施工區域出現的文物、古蹟等。

4、做好施工區域交通秩序維護。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總工期天(日曆天),自年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2、重大設計變更,致使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颱風、水災、地震等)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施工

一、本工程質量除甲方特別要求以外均要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二、本工程以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評定工程質量等級依據,由邵東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實行質量監督。

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說明文件和國家頒佈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經甲方驗收檢驗合格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2、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甲方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經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和有關規定通知有關部門、人員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質量評定結果送甲方(或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派駐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有關部門。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或監理單位);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甲方、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共同研究並簽證後才能實施。

6、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7、乙方嚴格施工操作規程,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否則,因此引起的一切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負。

第五條 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

一、除甲方供應的路燈全套、線材等(見附材料清單)以外其他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乙方對甲方交付的材料均要簽字確認,對甲方交付後的材料造成的損壞和浪費均由乙方負責(包括燈具的調試等)。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甲方爲對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墊資施工。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甲方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審查完畢後一年內撥付工程款的95%,5%留作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工程保修期爲兩年,質保金保修期滿並經複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支付,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工程款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計息。

二、乙方所交的工程保證金30萬元在機械、材料進場時撥付5萬元,工程完成一半時再撥付10萬元,工程完工時撥付清。

三、工程結算

1、工程計量:依據甲方的預算價和工程清單雙方代表現場簽證單計算增加減工程量。

2、計價、取費依據《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湘建價【20xx】406號文件)及現行有關補充文件。定額按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標準》,計價方法按工程量清單計價,取費不包括養老保險

3、主要材料價格調整:施工時的材料價格漲幅均與甲方無關,如因第二條第三款工期延誤原因造成的其材料價格漲幅必須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簽證認可。

4、按上述結算方式進行造價計算,總造價下浮 %做爲該工程結算造價。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交付的設計要求、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承、甲方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時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增加造價時,必須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好後乙方纔予實施。

第八條 獎罰條件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獎罰: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獎不罰;對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曆天),由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工程質量的獎罰:達到合同約定條件,不獎不罰;由於乙方原因,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工程質量的合格均由當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評定。

第九條 工程維修

質保期內,該工程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修復,甲方有權另請他人維修,費用在乙方質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條 附則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招標公告、招標須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單、甲方工程預算造價。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各執三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日期:日

工程安裝勞務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常州寶爾曼斯服飾有限公司和廣告牌(以下簡稱廣告牌)的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二、廣告牌安裝

安裝地點:常州寶爾曼斯服飾有限公司辦公樓高炮; 江蘇東寶印染有限公司廠區。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費(即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30%工程款計:。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和客戶方驗收合格,付60%工程款項。其餘10%作維修保證金,期滿後即付清。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

2、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單位文化內涵。

3、向乙方提供廣告牌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4、有義務提供有關單位資料或其它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6、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甲方提供乙方安裝施工時必須條件。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清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六、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一週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2、廣告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8級。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置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象、廣告詞及其它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人爲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十、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金壇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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